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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意见4篇范文

时间:2022-09-04 03:36:50

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意见4篇

第一篇: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村庄改造成果,长期维护和保持“公建配套齐全、生态环境优美、村宅村容整洁、农村特色浓郁、居住安全舒适”的农村新风貌,建立健全我镇村庄整治成果长效管理机制,经研究,特制定《镇加强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城乡一体、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符合本镇特点的村级公益设施和环境管理养护有效机制,不断提高村级公益设施维护和环境管理水平,发挥村庄改造持久效益,努力提升农民居住环境质量,确保农村居民长期受益。

二、总体目标

理顺管理机制,明确管理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内容,建立健全村庄改造长效管理制度。通过实施村庄改造的长效管理,使村庄整治工作走上健康有序的管理之路。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管理标准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农村村庄、河道、公路主干道环境“三位一体”管理机构--村环卫站,由村书记(村主任)兼任环卫站站长,明确职责,其余村干部分片包干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

(2)完善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制度,制定农村环境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村规民约。

(3)建立健全村庄环境考核自查机制,村庄实行全日制保洁制度。村环卫站每天都要对本村保洁员的出勤情况及保洁质量进行检查、登记。

(4)按照村庄规模足额配备保洁人员。保洁员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由所在村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5)明确每个保洁员的责任区域,分片包干,公示上牌,实行定人、定段、定区域、定标准管理,与保洁员签订保洁责任书。公示牌上要写明保洁员姓名、责任区域、举报电话等。

(6)农村卫生台帐齐全,定期更新健康教育宣传画廊。

(二)村容环境管理标准要求

(1)村级道路路面干净整洁,无断墙残壁。

(2)生活垃圾及时清扫保洁、收集、转运,无暴露垃圾。

(3)村级道路两侧、农户家前屋后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

(4)农户庭院内、出租房周边清洁卫生,窗明几净。庭院场地干净整洁,农房夹弄内无暴露垃圾。

(5)村主干道沿线鱼塘农房卫生,无草棚旧屋,无乱堆乱放。

(6)家禽家畜圈养,禽畜粪便管理到位,无随地排放。

(7)无污水塘、臭水沟。

(三)基础设施管理标准要求

(1)村内道路硬化率达到95%,路面无破损。

(2)无违章搭建。

(3)路面排水畅通,无沆洼积水,无污水横溢。

(4)环卫基础设施、桥梁完好无损。

(四)路灯绿化管理标准要求

(1)村庄绿化、草坪养护良好,绿化带、草坪内无垃圾、无杂草、无杂物,无枯株、缺株。

(2)沿线公路两侧行道树无乱砍乱伐。

(3)路灯正常照明,无破损、无倾斜。

(五)村庄秩序管理标准要求

(1)无无证废品收购点。

(2)村内店铺无店外设摊、占道经营现象。

(3)无偷倒垃圾。

(4)无露天菜场。

(5)车辆停放有序。

(6)无私设灯箱、广告牌、横幅,无乱拉乱挂。

(7)无乱焚烧现象。

(六)环卫设施管理标准要求

(1)垃圾箱(桶)合理布局,设置符合要求,无缺盖缺门。

(2)垃圾中转房、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日产日清,周边无污水,无外溢,内外环境定期消杀,无蝇蛆。

(3)公厕地面清洁,便槽内无尿垢、无臭味。农户化粪池按三格式标准建造,实行粪便无害处理。化粪池密封,无粪便满溢。

(4)公厕内无黑色广告和乱张贴。

(5)无露天粪坑。

(七)河道卫生管理标准要求

(1)河道水系通畅,无违章坝基,无沉船堵塞。

(2)河道水面保洁良好,水面净洁,无漂浮垃圾,无水生植物。

(3)河塘坡岸自然生态,河滩、河岸两侧无杂物堆放,无杂草丛生,无暴露垃圾,无河岸坍塌。

(4)河道定期清淤,无臭味。

四、考核办法

由镇创建办、建管所、路灯绿化所、环卫所、城管中队、水利站组成考核组,每月由创建办、牵头单位各安排一辆车,根据各职能部门相对应的职责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类适时进行考核。

