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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公司法上公司社会责任的思考范文

时间:2022-03-29 02:54:38

完善公司法上公司社会责任的思考

【摘要】

食品安全关涉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健康,但是像皮革奶事件这样的食品安全事件的爆发,使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这凸显出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缺失。现从皮革奶事件出发,在深入分析案例的基础上,指出了该事件中晨园乳业公司缺失社会责任的表现及产生的主要原因,并进一步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

公司;社会责任;皮革奶公司

社会责任这一概念一直以来都是各国学者热烈探讨和关注的热点。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应当最大限度地关怀和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近些年来,我国多起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使人们不禁思考,到底是哪些方面出了问题,使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虽然在事件发生后进行总结和反思,但是食品安全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一、从皮革奶事件看公司的社会责任问题

(一)案例介绍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司于2009年2月份接到了一封举报信,举报浙江金华晨园乳业有限公司在生产乳制品的过程中添加“皮革水解蛋白粉”,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蛋白质含量的目的。金华市质监局、兰溪市质监局于3月5日配合浙江省质监局,对晨园乳品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在当场查获60公斤无标签白色粉末,经鉴定该粉末为皮革水解蛋白粉。浙江省质监局在3月18日对浙江晨园乳业八个批次的产品抽样检测,其中三批次成品两批次半成品含有皮革水解蛋白成分。目前证据表明,早在2008年10月20日监管部门在晨园乳业公司当天生产的含乳饮料中,检测出了这种皮革水解物。与三鹿奶粉事件爆发之初的情形相似,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在事件爆发之初,面对媒体极力的否认其生产的乳制品中添加过皮革水解蛋白。对于匿名举报信中的所称的添加皮革水解蛋白,晨园公司辩解其日生产能力七十吨,可能是当地乳品公司对其眼红对其设计诬陷的。然而这样一场拙劣的公关表演,最终在事实面前原形毕露了。

(二)皮革奶事件中公司存在的社会责任问题

1.践踏消费者权益,滥用非食品添加剂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乳制品已经成为人们的日常消费品,乳制品的质量安全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因此乳制品公司生产提供能够满足人们需求的高质量乳制品,成为了其承担社会责任中重要的一部分。这一社会责任既包括主从产品数量、规格上对消费者负责,又包括从产品的质量上对消费者负责任。在皮革奶事件中,浙江晨园乳业公司恰恰是缺失这一首要社会责任,为了表面上提高乳制品的蛋白含量,将皮革水解蛋白添加到乳制品之中,制造出了“皮革奶”。这种皮革水解蛋白是利用皮革厂制作服装、皮鞋之后剩下的下脚料甚至是动物毛发等物质,经过水解提炼而成。因在水解提炼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有毒化合物,不能用于加工食用明胶。如果人类长期食用含有皮革水解蛋白的事物,会因重金属有毒化合物在人体内的不断累积最终导致人体中毒,关节疏松肿大甚至死亡。晨园乳制品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无视国家法律的规定,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滥用非食品添加剂,最终酿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

2.经营观念中唯利是图,缺失诚信

我国乳业公司众多,乳业公司之间的竞争也异常的激烈,为了降低成本赚取高额的利润,浙江晨园乳业公司便将食品的安全意识抛掷脑后,放弃了本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一切以利益作为出发点,为了获取短期的经济利益而放弃了可以不断增值的长远利益,全然不考虑消费者的权益,不顾公司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背信弃义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当乳制品的质量出现问题被媒体曝光后,晨园乳业公司不敢于面对,对前来采访的媒体极力掩饰和否认添加过皮革水解蛋白物质,并称这是同行的设计陷害。然而晨园乳业公司的规模不及百人,其名气在金华也不足以引起其他乳品公司的陷害。拙劣的公关表演意图蒙混过关,这样的结局只能是导致消费者对公司的信任危机,最终公司走向破产。

3.对当地奶农及乳品产业造成重创

浙江晨园乳业公司爆发的皮革奶事件,不仅将金华的乳业发展推入了冬天,同时也在全国的乳业范围内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金华作为我国南方地区有名的奶业基地之一,被誉为“南方奶牛之乡”,皮革奶事件的爆发对金华当地乳业甚至国产乳业造成沉重打击,引发了一系列连锁的反应。不管是上游的养殖环节、收购环节还是中下游的生产环节都受到了影响。奶农是乳制品产业链的第一节,奶农体会最深刻的是“奶贱伤农”。对于金华的奶农来说,在2007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后他们已经经历了最困难的时期,鲜奶的收购价格一路下跌至每斤1.25元。而皮革奶事件的爆发使得鲜奶的价格跌到历史最低位,每斤只能卖到1.1元,鲜奶的贱卖严重损害的奶农们的利益。晨园乳业的恶劣行径使得金华乳业的形象蒙羞,这也将当地一些无辜的乳品公司推向被动。

二、皮革奶事件产生的原因

1.公司法中对社会责任规定不完善

我国在2005年的《公司法》第五条第一款中规定了公司要承担社会责任,这在我国立法上是第一次在法律上对公司要承担社会责任进行了规定。但是由于《公司法》对公司的社会责任的规定在公司法总则之中,只是原则性的规定,这就导致了在实践中缺乏操作性。公司社会责任制度由于内容庞杂,所涵盖的范围广,仅仅公司法第五条中的一款是不能全面涵盖的。除此之外,我国公司法中没有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定义进行明确的界定,并且没有对内容做出列举及说明,也没有相关的配套措施来保证公司社会责任落实,所以在现实中对公司社会责任无法进行操作。此外我国目前关于公司社会责任无法形成统一体系的现状,使法律对于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无法发挥规范作用。因此,目前无法依据公司法中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来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违背社会责任的行为起到预防作用。

