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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家园共建会建设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12-14 03:43:41

和美家园共建会建设工作意见

各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夯实平安基层基础,充分发挥社会民间组织在基层和谐促进工程建设的平台作用,特别是发挥其在反映新老人利益诉求、疏缓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作用,促进新老人和谐相处,共同参与“平安”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和美家园共建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化、提升”为主旨,坚持“引导融合,优化服务,完善管理,促进和谐”的总体工作要求,通过完善组织网络,拓展职责功能,强化服务品质,深入推进“和美家园共建会”建设,引导新人广泛融入当地,共促社会全员和谐相处,同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二、机构性质

“和美家园共建会”是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具有民间性、共建性、互助性、服务性特点,以“共建共促共享和谐”作为全体会员的共同意愿,以构建和谐友爱的邻里关系、承租关系、劳资关系和人际关系为目标的群众性组织。“和美家园共建会”是基层组织开展社会管理的有力助手,是积极探索社会融合机制,协调社会关系,延伸社会治安管理领域,促进社会和谐的民间组织。

“和美家园共建会”主管单位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业务指导部门是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机关是区民政局。村(社区)“和美家园共建会”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和村(社区)综治工作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受业务主管单位、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备案登记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机构建设

1、机构设置。“和美家园共建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会议,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若干工作委员会(一般为组织工作委员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委员会、文体工作委员会、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等),同时按辖区范围,在理事会下设若干和谐促进小组。

2、领导配置。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3至5名,秘书长1名(可由副会长兼任),理事会成员若干名。会长一般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副会长人选中外来务工人员应占二分之一左右;外来务工人员1500人以上的村(社区)必须配备专职副会长,专职副会长可以由村(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担任(纳入综管员编制)。理事会成员尽可能覆盖到包组村干部、包片社工、综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同省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和谐促进小组长一般由理事会成员兼任。

3、会员组成。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体会员两种。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50人以上的企业一般应吸收为团体会员。个体会员入会条件为本村(社区)居民和有暂住证、固定职业、五年内无犯罪记录、在本村(社区)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新人入会率一般应占符合入会条件的新人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4、会员代表。为便于工作开展,可在会员中推荐产生会员代表。一般从楼道墙门组长、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妇女代表、青年团员、不同省籍的外来务工人员、企业保卫科长、车间班组长中推荐,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应占三分一左右,代表数按会员总数的3%至10%确定。会员代表兼任和谐促进员。

四、工作内容

1、着力于交流培训制度化。要组织会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艺体育活动,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精神文化生活,通过会员网络,加强会员内部、协会与辖区组织的交流和沟通。外来务工人员可按居住地或务工单位分片进行活动,村(社区)的活动室、图书室等应向外来务工人员开放。要与辖区内的学校、企业合作,定期组织会员开展法律法规、业务技能、文明礼仪、科普文化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会员素质。各类活动的组织每季度一般不少于1次。

2、着力于信息排摸经常化。要按照和谐促进员的信息排摸“八必访”要求和“四个一”管理模式,通过查阅《和谐促进员工作手册》、抽查规范上岗情况,督促和谐促进员经常了解社情民意、收集不稳定因素、实时掌握社会动态。要及时处理和谐促进小组、和谐促进员上报的各类信息,并根据信息种类、重要程度在第一时间上报村(社区)党组织和综治工作室。

3、着力于问题解决初始化。要充分发挥和谐促进员的积极作用,调处好邻里之间、外来务工人员之间,新老人之间、外来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重大情况和疑难矛盾要按级及时上报所在村(社区)综治工作室、镇乡(街道)工作中心。

4、着力于志愿服务常态化。要积极引导和谐促进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组织社会捐款,筹措互帮互助资金,开展扶贫帮困、义务治安巡逻、环境整治等活动;帮助解决新人在子女就学、住房、就业和疾病防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协助做好本村(社区)的新人登记备案、计生服务和重点嫌疑人员及时报告工作。要表彰和宣传新老人中创新创业、遵纪守法、见义勇为、互帮互助、互融共建的好人好事。

五、制度建设

1、建立完善上墙制度。要建立组织网络和工作内容公示制度。尽可能做到会员代表(和谐促进员)以上人员的姓名、职务,和谐促进员工作职责统一上墙公布。

2、建立健全会议制度。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议要按章程规定召开,也可以通过座谈会、恳谈会、议事会等方式听取新老人的意见和建议;要每季度一次召开和谐促进小组长工作例会,定期交流分析新老人的思想动态,排摸和解决矛盾纠纷。

3、建立台帐资料制度。要明确一名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各项制度、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矛盾调处、会议记录等反映“和美家园共建会”规范化建设的台帐资料,确保台帐齐全、规范、整洁。

4、建立经费保障制度。“和美家园共建会”是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其所需活动经费通过企业赞助、社会募集、村(社区)出资、政府拨款等方法解决,财务由村(社区)代为管理。

六、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指导。各镇乡(街道)要把深入推进“和美家园共建会”建设和创建规范化“和美家园共建会”作为今明两年基层和谐促进工程建设和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各镇乡(街道)综治办、外来务工办要及时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不断将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2、注重资源整合。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基层组织作用,有力整合工、青、妇等工作资源,切实增强工作合力,努力使“和美家园共建会”在促进文明建设、化解社会矛盾、开展文化活动、提升自身素质、促进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丰富活动载体。要围绕志愿者活动、村企结对共建、文化活动等平台,广泛开展治安巡逻、义务服务、环境整治、公益互助等专题活动,促进新老人互助服务。要充分挖掘特点,积极开展文娱体育、读书演讲等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要借助企业团体会员的资源优势,广泛开展结对援助、文明创建、美化环境等村企共建活动。

4、抓好典型培育。各镇乡(街道)要选择2至3个示范点作为规范化“和美家园共建会”创建试点给予重点培育,坚持以点促面,组织开展工作交流。全区规范化“和美家园共建会”达标率今年达到10%,明年达到20%。要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会员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采取授予荣誉村民、参与评先表彰等措施,充分调动外来务工人员建设“第二故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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