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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下发林业建设指导意见范文

时间:2022-03-20 09:25:07

市政下发林业建设指导意见

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攻坚之年,也是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做好年林业工作,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兴林富民为宗旨,以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林业生态县、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凤凰山森林公园生态修复为重点,加大林业生态建设力度,加快林业产业发展进程,坚持依法治林、科教兴林、社会办林、改革促林,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承载力,为建设生态、建设中原经济区强市做出贡献。

(二)森林资源培育目标。完成林业生态建设工程16.3783万亩,其中: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6.4777万亩,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0.7万亩,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2.6714万亩,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工程0.035万亩,村镇绿化工程0.692万亩,防沙治沙工程1.0723万亩,更新造林0.8481万亩;经济林工程0.2422万亩,园林绿化苗木花卉工程0.4622万亩,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工程0.09万亩;中幼林抚育2.3954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0.692。完成林业育苗1.6万亩;完成县林业生态县创建任务;林业产业总产值较上年增长20%以上。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全面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巩固主体改革成果,进一步提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质量;加快推进林权深化改革,启动县市林地流转省级试点县。

(四)森林资源保护目标。全年不发生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或发生后能及时查处,上级领导机关、领导同志批办案件全部按时查处。森林、林木采伐量不突破年森林采伐限额,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率在90%以上。不发生重大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和公路“三乱”案件,森林病虫害成灾率低于4‰,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完成国家和省重点公益林管护任务。

二、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提升全市生态承载能力

(一)抓好以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为主的造林绿化工作。一是高质量完成造林任务。按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标准,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做到规划、设计、施工相一致。优化造林模式,增加混交林、乡土树种造林比重。实施合理的整地方式和造林组织形式,推广先进适宜的造林技术,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将任务落实到县、乡、村,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小班,确保四月底前实现年度造林任务大头落地。二是实施好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关于年通道绿化建设的工作部署》(新政部署〔〕15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在4月15日前全面完成济东高速、大广高速、京珠高速、107国道和大外环的补植补造任务。完成“3010”工程绿化任务,构建城市地区森林生态带。巩固完善黄河护堤林建设,构建沿黄生态涵养带。注重绿化景观与周边自然环境相融合、绿化布局与城乡人文环境相协调,构筑集景观效应、生态效应和社会效应为一体的生态廊道绿化体系。三是实施好村镇绿化工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全市369个重点区域和重点乡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重点抓好围村林建设,切实抓好庭院绿化、“四旁”植树,带动村镇绿化整体上水平。按照新型农村社区绿化标准,积极推广生态景观型、生态经济型、生态防护型和生态旅游型四种绿化模式,构建家居环境、村庄环境、自然环境相协调的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社区绿化品位,确保新型农村社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四是实施好生态防护工程。县市、卫市要抓好山区绿化,重点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改善植被和生态现状,构建太行山地生态区。六个县要重点营造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减少风沙危害,调节气候,涵养水土,构建平原生态涵养区,建成粮食生产核心区生态屏障。要重视县与县、乡与乡交界处农田林网建设,消灭林网空挡,提高林网控制率。五是加强森林经营。组织实施好国有林场森林抚育试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试点任务。积极推动森林经营工作,对高速、国道和省道年前营造的密度在3×3米以上的杨树护路林及其他重要部位开展摸底调查,逐步进行中幼林抚育,提高林分质量。

(二)抓好以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为主的南太行生态修复工作。完成新造林700亩、补植补造4000亩、整地500亩、育苗300亩;完成景区道路3公里,登山步道5公里;完成森林公园展馆及与之相协调的景点设施建设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完成污染企业关闭、搬迁、治理任务,力争森林公园规划区内污染企业治理工作大见成效。启动凤凰山森林公园西山矿山治理一期工程,利用南水北调弃土资源,填土150亩,恢复矿区森林植被和生态系统。加强凤凰山森林公园核心区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确保在四月底前全部完成义务植树或绿化费缴纳任务。积极争取矿山遗迹保护、矿山植被恢复等国家政策性投资项目,力争招商项目有较大突破。积极申报全国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提升森林公园文化品位。

(三)抓好以林业创建活动为主的大绿化工作。加大林业生态县创建力度,县、区、区要在年底达到林业生态县(区)建设标准,建成林业生态县(区)。县要做好林业生态县复查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复查。其他已建成林业生态县的县(市),要不断巩固和提高建设标准,确保建设成果。在建设林业生态县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全国、全省绿化模范县。按照《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评比表彰活动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文〔〕17号)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城乡统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以城区、近郊区为重点,加大创建力度,实现城市绿化、廊道绿化、森林公园、村镇绿化协调配置,达到“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标准,为年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夯实基础。结合创建绿化模范城市,推进“身边增绿”,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绿色。以提高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为突破口,按照“规范化、基地化、科学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要求,把义务植树工作做深做实。重点组织好各级领导义务植树活动,抓好基地建设。强化检查监督,提高部门绿化水平。开展好国际森林年和全民义务植树周年纪念活动。

