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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作意见范文

项目工作意见

项目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为了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土地执法监察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建设项目用地全程监管工作意见。

一、批前介入

1、各镇国土资源所及时收集本辖区内的拟建项目用地信息,并对拟建项目用地的规划情况进行初审,对符合规划的拟建项目,报局规划办规划审核后,于每月25日向局地籍科、用地科和执法大队报送《市**镇拟建项目用地情况信息表》,密切注意拟用地项目进展情况。

2、镇国土资源所将拟建项目用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报局地籍科审核,联系测绘单位对审核后的地块进行测绘,并对《勘测定界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镇国土资源所对拟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及用地区域进行跟踪巡查。执法大队需对拟建项目的用地区域进行重点巡查。

二、批中跟踪

1、局规划办、用地科、地籍科等部门根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程序分别进行审核,由用地科统一整理汇总后,逐级上报审批。用地科须及时将申报用地项目汇总情况抄送一份给执法大队备案,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镇国土资源所。

2、局执法大队执法巡查时对已上报审批的拟用地区域进行重点巡查。镇国土资源所应落实专人实施跟踪监控。

3、局用地科接到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用地批文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镇国土资源所按程序进行挂牌出让,做好项目用地挂牌出让和供地准备工作;每月25日前将当月征(转)供地台帐抄送一份给执法大队备查。

三、批后监管

1、交地放线。局对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发放供地批文时,同时向其发出《依法用地告知函》。交地放线由用地科牵头组织,地籍科、执法大队、镇国土资源所和测绘等相关单位人员参加。交地放线人员对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放样、勘测定界时,做好界址点标志,按《建设项目用地批后跟踪监管信息卡》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镇国土所落实跟踪管理责任人,执法大队明确巡查责任人,明确责任,实施批后监督。

2、亮证施工。执法大队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内容,制作统一规格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公示牌,交镇国土所现场悬挂,接受社会监督。项目用地单位如发生违法用地,镇国土资源部门应立即制止,并视违法性质的轻重给予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项目跟踪管理责任人要适时检查项目用地的按证施工情况,并在《建设项目用地批后跟踪监管信息卡》上予以记载。执法大队巡查时要对项目用地单位的施工和镇国土资源所的跟踪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3、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由地籍科牵头组织,用地科、执法大队、镇国土资源所和测绘等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竣工验收人员对项目用地单位是否按出让合同的约定和供地批文进行建设情况实施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发放《建设项目用地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书》;对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建设项目用地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书》。

4、登记发证。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用地,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书》到地籍科办理土地权属登记。对未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用地,不予进行土地登记,并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到位前停止该用地单位办理的有关手续。涉及违法用地的,执法大队将依法对违法用地单位进行相应处罚或处理。

四、严格责任

1、《建设项目用地批后跟踪监管信息卡》贯穿于批后监管的全过程,一式两份,镇国土资源所和执法监察大队各一份,分别由参加跟踪监管人员按实填写,当场签字。镇国土资源所的一份,作为登记发证不可或缺的附件。

2、建设项目用地全程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局各科室、部门与各镇国土资源所须相互联动,相互衔接,相互协调,明确责任和职责,共同做好工作。

3、测绘由项目用地单位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镇国土资源所具体联系。测绘单位须对勘测定界、交地放线、竣工验收三个重点环节认真测绘,做好界址点标志,如实出具测绘成果资料。

4、局执法大队是建设项目用地全程监管的牵头部门。要加大土地监察工作的力度,对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前、批中和批后的全过程进行监管,要对在跟踪管理、交地放线、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情节严重的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项目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体现着党和政府对农村电影工作的重视和关怀,对保证先进文化的传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农村人口的生活质量和整体素质、构建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目标

为了确保全面完成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任务,按照“公益项目免费放映、寓教于乐丰富生活、服务三农安全有序、农民朋友广泛受益”的原则,建立“区政府统一部署、区文广局组织协调、乡镇(开发区、街道)积极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文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放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各镇、开发区、街道要给予高度重视,根据全区的统一部署和具体安排,明确专人配合做好协调组织工作。

