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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市场论文范文

信贷市场论文

信贷市场论文范文第1篇

传统的SCP范式表达的主要是一种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市场行为又决定市场绩效的横向关系[6]。但从长期来看,三者之间相互影响。因此,通过动态的SCP关系,分析哈尔滨银行企业小额信贷服务下市场绩效发展现状。

1.1哈尔滨银行的市场结构市场集中度。市场集中度是衡量市场结构最重要的依据[7],也可作为市场竞争强弱的指标。目前,哈尔滨银行小额信贷余额达648.92亿元,较之去年增长64.44亿元,占据全行信贷总额的64.6%。小额信贷业务迅猛发展,成果显硕,具有较高的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异化。截至2013年6月末,哈尔滨银行形成由45款产品组成的小额信贷服务体系,已累计为6.5万户中小企业发放400多亿元的融资贷款,为45万人带来了就业机会,贡献巨大。积极拓展同业合作领域,成功发行25亿元小企业金融债券。并随着哈尔滨银行的成功上市更加表明品牌优势正在扩大,多元化格局已搭建良好,银行产品的差异化,实现了市场占有率的提高。进退壁垒。哈尔滨银行是城市商业银行,随着企业小额信贷的问世及快速发展,品牌和信用意识已深入人心,但相比国有银行,还需进一步加强自身优势,因此存在一定程度的进入壁垒,使得银行的金融资源没有得到良好的使用和配置。

1.2哈尔滨银行的市场行为价格行为。价格行为是银行提升竞争力所采取的有效策略之一,哈尔滨银行为企业提供1万元到500万元的贷款金额,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可贷范围内提出融资需求,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同时也大大提升了哈尔滨银行的市场占有率。非价格行为。哈尔滨银行凭借特色“小额信贷”金融服务,实现小额信贷技术输出,加大市场竞争力。积极面向市场需求,提供人性化金融服务,堪称地区范围内金融服务标兵。灵活采用人性化营销策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加深了市场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1.3哈尔滨银行的市场绩效市场绩效分析是本文的核心部分,现从哈尔滨银行经营的“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三个方面来分析市场绩效现状。盈利性。哈尔滨银行2012年净利润达28.73亿元,较去年增加11.4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76.38亿元,较去年增加22.58亿元,资产利润率达到1.21%,盈利能力保持较高的水平。流动性。哈尔滨银行2012年流动性比率指标实现41.62%,远高于国家25%的统一监管标准,并且历年保持比较高的流动性水平,保持了良好的流动能力。安全性。哈尔滨银行2012年末不良贷款额为5.5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64%,小额信贷不良率仅为0.58%,资产质量较上一年继续保持稳定。拨备覆盖率达353.52%,资本充足率达13.13%,超过上市银行平均水平,抵御风险能力在持续增强。

2企业小额信贷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2.1样本数据的收集本文主要选取哈尔滨银行2007~2012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来源于《黑龙江省金融年鉴》及哈尔滨银行年度报告,可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所选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企业客户授信集中度、每股收益、流动性比率、存贷比、成本收入比、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占比、从业人数、研究生学历占比。上述指标代表着银行的资产规模、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业务能力、成本控制能力、中间业务收入能力及人力资源状况,涵盖面广,可以充分反映在企业小额信贷金融服务模式下,哈尔滨银行市场绩效情况。

2.2模型的设计经济运行中各经济变量间相互影响,表现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8]中一个被解释变量会受多个解释变量的影响。哈尔滨银行的市场绩效问题的影响因素反映在多个方面,因此,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法非常适用。采用的回归模型。模型中因变量定义为净资产收益率(ROE),表示哈尔滨银行的市场绩效。自变量定义为企业小额信贷市场绩效的影响因素,其中银行的规模用总资产X1表示;安全性用资本充足率X2、不良贷款率X3、拨备覆盖率X4及客户授信集中度X5表示;盈利性用每股收益X6表示;流动性用流动性比率X7表示;经营业务能力用存贷比X8表示;成本控制能力用成本收入比X9表示;中间业务收入能力用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占比X10表示,人力资源状况用从业人数X11及研究生学历占比X12表示。

2.3模型变量检验—多重线性相关性检验由于模型所选变量较多,存在相关性可能较大。为避免出现变量的显著性检验失去意义及模型中最小二乘(OLS)估计的参数无效情况,造成自变量不能正确反映与因变量间的相关联的经济关系。因此,对本研究模型进行相关性检验十分必要,检验结果如下表1所示。检验结果显示,一些变量间线性相关性较强,仅从变量X1检验结果来看,与变量X11呈现高达99%的线性相关关系。因此,选用逐步回归法[9]消除变量间的多重共线性。

