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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共2篇)范文

时间:2022-03-14 04:08:43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共2篇)

第一篇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安排,现就做好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全面落实十八大提出的“五大建设任务”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理念,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敬畏生命、敬畏制度、敬畏责任的心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煤矿基础差,关闭矿井点多、面广、监管压力大,其他行业安全基础薄弱等问题有清醒的认识,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坚持警钟常鸣,坚持从零抓起,转变工作作风,紧盯薄弱环节,以更加负责的精神、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安全立县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五抓五重”(抓整顿、重在矿山,抓法治、重在规范,抓隐患、重在预防,抓责任、重在落实,抓基础,重在治本)为重点,持久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主要目标:一是确保实现市下达的2014年控制考核目标,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继续下降。二是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止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全县各类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三是继续保持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10万人口火灾事故死亡率和特种设备万台事故死亡率稳步下降。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全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各项控制指标量化分解到各乡镇和部门,落实到企业。严格奖惩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工作业绩及各单位评优评先和企业达标的重要指标,严格落实“一票否决”。继续认真执行挂牌责任制,煤矿、危化等重点企业全部由县政府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实行挂牌监管。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继续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保证企业安全管理、技术装备、职工教育培训和职业危害治理等措施落实。要切实发挥好“六大员”、“五大员”等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不断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设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强化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明确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的领导要全面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要抓好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发挥县安委办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按职责要求把每个行业、企业的监管责任明确到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联合执法。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安全生产10项制度和加强12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118条规定,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订出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后的新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制定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投入制度、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黑名单”和职业病防治、监测监控、警示告知等制度,形成规范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继续深入开展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为重点、覆盖各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巡查突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严防关闭井死灰复燃,确保关实关死。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企业,要依法惩处,从严落实“四个一律”要求。要制定科学严谨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和功能完善的信息系统,建立金过程、动态化、重预防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巩固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各企业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保证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隐患治理不留后患。加快煤矿兼并重组整合步伐,年内李家窑、高家窑、韩家洼、草垛沟、东古城、大路坡等13座煤矿建成投产。要严格落实“一通三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煤矿的安全管理。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和公共场所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机械、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全面提高各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水平。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力量,完善乡镇安监机构建设,购置所需装备,确保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要健全煤矿“五人监管小组”监管办法和日常工作制度。要进一步推进“安全乡村”创建工作,2014年底以前70%以上的乡村建成“安全乡村”。

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安全质量标准,严把安全准入关;要把在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中,建立健全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取缔。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在全县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等行业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企业要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把岗位达标作为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基础,从班组和岗位标准化抓起,确保按期达标;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本行业(领域)选树达标示范企业,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引导行业达标创建活动;要把达标创建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今年,鹊山精煤和铺龙湾煤矿要进一步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其它煤矿要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做到建成一个达标一个。地面企业必须在年底前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化。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逐步将安全生产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相关部门和企业要以煤矿和活性炭生产企业为重点,深入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抓好粉(矽)尘、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子以关闭。要切实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强化科技支撑作用。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投入制度,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按照标准和要求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积极推进高危行业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作用;积极推进煤矿、非煤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客运卫星定位装置、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等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切实抓好重点时段和重要节日的安全管理

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点时段和重要节日的安全稳定。要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专项督查工作等形式,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大安全隐患,要明确目标、责任和措施,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及时销号,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着力推进应急管理工作

继续推进“一网五库”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监督信息系统和应急平台。整合110、119、120、122、县矿山救护队、公安消防队及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等应急队伍资源,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准确、快速传递和较大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能够快速启动、实现联动;抓好应急预案动态修订完善,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继续抓好应急救援演练和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演练达到80%以上;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畅通、处理及时、指挥有力。

(七)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要加大事前责任追究的力度,对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打击非法违法不力、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到位、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不彻底的乡镇、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视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问责。县政府要加大抽查、检查、督查、督办力度,如发现工作人员重视不够、责任不强、工作不实、措施不力、工作缺位、失位、不到位但还未引起责任事故,除了责令责任人员进行工作补救外,还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书面检讨,做出完成工作的书面保证,并将其工作表现计入个人档案,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如果因上述原因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县政府要按有关程序对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查处。要深入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依法严惩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职务犯罪。

(八)狠抓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力度。扎实开展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引导全社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县电视台、《今日左云》的主阵地作用,加强安全宣传,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加大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县、乡镇领导干部“三责教育”(知责、履责、问责)培训和行业部门执法监管人员安全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水平;要突出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农民工的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生产一线的安全监督、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水平。完善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对一些隐患严重、无证非法、忽视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定期公布,公开曝光,严厉惩治,全面营造全市“党委重视、政府监管、企业负责、全社会关心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第二篇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安排,现就做好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2014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全县经济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扎实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大局,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1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县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但我县煤矿基础普遍较差,关闭矿井点多、面广、监管压力大,其他行业安全基础薄弱的现象仍然存在,全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对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以更加负责的精神、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安全立县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煤矿安全生产为重点,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全面强化各项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主要目标:一是确保实现市下达的2014年控制考核目标,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继续下降。二是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止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全县各类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三是继续保持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10万人口火灾事故死亡率和特种设备万台事故死亡率稳步下降。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企业将安全管理真正纳入到企业全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要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县安委办要建立完善的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约谈、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等制度,促进企业安全管理不断加强。二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责任体系。各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各个管理机构对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切实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和每个员工,真正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三是要强化现场管理。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煤矿、非煤矿山矿领导要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或下井走过场。四是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要坚持抓好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五是要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要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六是要按照标准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参加安全责任保险,全面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七是要强化劳动用工管理,企业劳动用工必须达到“四个百分之百”。

