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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规划范文

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区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着眼于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我区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创建目标

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坚决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落实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民主法制观念、职业道德、自身文明修养等方面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民政文化建设,开展健康文明、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创造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和良好稳定的办公秩序,形成全员化、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网络和氛围,实现工作作风、精神状态、服务质量、办事水平、环境建设为主要标志的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通过创建活动,巩固和扩大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创建成果。

三、任务要求

1、班子建设:

(1)班子思想作风过硬,政治坚定,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领学示范作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年有计划,月有安排、学有记录,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在职自学、深入调研,注重将理论转化为成果;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按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班子团结协作,具有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民政工作议事规则要求,重大问题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团结协作,相互支持。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注重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党委领导成员做好机关廉洁自律的表率。

2、服务质量:

(1)牢记服务宗旨,实践“三个代表”。着力在促进率先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上下功夫,确立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思想,以领导满意、服务对象满意和社会群众满意为落脚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热情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来文、来电,认真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困难和要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服务态度热情和蔼,办事不拖拉、不扯皮、不刁难、不贻误,虚心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3)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大力加强新形势下民政工作情况的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每年每人确定一个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写出至少一篇调研文章。机关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完成一篇论文或调研文章。

3、廉政建设: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性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健全内部制约措施,廉洁自律。

(2)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办事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和杜绝利用职权损害基层单位及群众利益的行为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3)推行政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人员去向公示。实行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制”,社会服务“承诺制”,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实行工作人员去向公示制度,及时公示在岗情况。

4、工作实绩: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无重大决策失误。按“三服务”要求,明确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能,责任落实,定期检查,严格考核,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2)加强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员发展规划,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带工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三个文明建设取得新的成果。

(3)充分调动和发挥干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维护社会的公平和稳定,推进天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5、文明秩序:

(1)创学习型机关。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措施扎实、全员参与,并不断创新学习内容和机制。

(2)局机关内部秩序井然。自觉履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范。队伍精神饱满,团结协作,政令畅通,形象良好。

(3)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治安治理的方针,弘扬文明新风,制止歪风邪气,健全防范措施。无社会治安、经济、刑事案件发生。

(4)机关管理文明,环境整洁,办公场所文明、整洁、卫生。

(5)坚持基本国策,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经常进行国策教育,晚婚、晚育率达标。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领导,根据人员调整的实际,及时调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和自我测评。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潘轶敏任组长,顾春华、刘惠萍、杨玉梅为成员。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具体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

四、创建措施

创建文明单位是加强机关三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手段,全体同志要高度重视,共同参与。

1、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好班子”创建、学习型机关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充分体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检查落实到位。

2、对照文明单位条件,积极开展工作,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坚持真抓实干,为基层、为群众多办实事,维护社会的稳定。按《创建文明机关考核细则》的要求,经常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3、加强社会监督,严格督查考核。建立以各街道民政部门为主体的行风监督员队伍,设立投诉电话(8106507),向社会公示。严格按区创建文明单位考核细则搞好创建工作。加强基础台帐管理,努力增强创建效果,不断促进机关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