(一)考核要求

1.创建办考核办法

对各行政村村庄长效管理组织机构、计划方案、自查机制、保洁员上岗情况、保洁责任书、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台帐、健康教育宣传画廊等进行考核并排名。

2.建管所考核办法

由建管所牵头,对全镇村庄道路硬化、基础设施、违章搭建、排水情况等每月进行考核并排名。

3.路灯绿化所考核办法

由路灯绿化所牵头,对全镇村庄路灯和绿化的规划、养护、绿化带保洁情况每月进行考核并排名。

4.环卫所考核办法

由环卫所牵头,对全镇村庄路面保洁情况、暴露垃圾、庭院和出租房周边卫生、环卫基础设施布局与保洁情况、乱堆放乱张贴等每月进行考核并排名。

5.城管中队考核办法

由城管中队牵头,对全镇村庄废品收购点、占道经营、偷倒垃圾、私设摊位和广告牌、私拉横幅、露天菜场等每月进行考核并排名。

6.水利站考核办法

由水利站牵头,对全镇村庄河道水面保洁、河滩河岸保洁、沉船等每月进行考核并排名。

每月月底创建办对考核排名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通报。

(二)考核方式

由创建办会同以上考核组成员单位针对六大块内容(组织管理类除外),采用抽签或指定的形式,每月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考核。创建办按照“日考核、月汇总、季排名”方式对月度检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每年由创建办牵头,会同以上考核组成员单位每年6月、11月份进行两次综合性考评。

五、资金拨付

(1)全镇各村的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经费的拨付,由镇创建办按照年中年末两次综合考评结果进行核算,报镇政府审核通过后,分上、下半年二次拨付。

(2)保洁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与考核工资相结合的办法,由各村按照规定进行考核、评定,按月核算、发放。

(3)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经费每年由创建办、经服中心、行政村重新核定。

六、奖惩办法

考核按百分制进行评分,90分以上为优(含90分),80-89分为良好(含80分),70-79分为合格(含70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分值计算方式:

行政村月考核分=每月自然村的平均分

本季度考核分=每季度三个月的平均分

上半年考核分=第一、第二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1-5月份考核得分占40%,6月份考核得分占60%。

下半年考核分=第三、第四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7-10、12月份考核得分占40%,11月份考核得分占60%。

当年考核分=四个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自然村被列为当年度市示范点的在年末考核得分基础上加2分,列入市示范点的加3分,列为省示范点的加5分。在接受市级、市级、省级村庄整治检查过程中和本镇组织重大活动或有重大接待时,凡行动迟缓或工作不力受到通报的,在年末考核得分基础上扣除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加倍扣分。

以上、下半年考核分为基准,确定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经费的发放标准。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经费,优秀的按100%拨付,良好的按95%拨付,合格的按90%拨付,不合格按70%拨付。

本考核细则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由镇创建办负责解释。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周政发〔2012〕55号文件废止。

第二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切实提高城镇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优化人居环境、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素质为目标,加快实践“五大愿景”,全面构建和谐社会。

二、总体目标

城镇基础设施基本健全,城镇功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日益舒适,居民素质明显提高,居民满意度逐步提升。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停车站点设置。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行乱停乱放行为。合理规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点,规划设置交通标识标志。对镇区主次干道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点逐一整治规范,指定停车场点、划定停车边线、设立停车标志、明确管理责任、完善处罚收费,镇区主次干道停车场实现管理规范化。

(二)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加强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查处闯红灯、逆向行驶、占道行驶、不按规定行驶、违反禁鸣规定、乱停乱放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公交车、出租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线路运行、争客抢客及超载、拒载行为的整治力度,提升城市公交服务质量;整治在镇区道路上利用摩托车和其它机动车从事非法运营的行为;整治行人不在人行道上行走、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跨越或者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行为。

