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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品一体化与旅游合作范文

旅游产品一体化与旅游合作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研究背景;桂粤台旅游产品一体化面临的障碍和突出问题;桂粤台旅游产品一体化分析;桂粤台旅游产品合作构想;桂粤台旅游产品一体化合作应采取的措施,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桂粤台区域旅游合作领域还有待进一步的拓宽与深化、制度建设还必须进一步加强与整合、空间结构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桂粤台区域整体旅游产品概况、桂粤台旅游产品一体化分析、桂粤台旅游产品合作方式、桂粤台旅游产品区域合作内容、建立政府主导的组织协调机构、政策一体化、交通一体化、市场一体化、信息一体化、旅游投诉管理、桂粤台旅游区的规划彼此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旅游产品合作和信息沟通、区域旅游产品是区域旅游业发展的关键,影响着旅游业的发展水平和规模、章结合桂粤台旅游景点(区)开发现状,提出桂粤台区域旅游产品一体化的思路、合作构想以及合作措施,探讨桂粤台区域旅游合作的共赢之路,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摘要]区域旅游产品是区域旅游业发展的关键,影响着旅游业的发展水平和规模。鉴于此,文章结合桂粤台旅游景点(区)开发现状,提出桂粤台区域旅游产品一体化的思路、合作构想以及合作措施,探讨桂粤台区域旅游合作的共赢之路。

[关键词]桂粤台旅游;旅游产品一体化;旅游合作

一、研究背景

2004年6月,“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开发论坛”在香港举行,九省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区签署《泛珠三角(9+2)区域合作框架协议》。2004年9月,广州、佛山、肇庆、桂林、梧州、贺州六市签署了《无障碍旅游区共同守则》。2004年10月,广东、广西的北海、玉林、贵港、钦州、防城港、茂名、阳江、云浮和湛江市共同签署了《“两广九市”区域旅游合作框架》。2005年3月4日,总书记发表了关于台湾问题和对台工作的重要讲话,提出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2006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在南宁“环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上提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战略构想。

在中国区域经济合作的大背景下,催生了桂粤台区域经济圈。广西与广东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互为客源地与目的地,产品与信息共享已经比较成熟。台湾是个美丽的宝岛,也是个富饶的宝岛。宜人的气候、肥沃的土地以及丰富的资源,造就了台湾“山海秀结之区,丰衍膏腴之地”。桂粤台区域合作背景下,三地旅游合作进入实质性阶段。但从长远看,三地旅游产品究竟应怎么融入桂粤台区域的旅游合作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二、桂粤台旅游产品一体化面临的障碍和突出问题

由于受到历史、行政和地方经济利益等因素影响,桂粤台三地要实现旅游产品一体化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桂粤台区域旅游合作领域还有待进一步的拓宽与深化

桂粤台区域旅游产品一体化是大势所趋,区域旅游产品合作还必须拓宽和深化。当前旅游产品与市场合作处于基础性观光旅游产品的合作,需要不断的升级才能满足人们的不同层次的需求。提升桂粤台旅游合作内部实力的同时,还应积极发展与区外的交流与合作。

(二)制度建设还必须进一步加强与整合

目前,大陆还没有实现与台湾“三通”,广西与广东部分地区还存在一定的地方保护主义及行政性障碍,旅游空间结构雷同和旅游产业结构低下等现象还部分存在。体制的不健全限制了各种要素市场自由的互补流动与优化配置,并最终削弱跨区域资源与要素的整合程度和旅游产品、市场跨区域的开发程度。

(三)空间结构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广深珠作为区域中心城市,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带动效应还不强。三地区规划中,虽然对桂粤台宏观规划有一定的认识,但是详细的旅游产品规划和旅游产品区域之间的空间规划还比较薄弱。另外,桂粤台旅游区的规划彼此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旅游产品合作和信息沟通。

