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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教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07-19 02:49:00

保教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意见

区妇幼保健所、各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托幼机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新生入园体检及保教人员体检的服务工作,促进托幼机构的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将我区托幼机构的新生入园体检和保教人员体检工作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划归淮西、市中、钵池山等3个区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希遵照执行。

一、服务地点

区淮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区市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区钵池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区卫生局监督电话

二、服务要求

新生入园体检工作应在每年的9月1日开学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中心在体检前与所服务的幼儿园共同商定,幼儿园负责在招生时通知幼儿家长,按规定的时间携儿童到指定中心体检。儿童体检合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健康检查表加盖体检章交儿童家长。保教人员体检工作应在每年的11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由中心与幼儿园共同商定。保教人员体检合格,体检单位签发《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见附件)交幼儿园。各中心按要求于9月15日前将《托幼机构新生入园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1月底前将《托幼机构保教人员健康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区妇幼保健所。

三、体检项目及收费标准

体检项目以《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的体检表为准(见附件),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厅规定的标准收取。

四、医教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新生入园体检及保教人员体检工作。

新生入园体检及保教人员体检工作是党和国家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也是托幼机构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把握相关政策规定,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教育局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统计,协调各托幼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体检方案。各托幼机构应积极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体检工作的需要,提供入园儿童及保教人员的相关资料,积极安排和引导相关人员按时参加体检。区保健所要认真做好技术培训工作,并在各中心开展健康体检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巡查督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主动与托幼机构做好协调沟通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对待,要抽调业务技术精,服务态度好的医务人员开展此项工作,确保入园儿童及保教人员体检的质量,让家长满意、让政府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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