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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关系探析范文

时间:2022-03-03 11:07:04

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关系探析

摘要:

我国的派遣用工方式尽管起步比较晚,但发展迅速,其运作形态日益呈现出多样化和多层次化的特征,使用范围已渗入到众多领域和行业,人才派遣引发的相关问题也备受争议和关注。本文结合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理论与实践,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组织中人才派遣用工方式中劳动关系的现状及问题,发现用工单位在派遣制员工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不足,探讨改进措施,力求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合理权益,倡导建立更加公平、有序、管理规范的人才派遣用工方式。

关键词:

派遣员工;劳动关系;经济分析

劳务派遣是当前新兴并已具有相当规模的一种非典型用工方式。实践中,面对派遣员工的人力资源管理,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往往双双严重缺位,这种现象既严重束缚了派遣员工的个人发展,也实质地影响到用工单位的整体绩效。本文通过经济学视角,结合人力资源管理和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分析在组织中派遣制员工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倡导用工单位将派遣员工纳入用工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充分有效合理的利用组织人力资源,关注派遣员工需求,构建和谐的用工机制。

一、派遣员工劳动关系的经济分析

在派遣制劳动关系中,派遣员工处于弱势群体地位。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不仅包含与用工单位关系,也包含与组织内正式员工的关系。

1.派遣员工和用工单位的关系。

1.1劳动合同与心理契约。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异化,是与用人单位(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非用工单位。关于劳动报酬,一般派遣员工劳动报酬低,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差距较大。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限制了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员工中的签订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但是目前劳动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尚不适用于派遣人员。合同到期后,派遣单位只能根据用工单位要求,确定是否与派遣人员续签合同。派遣员工的工作稳定性和受保护的程度低于正常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关于心理契约,尽管其内涵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但它是劳资双方劳动关系形成的前提,它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隐性契约,是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心理契约不仅包括工资和员工福利的支付,而且包括工作绩效、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条件、工作保障、晋升机会、工作分配以及其他因素的预期。心理契约的形成以信任为基础,如果一方认为另一方违约就会产生失望、挫折、忧伤甚至是辛酸、愤怒、怨恨等不良情绪,进而引发各种各样的冲突。在招聘选拔与配置、员工薪酬和员工人力资本投资等方面,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往往持有歧视心态、区别对待的心理。这些差异化对待的行为会导致心理契约的破坏,引发派遣员工工作满意度下降,离职率增加,劳动关系的异常和不和谐。

1.2工会。我国工会章程总则中明确,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由于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关系的特殊性,加入工会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派遣员工不能加入用工单位工会,一方面剥夺了派遣员工发表意见、参与组织管理、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另一方面限制了派遣员工待遇,使其不能享有正式员工拥有的福利。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工会的会员可以享受工会的福利待遇,而许多用工单位不愿为派遣员工承担相关成本,不愿意接受派遣员工加入工会,而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一般不会在同一住址,派遣员工不方便知晓,也不便于参加派遣单位的工会活动,所以即便派遣单位允许派遣员工加入工会,无益于派遣员工的保护、福利待遇提升,劳动者难以获得实际权益。

2.正式员工和派遣员工的关系。在组织派遣员工没有晋升可能,长期处于基层岗位,接受正式员工的领导。又在各方面不能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正式员工有轻视、不认同派遣员工的倾向。很多正式员工理所当然的认为派遣员工无权享有和他们同等的待遇。但是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的工作岗位职责难免有重叠交叉,容易引发正式员工机会主义思想。首先,机会主义是由固有的人性决定,人都有偷懒动机、搭便车行为,所以很难以避免。其次,由于管理制度原因,很多组织没有明确的岗位职能划分、工作任务书,即使有,往往也是形同虚设。任务和工作可以下放和转移。现实中,部分正式员工和派遣员工岗位职责不清、混同,派遣员工甚至承担了更多的工作,工作质量更好。第三,由于边际产量递减规律,劳动的分工与协作是有限度的。如图,在第Ⅰ阶段,相对不变生产要素而言,劳动量不足,劳动量的增加可以使总产量递增。第Ⅱ阶段,平均产量开始下降,尽管总产量仍在增加,但是增加的比例是递减的。到第Ⅲ阶段,边际产量为负数,总产量绝对减少。也就是说在原来的正式员工的基础上,增加派遣员工可以更多更好的完成工作,但是增加人员超过了L2,进入了第Ⅲ阶段,不但不利于工作的完成,反而带来负面效应,出现人浮于事的情况。如果缺少控制而大量使用派遣员工,有可能降低整体的员工工作效率,诱发导致正式员工的懒散闲置。在正规组织中,无论是组织和员工自身都认可,正式员工首先是组织中的一员,其次为所在的部门、科室工作。正式员工有较多机会在组织内部各岗位间流动及晋升。相比之下,派遣员工从招聘伊始就是由具体用人部门、科室管理使用的。派遣员工几乎不具备组织内部不同部门、科室间流动的可能性。派遣员工在组织中的薪酬福利和地位低于正式员工,极易受到正式员工的歧视和忽视。现在许多组织采取在人力资源部门单独聘用派遣员工来负责管理组织的派遣员工事务。主观上从管理理念、制度、方式手段上将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相隔离。这些做法不利于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的平等、和谐关系的构建。派遣员工容易产生自卑心理,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间容易产生隔阂和彼此不信任。

二、结论与建议

1.结论。在我国派遣用工方式尽管起步较晚,但是发展极其迅速,派遣业的兴起有其深层次的经济、社会原因。派遣用工方式的运用,在扩大就业、减轻用工单位人力资源成本方面发挥了作用,同时也带来了派遣劳动者权益保障缺失,派遣用工方式滥用等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人才派遣相关问题牵涉多方利益,已受到国家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劳动者等多方的关注,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内的热点问题。用工单位在人才派遣员工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严重缺位,这既侵犯了派遣员工的正常权益,也制约影响了用工单位的效益。本文从经济学角度,结合管理学的相关理论和实践,探讨了当前我国组织中存在的派遣员工劳动关系问题,主张用工单位重视派遣员工的人力资源,将其纳入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减少歧视,保护派遣员工的各项权益,逐步提高派遣员工待遇,构建健康、和谐的派遣用工机制。

2.建议。

2.1在员工关系方面,由于人才派遣员工处于正常劳动关系异化的状态,用工单位应该积极维护与派遣员工的良好心理契约,吸纳派遣员工加入本单位工会,使派遣员工参加职工生活,发表意见,给予派遣员工相应的福利待遇。逐步淡化正式员工与派遣员工在单位中的地位差距,运用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允许派遣员工有更多的发展晋升通道,减少单位、正式员工与派遣员工之间的隔阂。建立彼此信任、和谐的用工机制。

2.2国家各级相关管理部门应合理控制派遣用工方式的使用范围,防范派遣用工方式的滥用,节制派遣用工方式对典型性用工方式的冲击,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各项法律、规范、政策制度对派遣员工的保护力度,明确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和派遣员工三方的责权利,特别是明晰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具体义务,以防两家单位间相互推诿,逃避责任。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和监察力度。发挥工会作用,依法保护派遣员工加入工会、参与工会活动、享有正常的工会会员权益。

参考文献:

[1]颜爱民.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2]刘凤良.西方经济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作者:范悦 单位:中全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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