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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重点治理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09-11 09:17:19

环境保护重点治理工作意见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是打造“率先基本现代化的示范区、全市生态经济发展典范区”,实现全方位、深层次、高水准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现就做好今年的太湖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城”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把“系统化设计、全过程控制、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思路和举措运用到太湖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全面实施生态环境优化计划,推进结构调整,深化污染减排,加强流域整治,加快生态修复,提升监控能力,努力把我区打造成为全市生态经济典范区和湖湾型城区、滨水花园城市。

二、工作目标

(一)环境质量目标:主要水环境功能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的水质达标率达100%,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到功能区要求,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90。

(二)总量减排目标:确保两个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淘汰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炉窑,用煤量比去年下降5%。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削减188.9吨和17.13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削减66.4吨和34.1吨。

(三)太湖治理和流域治理目标:完成《市“十二五”太湖水环境治理专项规划》、《太湖(蠡湖)新城流域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太湖安全度夏。

(四)污染防治目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置率均达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均达100%。

(五)生态建设目标:林木覆盖率提高0.2个百分点,完成“两型社会”示范创建年度任务,启动1个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切实强化环保倒逼机制,助推转型发展

1、严格环境准入制度。以保护生态、治太保源、防控重金属污染等为重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控太湖保护区范围内的项目建设,禁止“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鼓励符合“两型社会”特征的项目建设。

2、加强传统产业提升。抢抓低碳经济示范区和新城建设机遇,依托清洁生产审核、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等手段,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创新提升、“在搬迁中提升”,打造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率的制造业,全年完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10家(其中重点企业5家)。

3、扶持新兴产业发展。继续深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改革,对IC设计、工业设计、软件及服务外包、网络经济、影视文化等环境友好型新兴产业,着力简化审批验收程序,降低项目报批门槛;对物联网、生物医药、航空电子等可能存在环境风险的产业,着力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切实加强科学监管。

(二)不断挖掘总量减排潜力,提升环境容量

1、强力推进工业减排。积极开展“三高两低”、“五小”等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梳排并治理一批高污染、效益低的企业;关闭列入“环境统计”的工业企业3家,完成化工企业整合整治年度任务。加快马山国家生命科学园、胡埭新城工业安置区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改造(淘汰)燃煤工业炉窑5座,规模企业用煤总量不超过2010年同期水平,单位GDP能耗低于0.42吨标准煤/万元。

2、大力开展农业减排。有序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强菜篮子基地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主要经济植物、水果、粮食产地和菜篮子基地的污水灌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项目实施到位,畜禽粪便统一收集、处理和利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等生态农业技术,化学氮肥、化学农药施用量分别比2007年削减23%和30%。

3、切实加强管理减排。着力抓好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设施和中控系统建设改造工作,切实加强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加强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确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水处理达标、污泥处置规范。

(三)扎实推进治太保源工程,确保安全度夏

1、强化水源地保护。进一步规范水源地管理,禁止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和活动;加强水源地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沿湖75万㎡芦苇人工养护工程;加大水源地监控和蓝藻打捞、处置力度,确保不发生危及供水安全的环境事故。

2、加大控源截污力度。加快推进排水达标区创建、污水管网建设、污水截流,力争上半年完成排水达标区扩面任务,努力实现胡埭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太湖(蠡湖)新城配合道路建设管网27.13公里;对近期不拆迁的自然村进行污水接管或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3、推进河道整治工程。加快推进太湖(蠡湖)新城流域29条河道综合整治;清淤河道17条(13.66公里,19.3万方);对列入市重点整治计划的未达标的黑臭河道继续实施整治;完成小溪港管理区域内场地修复工作;新建马山千波桥1000吨级蓝藻堆放池、500㎡移动设备操作平台、月亮湾藻水分离站配套藻泥池等工程,新建许仙港、许仙港东、埭港、渔港喇叭口、闾江口大堤、千波桥、檀溪湾、上海纺工等8个蓝藻打捞及休息平台。

