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证劵法与公司法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范文

证劵法与公司法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范文

时间:2022-07-20 11:30:13

证劵法与公司法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摘要:

《证劵法》和《公司法》是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于2006年元旦实施新的《证劵法》和《公司法》,对于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两法的实施无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大有毗益,我国的资本市场起步晚,经验不足,资本法律保障体系有待完善,两法的实施使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有了法律依据,有利于投资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持市场的活力,有利于资本市场的正常协调发展。

关键词:

证劵法;公司法;资本市场;影响分析

一、引言

在改革开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如何发挥资本市场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是我们今后研究和发展的主要方向,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国务院提出了明确的资本市场发展指导方针和目标,全面规划了我国的资本市场,两部法律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对于提高上市公司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大有帮助,资本安全得到保障,有利于扩宽市场融资渠道,促进市场发展。

二、《证劵法》和《公司法》的实施背景

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情况,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刚刚开始改革开放,无论是经济条件还是政治法律条件还很落后,不能够满足于当时经济发展的要求,在新的经济环境背景下,需要制定出相关法令来维护市场秩序正常。我国第一部《公司法》于上世纪九四年建军节施行,《证劵法》开始实施时是东南亚金融风暴正强的时期,那时候人民币还不能直接兑换外币使用,但是金融危机给东南亚国家带来的经济损失给我们带来的经验教训是十分深刻的,有了这样的先例,如何防范金融危机变成资本市场最刻不容缓的工作,新的《证劵法》和《公司法》的修订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三、新《证劵法》实施的意义和影响

(一)保荐人制度的意义和影响上市公司的有序运转需要有相当完备的股票发行和管理系统,以便于公司的资本正常运作,新的《证劵法》先后通过三次审定,在二零零六年元旦开始实施,在新的《证劵法》法中增加了新的保荐人制度,股票的发行者在申请股票公开发行之前,或者是申请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证券,可以转化为股票的债券等,都需要找好有条件的保荐人,保荐人的责任是审查上市企业是否符合上市要求,在企业上市之后也要做好相关的工作,需要诚实有责任心,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这一法令的实施有利于净化股票市场,避免有混水摸鱼的现象发生,可以保障进入市场的股票在发行初期得以稳健发展,依照国际的行业规定,上市公司的工作运转必须正常规范,另一方面,对于买进股票的投资人来说,这一法令的实施也大大增强了资本的安全性。

(二)退市机制的意义和影响很多上市公司因为经验不足,公司体系不够完善,在经营过程中缺乏恰当的管理,在上市最初的一段时间还能够维持风光的场面,但在一段时间后,股票价格一路下跌,价格十分惨淡,有些公司已经债台高筑,但是股票在市场上依旧交易,这样不仅会损害到股东利益,也会造成其他上市公司的融资困难,长此以往,不利于资本市场秩序的稳定。完善退市机制是稳定资本市场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同时完善的退市机制也标志着一个证劵市场的发展走向成熟,退市机制的推行也使得投资风险概念在人们心中更加清楚明确,在买进股票时斟酌对比,选择更为优秀和更具有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对于那些实力不强甚至是劣质的公司必然敬而远之,这样也可以推动上市公司的发展,在竞争激烈的股票市场中,上市公司必须加强自身的工作效率,提高公司质量,赢得公司股票在市场竞争中更大的价值,提升公司的利润和资本。

(三)证券诚实法的意义和影响在《证劵法》第二章第二十条中规定了上市公司和证劵机构以及其工作人员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这一规定有效加强了对股票和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资本市场的公众透明度增强,社会监督的渠道拓宽,可以有效的解决证券交易市场上信息虚假的问题,第二章第二十五条规定有效的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使得投资环境相对来说更加公允,特别是对于一些中小投资者来说,在投资股票时知情权的问题尤为重要。

四、新《公司法》实施的意义和影响

新的公司法降低了公司成立的要求,简化了公司建立程序,对于大部分创业者而言,资金问题无疑是最大的难题,新的公司法在降低公司注册资本的同时,规定注册资本可以分期付清,缓解了创业者在创业初期的资金压力,此外允许一人创立公司,法人结构的治理得到进一步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的完善有利于调整企业的发展,优化公司结构,为建立现代高端型企业奠定基础。

五、结语

综上所述,《证劵法》和《公司法》对各行各业的影响在两法实施后日益显现,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解决上市公司的综合实力评估问题还值得我们研究,而不仅是单从公司的财务方面入手进行评估,通过搜集更加完善的数据和指标开展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资本法制建设。

[参考文献]

[1]刘俊海.建议<公司法>与<证券法>联动修改[J].法学论坛,2013,04:5-14.

[2]刘燕.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的逻辑与路径———基于商业实践视角的观察[J].法学研究,2014,05:32-56.

[3]刘俊海.建议<公司法>与<证券法>及三套外商投资企业法联动修改[J].法律适用,2013,12:2-13.

作者:王芳 单位:长春理工大学

被举报文档标题:证劵法与公司法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被举报文档地址:

https://www.meizhang.comhttps://www.meizhang.com/xzgl/gsflw/696418.html
我确定以上信息无误

举报类型:

非法(文档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侵权

其他

验证码:

点击换图

举报理由:
   (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