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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四权五制权力运行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08-14 11:49:48

办事处四权五制权力运行工作意见

各街道党工委,各党组,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监督制约机制,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养成“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习惯在法制的轨道上用权”(以下简称“两个习惯”)的良好作风,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四权五制”规范镇级权力运行工作的意见》,现就在全区实行“四权五制”规范街道办事处权力运行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基层党的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提高街道办事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全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领先、争先、全国一流”的现代化城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2、基本原则。坚持职权法定、精简优化、科学合理配置街道办事处权力机构;坚持民主集中、集体决策,将街道办事处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坚持查控结合、动态管理,健全完善街道办事处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措施和制度规范;坚持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着力解决街道办事处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工作目标。以街道党工委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为核心内容,以“四权”即重大事项决策权、重要项目实施权、资金资产处置权和干部人事管理权为重点,构建“五制”即重大事项决策机制、重要项目管理机制、资金资产监管机制、干部管理评价机制和运行信息监控机制,形成决策科学、权责明晰、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使基层干部自觉养成“两个习惯”,进一步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

二、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建立街道党工委重大事项议事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重大事项议事程序,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议事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会议制度等。通过民主程序决定重大事项,在决策过程中坚持平等讨论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保证党工委每一个成员享有同等的发言权、决定权。建立投票表决制度,对重大决定事项,按表决意见编发会议纪要。党工委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作为永久性档案进行保存。

2、建立健全重要项目管理机制。加大对街道办事处重要项目的管理力度,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决策民主化和公开化。完善工程项目管理机制、规则和程序,实行小额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双备案”制度,实行工程项目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小额工程民主决策程度和实施的透明度。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专项治理,有效遏制围标、串标、挂靠资质等违法行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有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均应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对街道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效益审计,实行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

3、建立健全资金资产监管机制。加强对街道办事处各项资金的监管。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和财政收支情况,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科学合理编制财政预算和专项资金计划,规范编制程序。加强收入征管,街道办事处及时协调,保证应缴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要及时报送街道办事处预算,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合理节约使用资金,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完善相关的制度。建立健全资金资产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街道办事处要加强资产管理,完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资产收益管理等规章制度,建立相关台账,将资产收益纳入街道办事处预算管理,建立规范的资产及收益管理流程,防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对财政专项资金投资进行评审,主要评审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审查资金的到位情况是否与工程建设进度相适应;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转移现象;项目招标资金支付是否按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和拨付。

4、建立健全干部管理评价机制。完善干部管理评价制度。严格实行科学发展目标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岗位出现空缺,需要在较大范围内选拔时,可采取公推公选的方式进行。街道办事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因调任、转任、免职、辞职等原因离开岗位时,应按照规定进行离任交接。街道办事处基层单位负责人离任时需做好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工作。推进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下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5、建立健全规范运行监督机制。实行网络化监督制度。运用“街道办事处重大事项决策结果即时上报系统”实时监督。在党政班子会议召开后三天内上报重大事项决策结果。实行纪工委同级监督制度。街道纪工委参与党工委议事决策全过程,重点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会议决策时,纪工委书记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记录《纪工委书记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会议记录》。街道纪工委书记参与街道党工委讨论人事任免等有关重要事项前的酝酿协商。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在党工委讨论前填写《拟提拔任用干部征求意见表》,函告纪工委征求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在党风廉政方面情况的意见。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规定全面及时公开。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坚持党风廉政巡查制度,注重结果运用。完善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廉情通报制度,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半年通报一次。完善党代表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工委决策过程、执行过程和结果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建立党工委委员、纪工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工作制度,对街道党工委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和质询,要求询问和质询事项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参与说明、解释或者答复。

三、实施步骤

实行“四权五制”,规范街道办事处权力运行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加强宣传,形成氛围阶段(2012年7月—8月)

区委区政府成立工作机构,组织各单位及时学习“四权五制”各项文件制度。各相关单位运用宣传栏、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四权五制”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氛围,促使基层干部自觉养成“两个习惯”,将决策科学、权责明晰、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内化为街道办事处权力运行工作的内在需求。

2、制度整理,确定试点阶段(2012年9月—12月)

将子房街道办事处、大郭庄街道办事处确定为“四权五制”工作的试点单位。试点单位围绕“四权”等重点内容,采用“一把手”自查,班子成员互查,街道纪工委协查,上级组织排查和典型案例检查等方式,进行风险点查找,及时发现街道办事处权力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党政班子成员的职责,细化提交党工委集体议事目录。针对排查到的风险点,对现行机关运行制度进行全面整理,并提交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形成以街道办事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为核心的“四权五制”制度体系。根据已经修改完善的制度,初步画出流程图,在设计流程图时,结合分类,统筹整合,基本实现具有可操作性,一目了然。

3、全面推广,总结提升阶段(2013年1月—6月)

全区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以试点带动全面。对试点街道办事处权力运行工作的各项制度调整、完善、增补,形成全区工作制度。召开全区“四权五制”工作现场推进会,部署和推进全区街道办事处“四权五制”工作。并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开拓创新,不断完善,总结提升,形成适合实际、具备长效机制的“四权五制”工作方法。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实行“四权五制”,规范街道办事处权力运行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要求,是深入推进街道办事处反腐倡廉建设的题中之义,是关心和保护街道办事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必要举措。各街道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它作为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要按照要求及时成立规范街道办事处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拟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使该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各街道要充分发挥规范街道办事处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协调职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分管领导、分管业务部门的工作任务。要把握统一查找风险、制度整理和配套流程三个工作环节,做到方式方法上统分结合,制度建设上查补结合,防止形式主义,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立足实际,狠抓落实。各街道要充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制订和完善一些符合本单位权力运行实际的制度,严格规范执行。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范街道办事处权力运行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研究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深化落实。区委将把各街道落实本意见的情况,纳入对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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