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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工程建设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08-28 10:23:05

城市绿地工程建设工作意见

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城市绿化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的必要手段,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切实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绿地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就我区“城市绿地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范围

城市绿地建设主要实施范围:

(一)完成蠡湖大道西侧35米的城市主干道绿化工程;

(二)完成高浪路两侧35米的城市主干道绿化工程;

(三)完成锡宜高速两侧各50米的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四)完成闲置用地的增绿工程。

二、相关要求

(一)工程规划设计

1.城市主干道绿化工程(蠡湖大道、高浪路)要与原有风格保持一致(详见《关于市“城市绿地工程”实施标准及要求的通知》<锡绿委办〔2012〕3号>)。

2.锡宜高速提升改造工程要按照原有设计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主林带宽度为两侧50米(一期实施20米),强化生态功能和美化功能,突出大色块造景(详见《沪宁、锡宜高速沿线绿化完善和提升改造方案》。

3.闲置用地增绿工程以有利于树木生长为标准,种植6~10厘米干径的乡土乔木,株行距在5~8米左右,常绿落叶树比例为4:6。

(二)工程时间要求

城市绿地建设工程要求在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通过市级相关部门的验收。

(三)工程责任部门和实施主体

1.城市主干道绿化工程的责任部门为区城管局,蠡湖大道绿化工程的实施主体为雪浪街道,高浪路绿化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太湖街道(博大广场)。

2.锡宜高速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的责任部门为区农林局,工程的实施主体为胡埭镇。

3.闲置用地增绿工程的责任部门为区国土分局,工程实施主体为华庄街道。

三、资金投入

重点工程的资金投入主要包括工程前期(青苗补偿、拆迁等)费用、绿化工程费用、土地流转费用和建设后工程养护费用等四个方面。

资金投入由工程实施主体承担。城市主干道绿化工程(蠡湖大道、高浪路)和锡宜高速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经市级部门验收合格及区审计局工程决算审计结束后,区政府给予绿化工程费用50%的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绿地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要求高、资金投入大、任务十分艰巨。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城市绿地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分管负责人、区农林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绿委成员单位和相关镇、开发区、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绿地工程的推进与协调,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城市绿地工程建设是我区生态重建恢复的重中之重,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区监察局牵头负责工程实施进度的督查;区城管局、农林局、国土分局负责做好工程项目的方案报批协调及组织验收工作;区审计局负责城市主干道绿化工程(蠡湖大道、高浪路)和锡宜高速绿化提升改造工程跟踪审计及决算审核;区财政局负责绿化工程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区发改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在项目立项、审批等环节上主动服务,加强协调;工程实施主体要按工作任务,制订相应工作方案,优先落实工程资金,迅速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并按时完成任务。

(三)强化考核督查。城市绿地工程是市政府下达的政治性任务,全区上下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攻坚克难,确保重点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区政府将任务列入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晋职晋级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区政府成立由区监察局牵头,区财政局、农林局、审计局、城管局、国土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绿地工程督查小组,定期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给予警示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拖沓扯皮而延误工程进度的单位和部门,严格实施领导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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