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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内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范文

时间:2022-01-25 03:45:01

村委内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为目标,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为中心,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教育、引导和规范每一位党员干部遵章守纪、勤俭节约,形成良好的风尚。

二、管理规定

(一)、就餐管理

1、镇内人员到村或工作加班一律到食堂大餐厅就餐,食堂保证全天候供应,不得另行安排工作餐。

2、县直机关或者兄弟乡镇来人需安排就餐一律实行对口接待,由对口分管人报后勤科在食堂安排,站所需要招待的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报后勤科安排。安排领导饭后及时去就餐单上履行签字手续。

3、从严控制招待标准,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视来客人数而定,中午除接待客商外,一律安排工作餐,禁止饮酒。

4、就餐地点一律安排在镇政府食堂,特殊情况食堂无法供应,方可在其他地方安排就餐,在外就餐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并且签单时注明,不得私自安排。

5、重要客人需赠送相关土特产等礼品,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后勤科统一安排,不得私自安排。

6、后勤科加强对食堂的管理,本着崇尚节俭的原则,定期统计接待情况,盘点仓库物资。食堂工作人员和政府就餐人员应自觉行动,杜绝任何铺张浪费现象。

(二)、车辆管理

1、镇政府车辆使用由后勤科按工作轻重缓急次序统一安排,三套班成员办事派车,其他工作人员要求坐公交车。重要活动需要政府包车的,报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后勤科统一安排。

2、车辆一律实行刷卡加油,油耗以每100公里12升标准计算,上浮不超过5%,每月由财政所根据里程数计算出规定用油量,油耗超过规定用油量的部分从驾驶员津贴中扣除。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的在报销时说明实际情况。

3、车辆要在政府采购定点单位维修,定点单位由后勤科会同财政所统一确定,维修前由驾驶员填写维修单,由小车班长签字后,凭维修单到指定单位维修。更换零部件的要以旧换新,大宗修理,财政所要派员参与,维修费用由定点维修单位定期到镇结账。

4、驾驶员工作期间禁止饮酒,确保全天候通讯畅通,保证及时出车,无故影响出车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驾驶员工作期间应文明开车,不超速,不闯红灯,无故被交警部门罚款的,从驾驶员津贴中扣除。

6、平时要养成爱车习惯,定期保养,确保车辆状况良好。驾驶员出车按里程数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0.1元/公里,洗车费实行定额补助600元/年。

7、驾驶员经手的费用要按时报账,常规费用一月一报,于次月5日前必须报账,如出差的,在出差回来后3日内报账。

(三)、文印管理

1、文印材料、笔墨纸张等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扎口管理,其他站所按本单位所需到办公室领取。

2、各单位复印材料一律安排在党政办。站所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基本的电脑操作技能,纸质书面材料原则上由各单位人员自行打印,重大工作材料较多确需外出打印的,或者特殊材料(铜板纸、制度牌匾、代表证、荣誉证书、名片、条幅、版面等)需要采购的,事前应报分管领导批准,由办公室签字派单,统一定点办理。私自安排印刷业务的费用不予报销。印刷费用按季结算,由党政办初核,财政所复核后,上报镇长审批。

3、文印耗材、办公用品等物资不足时,由党政办提出采购意见,财政所派员进行集中采购,交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

(四)、物资管理

1、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办公设备,单位工作人员要爱惜公共用品,杜绝不良损坏现象,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2、政府机关及镇直各单位固定资产由后勤科统一登记、管理和维修。后勤科加强对政府机关及镇直各单位的物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核对盘点。

3、政府机关及镇直各单位因工作需要购置固定资产,应报主要领导批准,由后勤科会同财政所集中采购,对闲置和淘汰的固定资产交由后勤科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购买或处置。

4、政府机关及镇直各单位接待用品、生活用品由财政所采购,交由后勤科签字接受,各单位、各部门按需到后勤科领取,不得自行购买。

5、各单位和个人保管使用的财政物资,如电脑、电视、投影仪、照相机、文件橱等,一定要妥善保管。工作调离时及时移交后勤科。

(五)、账务管理

1、镇直各单位的账务全部纳入财政管理,不得私设账簿。各单位的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专户,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

2、村级资金专户由农经站统一管理,用于村级资金的收支管理,其他任何资金不得使用本账户。各村的一切收入需纳入农经站管理,不得坐收坐支。

3、财政所要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及时盘点库存现金;账务要及时整理,做到月结月清。农经站要加强对村级资金的监督管理,各项收支要按月及时组织做账。

4、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政府及部门经费由经办人或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政所复核报镇长审批,非常规性或数额较大支出,需报书记批准,大宗支出报三套班集体研究决定。

(六)、水电管理

1、在0℃以上,30℃以下,不得使用空调或其他冷暖设备。办公照明要根据需要开关照明灯,公共区域要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现象。

2、使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时,要尽量减少待机时间,所有办公室及宿舍电器做到人离电断,减少用电量。

3、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后勤科及时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线,提倡节水型龙头和卫生洁具。合理用水,避免“长流水”现象发生。

4、后勤科负责水电灯具维修和管理。加强各办公室的检查,发现人走电未断、水未关或其他浪费现象及时处理。

(七)、卫生管理

1、街道卫生由城管所负责。每天上午8:00之前所有垃圾必须清运完毕。政府门前主干道上和绿化区域内,城管所要落实到责任人,及时组织清扫,及时捡拾废纸、塑料袋等杂物。

2、政府大院公共区域卫生由后勤科统一负责。做到每天至少清扫一次,遇到重大活动或重要客人要及时随时清扫。做到门前广场上无废纸、泥巴,楼道上无积尘。

3、各站所内部卫生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平时排好值日人员,保持办公室地面、桌椅、墙壁、门窗等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4、食堂卫生由食堂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做到每晚清扫拖洗一遍,平时餐厅内无灰尘,走道内无油渍,无污垢。

(八)费用管理

1、压缩会议时间和文件,减少各项会务支出。会务由党政办统筹安排,尽量集中召开。

2、减少电话的使用次数和缩短通话时间。办公室月均话费不得超过400元,其他单位月均话费不超过100元。

3、各单位相关费用实行一月一报,原则上于次月5日前由单位集中统一报批。

4、县外出差费用由当事人自行垫费,出差回来后3日内到财政所报账,逾期不予受理,特殊情况借款须主要领导特批。

5、各单位书籍、报刊征订费用由镇财政所统一安排,不得自行征订、超额征订。

三、严格督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贯彻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规定,经常性开展严格的自查自纠活动。对于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事前事中监督,镇主要领导也将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发现不按相关规章做事,不服从制度管理的人员和单位给予坚决制止并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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