项目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为了进一步突破工业,提升工业经济质量和效益,壮大工业经济总量,根据县委、县政府2011年工业发展实施意见精神和各重点工业企业2011年市场预期分析,特提出如下重点工业项目责任目标实施意见:

发展目标

力争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6633万元,增长2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产值4800万元,增长50%;培育规模企业1家,引进落地企业1家,当年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目标。

项目抓手

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立足于现有工业基础,做大存量工业;着眼于发展后劲,力促生成一批工业项目,努力实现工业质和量的提升。突出抓好以下四家重点企业:

(一)春达萤石浮选厂:

1、目标任务:全年完成产值1800万元。

2、挂点领导:(乡党委统战委员、副乡长)

3、项目责任人:

(二)圣鼎茶具工艺厂:

1、目标任务:全年完成产值1300万元。

2、挂点领导:(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3、项目责任人:

(三)宏阳工贸有限公司:

1、目标任务:全年完成产值600万元。

2、挂点领导:(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3、项目责任人:

(四)新利木制品厂:

1、目标任务:全年完成产值600万元。

2、挂点领导:(乡党委统战委员、副乡长)

3、项目责任人:

(五)恒泰竹业有限公司:

1、目标任务:全年完成产值500万元。

2、挂点领导:(副乡长)

3、项目责任人:

组织措施

(一)明确责任促服务。工业是全乡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为了确保实现现有4家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稳定和重点促进春达萤石浮选厂产值上台阶,经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选派5位党政班子成员对乡内5家重点工业企业建立实行重点工业项目挂点帮扶责任制。挂点企业的班子成员及企业所在的村主干要高度重视做好规模以上工业增长和成长型企业达规模工作,及时了解企业建设、生产和发展动态,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各企业主要时刻盯紧目标,通盘运作,统筹管理,加快生产、建设步伐,按时序要求,尽快达产达能。

项目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就业增收工程

1、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4050”人员就业难问题。完善零就业家庭援助、服务、就业一条龙机制,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今年发放个人小额贷款250万元、密集型企业小额贷款400万元,转移农村劳动力人数达到6100人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6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做好下岗失业人员、新增劳动力培训工作。通过校企联合,订单培训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新增劳动力特别是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培训人数力争达到6000人次。(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做好劳动力市场建设。由区公安分局、城管局等部门继续对中兴北路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完善茶榆北路劳务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场管理,引导务工人员有序务工。(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保扩面工程

4、加强社会保险增补扩面工作。农村低保人均年标准由1500元提高到1900元,城市低保人均月标准由310元提高到350元。积极落实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好特殊群体参加社会保险问题。以劳动用工年检和执法检查为依托,对全区各企业开展实地大检查,督促企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重点做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启动工作。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全面启动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力争参保人数突破1万人。(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继续扩大新农合覆盖面,确保参合率达到97%;全区人均筹资水平由230元提高到290元,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调整统筹补偿方案,适当提高住院补偿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进一步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局)

济困救助工程

7.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按标准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补差资金,保证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350元,补差22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1900元,补差100元,惠及低保对象5128户、7213人。(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8、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办法,4个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全面启动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巩固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规范救助办法,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区卫生计生局)

9、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按标准及时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核审批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惠及五保对象153人。加快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二期工程建设进度,力争今年完工、投入使用。(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10、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实现临时救助与城乡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11、落实各类优抚政策。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无收入军休干部、随军家属遗属医疗保障,以及参战、涉核退役军人政策,配合制定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积极救助优抚对象。(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12、继续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全区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达到12家,其中100张床位以上老年公寓达到4家,养老床位数增至1800张。确保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13、推进全区社会散居孤儿管理工作。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对13名社会散居孤儿给予生活补助,确保我区社会散居孤儿的正常生活学习。为每位孤儿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及时解决每位孤儿在成长过程中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问题。(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14、做好残疾人爱心扶持工作。联合仁泽集团创建残疾人爱心岗亭,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继续加大残疾人托养力度。指导春雷公寓托养中心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服务档案、提高服务质量,争创全市一流的残疾人托养机构。(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住房安居工程

