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区委公立医院革新工作意见范文

区委公立医院革新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11-12 09:02:45

区委公立医院革新工作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各直属机构:

2010年,我区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率先实施了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并通过了市政府评估验收,同时被省医改领导小组命名为全省医改工作先进区。2011年8月,市人民医院被市政府列入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单位。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要求,努力提高医院的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区级公立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在全区三级卫生网络的核心作用。改革区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到“十二五”末,将区级公立医院建成公益性突出、区域特色鲜明、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带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能力整体提升,实现“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区、预防在基层”的目标,使90%的患者在区域内医疗机构得到诊治,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区域医疗资源,明确区级公立医院的定位。依据“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优化结构、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区2011—2015年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区政府重点办好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承担全区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承担危重患者的救治、疑难疾病的诊治、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医学救援等工作,是区域内医疗服务、医学临床教育、医学康复中心。同时,成立区急救中心,挂靠在市人民医院急诊科,负责全区急救车辆调度、院前急救和急救病人分流。市第二人民医院突出传染病诊疗特色,承担辖区居民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诊疗服务,对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完成市、区政府安排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救治任务。区妇幼保健院承担区域妇幼医疗保健服务、妇幼保健技术、妇女儿童的部分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工作。

(二)改革区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建立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区人民政府对区级公立医院的建设与发展承担主要责任,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权利,举办区级公立医院,负责区级公立医院院长的聘用、考核;负责医院基础设施、设备投入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管,确保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等。

区级公立医院院级领导干部任命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区区属公立医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班子考核暂行办法》执行,在明确任用条件的基础上,采取民主推荐、公开竞聘、社会招聘等方式产生院长人选。也可由管委会提名,经区委组织部门考察后,由管委会主任聘任,实行院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全面履行经营和管理职责。区级公立医院的重大事项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院长承担管理责任,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院长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对人员聘用、收入分配、日常管理等事项具有自主权。完善区级公立医院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利运行机制,增强区级公立医院的生机和活力。区公立医院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区公立医院管理考核评价指南》、《区公立医院“三重一大”事项的界定》等规定,负责对区级公立医院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和违法行为的查处。

(三)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长效机制。

1.建立以保障人员基本工资为重点的财政补偿长效机制。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在编在岗人员的基本工资的比例不低于70%,区妇幼保健院纳入全额预算管理。养老、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缴费医院缴纳的部分由区财政全额予以补助。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足额预算。年底将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费用等列入次年财政预算,并逐月拨付到位。历史债务,统一打包,由政府逐年偿还。

2.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在区政府投入和医疗服务收费调整到位的基础上,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由各级财政按比例予以定额补助。

3.全面实施区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管理。省上确定的目录内药品必须通过区级药品采购结算中心进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优先配送、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逐步实现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医用耗材积极参加省级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合理使用。

4.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省财政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经费补偿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合理调整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以药补医机制。

5.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符合医疗保障政策和协议规定的费用。提高医保、合疗报销比例,推行费用即时结算。在医疗保障预付费制度尚未实施之前,医保、合疗经办机构应为医院拨付必要的周转金。

6.加强成本控制。严格执行预算收支管理和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成本控制机制,落实内部费用控制和审计制度。医院收支结余的40%用于医院运行、30%用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和奖金福利、30%用于医院发展基金。

(四)改革区级公立医院的人事分配制度。

1.深化区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医院的现状和发展按需设岗,岗位设置方案经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后,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竞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合理分流、安置落聘职工。

2.完善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和分配激励机制。坚持“财政预算到单位,绩效考核到个人”的原则,进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医院在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要根据区确定的绩效工资总体水平,合理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重,原则上将不低于70%的绩效工资纳入基础性绩效工资随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其余部分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月或季度发放。建立以工作数量、服务质量、技术难易程度、社会满意度、成本控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体系,合理设置各项指标的权重,并向临床一线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区级公立医院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本单位公示后,报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批准实施。

3.合理确定区级公立医院主要领导的绩效工资水平。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由区卫生局制定区级公立医院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政策。要结合对医院的综合考核,合理确定医院主要领导收入水平,使医院主要领导的收入与医院的社会经济效益及长远发展相联系,与医院职工的平均收入水平保持合理关系。