(三)整治卫生死角,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整治镇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镇入口的环境卫生死角,清除暴露垃圾、建筑垃圾。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日常管理,防止车辆夹带泥沙污染道路;驶入镇区内的所有运输建筑渣土、建筑材料车辆实行密闭运输,防止沿街撒漏,遏止扬尘污染。整治镇区小餐馆户外燃煤、油烟污染和随意排污的现象,查处镇区生活噪音扰民行为。整治镇区下水道堵塞等问题,杜绝污水横流,污染环境。

(四)整治废品收购点。打击无证废品收购行为,有效规范废品收购行业经营秩序。开展有声势、有力度地联合清理整治行动,对应搬迁、整改、关闭的经营单位,督促其限期搬迁、整改、关闭;对拒不按规定搬迁、整改、关闭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聚众闹事、阻挠执法的,予以严肃处理。实现废品收购点“四无”标准,即站点内外无违章搭建,无污染物排放,无废品乱倒,无二次污染。

(五)整治“四乱”行为。“四乱”即“乱扔乱吐、乱贴乱画、乱排乱倒、乱堆乱挖”。整治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各类废弃物,从室内(车辆内)向外抛掷废弃物等行为;整治单位和个人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和其他设施上乱悬挂、张贴、刻划、喷涂各类宣传物品和字画行为;整治单位和个人不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和清运生活垃圾,向主要道路、河道、公共场地倾倒垃圾、粪便、污水等废弃物的行为;整治单位和个人擅自在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

(六)规范广告招牌设置。全面整治违法设置、设置不规范、陈旧破损影响市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条幅、招牌、宣传牌、路牌和指示牌等。拆除未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彩带、彩旗、各类布幅广告及横幅标语。未按审定的位置、规格和时间设置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拒不整改的,依法拆除,确保全镇户外广告招牌规范有序。

(七)整治各类占道亭棚。按照“总量控制、布局合理、规范便民、统一管理”的原则设置好报刊亭,拆除未经行政审批或虽经审批但长期空置和破旧的报刊亭。取缔各类占道亭、棚、伞和骑门占道经营;清除建筑物、构筑物上各类乱贴、乱挂、乱写以及占道设置的灯箱招牌。

(八)整治各类占道现象。对镇区主次干道沿街从事餐饮、制作、加工、维修、清洗等经营的门店进行整治,确保各种设施达标,无占路经营,无油烟和噪声污染。严厉查处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主要道路两侧的店外摆卖、乱摆摊点、马路餐桌、露天烧烤、乱牵乱挂、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违法扰民和污染环境的行为,依法查处在镇区内的违规治丧活动,全面整治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

(九)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清理取缔未经批准的马路市场并严防反弹;经批准的早、夜市场要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定点定时经营,设专人管理。加强集贸市场管理,合理设置经营摊位,规范经营秩序,确保市场安全运行;严格治理集贸市场摊点外溢,维护市场周边的环境整洁和道路畅通。取缔市场范围外零散摊点,清理市场周边挤占消防通道的经营行为,拆除通道内违章搭建影响消防安全的棚、架、伞等附属物。督促市场业主完善市场设施、保持环境整洁。严厉查处假冒伪劣、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及无证经营等违章违法行为。

(十)加强道路设施管护。全面维护街道路面、护栏等各种市政设施,对破损和凹凸不平的人行道及车行道路进行修复,做到路面平整无破损现象,人行道板完好、无缺损现象,雨水井、管沟盖板无缺少、凹凸现象,人行护栏无毁损、路面无积水等现象。重点对镇区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的一些遗留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

(十一)整治各类架空管线。整治杂乱无章、影响市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各类架空管线。对横跨道路、楼宇等架设不规范的电源线、电话线、网络线及闭路电视线等采取“入地、捆扎、贴墙、入管”的方式进行全面整治或改造。

