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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争先创优竞赛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08-29 10:57:19

科技局争先创优竞赛工作意见

局各科室(办):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向上争取的力度,提高各科室向上争取的积极性。经研究,局机关从今年3月起,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向上争取为主题的“争先创优”竞赛活动。现将竞赛活动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节能降耗为重点、以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为目标、在机关干部职工中进一步树立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约意识,自觉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在建设节约型社会过程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活动内容

竞赛时间从2011年3月至2011年12月31日,参赛对象以科室为单位,分别是办公室、合作经营科、事业成果科、高新产业科、专利信息科。竞赛内容为各科室向上争取的各级各类科技项目资金、品牌园区、获批市级以上先进个人或集体荣誉。

三、活动规则

竞赛活动按得分制进行量化考核:

1、各科室向上争取资金(以当年实际到位资金计算)每100万元得10分,100万元以下资金每10万元得4分。其中:高新产业科和事业成果科向上争取资金数按2折后计算得分;专利信息科省、市专利资助资金计入竞赛得分;合作经营科“530”项目资金不计入竞赛得分;办公室以“三提倡、五节省”活动参与竞赛,以2010年经费为基础分50分,节约的经费比去年同期每下降10%加10分。

2、品牌园区。认定为2011年的省级园区、孵化器得5分,认定为部级园区、产业基地、孵化器得10分。

3、获批市级先进个人或集体得10分,获批省级先进个人或者集体得20分,获得部级先进个人或集体得30分(获得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分别计入相应的科室)。

四、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设2个“优胜奖”和3个“贡献奖”,按实际得分排名第一、二名的科室获“优胜奖”,之后的获“贡献奖”(得分20分以下的科室不得奖)。此外,竞赛还设立“特别贡献奖”,总得分超过180分的科室将获得该奖(不限名额)。

五、其他

本次竞赛活动于2011年12月31日截止,由高新产业科负责统计,财务科负责审核,竞赛结果于2012年1月30日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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