三、桂粤台旅游产品一体化分析

(一)桂粤台区域整体旅游产品概况

桂粤台区域整体上是我国旅游业较发达的地区,桂粤台区域的旅游产品也多以观光型产品为主,但有明显的多样性特点。其中,广西主要以自然景观、民族风情等旅游产品为主;广东主要以商务会展、美食购物、海洋度假、主题公园、现代城市观光等旅游产品为主;台湾主要以“山高、林密、瀑多、岸奇”环岛风光旅游产品为主。桂粤台旅游资源、旅游产品结构、旅游业发展水平的差异,使桂粤台区域旅游产业之间存在着较强的互补关系。

(二)桂粤台旅游产品一体化分析

本文所指的旅游产品仅指狭义上的旅游产品,即仅对桂粤台旅游景区(点)作为其旅游产品来研究。本文把桂粤台旅游产品分为8大类,并对桂粤台主要旅游产品进行一体化分析,如表1所示:

1.广西旅游产品特点

广西旅游产品以桂林山水为代表的自然山水观光旅游产品;以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为代表的环北部湾滨海旅游产品;与越南相连构成的风情习俗与山水风光相融的旅游产品;少数民族传统习俗构成的民俗旅游产品。2.广东旅游产品特点

广东旅游业发展较早且水平较高,主要旅游产品有现代城市观光、山水观光,更高层次的旅游产品为主题公园娱乐、温泉度假以及商务会展等,但总体上仍以观光型产品为主,正处于观光型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过渡的阶段。

3.台湾旅游产品特点

台湾旅游产品主要以观光旅游产品为主,以著名的阿里山、日月潭、澎湖湾、基隆港为代表的观光旅游产品。大陆居民对美丽的台湾宝岛一直保持着一种神秘的情愫,都想亲自去看一看印象中的宝岛山水,亲身了解一下台湾同胞的生活。

四、桂粤台旅游产品合作构想

多层次、全方位的旅游产品设计是保持桂粤台旅游业强大吸引力和持久生命力的源泉。

(一)桂粤台旅游产品合作方式

第一,旅游中心城市带动。桂粤台区域旅游合作须依托于发展强劲的旅游中心城市的带动,只有发挥中心城市的聚集和扩散作用,才能使旅游联动发展更有成效,形成区域旅游区发展的增长极效应。以点带面,激活本地区旅游资源,增强旅游经济竞争力。

第二,纵横兼顾。桂粤台区域的旅游合作既是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合作,也是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合作。这种合作既是纵向的,也是横向的。纵向合作主要是内地桂粤旅游不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合作;横向合作主要是指桂粤之间的联合。纵向合作,主要强调市场、互动、经验共享;横向合作主要强调产品组合、线路连接、形象宣传。

第三,全方位开放。桂粤台区域处于我国与东盟国家的连接部,地理上具有沿边、沿海的区位优势,例如,广西与越南接界临近东盟国家,广东与港澳毗邻。所以桂粤台可积极开展国际区域旅游合作,实现旅游经济良性发展。

(二)桂粤台旅游产品区域合作内容

1.就旅游圈层次而言

桂粤台区域旅游产品合作的开展可以经济发达的广州-深圳-珠海三角区为中心,向整个桂粤台区域和东盟等区域扩散。具体来讲,第一圈层,主要是以广深珠为中心的广东区域。第二圈层,主要是邻近的桂粤之间的合作。第三圈层,主要是整个桂粤台区域的旅游产品合作。第四圈层,主要是桂粤台区域与港澳及东盟等国的旅游合作。

2.就具体内容而言

(1)桂粤台三地的旅游产品一体化合作:1)加强第一圈层的旅游产品的整合拓宽和升级。要发挥广州、深圳、珠海旅游辐射带动作用;2)重点发展第二圈层桂粤旅游产品的一体化合作;3)大力发展第三圈层的旅游产品合作;4)适度发展第四圈层的旅游产品一体化合作。

(2)桂粤台旅游合作线路设计:

第一圈层:广东省内部以广州-深圳-珠海为核心的地区是广东旅游的金三角。

第二圈层:巩固发展“两广无障碍旅游区”,共同打造区域旅游产品。

广西区内线路:

