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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低收入农户帮扶活动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01-19 03:29:36

人社局低收入农户帮扶活动工作意见

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低收入农户帮扶活动的意见》精神,全面完成三年脱贫目标,进一步巩固“牵手致富工程”成果,开展新一轮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活动,实现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落实共同富裕的方略,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帮扶机制,以巩固“牵手致富工程”成果、帮助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低收入农户增收为中心,以党员干部到户结对帮扶为手段,采取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加大脱贫力度,努力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和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二、目标任务

1、巩固“牵手致富工程”成果。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对2014年帮扶对象回头看,坚持原结对一定三年不变,保证原“一有三缺”贫困户收入稳定,防止返贫现象发生。

2、组织开展新一轮帮扶活动。为切实提高低收入农户收入,加快脱贫进程,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对农村年人均收入不足2500元的低收入农户,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结对挂钩帮扶,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确保市委下达我局70户(许河镇)低收入家庭实现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

三、工作措施

1、继续巩固“牵手致富工程”成果。按照“一定三年,包保达标”的要求,继续组织和发动机关党员干部对原包保“一有三缺”户再次摸底调查,确保不返贫;对少数返贫的“一有三缺”户,要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主要通过“一户一棚奔小康”等活动,引导“一有三缺”户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提高收入。要确保今年年底前所有“一有三缺”户全部脱贫,顺利通过市的检查验收。

2、组织开展新一轮帮扶活动。新一轮帮扶对象主要是农村无劳动力且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家庭。要组织开展新一轮党员干部与低收入农户以物资、资金、生活“三帮扶”为主要内容的帮扶活动。各帮扶人员实行“一对一”帮扶方式,与低收入户结成对子,签订结对帮扶协议。对于没有纳入低保而收入低于低保线的农户,应帮助其纳入低保,并通过“三帮扶”措施填补低保线标准与2500元之间的差距,使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可以通过引导低收入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资金互助社等措施,增加低收入农庭收入。

3、建立全系统党员干部参与的扶助机制。鼓励机关党员干部向农村低收入家庭伸出援助之手,为农村低收入农庭中的大、中学生完成学业献爱心,为农村低收入农庭尽快脱贫致富作贡献。同时,每一位参与结对挂钩的党员干部,必须按要求,按规定,经常主动深入挂钩家庭,了解他们的生活困难,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听取他们的合理化建议,随时随地为他们的生产生活出谋化策,提供便利,力争把工作做深做实,促进农村贫困家庭早日脱贫。

四、组织领导

1、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责任。为进一步强化领导,保证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局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仲晨任组长,冯忠宁、朱鸣、张玉保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张玉保兼任主任,吴斌、周鸿凌任督查组组长,王强、谢建东为督查组成员。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可参照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按要求,宣传到位,措施到位,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扎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确保完成市里下达的各项帮扶作务。

2、加强结对帮扶工作的动态管理。脱贫攻坚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减少贫困人口,实现共同富裕。新一轮帮扶活动推进过程中,各项帮扶措施必须细化到每个时间段。各结对帮扶责任人要积极配合镇、村做好低收入农户的结对挂钩工作,建立健全新的挂钩帮扶台帐,形成纸介质和电子介质两套完整的基础资料,实行动态监测管理,确保新一轮帮扶活动顺利推进。

3、严格督查考核奖惩。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组织听取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回报,并于每个季度末将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扶贫办。同时,将结对帮扶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考核,对成绩显著的科室、单位和个人由局给予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应付了事的科室和个人年终不得评为先进科室、单位、个人和优秀等次,并给予全系统范围内的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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