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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11-09 11:37:23

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意见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全面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为核心,根据本乡镇的发展目标及实际情况,探索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利,形成流动人口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一系列配套的优先、优惠、奖励、扶持和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体系,通过均等化服务,对流动人口真正做到与本镇居民的“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投入、同救助”的五同待遇,实现人口与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免费宣传与服务项目

1、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服务。

2、免费为流动人口在企业及集聚地进行生殖健康知识培训。

3、免费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证》。

4、免费获得《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5、免费为外来务工人员不定期举办相关技能培训。

(二)实施免费基本技术服务项目

以“免费服务券”、“药具一卡通”等形式,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和孕情环情检查服务,并将避孕节育检查情况通报户籍地。项目包括:

1、孕环情检查(B超,一年两次,计生服务机构实施)。

2、放(取)宫内节育环、输卵管结扎或输精管结扎、避孕药皮下埋植(取出)术。

3、人工终止妊娠术。

4、提供基本避孕药具。

(三)提供奖励优待服务项目

1、为在县登记结婚的所有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婚前医学检查。

2、为在漓渚镇工作一年以上、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且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外来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孕前优生检测及优生营养素补充,免费提供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补贴,其新生儿可享受免费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

3、为在漓渚镇工作的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孕产妇围产期保健管理、儿童保健管理及子女预防接种等工作。

4、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可以免费享受不少于两年1次的生殖健康体检。

5、对在漓渚镇居住一年以上且在县首次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外来流动育龄夫妻采取奖励政策:放置宫内节育器者,一次性奖励50元;女子输卵管结扎者,一次性奖励500元;男子输精管结扎者,一次性奖励100元;避孕药物皮下埋植者,一次性奖励100元。

6、对晚婚晚育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已婚育龄妇女按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政策。

7、参加生育保险的流动人口,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待遇。

生殖健康体检由计生办汇同医院统一组织实施;符合条件,需要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在登记结婚时予以办理;符合条件,需要孕前优生检测及优生营养素补充的育龄妇女到现居住地计生办领取,需要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补贴,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的育龄妇女须到居住地计生办领取免费券,凭免费券到指定地点接受检查;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夫妻须凭《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有效发票到现居住地计生办办理。

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费用按劳动保障部门规定办理。

(四)实行社会保障优待项目

1、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项保险。

2、对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可获得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的免费义务教育。

3、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符合相关条件的,因患重大疾病或因突发性灾害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公益金救助。

(五)完善服务管理机制及服务网络

1、加大政府统筹协调力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镇的重点工作,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格局。

2、加大部门配合协调力度。探索建立“政府统筹、统一登记、计生服务、部门协作”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模式,派出所、卫生院、学校、社事办、城建局、经发局及党政办等要多方配合,积极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3、加大服务网络日常管理服务。

积极利用好国家和省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更新和动态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有计划生育服务站以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等工作平台,开展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开展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保障经费。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意义及政策法规。确保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真正实行有效管理。

3、上下联动,有序推进。镇、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主动相互保持联系,加强沟通,努力将计划生育工作融入、渗透、结合到有关工作之中,发挥各自优势,各尽其责,推动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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