2.4模型实证回归过程首先以ROE作为被解释变量Y,对所有解释变量分别作一元线性回归,回归结果如下表2所示。从上表的回归结果得出,变量X6的回归结果具有优势,比较显著。t统计量的值大于2,其伴随的概率为0.0032,符合置信度不超过5%的要求,拟合优度为0.9085,D.W.为2.0098,非常接近标准值2,可以排除变量的自相关性。因此,首先确定引入X6,得到一个一元线性回归模型。其他的变量:X1、X4、X9、X10、X11及X12的t统计量和F统计量的伴随概率不理想,在下一轮的回归分析中,继续引入这些变量,分别与X6进行回归分析。在第二轮的分析中,得到了较显著净手续费及佣金占比X10;接着引入变量X6与X10,进行了第三轮的回归分析,在这一轮得到流动性比率X7;由此又进行了第四轮回归分析,得到拨备覆盖率X4;此后,又进行了第五轮回归分析,但回归结果不理想,各变量各统计量不显著,回归方程总体的显著水平也有所下降。综上,本研究将第四轮的回归分析作为最终的模型结果,回归结果见表3,引入的变量为X6、X10、X7、X4,其他变量均予以剔除。在第四轮的回归结果中,在引入X4后,变量X6的t统计量的伴随概率为0.0479,变量X10为0.0147,变量X7为0.0088,变量X4为0.0115,在5%的置信水平下,均通过了t检验;的值高达1.0000,拟合优度有相当大的提高;F统计量的伴随概率为0.0052,表明模型整体显著;D.W.的值为2.2310,可以基本排除变量的相关性。由此,用ROE表示的最终模型为。

信贷市场论文范文第2篇

商业银行在实施贷款风险管理过程中自行开展的客户信用评级和贷款信用评级称为内部评级。目前,我国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已相对完善,并广泛运用于具有较大规模的大中型企业信贷实践中。然而,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交易,传统的银行内部信用评级则显得效率不足。同时,一些规模较小、技术能力较弱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仍未完全建立起内部评级体系,使得具有广阔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信贷市场始终无法得到有效拓展。信用评级产品批量化买断的交易模式是指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借款需求,由评级机构为银行量身定制批量化处理的外部评级方案,从而与银行的内部评级进行有效对接,采用由银行付费并独家买断信用评级产品的市场化交易模式,见图1。在具体的操作中,银行有权监督评级机构的评级过程,并对存有异议的事项提出疑问,必要时可要求重新评定。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将作为银行向借款企业授信的参考依据,或更进一步地将外部信用等级直接与企业的授信额度挂钩,减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与传统信贷调查和银行内部信用评级相比,外部信用评级具有专业化、标准化、中立性等比较优势,能够大幅提高银行审批中小微企业贷款请求的效率,并有利于银行做出公正的贷款定价。由银行付费的市场化交易模式彻底改变了由评级对象付费这一错位的委托关系,使评级结果的客观性得到保障;同时,对评级机构信用评级产品的独家使用权也去掉了评级信息这一公共产品的特征,保障了银行独家使用该信息的权益,避免了他人“搭便车”的行为。为保证评级产品的质量,双方还可约定具体条款予以约束,明确评级机构的责任机制。若评级机构出具的评级结果严重失真并存在明显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银行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若评级机构在评级过程中不存在失当行为,银行发生贷款损失时,评级机构可退还该笔评级费用,并有义务协助银行进行贷款追收,提供追收方案。评级机构是根据现有资料,对被评级对象在未来的偿债能力意愿进行预测或判断,具有时间的有效范围。由于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评级对象在不同时点上可能符合不同的信用级别,客观上很难判断评级结果的对或错,因此,不能对评级机构采取与会计师相同的追责方式。退还评级费、提供贷款追收支持的责任机制则更有利于发挥评级机构的人力资源优势,弥补贷款损失,也更有利于形成评级机构与银行的长效合作机制。这种模式中,评级机构因承担了借款企业的违约风险,对信用产品的定价应纳入风险溢价,以P=r(CH-CL)+CH作为信用评级产品价格的下限。

(二)评级机构民事责任机制构建

金融危机的爆发和蔓延促使人们重新审视信用评级机构的民事责任。美国监管部门开始加强金融监管和强化评级机构的法律责任,这对于我国的信用评级行业民事责任的构建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目前我国涉及信用评级方面的法律法规整体性差,可操作性不强,相关制度仅散见于《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配套的法律法规中,缺乏专门规范信用评级机构的基础性法规[5]。于是就出现这样一个问题:当评级机构的评级信息出现差错时,该如何认定受损方与评级机构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评级机构将为此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受损方又可以获得哪些损失赔偿?因此,评级机构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中,可通过直接签订协议明确评级机构民事责任的形式,更好地保护信用评级产品使用者的权益。具体说来,评级机构存在过错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一旦评级机构提供了瑕疵服务致使产品使用者受损,无论评级机构的过错是故意或过失,亦无论过失是重大还是一般,评级机构均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评级机构不存在主观故意过错,评级过程和方法严格依照双方协议和评级标准而产生的不良贷款,可依照补偿性赔偿原则,由评级机构对受损方的实际损失做出补偿;对于评级机构未尽合理义务,如评级机构的评级信息存在严重失真或明显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等行为造成的损失,评级机构除做出补偿性赔偿外,还要接受超出实际受损金额的惩罚性赔偿。在这种协议框架下,信用评级机构可能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其运行中的不确定性也随之增加,甚至面临破产危机。信用评级机构必须强化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执业素质,从而提供高质量的评级报告。这就形成了对建立声誉资本的投资。

