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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装产品质管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11-16 09:22:15

童装产品质管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童装产品质量管理,有效提升产品质量,结合我区童装产品质量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紧贴区委、区政府“质量强区”的战略部署,巩固近年来童装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取得的成果,按照“限小、扶大、汰劣,整治、引导、规范”的工作思路,通过质量监管、名牌培育、标准引领、技术支撑等综合手段,提高我区童装产品质量,加快童装产业转型升级。

二、严把准入门槛

(一)制定童装产业发展规划。织里镇要按照“限小、扶大、汰劣”的原则,制定童装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和空间布局,控制童装家庭工业户数总量,做大单体规模。并根据发展规划,细化年度推进计划,分步实施,逐年推进,促进整体产业加快发展。逐步压缩低、小、散童装生产户的生存空间。

(二)设定童装生产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的小型童装生产户产生,自2011年1月1日起,镇区新申请开业登记的,缝纫机台数不得少于10台(含10台);农村原则上不新增童装生产户。鼓励生产要素组合,扩大生产规模。

(三)规范童装生产加工行业办照流程。凡开办童装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必须规范报批。申请人向工商部门或经营场所所在村(社区)提出办照申请,领取《织里镇童装生产加工基本条件现场核查表》和相关表格。申请人随带《织里镇童装生产加工基本条件现场核查表》向经营场所所在村(社区)申请现场核查,村(社区)根据申请,对申请人缝纫机台数、进行核实,签署意见。申请人凭《织里镇童装产品生产加工基本条件现场核查表》、《消防安全认可证》以及其他法定材料向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四)加强消防管理。消防大队要加强对童装生产户的消防管理,提高消防要求,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和条件。对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童装生产户一律予以拒批,并配合有关部门对已开设的童装企业(个体工商户)予取缔。

(五)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对于缝纫机台数少于10台或未取得《消防安全认可证》,无照经营的,由经营场所所在村(社区)上报织里镇童装类企业综合管理“五位一体”指挥部组织处理。对已取得《消防安全认可证》,但拒不办照的无照经营,由工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各村(社区)监管员应定期做好辖区童装类企业无证无照巡查工作,及时将辖区童装类企业无证无照情况告知相关部门,通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三、完善童装原辅材料质量追溯制度

(一)健全完善质量溯源和质量追究体系。工商部门牵头,织里镇童装类企业综合管理“五位一体”指挥部协助,建立辖区大型服装面料、辅料批发商的基本台帐,加强原辅材料质量溯源和质量追究体系完善工作;要在服装面料、辅料批发商集中交易区域推出重点商品的进货台帐登记和索证索票备案制度,督促原辅材料经销企业(户)完善童装原辅材料入市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确保合格的童装原辅材料投放市场。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童装生产加工企业(户)原辅材料质量溯源和质量追究体系完善工作,督促生产企业建立原辅材料进货质量查验与登记制度,确保原辅材料质量合格后投入生产。进一步建立健全生产流域与流通领域相衔接的索票索证制度。

(二)完善进货查验制度。督促原辅材料经销企业(户)和童装生产经营户在购入原辅材料时,应核实原辅材料的生产企业质量诚信、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发票等方面的信息,不得购入无法验证的童装原辅材料,确保供应(购入)原辅材料来源正规、质量可靠。流通领域由工商部门牵头,织里童装商会发起,质量检测机构协助,培育和创建一批原辅材料进货查验放心店或放心街,确保合格的原辅材料供应给童装生产加工企业(户)。生产领域由质监部门牵头,织里童装商会响应,强制推进童装生产加工户原辅材料索票索证等质量查验和登记制度,实施童装生产加工企业承诺制,对原辅材料进货质量查验不严,且童装成品质量抽查不合格者,依法从严处罚。

(三)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工商部门应加大对原辅材料经销企业(户)的质量抽查和打击力度,每2个月组织抽查1次,全年抽查不少于30个批次,确保合格的原辅材料投放市场。质监部门加大对生产领域童装成品的监督抽查,要求企业每月送样检测,及时公布检验结果,并对抽样不合格的企业采取一定的后处理措施,形成震慑力,使童装企业业主承担生产不合格产品所产生的违法成本。环保部门要加大童装类配套印染、砂洗等企业的整治力度,督促企业投资改装设备,更新改造工艺,努力实现清洁生产、绿色生产。各监管部门要通过“曝光台”及时向社会公告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黑名单”,同时向发改、国土资源、建设、银行等主管部门通报,对其投资、用地、融资、信贷等予以严格限制。

四、积极实施品牌战略

(一)加强品牌战略的实施指导。运用市场机制和行政手段相结合,工商、质监要切实做好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落实童装品牌梯队培育制度,选定一批符合或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作为争创品牌产品的重点扶持单位,做到培育一批,申报一批。

(二)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工商、质监要强化对童装生产户的质量、品牌创建知识的培训力度,引导企业通过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扩大品牌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培训由织里镇政府牵头负责实施,工商、质监部门配合实施。

(三)努力打造区域品牌。充分发挥“中国童装名镇”、“中国童装商标重点培育基地”等部级品牌优势,统筹区域品牌的创建和发展,精心设计“织里童装”商标,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推进质量提升工程,实行“统一商标管理授权、统一生产技术标准、统一品牌营销”,打响“织里童装”区域品牌,使品牌优势真正转变成现实的市场竞争力。

五、严格落实童装质量安全管理各方责任

(一)落实童装类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童装生产户、原辅材料经销企业(户)要进一步提高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检验检测、产品召回和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制度,配备专兼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提高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织里镇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织里镇要整合市区资源,完善童装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在财政税收、技术创新、品牌培育、对外贸易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尽快形成童装产业龙头企业板块。要将童装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列为“五位一体”监管的重点,牵头建立由区质监分局、工商分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织里童装质量长效监管领导小组,整合织里镇消防安全监管队伍,划分质量整治监管责任区域,分块负责、责任到人。监管人员负责在做好消防安全监管的同时,要负责责任区域内所有童装生产户、原辅材料经销企业(户)的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定期对童装生产户、原辅材料经销企业(户)进行上门检查,发现问题做好相关纪录,并及时向质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报告,实现监管经常化、网格化。

(三)落实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质监部门要完善质量检测基础设施建设,以省童装质量检验中心为基础,积极创建部级的实验中心,提高产品质量检测能力,扩大产品质量检验覆盖面;要开展企业质量状况调查,全面掌握企业质量状况,实施动态管理。工商、质监、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由质监分局牵头,建立童装产品质量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通报童装产品质量状况,研究协调解决童装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事项,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发改、建设等部门要会同织里镇研究制定相关规划,加快童装产业转型升级。监察机关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充分发挥童装商会等社会监管作用。童装面料经销企业(户)和童装生产加工企业(户)商会成员单位应带头响应,形成生产和领域相配套的索票索证等质量查验制度。商会应约束每一个成员单位加强对原辅材料质量控制,主动借助童装质量检测平台做好质量检测工作,确保合格原辅材料投入市场(生产),推进童装产业健康发展。织里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童装产品质量有奖举报制度,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特别要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和提供线索。要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畅通信息交流渠道,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新闻媒体反映的童装质量问题,及时权威信息,同时要引导媒体客观公正报道,推动童装产品质量提升,促进童装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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