(五)增强区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1.加快区级公立医院建设步伐。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服务需求,及时制定或修订公立医院建设计划。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完善区域急救服务体系,加强发热门诊、肠道病门诊、产科、儿科、病理、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等重点专科建设。

2.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针对地方主要疾病,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兼”的特色优势,提供中医药、中医技术服务。

3.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已有信息平台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在实现信息系统基本功能基础上,涵盖临床路径、诊疗规范、合理用药、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并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加强远程医学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等功能;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逐步推行居民健康卡,努力实现区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4.推行惠民便民措施。优化门急诊环境和流程,延长门诊时间,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对孕产妇、急危重患者等特殊人群建立绿色通道;完善急救网络;健全区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预约和双向转诊制度;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医院检查结果互认。推广优质护理服务,落实护理责任制,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

(六)加强区级公立医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区政府将在资金和政策上予以支持,加大紧缺专业大学生的招聘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学科带头人,高、中级技术人才,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区级公立医院就业,优化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十二五”末,区级公立医院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达到30%以上。

2.强化人才培养。实施骨干医师培训计划,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0人。探索建立区级公立医院在职研究生定向培养制度;完善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重点的培训制度,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骨干力量,到城市三级医院学习进修。

3.认真落实对口支援制度。以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为目标,按照“科学确定、量力而行、务求实效”的原则,选取卫生管理区镇一体化受援单位,采取托管、领班、兼并和对口支援等形式进行帮扶。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免费到区级公立医院培训进修,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以派驻业务副院长的托管形式为主开展技术项目培育,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格局。强化落实区级公立医院的医生在晋升职称前到农村工作1年的制度。

(七)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1.充分发挥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人民调解委员会并由区司法、卫生部门共同管理,并依法接受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的业务指导。以区司法部门为主,卫生部门配合,面向社会选聘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作为人民调解员,并建立医疗专家库和法律专家库,提供咨询服务,及时介入纠纷调解,有效促进纠纷解决。根据《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的要求,办公场地租赁、运行费用、人员报酬等属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的工作费用,通过区财政补助、医院资助和社会捐助等途径解决。

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医疗责任成本分担制,有效提高医患纠纷调解成功率。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公安等部门要严厉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院正常秩序。

(八)加强区级公立医院的监管。

1.加大对医院和院长的考核。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重点从医疗服务质量、公益性、社会责任、持续发展、成本效益、职工激励等方面加强对医院和院长的考核。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偿、医院的绩效奖励、医院院长的任(聘)用、奖惩挂钩,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区级公立医院体现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2.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监管。严格执行医药价格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公示,方便患者查询费用,并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免费为患者提供费用清单,增加服务、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3.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增长。控制医药费用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卫生行政部门与医院签订控费工作责任状,将控费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综合目标年度考核。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操守,增强依法执业意识。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开展处方点评,规范医疗行为,控制不必要的诊疗活动。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门诊、住院费用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创新服务方式,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开展日间手术、引导患者利用门诊服务等方式,缩短平均住院日,降低医药费用。降低医疗服务要素成本。推进和完善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降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成本和价格。严格执行大型医疗设备准入审批制度。推广使用适宜技术,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医疗服务的适宜性。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是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责任主体,已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发改、财政、卫生、药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进改革。

(二)创新机制,强力推进。区政府将认真履行医疗卫生投入责任,落实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财政补偿长效机制。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制定完善有关配套政策。从现在起到“十二五”末,区政府每年将组织力量对区级公立医院改革长效机制建设、区级公立医院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参与改革,发挥改革主力军作用。要广泛宣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政策解读,使全社会正确理解、积极配合、广泛支持改革,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公立医院改革的长期性和改革方式的多样性,为公立医院改革营造宽松的舆论环境。

被举报文档标题:区委公立医院革新工作意见

被举报文档地址:

https://www.meizhang.comhttps://www.meizhang.com/yijian/zfgzyj/612401.html
我确定以上信息无误

举报类型:

非法(文档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侵权

其他

验证码:

点击换图

举报理由:
   (必填)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