(三)植入保险机制的信用评级责任机制

信贷市场论文范文第3篇

由于农村信用社一直是最贴近农村的金融机构,在农民心中的认知度也很高,导致了其内部成员有种自成的优越感,从而忽视了加强对客户的服务意识。现在绝大多数金融机构都有小额信贷业务,也有一些金融机构早已经看到农村金融市场良好的发展前景,并已慢慢的进军该市场。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农村信用社在农民心中的“第一情人”的位置已经开始动摇,对于其他金融机构的献殷勤行为,一部分不是那么忠实的客户已经开始倒戈,要想留住已有的客户同时又吸收新的客户,只能先培养顾客的忠实程度。要想提高顾客的忠实程度,就得尽量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让其感受到不一样的待遇,此时一个好的销售团体需求就产生了。而且由于客户群体大多为农户,农户的知识水平普遍偏低,对于办理业务的具体流程、产品的特点及其相关法律都比较模糊。这就要求不仅客户经理,包括所有业务人员在接待客户时,应该有很好的服务态度去耐心帮助客户了解并办理业务。

(二)强化奖惩激励,促进积极作为

当前,随着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制度的不断规范、完善和信贷责任追究力度的进一步加大,部分信用社和客户经理在信贷管理上产生了“惹不起我还躲不起”的消极思想和不良倾向,严重钳制了增量贷款的拓展。由于存在“畏贷”思想,对“风险”和“责任”因素考虑的过多,在新增贷款管理上有些消极被动,抉择时优柔寡断,以致失去许多优良客户,造成大量资金闲置,影响了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同时,具有这种思想的人,对存量资产的盘活消极对待,由于怕责任转嫁,对他人经办形成的不良资产,缩手缩脚,甚至束之高阁,致使通过努力本可以清收盘活的资产,长睡高眠,以致于休克、死掉,造成资产损失。解决“惹不起我还躲不起”的问题,促进信贷人员积极作为,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强正面引导,培养信贷管理人员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意识和正确的绩效观,使他们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承担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制度,明确存量资产的管理和清收责任,包括经办人的直接责任和对他人发放贷款的管理责任,以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盘活存量资产并扩大有效贷款投放。三是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对信用社及信贷人员适时下达贷款投放计划,并根据计划完成情况与考核工资挂钩,增强其贷款营销的积极性。四是开展全员大营销活动。组织信贷管理人员、客户经理和大学生员工,每两人组成一个营销组,采取熟带生、外勤带内勤、领导带员工的方式,深入企业、市场、社区、果园、大棚和养殖场,确定联系户,定期进行走访,并在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达到拓展贷款市场份额的目的。五是建立有效的行为激励机制。一方面,设立特殊贡献奖,对超额完成贷款发放任务、到期收回率达到99%以上、无资产损失的信用社和客户经理给予重奖,并在干部提拔、评先树优上予以体现;另一方面,实行末位淘汰制,对贷款发放计划考核结果连续两个月倒数第一或连续三个月在后三名的,解除该信用社主任职务。通过奖惩激励,促进信用社加大贷款营销组织力度,调动客户经理贷款营销的积极性,有效拓展贷款投放空间。

(三)创新服务品牌,赢得客户青睐

在贷款营销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的今天,客户对待各类金融产品的目光愈来愈审视和挑剔,由无条件认可变为要求回报,由单纯追求贷款投放变为要求服务质量的提高和利率的降低。然而,这还不够,真正赢得客户青睐,还要拿出自己特有的品牌,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强”。创树品牌是信用社实现自身效益的手段,但更要融入客户的愿望和要求。品牌是一个承诺,是把产品和服务的定位、利益、个性、价值赋予客户的一个兑现过程。承诺要适度,要兑现甚至超值兑现承诺,切勿夸海口。唯有如此,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和好感,并打动其心弦。在一些地方,时常可以看到“手握手的服务,心贴心的承诺”的信合广告牌,这是情感广告的一种表现形式,要想与客户产生共鸣,还需打造情感产品,加强与客户的情感沟通,实施亲情维护。在卡类发行上,信用社推出的“农民工特色取款”服务、“惠农一卡通”等品牌,就深受客户的欢迎。在政策支持上,2013年4月9日,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正式启动,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作为贷款承办银行,面向全省2万名创业人员提供10亿元创业小额贷款,将带动6至10万人就业,为大学生、农民工等创业人员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为保稳定、保民生、保增长做出新贡献。“贷免扶补”工作是云南省学习借鉴孟加拉国小额贷款和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等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云南实际创新推出的鼓励创业新模式,属全国首创,这样的机会我们就得重点把握,借此开发出更多的新产品。

