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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学生车辆工作责任意见范文

时间:2022-06-05 11:13:56

接送学生车辆工作责任意见

镇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镇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我镇小学生和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现将镇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珊瑚小学、珊瑚幼儿园

1、明确一名学校负责人负责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并组建一支三人(含三人)以上的管理工作班子。

2、负责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并有记载。

3、负责审定符合接送条件的乘车学生。

4、负责督查驾驶员与学生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并经常通过校信通等方式沟通情况。

5、负责健全上级要求建立的有关管理台帐。

6、负责制作乘车学生的明显标记的乘车卡。

7、负责接送学生车辆每日的接送交接,并有交接手续。

8、协助镇安全科、黄桥交管所落实好接送学生车辆行驶线路及停靠点的堪验。

二、镇安全科(农路办)

1、协调堪查安全便捷的接送路线和停靠点。

2、负责接送学生车辆行驶沿线的路道情况的检查,对发现的交通隐患落实好整改措施。

3、督促相关部门分别维护好市管道路、镇管道路以及沿线的警示标志。

三、镇村建站(集镇办)

1、负责清除银珊瑚路(东至十字街口,西至幼儿园段)占道经营摊点。

2、负责保持停车场干净整洁,至少每周组织检查清理一次。

四、珊瑚派出所

1、负责每天派两名警力在上午7:00~8:00,下午4:00~5:30学校两侧维持交通秩序,确保交通畅通。

2、负责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五、广陵交警中队

1、负责对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员做好资格准入工作,按时进行检查教育。

2、负责每周不少于两次对接送学生车辆准驾、超载、超速等情况进行检查,并有记载或图像。

3、负责健全有关接送学生车辆的台账。

4、督查车辆保险的缴纳情况

六、黄桥交管所

1、协调打击非法营运的接送学生车辆。

2、负责定期检查接送学生车辆行驶线路的路况,并及时与镇农路办勾通协调。

七、珊瑚水利站

负责对接送学生车辆沿线所有桥梁的检查整治,发现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立即警示。

八、镇综治办、教育科

1、负责与车主、驾驶员签订安全行驶责任书,督查车主与学生家长签订的营运合约的责任履行情况,督查车辆座位险的缴纳情况。

2、负责制定接送学生车辆的考核细则及考核。

3、牵头召开好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例会。

4、每学期开学前协调学校核定乘车学生,并缴纳意外伤害险。

以上所有责任单位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如遇情况及时处置,确定不能处置的书面向政府报告并提出积极的建议。同时希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将我镇的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抓到实处,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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