三、着力深化林业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认真贯彻中央、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精神,全面抓好落实。一是切实做好主体改革的收尾工作。年全市林权确权到户率山区率达到80%以上,丘陵区达到70%以上,平原区达到60%以上;发(换)证率达到90%以上;确权准确率达到95%以上;林权纠纷调处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县级林改档案室达到省级建设标准,全面完成主体改革任务。严格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对政策理解不到位的,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对能均山到户的一定要均山到户,确保涉林农户拿到林权证;对不能到户的应均股到户,并与林农签订管护责任书,落实管护责任;对勘界不准、四至不清、确权手续不完备,林权证填写不准确的,要予以规范完善;对林改方案简单,操作不规范的,要依法依规进行纠正;对林权纠纷尚未排查调处的,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进行排查调处;对档案资料收集不全,整理不规范的,要认真整理归档,及时移交保管。剩余任务较大的地方,要克艰攻难,自我加压,确保今年内保质、保量完成主体改革任务。二是加快推进森林资源流转和林权抵押贷款。认真落实《省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流转管理服务,建立健全信息、林权登记、交易管理等流转平台,规范森林资源评估等中介服务,为林农和经营者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县市要积极发挥林地流转省级试点县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省政府要求,完成省级试点县建设任务,为全市林地合理流转提供借鉴经验。加强银林合作,积极创新融资平台,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三是积极培育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林业经营者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组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林业的规模经营、集约经营。四是不断健全林权管理机构。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健全林权管理机构,落实林改工作经费,配备林改专职人员,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五是大力支持林业改革发展。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完善各项林业扶持政策,不断加大林业投入。金融部门要完善林业投融资机制,健全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林农负担监测、信访举报及检查监督机制。林业部门要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林改的重大意义和党的兴林富民政策,宣传林改典型,营造推进林改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加快发展林业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认真贯彻全省林业产业会议精神,做大总量,提升水平,打造林业产业发展强势,力争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45亿元。一是大力优化林业产业结构。认真总结近年来林业产业发展的经验,研究制定具有鲜明特色的林业产业规划,不断优化结构,努力在基地建设、林产品精深加工、林下经济以及森林旅游等方面下功夫,加快形成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重点,以森林旅游为增长点,以市场体系建设为依托的林业产业新格局,形成一批特色基地、名牌产品。二是大力抓好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建立以县、县为重点的园林绿化苗木生产基地;以县、区和平原新区为重点的鲜切花生产基地;以县金银花、县市柴胡为重点的中药材生产基地;以红提葡萄、冬枣、县黄金梨、树莓、卫鲜桃为重点的果品生产基地;以卫、县核桃为重点的干果生产基地;以黄河滩区、故道区为重点的速生丰产林基地。三是大力培育林业龙头企业。以我市八家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为依托,加大林业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推进产业重组,形成规模效应,培育具有特色的品牌产品和龙头企业。命名一批市级林业龙头企业。四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广林药、林菌、林菜、林牧等立体开发、循环利用模式,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促进农民在较短时间内增收致富。五是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发挥森林公园在森林旅游产业中的主导作用,打造黄河文化生态旅游带、南太行山地休闲度假旅游区,搞好策划,提升档次,建设一批旅游景区和精品线路。兴办森林游憩业,充分开发森林的生态文化、游憩疗养功能,增加林农收入。六是大力发展苗木花卉业。大力发展特色花卉品种,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速推进花卉发展,新发展园林绿化苗木1万亩,发展鲜切花700亩。加强花卉协会建设,组织参加各类展览、展销等花事活动,引导种苗花卉产业健康发展。

五、增强支撑保障能力,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一)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加强林地保护。综合现状、潜力、经济发展水平等各种因素,确定本级林地保护利用的各项指标和任务,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林木限额采伐和林地审批、定额管理,既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又保护资源、严守“红线”;严厉打击乱占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林地非法流失。加强森林防火。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严格火源管理,强化应急处置,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强化杨树病虫害等主导树种和主要危险性有害生物除治工作,突出抓好重点生态区、绿色通道、风景旅游区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完成飞机防治面积10万亩;全面落实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防治工作政府责任制,遏制森林病虫害的大面积发生和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启动太行山部级猕猴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完成年度工程建设任务。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大力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森林公安队伍执法办案能力和警务保障能力;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重点突破一批大案要案,努力形成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坚决制止并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

(二)做好科技推广工作。推广林木种苗生产、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名特优林产品加工和储藏等先进实用技术,引进推广林木新品种10个,推广新技术8项。建立科技示范样板,完成省县无公害树莓标准化种植示范区建设任务,启动省县无公害冬枣标准化种植示范区建设;建设市级科技服务示范园1个;制订林业技术标准1项;建立一批市级、县级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开展林业科技服务林改活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技下乡”活动。

(三)做好林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林业信息化建设必须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制式、统一平台、统一管理,加大资源整合,促进信息共享,在统一的前提下,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信息化业务。做好公共基础软硬件平台的整合和森林资源信息管理共享平台建设。

六、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林业建设成效

生态文明是建设中原经济区的重要标志,林业生态建设是建设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造林绿化就是造资源、造环境、造财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来抓。要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领导抓造林绿化的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将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对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问责。要不断加大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市、县两级财政严格按照《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的要求,每年分别按不低于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1.8%和1%的投资比例,落实林业生态建设资金。要加强督查督导,组织开展造林专项督查活动,确保造林进度和质量。林业部门负责造林规划、种苗调剂、技术指导工作,制定检查验收办法,组织开展检查验收;交通、公路、铁路部门负责道路两侧边沟以内的造林绿化;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城市绿化;监察部门负责造林绿化效能监察工作;财政、金融部门负责筹措林业资金和林业贷款的发放工作;宣传部门负责造林绿化的宣传工作,宣传林业生态建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林业生态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绿化意识、生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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