(四)细分市场客户,区别贷款价格

细分市场就是企业的管理者按照细分变量,即影响市场上购买者欲望和需要、购买行为的诸因素,把整个市场细分为若干个子市场的营销活动。细分市场对于企业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它有利于企业发现最好的市场机会;有助于企业掌握目标市场的特点;有利于企业制定市场营销策略;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还可以使企业以最小的经营费用取得最大的经营效益。对于金融市场来说,客户群体的需求还是存在差异的,若能够针对性的满足这些客户群体的差别化需求,那么这个营销就是非常理想的。近年来,随着城镇一体化、乡村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县域经济得到蓬勃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经营模式并存。农村信用社在信贷服务中,要根据面向“三农”、面向社区、面向中小企业、面向县域经济的“四个面向”市场定位,结合辖内经济发展状况,做好不同客户的甄别分类,明确优质客户、一般客户和不良客户,并区别不同客户,针对性地采取贷款营销方略。对优质客户,积极争取,精心呵护,在贷款、结算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对不良客户,采取限制性措施,逐步压缩贷款规模,最终脱离信贷关系。

(五)实施诚信战略,优化营销环境

信贷市场论文范文第4篇

我国相关政策主要从“存量”和“增量”两条路径出发对信贷竞争机制构建进行驱动。存量路径是不断明确各类原有农村金融机构职能的一个过程,增量路径是不断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过程。

(一)存量路径通过对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及相关政策的梳理可以看出,对原有农村金融机构政策的驱动主要以明确各类原有农村金融机构职能为目的。机构不同,其政策驱动点也不同。农村信用社的政策驱动点主要集中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方面;农业银行的政策驱动点主要集中于三农金融事业部和加大涉农贷款方面;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驱动点主要集中于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拓展方面;邮政储蓄银行的政策驱动点主要集中于职能转变和扩大涉农贷款方面,具体如表1所示。在政策的驱动下,各农村金融机构职能进一步明确,取得了相应的改革成效。农村信用社自2003年开启改革试点,2004年开始全面铺开改革工作,部分地区农村信用社开始向农村股份制和合作制商业银行改革,截至2005年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范围就扩大到29个省份。农业银行2004年将全行涉农贷款归于农村信贷部门管理,2005年成立了小企业业务部,加强对县域内小企业的支持力度,2007年开始开展“三农”金融服务试点工作,此后试点范围不断扩大;试点范围扩大后,试点行的业务量及利润额占农业银行整体县域支行的比例从40%提升至80%左右。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由2004年以前专司粮棉油收购信贷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主要办理粮棉油收购贷款、储备贷款、调销贷款等业务逐步扩大到主要办理粮棉油收储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新农村建设贷款、县域城镇建设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农业科技贷款、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农业小企业贷款、农业生产资料贷款等业务、不断强化了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政策性职能定位更加明确。邮政储蓄银行2007年3月挂牌成立以来发展迅速,成立不久即获批在全国筹建36家一级分行(包括31家省级分行和5家计划单列市分行)及其所属的20405家分支机构,积极转变功能,把原来农村地区的储蓄机构从“抽水机”变成“蓄水池”,起到了引导储蓄资金回流农村的作用,很好地支持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增量路径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驱动表现出明显的阶段特征,第一个阶段是围绕新机构的试点,第二阶段是围绕增加各类新机构的覆盖范围和提高服务水平,第一阶段主要集中于2005—2008年,第二阶段主要集中于2009年以后,具体如表2所示。在一号文件政策的推动下,银监会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具体如图1所示。2006年12月,银监会选取了四川、内蒙古、甘肃、青海、吉林和湖北6个试点省份开展鼓励各类资本设立主要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试点工作,2007年10月就将试点扩大到31个省份。仅2006-2008年3年时间,就通过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和延伸服务解决了1878个“空白金融服务”。此后在已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推广发展较为成熟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提高其金融服务水平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截至2013年末,全国已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050家,其中村镇银行987家,贷款公司1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49家。

