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农业和农村任务分解意见范文

农业和农村任务分解意见范文

农业和农村任务分解意见

一、深入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一)对40个部级扶贫工作重点县免征农业税,其他县(市、区)农业税税率在去年基础上再降低2个百分点,全省共减免农业税11.3亿元。全省安排粮食直补资金6.5亿元,比去年增长7.2%。由省财政厅牵头,各市,县配合抓好落实。

(二)省级预算安排良种补贴资金1300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400万元,分别增长30%、56%。市、县财政也要安排一定的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分别由省农业厅和各市、县抓好落实。

(三)对省内生产的化肥实行政府指导价格,出厂价不得超出指导价的10%。对化肥批发、零售实行差率管理,进销差率为4%,批零差率为3%,进货运杂费在差率外据实收取,控制以化肥为主的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加大农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由省物价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国税局、省供销社配合抓好落实。

(四)省从预算内新增财政收入中安排一部分资金,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户投工投劳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予以支持。省整合有关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市、县也要切实增加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分别由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和各市、县抓好落实。

(五)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要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分别由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抓好落实。

(六)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种树造林或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搞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加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管理,推动新办乡村工业向镇区集中,提高农村各类用地的利用率。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由省国土资源厅抓好落实。

二、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提高耕地质量

(七)今年在全省开展土地二轮承包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检查,严肃查处随意收回农户承包土地、强迫农户流转承包地等问题,对违反法律和政策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尽快制定我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由省农业厅、省政府法制办抓好落实。

(八)省级财政要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新增资金主要用于粮食主产区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省安排5.55亿元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安排1.07亿元改造中低产田、发展坝上生态农业。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开办配合抓好落实。

(九)大力实施“沃土工程”,建设万亩示范区20个,推广测土配方施肥300万亩。改革传统耕作方法,推广保护性耕作。引导农民多施农家肥,增加土壤有机质。由省农业厅抓好落实。

三、搞好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十)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要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作为重点,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搞好田间工程建设,更新改造老化机电设备,完善灌排体系。开展续建配套灌区的末级渠系建设试点,继续推进节水灌溉示范。进一步加大对井灌区节水灌溉投入力度。省安排400万元抓好石津、漳滏河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由省水利厅抓好落实。

(十一)各地要加强灌溉用水计量,积极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水源条件较好的地区要结合重点水利枢纽建设,扩大灌溉面积。干旱缺水地区要积极发展节水旱作农业,继续建设旱作农业示范区。分别由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和各市、县抓好落实。

(十二)以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小型灌区工程、田间排灌工程以及小型提灌泵站建设为重点,遵循“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讲求实效”的原则,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继续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抓好地方中型水源、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由省水利厅抓好落实。

(十三)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搞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责任,在坚决按时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制度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机制、新办法。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由各市、县抓好落实。

(十四)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退耕还林任务;切实搞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飞播造林23万亩、封山育林125万亩、围栏封育260万亩、小流域治理478平方公里等任务。分别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畜牧局抓好落实。

(十五)完成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要求的小流域治理和灌渠节水改造等任务;搞好水土流失治理重点项目,完成治理面积450平方公里;扎实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年内新开工项目13处。分别由省水利厅、省南水北调办抓好落实。

(十六)省安排3300万元建设“三北”防护林、太行山绿化、绿色通道等。由省林业局抓好落实。

(十七)深化林权改革,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投资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在京津风沙源治理和退耕还林地区,大力发展后续产业,解决农民的长期生计,巩固项目建设成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局抓好落实。

四、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创新农技推广体制

(十八)要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投入体系,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继续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分别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负责抓好落实。

(十九)今年省安排农业科技经费2000万元,今后要逐步达到《河北省农业投资条例》规定的比例。重点培育引进50个通过省以上审(鉴)定的新品种,推进10家科技型加工龙头企业技术升级,新建具有鲜明产业特色的农业技术传播站35个。由省科技厅抓好落实。

(二十)按照技术适用先进、产业发展需要、推广基础良好的原则,省筛选30项农业技术,在集中产加区重点推广。由省科技厅牵头,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水利厅、省畜牧局、省水产局、省农开办抓好落实。

(二十一)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筛选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切实加大良种良法普及力度。分别由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畜牧局、省水产局抓好落实。

(二十二)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力度。对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各级财政要在经费上予以保证。鼓励更多的科技人员到基层和农村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和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市场型推广队伍。分别由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编委办和各市、县抓好落实。(二十三)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由省农业厅抓好落实。

(二十四)省安排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措施资金2000万元,用于农业开发项目区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由省农开办抓好落实。

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发展环境(二十五)投资1200万元新建续建农村小水电站35座、新增装机容量11290千瓦。加大投入,年内解决45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由省水利厅抓好落实。

(二十六)安排1000万元扶持建设沼气示范户。由省农业厅抓好落实。

(二十七)省交通厅筹措8.3亿元用于补助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8万公里,解决21个乡、4790个行政村通油路和421个村通公路问题。由省交通厅抓好落实。

(二十八)省电力公司筹措10.48亿元用于农村电网改造,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农村电网改造任务。由省电力公司抓好落实。

(二十九)加快通讯网络向农村延伸,完成1070个行政村通电话任务,通话村数达到95%。由省通信管理局抓好落实。

(三十)省投资600万元,改造20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信息网络与农产品批发市场联网数达40个,完善服务功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分别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抓好落实。

