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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出庭民事诉讼论文范文

时间:2022-05-21 02:44:46

证人出庭民事诉讼论文

一、我国证人出庭问题的原因分析

笔者认为导致我国证人出庭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可归结为社会、现实环境、传统文化以及证人人身安全保障等方面。

首先,在社会中的原因是,证人作证缺乏心理意志的支持,现实环境以及传统文化成为社会的根源。从心里意志上讲,我国很多公民不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平,法律意识更是知之甚少以及经受质询的健康心理素质。证人就自己的作证行为一般是从自身利益出发的,而且很少认为自己出庭作证是一种对国家和社会的承担的义务,并且也无法意识到自己出庭作证的价值所在,因此证人群体对出庭要求不适应,甚至认为在找麻烦。

其次,从现实环境来看,中国人一般是生活在一个熟人的圈子里,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娱乐中,是一个比较固定、封闭的圈子里的。一个熟人让一个证人出庭质证另一个熟人,他们是承受多大的心里压力。所以在证人出庭之后还是要回到熟人的圈子里的,有可能证人出庭的行为会违反圈子里自己形成的人之常情,进而离散群体的凝聚力,甚至会破坏或者违反团体的约定俗成的规定而造成团体成员的排斥和拒绝。一方面证人不出庭是对国家的义务的违背,另一方面出庭作证会使得对圈子的不成文规定的破坏,对于证人来说所在圈子或者群体与自己息息相关的,国家似乎与自己的生活更加遥远,这就注定了证人出庭的几率渺茫。

再者,从我们的传统文化情况来看,一方面,以“退一步海阔天空”为底蕴的社会伦理要求人们以和为贵、息事宁人、相安无事,人们在诉讼中拒绝出庭作证或者作伪证是为了不得罪人明哲保身。另一方面,儒家文化中庸之道、隐忍退让、封建思想等因素造成的“厌讼”心态使得人们养成了不愿意介入诉讼的惯性思维。因此我国要大力加强公民的普法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当中来。

最后,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由于证人出庭作证之后,其人身及其家属的人身安全得不到充分的保障,使得证人害怕遭到当事人的打击报复,特别是称霸一方的、乡霸、村霸,比较严重的地方,证人出庭作证会使得招致不利当事人记恨、报复因而不敢出庭作证。

二、完善民事诉讼证人出庭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针对上诉问题,笔者认为,改善并不断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证人出庭制度,应注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建立伪证处罚制度。结合民事诉讼的特点,应设置伪证处罚制度,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具体实施。首先,对于普通伪证者,法律应对其进行刑事或民事制裁。对于通过证人宣誓制度却仍进行伪证、明知故犯的作证人,应进行相对严重的处罚,如对其进行拘留、罚款等;对于因作伪证而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视情节严重,应在对其进行告诫、责令悔过或拘留、罚款的同时,注重其对当事人损失的赔偿;对于故意将与案情具有重要联系或重大关系的事项进行曲解或虚假陈诉,进而对当事人造成重大伤害的伪证人,应认为其行为已构成了妨害司法公正或藐视法庭罪,进而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次,对于国家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一旦发现其具有作伪证的相关行为,不仅应对其进行刑事或民事制裁,还应向其工作单位或主管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函,论述其伪证行为和罪责的同时,建议用人单位对伪证人进行一定的批评、教育悔过以及一定的行政处分[3]。

(二)构建并强化证人出庭作证的宣誓体系。证人宣誓,主要是指案件的相关证人在依法进行出庭作证时,向法律盟誓,保证其提供的证言绝对真实,绝不包含虚假信息,否则将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根本而言,证人出庭宣誓并不是严格意义的法律行为,也不具有法律效应,而更多的是指一个道德制约和内心约束问题。在现代社会,法律虽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但其力量并不是无限的、万能的,而道德作为人类所有社会行为的规范和指导,其更加宏观,同时也更加强大。证人宣誓就属于道德约束范畴,它强调了证人内心深处对于自己及行为的约束和规范。

(三)制定并不断完善出庭证人的保护制度。全面系统的证人保护制度,不仅能够有效的维护证人的人身安全,更可为社会提供一个安全的作证环境,有助于形成良好的法律风气,进而促进证人出庭作证概率的逐步提升。正如英国丹宁勋爵所言,证人保护不仅是其合法权益,更是法律与审判机构所应承担的神圣职责。当证人及其家属的人身财产安全可能受到威胁或不利影响时,法庭与相关机构必须注重提前预防,同时,对于对证人及其家属带来危险或伤害的人和行为,也应重视事后的惩罚。

(四)逐步加强并完善立法建设。首先,应在《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证人具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同时也需强调其应当享有的权利,如生命安全受到保护的权利,尊严的权利等;其次,还应对具有出庭作证义务但并不履行的证人与行为进行规定,并设置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如训诫、拘留等。通过立法的完善,逐步加强人们对法律的清晰认识,进而提升法律素养,及时作证,维护司法诉讼公正合理[4]。

三、结语

证人出庭作证情况受到种种社会因素,立法不健全和实际操作的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但我们要相信,社会会去除不良的社会风气,国家会制定完善的法律条文,我国民事诉讼证人出庭制度会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作者:李晓飞单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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