1)桂东宗教历史文化之旅(玉林市、贵港市)

2)环北部湾海滨之旅(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

3)中越风情之旅(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越南)

广东区内线路:

1)历史文化之旅(湛江市-茂名市-云浮市-阳江市)

2)粤西海滨之旅(湛江市-茂名市-阳江市)

3)生态保健旅游(湛江市-茂名市-云浮市-阳江市)

4)红色旅游(湛江市-茂名市)

桂粤同推介线路:

1)海滨风情之旅

2)生态保健之旅

3)文化古迹之旅

重点完善和推出:

1)广州-梧州-贺州-桂林

2)湛江-北海-钦州-防城港-越南或南宁

3)南宁-贵港-桂平-梧州-广州-香港(珠江水系旅游线)

4)孙中山北伐足迹之旅

5)桂东南宗教历史文化之旅

6)广西中越边境风情之旅

7)刘三姐民族文化之旅

8)环北部湾滨海之旅

9)龙母故乡寻根游

第三圈层:广西-深圳-香港、澳门-台湾,或者桂粤游客可以通过厦门-台湾,台湾-香港、澳门-深圳-南宁-容县(侨乡之旅)

第四圈层:深化广西环北部湾区域的旅游合作。近期内,特别是广西与东盟国家中越南的旅游合作,使广西成为通往东盟的门户。

五、桂粤台旅游产品一体化合作应采取的措施

桂粤台旅游产品一体化合作应该积极打造无障碍旅游区,推进旅游产品合作形成热潮。

(一)建立政府主导的组织协调机构

政府主导发展旅游是我国发展旅游业的源动力,离开政府而开展的区域旅游合作难以取得成效。桂粤台三地要站在旅游一体化的视角上,成立桂粤台旅游区域联合会由三地主管旅游工作的副省长/行政长官任会长,每年轮流担任。定期召开三地旅游高层联席会,发挥政府和民间的双重作用,沟通情况,协调协商合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政策一体化

桂粤台旅游合作涉及三种体制(大陆行政区、特别行政区、其他地区)、两种货币(人民币、台币)。目前,台湾地区和祖国内地没有实现“三通”,虽然已经有多个直飞点,但台湾同胞到内地还是不方便。就旅游合作而言,未来可以制定桂粤台统一的旅游管理法规和旅游产业发展政策,确定桂粤台旅游业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三)交通一体化

桂粤台旅游产品一体化必须要解决台湾地区和祖国内地“三通”问题。打通三地旅游通道,实现旅游交通的网络化;要逐渐取消或降低道路的收费门槛;交通部门要“善待外地客人”;改善进入景区的道路品质;增加交通标识系统,提高驾驶员的可识别能力。在城市交通建设方面,广东以广深珠为旅游集散中心,广西则以桂林和南宁为集散中心,实现集散中心的链接。

(四)市场一体化

逐步取消桂粤台三地强制性地陪服务;开放三地的旅游市场,允许有条件的旅行社在异地开设分社或者门市部门;对桂粤台其他城市的旅行社和导游实行同城待遇,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导游培训要强化桂粤台内容,允许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的异地无障碍流动。

(五)信息一体化

要着力解决旅游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包括重要景区、饭店等场所要设置旅游资料架,摆放免费旅游信息;在旅游集中区建立旅游问讯中心;城市旅游网站要建立互相链接;编辑出版桂粤台旅游手册。

(六)旅游投诉管理

在旅游投诉处理方面,要建立投诉联网机制,信息通报机制、联手行动机制、区内投诉24小时反馈机制;为适应国际化的需要,各城市要建立针对海外旅游者的语言援助中心;建立出租车“语言后台服务中心”等。

[参考文献]

[1]卞显红,王苏洁.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空间一体化分析及其联合发展战略[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

[2]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打造泛珠三角无界限旅游圈——2005泛珠三角城市旅游发展(广州)共识[R].2005.

[3]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组.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R].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