(十二)加强绿化管护。加强对全镇绿化管护的检查考核力度,责成路灯绿化所定期对镇区植物进行修剪造型,打造绿化精品工程,突出人文特色。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表土裸露现象,对绿化带内枯死的植物及时进行补植,清除绿化带、花坛内的排堆放、烟头、纸屑等杂物。

(十三)加强食品卫生及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校园周边摊点的食品卫生,查处“三无”食品和无牌无证销售行为,对镇区游摊食品卫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十四)巩固村庄整治工程。抓好主要道路(包括主要村级道路)路面、河道及两侧环境的整治和管理,确保主要道路无垃圾、无乱停放、无乱设摊、无乱张贴、无乱堆放、无乱搭建;主要河道无漂浮物、无障碍、河岸无垃圾。开展村庄绿化活动,重点抓好进村道路、河岸、村周、庭院的绿化建设,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

(十五)加强各类工地施工管理。加强对各类工地、工程车辆、施工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规范建筑工地围挡和占道审批,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步道,对现有占道围挡、堆放物料现象予以限期整改;加大对施工围挡、环境卫生、进出口硬化、进出车辆冲洗等方面管理力度,对不合格工地限期整改;加大对运输渣土监管力度,及时清理施工渣土,不占用和污染各类道路,确保现场整洁,提高施工工地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管委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在整治活动中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具体指导,确保各阶段整治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顺利实施。

(二)层层落实责任。城管委职能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把整治内容和标准层层量化分解。做到领导到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按规定时限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坚持整治标准。按照责任分工和整治的任务目标,做到不降标准,不打折扣。要克服畏难情绪和厌战心理,盯住目标,狠抓落实,坚决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介,开辟专栏、专题等形式,广泛宣传环境综合整治各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工作成果,推动综合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坚持以人为本、全民参与的原则。以维护群众利益、满足群众需要为出发点,积极探索各类公共参与模式,搭建市民参与环境整治工作的平台,畅通投诉举报、反馈处理、跟踪督查渠道,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五)建立考评机制。要加大管理督察力度,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实施不间断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整治活动中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要给予奖励;对态度不积极,工作标准低,甚至不能按规定完成整治任务的要给予批评和处罚,确保整治活动在公正、公平的环境中进行。

(六)科学统筹安排。要举全镇之力,全力以赴投入到综合整治行动之中,确保按规定时间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工作中存在职能交叉,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环境治理工作强大合力。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要求抓好其它各项城市管理综合整治行动的落实,做到集中整治和其他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通过集中整治行动推动和促进年度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第三篇:环境优美示范村创建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镇生态文明的城市形象,引领“讲文明、树新风,我参与、我奉献”的社会风气,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环境整治示范村、清洁家园标兵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在全镇范围内推出一批“环境优美示范村、清洁家园标兵户”。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要充分认识开展示范评选活动的重要性,将构建“优美”的理念贯穿于此项活动的全过程。

(二)注重教育,讲求实效。要以评选表彰先进为契机,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示范活动的深入发展,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本次活动成为促进调查研究、经验总结、工作改进、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的活动,成为促进学习先进、激励后进、不断提高全民素质的活动。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评选活动要公开透明、严谨有序、优中选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示范村和示范户推荐上来。

(四)公平竞争,确保质量。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质量。

三、认定程序

由镇创建办牵头,成立由城管中队、环卫所、新农村办公室、水利站等部门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以各自然村自行申报或由村委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明察、暗查相结合以及条块结合的原则,根据《市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细则(试行)》、《镇清洁家园标兵户考核细则》开展考评。考评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为优秀,将被评为镇环境优美示范村和清洁家园标兵户,并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评选时间

2014年11月底。各单位接通知后,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吸引群众积极参与本次创建和评选活动。

第四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点

2014年城镇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建管并举、疏堵结合、长效管理”的思路,进一步加强我镇城镇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确保环境优美整洁,运行秩序良好,使全镇城市形象和品位不断提升,为我镇的经济建设和百姓的安居乐业创造一个优美、和谐、舒适的人文环境。具体工作中,要集中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搞好“两个结合”,推进“三个转变”,实现“四个突破”。

