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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课在法学教学改革中的应用研究范文

时间:2022-04-20 10:30:27

微课在法学教学改革中的应用研究

摘要:

法学专业理论体系庞杂,知识点繁多。当前,高校法学教育大多还是以传统的课堂灌输式教育为主,这种枯燥的教学方法难免会让学生产生厌学情绪,从而导致专业知识与实际相脱离,不能学以致用。微课内容简明扼要、形式新颖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微课教学应当成为新的教学模式在法学教改中得以适用。

关键词:

微课;法学教改;适用研究

一、微课的概念

微课是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随着人们对知识需求的不断提升,信息技术的不断演变,将教学资源、学科深度与信息技术不断融合产生的一种新型的授课模式。近年来,随着微课在国内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中的适用,越来越多的学者展开对微课的理论研究,研究结论总结为以下三种观点:

(一)微课是一种以视频为载体的教学资源

这个概念起源于美国的微讲座,这种微讲座通常以一分钟讲座和5-20分钟视频的形式呈现,随后加拿大也出现了20分钟网上视频讲座等授课形式。

(二)微课即微课程,是一个以微视频为构成元素的资源包

针对某一主题或学习者的兴趣爱好开发的,内容短小精湛、主题突出,侧重于对疑难问题的深度研究。此处,微课与微讲座的区别在于,微讲座是微课的一种表现形式,微课的内容要更加的丰富。

(三)微课就是一种教学活动

这是国内学生者普遍认可的观点,如学者黎家厚认为,微课是在新课程教学标准和教学目标的基础上,根据教学实际而研发的以简短的教学视频为载体,针对特定的教学重点和难点开展的教与学的过程。综上所述,不管各国学者对微课的概念表达如何,微课的特征没有变化,即微课是一种以信息化为承载手段,目标明确、内容精简的教学模式。

二、当前高校法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人才的培养不能满足社会对法律工作者的现实需求

法学专业的学习是一项充满未知而又艰辛的过程。且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社会对法学专业学生的知识储备和专业素养要求也越来越高。众所周知,司法考试被誉为“中华第一考”又是考量法学水平高低的一项重要标准,但是,随着难度的不断提升,法学专业同学一战通过司法考试的几乎凤毛麟角。教师课堂讲授的知识不能应对司法考试,致使很多学生认为课堂上的学习是没有意义的。因此,高校应当因材施教,制定新的培养目标,更新法学专业培养理念,将满足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作为培养目标。

(二)法学课程的设置重理论轻实践

法学专业虽然理论知识丰厚,实则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据调查,普通本科院校除大四毕业实习以外,百分之八十的院校仅开设一门法学实践课程,即模拟法庭课程,除此以外司法文书也算是形式上的实践课程,甚至有些院校没有开设法律实践课。这对于法学教育来说是有缺陷的,高校要认识得到法学实践类课程对法学教育的重要性,增设法学实践类课程,这不仅仅能够提升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更能让学生在实际案件中理清法律关系进行案件处理。

(三)法学实践教学偏离法律职业化要求

如前所述,高校法学专业教育缺乏实践教学,仅开设的为数不多的实践教学科目学分不高且脱离法学实践教学意义,实践类课程开设的主要意义在于帮助学生打开思维、发散思维,在司法实践中碰到错综复杂的法律问题能够灵活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一一化解。但在目前法学专业的培养中,法学实践课程的开设尚未达到如此效果,高校法律专业的学习仍然是应试教育,学生对法律知识、概念的理解掌握仍然停留在死记硬背。教师们的授课也停留在对专业名词概念、构成要件的讲解,即使到了高年级校内外实习也处于无人问津状态。这种教学方式让学生思维变得狭窄,实际生活中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较差,从而偏离法律职业化要求。

