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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意见范文

国有企业改革意见

*年全省国企改革工作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六届六次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更快更好的发展要求,继续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宏观调控紧密结合,抓重点、攻难点,不回避、不退缩,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扎实稳妥地规范操作,力争在产权制度改革上有大的突破,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上有新的成效,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上有明显进展,进一步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两增、两减、两分”,如期完成全省国企改革第二步战略目标。

一、加快推进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进一步健全现代产权制度

在改革的工作重点上,继续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采取分类指导、因企制宜的国企改革推进方式,针对不同企业,区别对待,一企一计,一厂一策,着力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加快实现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一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突出抓好国有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独资企业、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减持。下大力抓好国有优势企业对外招商引资、战略重组工作,通过引入增量资金实现整体改制,重点抓好华药、承钢、宣钢和建工集团、旅游集团、医药集团、汽车集团等企业的整体改制工作,加快国有资产存量调整。对确需实行国有独资的企业,依法进行公司制改造。二是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基本完成省直厅局属企业改制脱钩任务。加大对市属企业改革的指导力度,支持和帮助市属企业加快改革步伐,对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的市县属国有企业,引导其实施二次改制,妥善安置好职工。大力引导国有企业通过多种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启动投融资类企业改革改组工作,强化内控机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三是全面完成“两分”工作,为加快国有企业整体改制创造条件。年内全面完成省属和市县属国企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任务。把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继续向纵深拓展,积极探索省属企业所办幼儿园、市政、社区等机构分离的路子。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衔接,稳妥推进省属企业办医院产业化经营。切实做好省属破产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属地工作,指导推进市县属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中央在冀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四是规范操作国有企业改制,促进国有产权有序、公开流转,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防止暗箱操作、自卖自买等不规范做法。认真做好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严防压低评估价格等违规违法行为。规范国有产权转让,创新招商方式,公开披露信息,确保实现进场交易。

二、加快推进国有产权流动重组,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

在改革的推动上,坚持国企改革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按照存量调强、增量调优的总体要求,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快企业战略性重组,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一是加大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力度。紧紧抓住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能力强的优势企业,以产权调整为重点,以资本为纽带,以资源合理配置、企业优势互补为原则,推进国有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壮大企业规模,打造企业航母。充分利用国家发展19个亿吨级煤炭基地的机遇,重点抓好开滦集团与张家口老虎头煤矿等煤炭企业间重组整合;按照“品种、质量、整合”的要求,推动全省国有钢铁企业率先整合。积极引导省外贸、工贸资产经营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推进企业间的重组整合,促进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加快国有劣势企业退出步伐,认真搞好企业债务重组,优化国有资本的质量。加大破产工作力度,重点抓好煤炭企业政策性破产项目申报。继续加快已批政策性破产项目实施进度,对于2000年以后积累下来的51个政策性破产项目,继续强化工作督导,力争年内基本完成终结。对未纳入国家政策性破产范围的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加快依法破产的步伐。积极支持中央在冀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稳妥地做好军队保障性企业破产实施工作。积极探索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的处置方法,采取以打折回购的方式,加快处置企业历史债务和不良资产。认真做好债转股的收尾工作。三是加快利用国内外证券市场重组国企,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积极吸引境外战略投资者或具有国际产业背景的跨国公司,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方式,实现与我省国有企业的合资合作。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筛选一批规模大、效益好、有发展潜力、能够带动本地经济发展的国有优势企业,给予重点培育和扶持,重点推动基础设施行业的大型支柱性企业集团和竞争能力强的行业优势龙头企业整体上市,突出抓好邢钢等企业境外上市工作。四是切实转变增长方式。加强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推进传统产业提高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同时,加强对新项目决策管理,投资后评估管理,引导企业投资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把增量调优。

三、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在改革的配套措施上,将改制、建制和转制统筹兼顾,注重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深化改革,用法律、规章、制度的形式巩固改革的成果,在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加快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强化内部改革和经营机制的转变。一是加快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实施产权制度改革的国有参股企业,研究制定《关于向国有参股企业派遣国有产权代表(股东代表、董事和监事)的管理意见》,行使好国有出资人权利,确保国有出资人真正到位。对国有独资公司和控股公司,研究制定《国有独资和控股公司董事会工作暂行规定》,规范董事会运行规则,调整和改善董事会组成结构,减少董事会成员在经理层的兼职,探索建立独立董事制度,选择部分企业增设外部董事;研究制定《国有独资和控股公司监事会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外派监事会制度,创新监管方式;认真处理好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关系。深入探索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快推进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增强国企改革的透明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快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创新。运用企业经营者业绩目标考核的办法,指导和督促国有企业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国有企业切实转变增长方式,突出主营业务,缩短管理链条,加快技术进步,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质量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引导企业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企业和职工双向选择的用工机制和管理人员竞聘上岗的人事制度,切实做好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探索将科研人员收入与科研成果和市场销售额挂钩的办法,积极鼓励技术入股。三是全面强化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加强企业战略规划管理,结合编制“十一五”规划,指导企业制定和完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年在省属重点企业中实施同企业发展紧密融合的信息化战略,建立企业内部网络。继续引导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系

在改革的方法创新上,坚持以国企改革推进国资改革与加快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相结合,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一是健全国有资产监管的政策法规体系。突出抓好《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及时制定出台配套的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二是强化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在总结2004年试运行经验的基础上,正式实施对监管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实际,研究制定任期经营业绩动态考核办法。继续抓好监管企业经济运行的动态监控、调度与分析,促进监管企业提高效益、快速发展。在建立企业负责人激励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建立企业负责人约束机制,对企业负责人重大经营责任实行追究。三是完善出资企业收入分配管理和调控体系。制定出台《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实施办法》,加强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加强对企业工资总额的管理和调控,积极探索对企业负责人期权、期股等中长期激励办法,逐步建立企业负责人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四是改进国资统计评价体系。健全全省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制度,认真开展监管企业效绩评价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确认,全面完成省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推动全省市、县(市)国有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监管,探索建立国资委派驻企业财务总监制度,规避和化解企业财务风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五是规范国有产权股权变动监管体系。实行规范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制度以及国有资产评估机构选聘、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制度,确保国有产权股权变动中国有资产价值得到全面、客观和充分的反映;完善国有产权股权交易监管制度,实行公开挂牌、市场寻价、招标拍卖的产权交易方式,加速形成国有产权股权变动中的价值发现机制。六是探索建立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和企业投资风险监控体系。研究制定《河北省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的管理。制定《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加强投资决策和投资过程的监督,建立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投资决策失误责任的追究。七是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者公开选拔机制,研究制定《国有独资和控股公司选拔任用经营层领导人员备案管理办法》,选择有条件的企业进行试点,逐步将企业经营层领导人员的管理权限下放到企业董事会,省政府国资委通过任前备案的办法,把好职数、用人条件、选聘程序关,切实落实董事会依法选聘经营者的权力。强化企业培训工作,加快培育形成出资人代表、经营管理者、科技人才、思想政治工作者和高技能人才的五支队伍。八是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体系。坚持企业改制与党组织设置同步进行,合理调整党组织的领导关系,改制为国有控股和国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其党组织领导关系不变。加强企业党的组织机构建设,合理设置党的工作机构和配备党务工作人员,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要求配备企业党政领导班子,形成企业党组织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的领导体制。改进和创新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四创”活动,积极探索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深化企业效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