一、开展十大整治专项行动

1.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全面整治镇区主次干道两侧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重点对陆杨办事处的友谊路、商茂路,大桥南北二侧以及新镇办事处全境的交通秩序进行整治。继续在全镇开展限“外摩”、“三小”车辆、黑车等专项整治,遏制其漫延态势。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违法、违章的处罚力度。(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管所、城管中队)

2.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为目标,对全镇九个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的市场管理、停车秩序、卫生管理进行整治,重点是陆杨农贸市场、三明农贸市场和新区农贸市场。以及对今年新建投入使用的农贸市场进行源头控制。(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3.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以“减量治乱、调整置换、出新提档、规范有序”为原则,进一步强化店招、广告规范化管理力度。重点是对改造后商茂路、青阳路、春晖路加强长效管理;对金浦路、黄浦江路等新增商业街和其他路段要加强巡查,加大源头控制和拆违力度,通过“主动上门服务”的形式,进一步引导店主规范店招、广告,改善镇容镇貌。(责任单位:城管中队)

4.废品回收站专项整治行动:要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全镇无证废品回收站的清理力度,规范有证单位,维护环境卫生。今年,要使现有无证点数量下降70%。(责任单位:创建办)

5.拆迁区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是“两个园区”,即商贸城、光电产业园拓展区和永平二村、睦和花园、新浦三期、东方花园二期、黄浦花园三期、鑫茂花园北拓等“六个动迁小区”。前期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排查出以上重点区域周边的环境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城管委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连续、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环境整治,整治取缔一批影响动拆迁进度的环境问题。力争通过连续的整治,助推动拆迁工作。(责任单位:城管委各职能部门)

6.城北大道、长江路、339省道等主干道专项整治行动:要在去年长江路整治所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把其它主干道的综合整治进一步引向深入。主要整治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废旧物资收购点等,结合开展拆除违章搭建、建设基础设施、填土工程、补种绿化等。(责任单位:创建办)

7.建筑工地和市政设施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要强化对各类建筑工地和材料堆放场所管理,施工现场做到围栏作业、设立明显标志,建筑渣土实行封闭式运输,防止抛撒滴漏污染路面,最大限度地减轻视觉污染和扬尘污染。要进一步加强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维修、重点道路的路灯、绿化的改造和管护。(责任单位:建管所)

8.偷倒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建设、城管、公安、环卫等部门要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建筑装潢垃圾运输车辆超载、撒漏、乱倒等行为。要督促各类建筑工地、生活小区和公共场所的业主对所积存的建筑装潢垃圾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处置。(责任单位:城管中队、建管所、派出所、环卫所)

9.农村“清洁村庄、清洁家园”行动:全面落实农村清扫保洁制度,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同时要发动广大居民,大家动手,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今年要开展“清洁村庄、清洁家园”行动示范村、示范户的评选。(责任单位:创建办)

10.大力整治“黑臭河道”行动:在去年开展镇级黑臭河道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实现镇、村级河道水质消除黑臭的目标,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改善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环境,实现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统一,创建我镇和谐水环境。(责任单位:建管所)

二、搞好“两个结合”

一是集中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集中专项整治是城镇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最能在短期内改变赃乱差的有效手段。今年,要进一步将集中专项整治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连续、不间断的综合整治,解决一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城镇环境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老大难问题,努力在较短时间内实现环境面貌的较大改观。镇城管委要固定联合整治组,坚持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集中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前期的方案准备,明确、细化线路和整治重点,并利用每月二次的例会进行总结和分析。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管领导要固定、执法车辆要保证。当前,集中专项整治已得到全镇人民的高度认可,同时也对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集中管理,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切实做到同步推进、真正见效。去年,我镇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城镇综合管理督查组,以监督促管理,在市数字城管基础上设立的二级平台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共完成采集案件2878件,完成案件2687件,完成率93.3%。今年,数字城管要继续提升,努力实现“三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加强案件采集的覆盖面,进一步提高案件的处置率,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体系。