2.行业信息不对称致使公司诚信缺失

皮革奶事件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乳制品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乳制品消费者很难获得乳制品质量的准确信息,导致乳品消费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广大消费者对于产品主要是通过产品品牌和广告来判断,并且消费者从产品上能够获得的信息仅仅局限于乳制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以及原料配料等信息,对于该乳制品的质量好坏,以及乳制品的原料奶源的安全与否,消费者只能基于对产品和品牌的信任。正是乳制品的“信任品”特征造成了产品质量信号失效,助长了公司尽可能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倾向,进而产生欺骗等问题的发生。在乳制品市场上混同着高质量乳制品和低质量乳制品,使得生产高质量产品的公司难以得到高的回报,而那些生产低质量产品的公司得以生存。正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以及人为的掩盖,皮革奶事件直到相关部门接到举报,真相才得以昭告天下。

3.公司对社会责任的认识不足

在步入市场经济轨道后,公司的竞争意识和效率意识不断的增强,公司更多地关注经济责任。部分公司认为承担社会责任只会增加公司的生产成本,在这样的理念影响下,一些公司可能会采取中间态度,只有在受到提醒的情况下才会实施,而有些公司可能根本没有考虑这一问题。然而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公司不履行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其实质上是在失去发展的机会。公司拥有社会责任意识并承担社会责任,进而回馈到社会社区的行为会受到大众的尊重和信任,从而有助于公司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使产品和服务队消费者产生更大的吸引力,进而提高竞争力赢得更好的发展空间。在皮革奶事件中,浙江晨园乳制品公司没有意识到自己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为了追求短期的既得利益,而放弃了公司长期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忽视自己对于消费者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忽视了自己行为为金华地区乳业所带来的灾难性的影响,以至于失去了理性最终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三、从皮革奶事件看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完善

(一)明确公司法中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

当公司将承担社会责任认为是一项可为或不可为的义务时,我们很难对公司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抱有期待。对于像浙江晨园乳业公司这样的缺乏社会责任感唯利是图的公司,需要用国家的强制力来保障公司有效履行义务。所以有必要将公司社会责任在强行法上予以规定下来,不给任何缺失社会责任的公司钻法律漏洞的机会。《公司法》第一条规定是公司法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其强调了本法主要是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对于广大消费者及其他公司外部人的利益的保护则不是公司法的任务。《公司法》在第五条中明确了公司需要承担社会责任,这使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有了确定的法律依据,但是在该条文中没有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主体、范围事项作出规定,这就导致在实践中不能够很好的运用该条文。为了明确公司对于利益相关人需要承担社会责任,从根本上保障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因此有必要在“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利益”后面增加“消费者、社区居民、环境利益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的条款。只有这样规定才会与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担社会责任”相衔接,从而明确公司需要承担社会责任的主体。对于像晨园乳业这样的公司,公司社会责任如此规定不会在给其任何辩解和钻法律漏洞的机会。

(二)在立法中建立乳品信息及公司信用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不对称是浙江晨园乳制品公司失信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这一问题,需要建立乳制品信息披露制度。目前我国乳制品包装上的信息过于简略,在包装上对食品日期虽有注明,但只是注明了生产、失效时间及产品的配料信息,消费者在此基础上只能获得有限的食品信息。建立乳制品信息披露制度,这需要法律明确规定乳制品公司在生产和销售产品时,应当明确规定乳制品生产公司在乳制品上贴上编码,该编码应当涵盖乳制品的产地、奶源信息、添加配料信息、生产日期、销售截止日期、功能效用以及销售流通等信息。同时需要在各超市、市场配备查询工具,使得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直接输入产品编码,便可获得产品的全面信息,以便于其选择产品。建立这样一个制度,可以从很大程度上避免类似皮革奶事件的发生。同时,需要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公司信用信息披露制度。该制度要求生产乳制品的各个公司应当及时且诚信的公布其安全生产信息。在乳制品市场中很多失信的乳制品公司之所以能够在市场中生存下来,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信息的不对称。浙江晨园乳业生产的乳品在2008年就曾被查出来含有皮革水解蛋白,之后该公司仍然持续生产经营。如果在当时就有这样的一个制度,晨园乳业存在不诚信记录将被公开,那么相关交易者必然会根据所公布的相关的信息选择是否合作,以及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合作,从而能够使其信用影响相关交易者的行为,进而对公司自身产生影响。建立这样一个信用信息披露制度,会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和生产公司信用信息的传递顺畅程度,将乳制品公司的信用通过完善的渠道公之于众,那么相关的交易者必然会所以建立乳品生产公司的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可以减少公司信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虽然这项工作在执行中会困难重重,但这是食品信息透明化趋势的要求,是加强乳制品生产公司信用规制的有效方法,也是建立消费者信任体制的基础。

(三)严格市场准入机制增强公司的社会责任意识

乳品公司市场准入的门槛低是造就乳品公司素质层次不齐的原因。皮革奶事件的发生揭示了公司无视社会责任,急功近利不按照食品的质量标准违法添加非食品添加剂进行生产,无视广大消费者的健康。这些行为对社会和整个乳制品行业都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导致了消费者对乳制品行业的信任危机。为了加强公司对其社会责任的认识,首先需要在法律上严格规定乳制品公司的市场准入条件,提高乳制品公司的市场准入门槛。对于缺失社会责任、无视社会责任、无视国家法律规定使用非食品添加剂有着不良记录的公司,可以于法律明确规定对这一类型的公司实行一定期限的资格限制,对于像晨园乳业公司这样的严重者法律可规定直接剥夺其再次准入的资格。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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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鹿瑶 单位:重庆市委党校万州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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