15、全力推进各类保障房工程。今年确保完成廉租房180套、9600平米,经济适用房120套、9520平米,公租房300套、1.3万平米,限价商品房120套、1万平米,进一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牵头部门:区建设局)

教育提升工程

16、逐步推进全区教育布局调整,按照建设一所、打造一所、成熟一所、塑造一所的原则,用产业的理念、产业的手段,办好每一所学校,力争新区幼儿园3月份投入使用,新区二小上半年开工建设,积极谋划新区二中、新区三小和金鹰幼儿园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区文教局)

17、加大教师培训力度,聘请全国知名教师担任顾问,定期为我区教师讲学、指导,开展不少于4次的教学观摩;组织全区32名骨干教师到北京师范大学和师大附小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的教育管理模式和教学经验。(牵头部门:区文教局)

18、提高新区中学、新区小区等学校的办学质量,提升知名度,打造教育品牌。继续加大财政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年内通过省政府对我区的教育督导评估。(牵头部门:区文教局)

医疗保障工程

19、配合做好市第二医院搬迁后周边道路设施的配套和市第四医院、市第三医院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启动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局)

20、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配送制度,加大监督监测力度,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全面落实。(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局)

21、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0%以上。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进行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局)

22、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提标扩面工作,把三级以上手术并发症人员全部纳入特扶范围,奖扶金增加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特扶金增加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135元。(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局)

23、突出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3000元奖励兑现工作,新增对象当年兑现,遗留问题兑现率达到80%。抓好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局)

24、突出抓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积极探索高效的运作模式,确保完成目标人群覆盖率80%以上的任务。着力扩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范围。(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局)

环境改善工程

25、加快推进城区绿化建设。完成长治东街、京华路、站前大街的绿化新建及张宣大道的绿化补植工作;继续推进新区体育公园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花架、花箱等绿化设施,继续做好主城区绿化工作。(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26、全面提升环卫工作水平。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购买保洁车和高压清洗车,提高环卫清扫保洁效率;严格执行主次干道16小时保洁、重点部位24小时保洁制度。(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27、进一步完善市容市貌管理措施。继续推行“城管服务台”试点工作,在市府大街、朝阳大街设置“城管服务台”,实行定点定段执勤,对群众反映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登记备案,及时解决群众在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市政便民工程

28、完成沈家屯家属楼、南海公寓、荣庆小区等老旧小区集中供热工程。(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29、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新建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九、平安创建工程

30、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传销,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建立政府督导、专家排查、企业整改的监管机制,全力抓好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品生产销售等各个领域、行业的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

项目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我市外资项目的发展和建设,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外资项目“五个一”工程督查,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督查的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对各镇区外资项目进行“五个一”工程督查。

二、督查的组织形式

市外经贸局是外资项目“五个一”工程督查的职能单位,具体负责督查的组织、协调、落实、考核、评比等各项工作。

三、督查的主要内容

外资项目“五个一”工程是督查的主要内容。“五个一”工程是指利用外资项目中的意向、在谈、签约领照、开工、投产等五种不同进展类别的项目。

(1)意向项目是指准备招商或推出合作的可能性项目。上报报表同时需附报项目的洽谈准备工作等内容。

(2)在谈项目是指已进行接触,并对一些合作事项进行实质性洽谈的项目。上报报表同时需附报洽谈团队名单、项目负责人等内容。

(3)签约领照项目是指已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或合同、章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项目。上报报表同时需附报双方签订的协议、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预计外资到账金额、时间等内容。

(4)开工项目是指已动工建设的项目。上报报表同时需附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投资进度、工程形象进度等内容。