二是“点、线、面”相结合。对照《镇关于下达2014年度城镇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任务分解(第一批)》要求,点上,重点要进行市容市貌、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的全面整治,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停车场、集贸市场、露天菜场等“点”上的环境进行集中攻关突破,清理和消除卫生死角,升级和改造相关设备设施,提升和优化服务管理水平,确保这些“点”的环境面貌有新气象和新改观。线上,重点要清除主干公路、河道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清除乱堆乱放的一切杂物,优化田容田貌,清除河沟、塘坝的水面漂浮物,突出抓好新镇区域等“黑臭”河道的整治。面上,主要针对无证废品站、亭棚、“五黑”等问题,出台整治意见,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严厉打击。

三、推进“三个转变”

要积极推进大环境综合整治由集中突击、重点突破向长效管理转变,由治理脏乱差向营造城市环境、塑造城市形象转变,由中心城区向镇村联动、镇村一体转变。在长效管理方面,请各村(社区),以及各职能等部门,尤其是各村(社区)坚持守土有责,结合自身职能,针对城镇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探索新的整治方式,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改进和加强城镇管理,不断巩固和提升环境综合整治的效果。在营造城市环境方面,建设、拆迁、水利、环卫等部门要进一步加速拆旧破乱,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亮化水平,加快在建工程建设,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努力提升城市功能和景观形象。在镇村联动方面,要坚持镇村统筹、整体提升的原则,把中心城区整治与城乡结合部和村环境整治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综合整治范畴,特别是在各村(尤其是各新农村点)的环境治理上,要按照镇区的标准要求进行全面整治,实现镇村环境容貌的互促共进。

四、实现“四个突破”

一是在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上实现突破。人民群众是城市形象的塑造者和维护者,城市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是依靠大多数市民对极少数不文明行为的管理。要以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公共道德和文明素质为重点,按照环境质量与市民意识同步提升的原则,把市民的城市意识教育与城市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与环境改造有机结合起来,在环境整治过程中教育市民,引导群众,通过陶冶市民情操,提高文明程度,尽快改变一些不健康、不卫生、不文明的生活习俗,改善“农村型”城市形象,促进人的全面进步。二是在打造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上实现突破。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点多面广,情况复杂,必须突出重点,集中突破。在今年的城镇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中,各有关部门既要做到面上整体推进,又要结合不同区域、不同项目的整治特点,有针对性地施以高招、妙招,整治出一批示范街、示范小区、示范农贸市场和示范村;今年,城管中队要推出二条示范街和100户临街店铺“门前三包”执行示范户,工商分局要推出二个示范农贸市场,二个办事处要推出四个示范小区,创建办要在历年的新农村点上,进一步评选示范村。争取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促进镇村整体容貌的明显改观。三是在解决城市难点热点问题上实现突破。在城市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排查解决市民关心的道路不畅、排水不通、垃圾堆积、环境污染、设施缺失、功能缺位等难点热点问题,用实实在在的整治效果取信于民,提高市民群众对城市环境质量和城市管理水平的满意度。今年,环卫所路面保洁和水利站的河道保洁工作将纳入考核体系。四是在加强城管办自身建设上实现突破。镇城管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部门间的配合协调。密切联系各职能部门,畅通部门间信息沟通渠道,确保城镇管理工作的整体推进。进一步完善信息反馈通报制度。以规范例会制度为抓手,通过每半月一次的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各职能部门前半月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下半月的工作部署,推进工作进度。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积极开展城镇管理综合整治专项活动,组建高规格的督查组,做到天天有督查、周周有抄告、月月有整治和考核。进一步细化考核奖惩标准。定期将市数字化城管、镇督查抄告、职能部门进社区、环境专项整治等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各职能部门要在镇城管办的统一协调、指挥下,认真遵循属地管理、齐抓共管、责任追究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同时,要根据各社区要求,对照自身职能,积极开展进社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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