二、风险分担机制

我国相关政策主要从担保和保险两个方面对风险分担机制的构建进行政策驱动。

(一)担保机制对于担保机制的政策驱动主要是从担保方式和担保组织的构建两个方面进行的。担保方式的驱动点主要集中于抵质押品的创新和扩大抵质押品范围方面,担保组织构建的驱动点集中于鼓励担保机构拓展农村业务、构建多种形式的担保组织方面,具体从一号文件的关注点可以看出,情况如表3所示。在一号文件的推动下,我国农村逐渐确立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以及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为抵质押品,专门针对林权做为抵质押品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如2008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明确提出了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的意见。2013年7月,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下发的《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和2014年2月中国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均对发展林权为抵押品做了一系列的规范。担保组织方面,由于农业自身的弱质性,加之农民缺少有效抵押物和信用评级证明,商业性担保组织很难在短时间内建立起来,担保组织的建立方面主要集中于推动政策性担保机构建立。

(二)保险机制保险机制方面,我国政策驱动主要集中于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进、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建立保费补贴制度等方面,从历年一号文件中关于农业保险的政策关注点可以看出,具体如表4所示。在一号文件政策的推动下,保监会也围绕一号文件对农业保险的政策关注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如何围绕关注点开展工作做了详细规定,推进了农村保险机制的构建,具体如图2所示。在政策的驱动下,2004年中国保监会在黑龙江、吉林、上海、新疆、内蒙古、湖南、安徽、四川、浙江9个省区(市)正式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此后逐渐扩大试点范围。农业保险表现出保险经营主体逐步增多、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和经营模式逐渐多样化的特征。经营主体方面,2003年国内只有中国人保财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2004年以后,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数量迅速增加,截至2012年,我国已有22家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基本实现了粮食生产大省都有2家以上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初步满足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2013年3月《农业保险条例》实施后,保监会在3个月之内连批13家险企获农业保险资质。保险覆盖面方面,覆盖地区已经扩大到全国,承保品种由2007年初的玉米、大豆、小麦和棉花4个品种扩大到农、林、牧、副、渔业的各个方面。经营模式方面,各地在开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模式。一是由政府采用招标等方式选择具有实力的保险公司承办,由承办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二是由多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共同承保,各公司按约定比例分摊保费、承担风险。三是政府与保险公司联合承保,按约定比例,将保费划入政府设立的农业保险基金专户和保险公司账户,双方按比例承担风险。四是政府委托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代办,保险公司只收取代办费,保费收入存入政府账户,承保风险也由政府承担,目前大多数地区采用前两种模式。2013年,全国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306.6亿元,同比增长27.4%,农作物承保面积突破10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的45%,提供风险保障1.4万亿元,向3177万受灾农户支付赔偿208.6亿元。

三、差别化货币政策机制

差别化货币政策机制主要体现在支农再贷款、存款准备金和存贷款利率管理方面。

(一)支农再贷款方面对于支农再贷款的政策驱动主要体现在其范围的不断扩大方面,具体相关政策出台情况如图3所示。在政策的驱动下,我国于2009年开始将支农再贷款的对象由农村信用社扩大到农村合作银行。在巩固发展的基础上,于2012年8月在陕西、黑龙江两省开始试点,将试点地区支农再贷款的对象由现行设立在县域和村镇的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拓宽到设立在市区的上述四类机构。此后在2013年2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拓宽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政策,进一步发挥支农再贷款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功能。

(二)存款准备金方面存款准备金方面,我国对农村金融机构执行低于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驱动方面表现出两个特征:一是在上调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的时候保持其存款准备金率不变,二是明确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对农村金融机构执行比其他一般商业银行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在上调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时,保持其存款准金率不变的政策驱动,具体如表5所示。我国不但在上调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方面对农村金融机构做特别规定,还专门规定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低于一般商业银行。2007年连续下发《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关于对农村合作银行执行有区别的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关于加强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贷款指导的意见》,要求对涉农贷款比例较高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继续执行比一般商业银行低的存款准备金率。2008年1月人民银行下发《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春耕备耕增加“三农”信贷投入的通知》称,将对农村信用社实施与一般商业银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央行将在实施与一般商业银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基础上,继续对涉农贷款比例较高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执行比一般商业银行低的存款准备金率。2014年4月25日人民银行决定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下调县域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调整后,县域农商行、农合行分别执行16%和14%的准备金率。

(三)存贷款利率管理方面在存贷款利率方面我国政策驱动表现为一定的政策倾斜、不断的规范和扩大其自主权。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扩大农村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中国人民银行于2004年10月29日起对金融竞争环境尚不完善的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调整后以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57%)为例,农村信用社可以在6.57%~15.111%的区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2008年5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通知,指出经批准吸收存款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最高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对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四类机构的贷款利率实行下限管理,利率下限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四类机构应建立健全利率定价机制,按照贷款定价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并且符合司法部门的相关要求。2013年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即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扩大了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自主权。