(5)投产项目是指项目已竣工或租赁厂房进行试产或开始正式生产的项目。上报报表同时需附报项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及生产规模、预计销售、利税等内容。

四、督查的有关制度

1.实行专人负责制度。各镇区要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的推进,从项目谈判、签约到审批、登记、建设等全方位跟踪服务,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报告,并沟通协调解决。

2.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督查中涉及项目谈判的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提供责任单位最优质的服务,确保涉及项目谈判过程中交办的所有事项限时办结。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督查中如发现在项目谈判进程中因中方人员工作失误,或项目协调过程中解决问题不力等主观原因造成项目流失的实行责任追究。

4.实行结果汇通报制度。市外经贸局每月整理汇总督查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汇报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镇区的汇总统计情况在全市予以通报。

5.实行考核评比制度。每年年终对各责任单位的外资项目“五个一”工程督查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选出优胜单位进行表彰,同时将此项督查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和任用体系,作为个人评先、评优、提任的重要依据。

五、督查的方法

各镇区按“镇、区利用外资项目进展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中有关内容认真填写,由各镇区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5日前报至市外经贸局外资科。市外经贸局整理汇总后汇报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各镇区上报各类别项目报表的同时要报送相关附报内容。

市外经贸局对各镇区上报的合同外资3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将实行全程洽谈跟踪,参与有关洽谈过程,掌握有关洽谈信息,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六、督查的注意事项

1.各镇区要高度重视外资项目“五个一”工程督查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报送报表及所报附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各镇区对本地合同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信息,如认为需防止信息外泄,可以将此项目信息直接报送至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处置。

3.对合同外资l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有效信息,明确一位市领导挂帅,成立项目专题服务班子,一抓到底,以确保此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实施。

4.各镇区必须把外资项目“五个一”工程督查工作与责任人的工作业绩挂钩,纳入考核体系,同时作为一经常性工作,及时反映有关督查数据。

项目工作意见范文第6篇

一、成立机构。

设立“县农业委员会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我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同时明确一名办公室副主任,具体主持农业项目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抽调安排3名(其中兼用1名财计科人员)工作人员,专门开展农业项目管理业务工作。另外,根据各个项目的实施管理需要,由项目管理办公室在各个项目实施单位中指定明确一名副职作为联络员,组成为县农业委员会项目监督管理体系,委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各项目管理工作。

二、管理职能。

县农业委员会项目管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职能是:

1、负责制定我委项目整体实施计划与方案。重大项目实施阶段情况总结与汇报。

2、负责我委项目库建设,做好农业项目立项前的调查、立项和组织评估论证工作。

3、负责指导和协助县农委委属各单位及各镇基层农业单位,组织开展农业项目设计、编制、申报工作。

4、负责组织农业项目建设检查、督促、推进等工作,促使农业项目能够按照实施内容和要求得到及时实施。

5、负责农业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管理,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尤其是规范财务核算管理,严格管理项目资金使用,防止挤占、挪用、套用项目资金,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6、负责农业项目对口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尤其是加强与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信息,使农业项目能够按照时序节点和指标要求准确实施、做出成效,顺利地通过考评验收。

三、明确职责。

进一步明确县农业委员会项目管理办公室与农委各条线分管领导和各个项目实施单位的职责关系如下:

1、项目管理办公室在县农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执行项目管理申报制度,规范项目申报审批程序,申报项目需经分管主任和项目办共同筛选后,再经委务会研究决定方能上报,坚持和规范农业项目逐级上报程序,杜绝越级上报行为。

2、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各个农业项目从申报到验收的全程监督与管理工作,并将督查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状况及时汇报农委主要负责人和各条线的分管(主任)负责人。

3、各条线的分管(主任)负责人为各条线各项目的主要领导人,牵头负责各条线各项目的日常管理,协调做好项目抽查、抽验和抽审以及年度考核、绩效评价等工作。

项目工作意见范文第7篇

“11221”工程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就像高高挚起的一把打防利剑,为维护我镇社会治安的稳定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健全我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打牢基层平安建设基础,今年我镇继续把村(居)“11221”工程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狠抓落实,把这项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实施村(居)“11221”平安工程的具体内容