(四)全面加强污染防治工作,降低环境风险

1、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继续实施“蓝天工程”,开展清洁能源区向外拓展5公里工作,淘汰集中供热区域内的燃煤小锅炉;强化城市扬尘管理,全面落实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0%,全区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330天以上。

2、控制各类声污染源。强化饮食服务等社会生活噪声控制;加强机动车辆噪声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城区机动车禁鸣规定;深化“绿色施工”创建,提倡使用工艺先进、噪声强度低的建筑施工机具,加强夜间与特殊时段噪声管理;大力推进企业噪声防治工程,推广使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和工艺,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强化固(危)废规范管理。加强固(危)废全过程监督管理,降低危废存贮、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环境风险,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均达100%;全面实施《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规划》,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安全无害化处置。

4、提高辐射管理能力。健全辐射源监管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控系统。全面开展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重点加强对社区、学校等场所的监测和控制,积极开展对电磁辐射污染监测、防治、环评等工作的研究。

5、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结合区域实际,重点开展涉重、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沿湖餐饮、重点行业等专项检查和整治,大力开展化工行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整合整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深入开展“百日环保”宣传服务活动,保障群众健康。

(五)精心打造生态修复亮点,做优环境资源

1、实施生态修复。加快推进长广溪国家湿地公园二期建设,基本完成前期拆迁,适时进行道路建设、河道整理、地形整理等工程。有序实施环太湖生态景观林带扩建、入湖河道沿线绿化等工程。

2、加快景区建设。完成龙头渚公园、渔港公园、龙寺生态园、九龙湾乡村家园、唯琼农庄、太湖花卉园、青山公园改造建设和雪浪山公园部分林相改造建设任务;太湖湖滨公园主干道建设基本到位;环太湖高速南侧景观绿化达到既定形象进度;沙渚公园(植物园)完成拆迁安置和土地整理工作。

3、推进城镇绿化。新建小游园5个,提升小游园1个,复绿老新村8个,完成安置房小区和单位围墙外空秃地补绿13.4万㎡,新增造林绿化2000亩,其中成片造林1000亩。

4、优化人居环境。切实加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后续管理,新建垃圾桶集中清洗点不少于50个,试点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全区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75%以上。加快“两型社会”示范工程建设,建成1个集中展示区、1个示范街道、6个示范村(社区)、4个示范学校和10个示范企业;加快生态、绿色创建活动,建成2~3个市级以上示范绿色社区、9个园林式单位(居住区)。

(六)积极落实绿色经济政策,促进资源利用

1、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排污权交易市场份额,按照“科学、合理、公开、透明、从紧”的原则,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科学核定排污指标,排污权出让方、需求方分别通过交易出让和购买排污权,有效激励企业减少排污,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2、继续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建立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加大重点企业参保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责任、提高防范环境风险能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年内完成10~20家重点企业参保工作。

3、加大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长江三角洲地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级标准》,完成180家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七)注重提升监测监控能力,优化管理水平

1、加强环保执法体系建设。按照环境监察标准化管理体系2级标准,加快推进环境监察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建设,努力提高环境监察现代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

2、加强环保监测体系建设。有序开展油烟废气污染源、危险废物在线监控试点工作;着力加强区监控中心、水质自动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管理;依据规划做好空气、灰霾、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新建噪声自动监测点位4处、空气自动监测站1个。

3、加强环保应急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太湖“湖泛”巡查和蓝藻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监测预警日报、应急快报制度,组织开展太湖安全度夏应急监测演练,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下的快速反应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太湖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切实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按规定要求在区财政预算中安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专项资金,确保本级环境保护投入占GDP的比例不低于4%。同时,积极通过对上争取、企业自筹、社会集资、银行借贷等方式筹集落实资金,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强化督查考核。健全完善太湖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区纪检监察部门和区环保督查组作用,严格对照既定目标和时序要求,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予以通报,严格绩效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和科普宣传周等活动,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观念、新知识、新举措、新成效,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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