三、法学教育改革中引入微课教学模式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对法学人才需求的不断提升,但是,近年来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难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归根结底,在千万法学专业毕业生中缺乏实务型人才,实务型人才要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做支撑。因此,法律专业学生的知识储备和专业素养要不断的提升才能在就业大趋势下拥有核心竞争力。微课教学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在高校教学改革中逐渐引人注目。首先,在法学教育中引入微课教学的时机已经成熟。随着信息时代的飞速发展,智能手机大量普及使用,网络上微信、微博的推广也逐渐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这些都预示着“微时代”、“微文化”的到来。信息时代的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每一位微时代的人们都可以通过这些网络平台更加迅速、便利的表达自己的意愿,抒发自己的想法、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与陌生人交流学习俨然没有任何障碍。重点是,人们可以通过碎片化的时间去学习和工作,从而来弥补工作、学习时间未完成的任务,特别是针对目前的80后、90后的学习者和工作者,他们接收新事物的能力比较强,已经成为微时代的引领者。其次,实用主义价值取向影响了多数学生。学生使用微信等传播工具与他人交流已不罕见,在课堂上使用手机也成为普遍现象。目前,高校中无论是重点大学还是独立院校,无论是文科生还是理科生、专业课还是选修课,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学生在课堂上公然使用手机。大学生在接受传统教学模式学习的同时对这种新型的获取知识的途径尤为感兴趣,与其花费大量时间听教师讲授不如直接拿起手机进行网络互动、查询,相比之下这种学习方式更为节省时间,更加实用。特别是针对法学专业这种理论性较强,专业术语晦涩难懂的专业来说,需要有足够吸引学生的教学方式和手段来获取学生的注意力。所以,微课以其简短的内容、精炼的外表深受微时代大学生的欢迎。最后,微课能够弥补法学专业教学的不足。传统法学教学主要是课堂理论讲解,模拟法庭和毕业实习也大多是教师灌输、学生被动接受。况且无论是侧重于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学习还是对法学专业素养的培养,教师的讲解时间都比较长,一节课四十五分钟,学生的注意力很难持续到半小时就已经开始产生倦怠情绪,所以,在课堂之上穿插使用微课教学就会丰富教学模式,传统课堂讲解不再单调乏味,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效率都会得以提升。

四、微课在法学教改中的适用

在坚持厚基础、宽口径的大方向下高校应当发挥学生主体地位,有针对性的培养人才从而满足社会职业需求多样化。着力培养一批法学理论知识深厚、熟练运用法学技能、善于解决法律实际问题,能够满足法律实践需要的实务型人才。因此,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意识应当是培养优秀法学实务型人才的关键。因此,高校法学教学中引入微课教学能及时满足微时代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特点。

(一)适当的在传统教学中适用微课教学

正如前文所述,微课以短小视频的形式将有关知识点予以浓缩,内容简短富有针对性,学生在学习时有强烈的直观感,更容易把握教学重点和难点。这也就弥补了传统教学以灌输式教学为主的呆板模式。微课教学灵活多变,便于师生掌控,而且对于学生来说可以最大程度利用碎片化的时间来学习,提升学生对法学专业的感性认识,对于培养实务型法律人才来说应该大有裨益。在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中哪些课程可以选择适用微课教学也是我们主要研究的问题。笔者在前期以《民法》课程为例做过调研,通过对一个专业共102人进行分班,一个班级适用微课教学,一个班级采用传统教学。学期中对微课教学班级进行民意测评,学生认可度高达89%,教师普遍反映学生课堂效果良好;学期末对两个班级学生进行期末考评,微课班级教学的学生《民法》课程期末考试平均成绩比普通班级平均分数高出1.87分,足以说明微课教学取得显著成效。笔者认为,《民法》、《刑法》这样的实体法,学生日常听说较多,感性认识比较高,对于那些学生接触不多缺乏理性认识的法学课程更应当适用微课教学,因为微课教学更能帮助学生提升对理论学科的感性认知。

(二)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穿插微课教学

培养法学实务型人才自然少不了实践性课程的开设,实践课程在法学教学中少之又少,按照种类划分有模拟法庭、司法文书、案例分析等形式,对于这些课程还是以传统课堂讲授的形式开课,对于培养学生的司法实务能力收效甚微。对此,微课教学可以穿插适用。例如,在模拟法庭课中,主讲老师可以以微课的形式将法庭庭审实录在课堂上播放给学生,告知学生庭审中的各种角色担当、每位角色的职能和权利义务、庭审程序等,课前经过如此直观的讲解和展示,学生就会有很深入的感性认识。在具体的模拟法庭课堂上教师可针对学生提出的疑难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法律关系从形式上也就不再杂乱,学生对整个试验过程也就比较清楚了,教师的的讲解就可以事半功倍,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得以提升。

(三)在学生考试考评中引入微课

在教学改革中微课虽然作为一种新的教学模式加以运用,但在法学教学改革中微课还可以作为一种学生考试考核的方式得以推广。众所周知,法学教育主要采用理论教学法,包括考试考核。必修课以闭卷考试的形式结课,选修课以论文的形式结课,但是这样的考核形式并不理想,学生平时不努力考试靠突击,死记硬背应付考试起不到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作用,更不用说对学生司法实践能力的考查。教师可以以微课形式播放一段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视频,例如,《民事诉讼法》课程,播放一段民事审判视频,让学生总结庭审中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诉由、诉求、证据材料等,查找庭审视频中暴露的问题,原被告及法官在庭审中陈述的措辞、证据有无证明力、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等。通过微视频的播放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各抒己见,学生的课堂表现也能作为期末考试中的平时成绩加以评比,这种形式更能考查学生的司法实务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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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苗 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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