村(居)“11221”平安工程即在社区(村居)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作用;建有警务室(村居建立警民联系点),至少有一名公安干警,每周定期在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在警务工作方式上,实行下点走访,指导村民义务开展治安巡逻;治保、调解两会达到规范化标准;治安巡防队专职人员按照规定配备并规范管理,普法宣传队能经常开展活动;暂住(流动)人口管理站机构、人员、经费落实,配齐配强村级综治协管员。确保2007年底前80%以上村(居)建立“11221”平安保障工程。通过开展“11221”工程的建设活动,促使全镇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形成一个集打、防、管、控为一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体系。

实施村(居)“11221”平安工程的目标任务

在去年完成任务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实施村(居)“11221”平安工程建设,确保全镇21个村(居)健全综治领导小组;健全规范治保会、调委会,占村(居)总数的100%;建立健全普法宣传学校20个,占100%;建立流动(暂住)人口管理站(点)20个,占100%;组建治安巡防队20支,占100%;成立村(居)警务室(点)5个。同时,配备综治管理员21名,占应配数的100%;配备平安中心户长220名,占应配数的100%;全镇共有15个村(居)被命名为“平安村(居)”,占村(居)总数的74.6%。

项目工作意见范文第8篇

大力实施农村实事工程,是加快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抓手。当前,全市已进入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要实现新的突破,以富民为主体的民生改善更要实现新的跨越。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农村实事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工作要求

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按照《关于切实做好第三轮农村实事工程的通知》四年规划,结合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全域统筹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行动纲要》的要求,细化安排2010年度农村实事工程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组织程度,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确保让农民得到新的更多实惠。

二、具体目标任务

(一)农村人才工程

1、农业技术培训。开展农业技术培训8万人,其中农业大户培训3100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480人。市级安排补助资金70万元。

2、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5万人次,转移农村劳动力5万人次。市级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和创业培训补助资金740万元,偏远乡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建设100万元。

3、乡镇企业经营管理培训。举办中小企业管理人才培训班和高级管理研修班4期,培训中小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700人。市级安排补助资金45万元。

4、农村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新接收的农村退役士兵,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人数达到应参训人数的80%。所需经费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市财政对完成任务的区县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

5、实施“一村两名大学生”计划。继续选聘511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村官”,到年底基本实现“一村两名大学生”目标。市补资金: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1.8万元/年/人,其他区县1万元/年/人;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人。

6、培养农村科技带头人。面向海内外引进3名农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5名推进我市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星火科技带头人”300名。市级安排“星火科技带头人”培育补助资金50万元。

7、实行农村中等职业免费教育。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实施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涉农专业在校学生免收学费,稳步推进农村中等职业免费教育,具体目标任务等省政策明确后再行确定。

(二)农民健康工程

8、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农村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标准人均不低于20元,项目完成率达到90%以上。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不低于230元,其中农民个人筹资不低于62元;其他区县不低于300元,其中农民个人筹资不低于83元。市级补助资金:对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人均补助76元,其他区县人均补助43元。

9、“世代服务”中心建设。新建改建镇街中心计生服务站4个、普通计生服务站14个,建设困难村计生服务室131个,对达到省级、市级验收标准的,市级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10、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增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8.5万人,其中六合区5.09万人、溧水县2.36万人、高淳县1.05万人,基本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市级给予600万资金补助。

(三)农村社区服务工程

11、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新建和改造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00个,其中解决21个村无固定办公用房问题。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具备办公、为民服务、村民文体活动、党群议事等功能,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对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市补资金2—4万元/个;对农村无固定办公用房村(社区),市级按照30万元/个安排建设补助资金。

12、为农服务社建设。新建为农服务社61家。市补资金6000元/个。

(四)农村文化工程

13、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支持农民兴办演出团体和其他文化艺术团体。引导城市文化机构到农村拓展服务,完成送图书2万册、送电影4000场、送戏400场。市级安排补助资金100万元。