四、差别化监管政策

对农村金融机构监管政策的驱动,我国主要集中于对符合农村信贷特点的监管体制建立方面。就一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其对监管体制建立的驱动也主要集中于建立符合农村金融机构或农村信贷业务特征的金融监管体制,具体如图4所示。农村金融差别化监管主要表现在金融机构准入、业务管理、监管手段和方法及金融机构部门监管方面。在金融机构准入方面,2006年12月银监会下发《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根据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的资本充足状况及资产质量状况,适时采取差别监管措施,引导和监督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的资金投向。在业务管理方面,2007年1月银监会连续下发了《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差别化监管制度。在监管手段和方法方面,2011年2月、2013年2月和2014年2月银监会分别的《全面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做好2013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做好2014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均指出要强化农村金融差异化监管,根据农村金融发展特点改进监管方法,丰富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有效性。在金融机构部门监管方面,2009年5月银监会下发的《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与监管指引》针对“三农”金融业务风险大、成本高、收益低的情况,给予“三农”金融业务更宽松的监管政策。

五、结语

信贷市场论文范文第5篇

(1)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以平安集团旗下的上海陆家嘴金融交易所(简称“陆金所”)为代表,即“一对多”的模式,陆金所将一份出借人的借款拆成多份,分别匹配不同的借款人,借款利率等均由平台审核制定。由于大部分的风险是平台承担,投资人仅享受无风险利率部分,剩余收益归平台所有。这是我国目前最为安全但收益相对较低的模式。(2)债权合同转让模式———以“宜信”为代表,即“多对多”模式。出资人通过发放贷款获得债权,平台分别将债权与债务的金额、期限等拆分,进而匹配,利用资金与期限的交错配比,不断吸引资金,维持平台运行。(3)大型金融集团推出的互联网服务平台———传统金融行业推进互联网平台借贷服务。(4)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结合O2O的综合交易模式———以阿里小额贷款为代表。利用客户资源、电商交易数据及产品结构取得优势,并在线下成立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

二.P2P对中国信贷市场的影响

1.积极作用。(1)弥补传统信贷市场空缺,提高信贷效率。一些缺乏有效担保和抵押,且对贷款产品的需求金额小、高度个性化的借款者通常不被传统金融机构所接纳。(2)新型投资方式。由于中国长期存在存款利率上限管制,存款人有强烈的动机寻求更高的资金回报率。P2P借贷平台的年化收益率高达8%~20%,为投资者提供更高收益,在房地产和股市等持续低迷时较受投资者青睐。(3)加速利率市场化。我国利率由政府管制,但在一些P2P平台上,利率则由借贷双方根据双方信用等情况自行决定,这对我国的利率控制是一次不小的冲击,可能加速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4)有利于征信体系整合。国外信用体系完善,个人信用账户中有详细的借贷记录和个人信用分数,完全透明公开,节约交易时间,降低交易风险。P2P的出现有利于我国征信体系的融合统一。

2.风险。(1)平台操作风险。目前大部分网贷平台承担垫付责任,单笔交易的的风险可能导致平台的经营风险。同时各公司为扩大规模,在规模导向的短期目标驱使下,可能忽视风险控制,过于激进。(2)信用风险。P2P网贷平台业务是一种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模式,主要面对小微客户的小额贷款服务。(3)法律监管风险。P2P行业引入时间短,并未形成明确的准入门槛以及行业标准,关于该行业的法律更处于空白,造成监管无依据、无标准。从而带来相应风险,如洗钱风险、非法集资风险等。(4)侵犯隐私风险。在P2P平台上,借贷双方为提高交易成功率,通常被鼓励较多个人信息,从而导致个人隐私易暴露,被他人利用。

三.建议与措施

1.加快制定相关法律,加强监管。由于P2P属于金融创新并于近些年加速发展,我国在该方面的法律、监管均处于空白,缺乏行业规范和约束,导致一些非法集资、恶意骗资、隐私暴露等一系列恶性事件出现。因此,只有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才能使得P2P行业逐渐走向正轨。

2.加强行业自律。2012年12月20日,国内首家网络信贷服务业企业联盟在上海成立,但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正规的行业协会,而P2P业务性质却是全国性的。这种自律行为应当发展起来,逐步形成P2P行业自律,协调监督行业行为,减少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信贷市场论文范文第6篇

在我国,小额信贷的机构分三种:一是正规金融机构;二是非政府机构;三是扶贫机构.真正提供小额信贷产品的正规金融机构仅农村信用社,事实上,农村信用社居于垄断地位,这是因农村经济增长相对城镇缓慢,以营利为目的的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看不到发展空间,而退出农村地区.有文献表明,我国农村信用社并不是实质上和合作组织,它的目的更偏向于盈利性.由农信社的垄断地位和盈利性,我们假设农村小额信贷供给市场是垄断的.由此对对该市场做如下假设:(1)市场有N(N>2)个相同的农信社,并且机构会被有效的排斥在外;(2)每一个现存农信社的成本函数相同,即成本函数为:

2小额信贷市场均衡

大多数学者用博弈论的方法对小额信贷供求进行研究时,只是总体上对小额信贷供求进行分析,并没有对小额信贷机构之间的博弈进行研究.而本文则是运用扩展的古诺模型对农村小额信贷市场进行分析.(1)当a≤c时,r≤0,此种情况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若农户能够承受最高的利率水平低于农信社利率水平,则该农户无法借到款项.由于Q*<Q1,贷款供给量要小于竞争条件下的数量.这是因为垄断条件下,信息不对称加剧了信贷市场上的信贷配给问题,借款人得不到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只能选择其他替代产品,如民间借贷.但选择替代的信贷产品会有价值损失.垄断使某些借款人通过转向比垄断信贷产品花费更多社会成本才能产生的信贷产品而满足其信贷需求,其增加的成本对社会是浪费.①政府可以颁布类似“社区再投资法”的法律条款来约束商业金融机构从农村金融市场的撤出.美国的“社区再投资法案”规定,参加联邦存款保险的存款类机构“有持续和责无旁贷的责任”满足整个社区的信贷需求,包括中低收入社区和贫困农户的信贷需求.仅依靠市场自发力量来改善农村地区对资金的需求是不够的,需要政府提供一些硬性约束.②实行农村利率市场化,放开贷款利率上限.实施贷款利率市场化后,小额信贷机构之间可充分竞争,不仅使农户直接从中受益,还可以缓解信贷配给问题.率也就越高.

特殊的,假设某地区小贷市场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即在Ⅵ式中,当N→∞时,r=c=MC,为帕累托最优状态.此时借款人可以以最低利率c贷款,消费者剩余最大,而信贷机构以最低成本放款,且获得最大利润,双方效用最大.为完善农村金融体系,需要该打破垄断格局,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多样化以提高市场效率.政府应通过支持和规范农村金融机构、协调传统金融和非传统金融的结构等形式来建立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具体为:①适度降低农村金融进入门槛,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经营,满足农户日益旺盛的资金需求,弥补农信社支农作用之不足.②条件成熟的地区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比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农村金融机构.③整合农村金融资源,协调传统和非传统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的经营活动,允许农信社系统内跨区域协作,加强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性.

信贷市场论文范文第7篇

内部控制质量通过影响信息风险和经营风险,从而影响债权人判断上市公司债务契约的违约风险或债务人的还贷风险,进而影响上市公司债务资本成本的高低。Schneider和Church(2008)调查搜集了111名信贷员提供的数据,发现他们对公司的信用评级受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影响。研究表明,负面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会降低财务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保证程度,且对信贷方的判断产生负面影响,进而会增加公司债务融资成本。2011年集中出现的三篇实证文章足以说明了这一话题已经成为研究热点。DhaliwalD.etal(.2011)检验了首次执行SOX法案404条款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与公司债务成本变动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平均来说,如果公司披露了重大缺陷,将会增加其公开交易债券的信用风险。同时,他们还检验了信用评级机构或银行的监管对此产生的影响。Kimetal(.2011)将遵循SOX法案404条款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借款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比较了有内部控制缺陷和没有内部控制缺陷公司间债务契约的不同特征。研究发现,在控制了其他已知的债务契约条款的影响因素后,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的贷款利差要比没有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高28个基点。其次,内部控制缺陷更为严重的公司要支付更高的贷款利率。第三,债权人强加给内部控制有缺陷公司更严格的非价格条款。最后,通过对公司内部的分析发现在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后,银行会增加贷款利率,而当公司对以前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补救之后,其贷款利率又会降低。CostelloandWittenberg-Moerman(2011)采用SOX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来度量财务报告质量,研究发现,当公司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债权人会减少使用财务契约使用和以财务比率为基础的绩效定价条款,取而代之的是采用价格和证券保护及信用评级基础的绩效定价条款。同时,也发现因内部控制缺陷而改变债务契约设计显著异于财务重述,后者更强调对管理人员行为的严密监管。Kimetal(.2011)和CostelloandWittenberg-Moerman(2011)都采用银行贷款利差检验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对企业债务资本成本的影响。与美国强制披露的制度背景不同,至2012年前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及其披露尚处于自愿性阶段。这就为研究内部控制审计信息的自愿披露如何影响资本成本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和数据支持。国内对于内部控制审计信息的自愿披露与资本成本的相关研究刚刚起步。吴益兵(2009)以2007年度A股自愿性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初步得出了内部控制审计信息能够降低企业资本成本的结论,但其仅仅使用一年的数据为样本,而且权益资本成本求解中存在对公式理解的某些偏差。方红星和施继坤(2011)以2009—2010年沪市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数据和PEG模型,检验在我国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环境下,上市公司自愿性内部控制鉴证是否会影响权益资本成本。研究发现,上市公司披露的自愿性内部控制鉴证信息能够发挥信号功能,显著降低其权益资本成本。张然和王会娟等(2012)以2007—2010年期间深沪主板上市的A股公司年度报告或独立公告中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鉴证报告为对象,研究其披露是否会降低公司的加权资本成本。研究表明,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情况下,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司资本成本相对较低,且进一步披露内控鉴证报告的公司资本成本更低。但他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度量权益资本成本,进而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作为公司资本成本的变量,这可能混淆了内部控制审计信息的自愿披露对权益资本成本和债务资本成本不同的作用路径,同时没有区分由于投资者和债权人在信息搜集和处理能力方面的差异而对资本成本产生的不同影响。通过对既有文献的梳理分析发现,目前还没有研究系统地探讨自愿性内部控制审计披露对债务资本成本的影响。