强化落实政府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职责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责权利相对应的责任体系。一是要加强目标责任制考核。围绕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细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各项控制指标量化分解到各乡镇和部门。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明确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的领导要全面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要抓好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三是要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县安监局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其它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四是要完善安委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安委会代表县政府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权威,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协调,统筹研究部署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活动。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及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县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安委办专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着重在隐患整改、监管执法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五是要加强重点时段的督查检查。要把春节、元宵、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企业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作为重点,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确保重要节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各乡镇各部门要在2011年专项整治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

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一是全力推进矿井建设。相关部门要主动为煤矿提供服务,确保矿井建设顺利推进。力争到今年6月底,李家窑、高家窑和韩家洼3座煤矿实现联合试运转;年底前,大路坡、西沟龙尾沟、全羊头、草垛沟、东古城、长春兴6座煤矿实现生产系统试运转;全力推进煤销国电与保利协鑫公司谈判,实现保利协鑫公司对潘家窑、下湾、小路坡、兴隆沟的接管;积极协调各方促成新东西沟煤矿开工建设。二是深入分析煤矿兼并重组过程中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各建设矿井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建设,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高标准起步、高质量建设。相关部门要严防建设矿井和过渡性生产矿井非法违法突击生产,研究制定新形势下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运用全新的监管手段和执法行为,确保全县煤矿安全。三是煤矿“五人监管小组”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做好所包保煤业公司的安全监管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关闭矿井、露头煤点的巡查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做到盯紧看死,严防发生盗窃盗采行为。

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力度。要以防范运输事故、客运事故为重点,加强道路交通管制。进一步落实货运、客运企业安全责任,加强对货运、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动态监管。要依法强化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的安全监管。加大对重大节日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车辆超员、超载、超速、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危桥、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的改造治理,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以防范火灾和踩踏事故为重点,强化消防日常监管,加大对重大节日、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对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要继续资源整合,整顿关闭违法非煤矿山企业,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三超”,坚决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强化开采作业规范,重点遏制开山放炮、边坡坍塌等事故。大力推行中深孔爆破、机械化铲装等技术措施,促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严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要以防范爆炸、泄漏事故为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毒、防雷、防泄漏等安全措施。要对全县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要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安全监管,坚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以防范工地脚手架、起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工地模板构件垮落和高空坠落事故为重点,认真落实建筑施工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立项审批、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工程招投标管理,严把施工队伍资质关,坚决杜绝无施工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入建筑市场,保证施工期间安全生产。

在抓好以上重点行业的同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结合行业实际和季节特点,加大执法力度,有重点的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定,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局势稳定。

(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县安监局、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未履行审批程序、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对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作业场所有毒物质和粉尘超标,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无照营运、违法载客,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和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现象和非法违法行为,依法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要继续整顿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厂、小作坊等,依法取缔非法运输经营单位的营运资格。

(四)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企业基础管理水平

鹊山精煤和铺龙湾煤矿要进一步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其它煤矿要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做到建成一个达标一个。地面企业必须在2013年年底前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化。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五)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一步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相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以煤矿和活性炭生产企业为重点,深入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抓好煤(矽)尘、热害、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要切实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

(六)狠抓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念,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各类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率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强化煤矿一线员工和各矿井程建单位施工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综合素质。

精心策划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重要文件、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着力营造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对一些隐患严重、无证非法、忽视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定期公布,公开曝光,严厉惩治。

(七)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监管人员编制数量;继续加强乡镇安监机构建设;加快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练好基本功,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健全煤矿“五人监管小组”监管办法和日常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安全乡村”建设,今年在按照“五落实”全部完成监管体系建设达标的基础上,30%的乡村要实现“五消灭”,完成“安全乡村”命名工作;通过增加经费投入,购置所需装备,保证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纪律约束,规范执法程序,做到公正、公平执法,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监督,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的权威性。切实增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执法效率。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督促检查、狠抓落实,扎实有效地推动工作。

(八)突出事前责任追究,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行政问责

要加大事前责任追究的力度,对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打击非法违法不力、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到位、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不彻底的乡镇、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视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问责。县政府要加大抽查、检查、督查、督办力度,如发现工作人员重视不够、责任不强、工作不实、措施不力、工作缺位、失位、不到位但还未引起责任事故,除了责令责任人员进行工作补救外,还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书面检讨,做出完成工作的书面保证,并将其工作表现计入个人档案,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如果因上述原因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县政府要按有关程序对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查处。要深入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依法严惩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职务犯罪。

(九)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要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一网三库”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虚拟应急储备中心,继续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库、法规库、专家库、事故典型案例库和专业救援队伍库建设。建立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事故医疗救治能力。抓好应急预案动态修订完善,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要强化应急救援演练和宣传教育,结合行业、企业实际广泛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各企业还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要全面做好各类事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处理及时、指挥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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