(三十一)开通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对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降低或免缴车辆通行费。由省交通厅抓好落实。

(三十二)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省供销社系统筹措7500万元,加快构建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日用消费品三大营销网络。由省供销社抓好落实。

(三十三)加强农业信息化和农业气象工作,利用现代技术为农业搞好服务。分别由省农业厅、省气象局抓好落实。

六、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

(三十四)今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达到9050万亩,粮食产量达到500亿斤左右。大力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在良种补贴县(市)建设粮食生产示范区,投资3700万元新建粮食生产基地200万亩。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投资550万元在10个粮食主产县(市)建立核心区l万亩、示范区100万亩。分别由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抓好落实。

(三十五)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粮食主产县发展粮食加工业。分别由省产业化办公室和各市、县政府抓好落实。

(三十六)按照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统一部署,加快食品等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转型的步伐。由省国税局抓好落实。

(三十七)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增强宏观调控能力,稳定粮食市场。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粮食局、省农业发展银行共同抓好落实。

(三十八)进一步加大投入,着力抓好奶牛、肉牛、肉羊、蔬菜、食用菌、梨、枣、葡萄等八大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实施“千万吨奶工程”,加快发展奶产业。省安排4400万元用于奶牛和羊良种推广、蔬菜良种引进推广和果品结构调整,安排4500万元用于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安排500万元用于草场保护和草业基地建设。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畜牧局配合抓好落实。

(三十九)实施农产品认证制度,抓紧申报特色农产品原产地标识,加大对特色农产品保护力度。积极引进外资和技术,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规模。分别由省工商局、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局、省畜牧局、省水产局和各市、县抓好落实。

(四十)省安排200万元,完成100项省级农业地方标准修订。启动36个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畜牧局、省水产局配合抓好落实。

(四十一)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和高残留农药。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下半年检验检测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提高出入境检验检疫装备和检测技术水平,增强防范和处理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能力。分别由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畜牧局、省水产局抓好落实。

(四十二)以实施“龙头工程”为重点,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力争今年农业产业化经营率提高2个百分点。省安排专项资金2200万元,重点支持省级龙头企业、农产品行业协会。由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抓好落实。

(四十三)安排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4600万元,对大型种植、养殖基地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进行扶持。各市、县也要列出专项资金给予支持。由省农开办和各市、县抓好落实。

(四十四)农区要充分发挥作物秸秆和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发展节粮型畜牧业,提高规模化、集约化饲养水平。由省畜牧局抓好落实。

(四十五)推广“公司+合作组织+农户”、“订单农业”等经营形式,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户承贷承还、提供贷款担保等有效办法,引导企业为农民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由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抓好落实。

七、深化农村改革,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加快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四十六)进一步放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采取民办公助、政府贴息等方式,吸纳民间、工商资本投资开发农业和建设农村基础设施,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新机制。不得采取加重农民负担的方式进行资金配套。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配合抓好落实。

(四十七)整合各类农业项目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投资效率。对国家投资和补助的乡村建设项目,要加快实行公示制度,通过招投标、资金跟踪监督和项目后评估等办法,确保管好用好资金,保证项目质量。由省财政厅牵头,农口各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四十八)加大改革力度,明晰产权,明确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投资建设和管好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积极性。鼓励农户自建和社会投资建设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对业主开发建设的农村基础设施政府给予扶持。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方式,加快现有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今年要完成70%以上。由省水利厅抓好落实。

(四十九)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机制、体制、产品和服务创新,进一步增强为“三农”服务的功能。各地要加大农村小额信贷推广力度,扩大信贷支农服务范围。拓宽信贷支农渠道,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信贷支持力度。由省金融办牵头,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省农村信用联社、省农业银行抓好落实。(五十)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今年担保资本金总额要达到30亿元,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有力的支持。由省中小企业局抓好落实。

(五十一)积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选择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农业保险试点,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保险的新路子。由河北保监局、省农业厅抓好落实。

八、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大扶贫工作力度

(五十二)继续实施“阳光工程”,省安排1500万元,培训农村劳动力100万人次。市、县也要大幅度增加用于农民技能培训和就业管理的资金,并采取措施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改善农民就业环境,创新工作机制,多层面、全方位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今年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30万人次。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和各市、县抓好落实。

(五十三)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全面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省安排9500万元,重点抓好“周转畜”、“周转棚”、劳务输出和移民搬迁四大扶贫开发项目。大力实施社会扶贫工程,组织333个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工商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对口帮扶500个贫困村。完成1.7万贫困人口移民搬迁任务,解决25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由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抓好落实。

九、进一步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努力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五十四)省安排1.4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筹措8000万元对农村中小学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免费提供教科书、免学杂费,补助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费)。由省教育厅抓好落实。

(五十五)安排6900万元用于装备改造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县乡两级卫生机构和计划免疫,进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由省卫生厅抓好落实。

(五十六)安排2400万元解决2407个村、80万人收看收听广播电视难的问题。由省广播电视局抓好落实。

(五十七)安排专项资金8000万元,建设乡镇文化站和县级文化设施,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由省文化厅抓好落实。

(五十八)搞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抓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认真组织实施对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控制农村人口的过快增长。由省人口和计生委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