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区纪检监察信访意见范文

区纪检监察信访意见范文

区纪检监察信访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信访举报工作新思路

1、要认真研究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职能作用。积极反映和解决领导干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积极反映和解决区委、区政府关于推动科学发展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筛选严重违背科学发展观的案件线索,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

2、要认真研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如何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工作水平。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来谋划信访举报工作,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把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贯穿到信访举报工作的各个方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按照全面协调的基本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推进信访举报工作,自觉置身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局之中,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整体推进信访举报工作的各项任务。

3、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广大信访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大局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提高政策水平,增强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办信办访的能力和综合分析的能力。加强监督管理,增强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加强信访举报情况综合分析,及时提供高质量的信访信息

1、准确把握信息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一统三化、五位一体”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反腐倡廉工作重点,及时提供信访信息。要重点对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问题,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各项措施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相关政策贯彻落实中的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农村基层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工作执行不力、弄虚作假、流于形式、走过场、掩盖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等,加强综合分析。

2、注重开展专题调研。对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信访突出问题,要进行专题调研,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区纪委信访室将根据市纪委的要求,适时推荐一些调研课题,供各单位调研时参考。镇(办)纪委、区直部门纪委(纪检组)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自选题目。各单位要在5月下旬和10月下旬分别上报1至2篇有一定质量的信访调研文章。

3、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日常信息,要按时报送。对关乎全局的重要信访信息,特别是对涉及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苗头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纪委主要领导。各单位每季度、每半年和年终要向区纪委信访室报送一次信访综合分析、每月上报一篇信访动态信息。

三、充分发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积极为查办案件工作服务

1、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进一步强化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措施,对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信访举报件,都要按照《控申条例》规定的原则、方法和程序统一受理。加强信访举报部门内部管理,保证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和时效,防止案件线索流失。

2、精心筛选案件线索。在注重筛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违规违法、违反政治纪律、商业贿赂、失职渎职、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线索的同时,加大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的筛选力度。要加强与案件审理、案件检查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根据查办案件工作需要筛选提供案件线索,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

3、加大交办、督办和直接查办信访案件工作力度。要筛选确定一批性质严重、可查性强的典型信访问题,作为重点信访案件向下级交办,限时办结。要采取派人督办、请上来汇报、帮助下级协调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对久拖不决的信访案件,要派人协助调查和研究;对敷衍塞责的,要责成承办单位进行专题汇报,必要时可调卷审查,推动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注重发挥直查快办职能作用,选择一些易查易结的信访问题进行直接查办。

4、加强实名举报办理工作。对实名举报,要优先受理,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及时反馈。要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与举报人的联系沟通,及时告知受理情况,答复调查处理结果。要建立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办法,着力提高实名举报率。

四、积极开展信访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1、大力开展信访监督。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方面等轻微违纪问题,采取廉政警示告诫(提醒谈话、纠错谈话)、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和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要求被反映者说明情况、作出检查、进行整改。

2、积极探索开展信访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要不断完善和规范信访监督工作,提高信访监督的实效。区、镇(办)纪委和区直部门纪委(纪检组)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基层开展信访监督工作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研究制定相应的信访监督工作的制度规定。区纪委将对没有按时报结和查结后出现反复的交办件开展督查。

五、妥善处理群众来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建立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长效机制。要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定期排点上访人员、集体访苗头和不稳定因素,做到发现一起,化解一起,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继续狠抓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并将其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长抓不懈,抓出成效来。各镇(办)纪委和区直部门纪委(纪检组)于每年6月和12月分别上报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信重访情况报告,其他单位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2、加大集体访、越级访和上访老户反映问题的解决力度。要通过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使群众息诉罢访。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纪检监察机关无权直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或与有权解决问题的部门、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尽最大努力帮助协调解决。对于上访老户反映的问题,要不拘泥于原调查处理结论,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尽可能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3、全力做好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来访接待工作。对非正常上访和突发性事件,要完善信息通报、现场处置、劝返接回和教育稳控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每一起非正常上访和突发事件,防止造成不良影响。对违法闹事的,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要全力做好全国“两会”和其他重大活动期间的来访接待工作,维护正常的来访秩序,确保国家各项重大活动顺利进行。

4、坚持和完善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继续筛选疑难复杂的上访案件,完善领导接访和包案制度。

六、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提高基层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1、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建设。加强信访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有效发挥信访信息员的作用,使基层的信访隐患得到有效预测、排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和化解。要积极探索村级信访工作机制创新,从源头上治理信访问题的发生。

2、加大初信初访处理力度。要高度重视群众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实行首办责任制,明确初信初访办理责任,努力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切实减少越级信访和重复信访。

3、建立单位主要领导接访工作长效机制。各镇(办)、区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每周要安排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出现重大集体访要随时接待。要事先公布接访时间、地点和接访领导姓名、职务等有关事项,力争通过接访活动化解由于干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引发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区纪委将定期对接访活动进行督促检查。

4、深化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切实把《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七项目标、六项指标”落到实处,确保我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七、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为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和解决信访问题提供纪律保障

1、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界定每个岗位的责任范围。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联合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和解决信访问题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对重点信访事项长期拖着不办,以及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大规模赴省进京集体访、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2、加大信访工作问责力度。对因决策失误、官僚主义、处理上访问题不及时等,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区纪委对信访预警重点问题加强督办,对发生越级集体访、重复访、异常访的镇、部门,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问题发生的,给予通报和相应的党政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