14、提高农村有线电视覆盖率。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6万户,入户率达到92%以上,基本实现“户户通”。对有线电视建设成本较高的农村偏远地区,实施直播卫星补点接收,新增4900户,市级给予适当补助。

(五)农村环境工程

15、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完成县乡河道疏浚土方1100万方,村庄河塘整治土方1185万方。对县乡河道清淤,市级按省补标准1∶1配套,县级河道市补1元/方,乡级河道市补0.6元/方;对村庄河塘整治,市级对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按照2元/方补助,对其他区县按照1.3元/方补助。

16、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区县、镇街垃圾收集、运转、处理工作纳入全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力争农村80%生活垃圾得到集中无害化处理。

17、村庄环境整治与村庄污水处理。重点建设20个市级“康居示范村”,完成规划保留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个,完成区县级规划保留村庄建设整治100个。市财政安排450万元对“康居示范村”建设和规划保留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给予补助,区县按照1∶1比例配套。

18、农村清洁能源。新建户用沼气池4000处,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60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10处,秸秆固化基地2处。加快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市补资金标准为:户用沼气池300元/处;沼气工程Ⅰ型每处补助1.2万元、Ⅱ型补助4.5万元、Ⅲ型补助15万元、Ⅳ型补助18万元、Ⅴ型补助26万元;新建秸秆气化站补助20万元/处;新建农村清洁能源网点,每个补助1万元。购置秸秆固化成型燃料设备,省补30%-50%,市级在省补基础上,对设备购置补助补足到50%;对新建供气500户以上的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在中央、省补助200万元/座基础上,市级再补助50万元;对秸秆机械化还田,市级补助8元/亩。

19、农村改厕。新增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3.75万户,力争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55%以上。市级安排补助资金600万元。

20、村庄绿化。完成村庄绿化600个。市补助资金标准为5万元/村。

(六)帮促攻坚工程

21、加强村级能力建设。消除21个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村;206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不达标的村,基本达到每村600平方米。重点扶持村级可支配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每个村建设5000平方米以上工业标准厂房,培育村级经济的“造血”功能。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扶持兴建标准厂房,区县(镇街)财政按照1∶1的要求配套投入。

22、帮促经济欠发达镇。确保8个经济欠发达镇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所在区县平均增幅20%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高于所在区县平均增幅3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所在区县平均增幅10%以上。

23、村企挂钩共建。重点引导城市大企业到农村发展延伸配套项目,支持农村发展,全年引进重点项目落地不少于10个。加大中小企业引导资金向经济薄弱村工业企业倾斜力度,市财政根据项目安排给予一定补助。鼓励企业与经济薄弱村挂钩结对,给予人、财、物支持。

24、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新建低收入农户增收项目区30个左右,力争15万低收入农民人均收入提高1000元以上。市级安排补助资金3000万元。

(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5、农村公路建设。新建改造农村公路400公里、改造危桥15座。市财政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817万元。

26、农村小型桥梁建设。新建改建小农桥260座。对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省、市、区县投入比例为5∶4∶1,对其他区县为5∶3∶2。

27、农村泵站改造。改造村级泵站60座。市级补助标准为15万元/座。

(八)农村社会保障工程

28、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推动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和社会救助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今年农村低保标准为240—400元/月。

29、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各区县财政按照每年300元/人标准落实五保对象医疗补助金。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新建改建敬老院床位500张,按照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数不低于1000元/人/年标准落实敬老院运营经费,工作人员与供养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10,运营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纳入区县和镇街财政预算,按5∶5分担。市级按照新增床位补助3500元—4000元/张。

30、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机制,覆盖率达到95%,基本实现应保尽保。60周岁及以上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待遇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月最低发放标准提高到60元/月/人,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31、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老年生活困难补助。被征地农民参保率达到100%,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覆盖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