二、假设提出

内部控制有效性对于公司财务信息可靠性及经营风险控制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林斌和饶静,2009)。在非强制内部控制审计环境下,高质量公司主动聘请外部审计的行为可以视为一种旨在提高自身内部控制有效性、财务报告可靠性和信息质量披露策略的自愿承诺。内部控制质量越高的公司越有可能基于信号显示的意图披露由外部审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弥合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与此同时,借助自愿审计的可靠承诺对于外部利益相关者而言是有信息价值的(DiamondandVerrecchia,1991;LeuzandVerrecchia,2000)。在债务缔约情况下,自愿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减轻银行机构面对的事前信息不对称并降低事后债务监管和再谈判成本,从而有助于债务缔约(JensenandMeckling,1976;Bharathetal.,2008;Kimetal.,2009)。一方面,正面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提供合理保证,提升信贷决策所依赖的信息质量,有助于银行机构更加准确地估计公司价值和未来现金流,正确评价公司的还贷风险及履约情况,从而降低银行面临的信息风险。已有研究表明,高质量的信息披露能够有效地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缓解公司面临的债务融资约束。信息质量高的公司更容易获得银行借款(徐玉德和李挺伟等,2011)。因此,银行会降低发放给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贷款所要求的风险溢价,进而降低公司的银行借款成本。另一方面,高质量内部控制意味着公司处于良性健康的运营环境和有效监控之下,有助于公司控制其经营风险并降低管理层滥用或侵占公司现金流的发生概率(Lambertetal.,2007),保证其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有利于实质性地降低银行对公司还贷风险的估计水平,从而降低这类申贷公司的借款利率。由此提出本文的基本假设:假设H1:在控制其他影响因素的前提下,与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相比,自愿披露正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银行借款成本显著较低,即自愿披露正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更容易从银行获得利率较低的银行贷款,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银行借款成本间存在负向关系。StiglitzandWeis(s1981)指出在不完全信息市场上存在着信贷配给现象①。在现行的贷款利率下,不是所有的贷款申请人都能如愿地获得贷款。公司具有良好的政治关联(politicalconnection)和银企关系会使其更容易或以更低利率获得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的贷款(LaPortaetal.,2002;Sapienza,2004;KhwajaandMian,2005;杜颖洁,2013)。国有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政府控股的公司通常处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肩负着基于战略和社会因素考虑的政策性负担(林毅夫、李志赟,2004)。政府作为这些公司的“父母”,当其陷入困境时,必然会多方救助,以补偿其所履行政策性负担。而所有权结构也决定了国家必须承担这些公司经营失败的责任。这就为国有公司的银行长期借款提供了“隐性担保”。因此,产权性质作为上市公司的一个外显特征,能够直接为银行机构所感知,从而正面引导银行机构对国有上市公司的违约风险水平做出乐观估计,认为国有上市公司发生贷款到期违约的概率更低,在利率定价上会给予其优惠。而国有产权提供的这种隐性担保可能会削弱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债务契约中的信号传递作用,使得银行机构忽视其对国有借款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足够关注。但对于非国有上市公司而言,由于缺乏隐性担保,银行机构在进行信贷决策时,不得不更加关注上市公司所释放的内部控制信息,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正常释放公司内部控制高质量的积极信号。由此,我们提出如下假设:假设H2:在控制其他影响因素的前提下,与国有上市公司相比,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于非国有上市公司降低银行借款成本的作用更为有效,即国有产权会削弱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银行借款成本间的负向关系。

三、研究设计

(一)银行借款成本的度量资本成本可以分为事前资本成本和事后资本成本。银行借款的事后资本成本是指企业为筹集和使用银行贷款而实际付出的代价,包括筹资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用,以及在使用过程中支付的资本使用费(即利息支出)等。ZouandAdam(s2008)采用(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年平均长期借款+年平均短期借款)来表示公司的债务融资成本,Sanchez-BallestaandGarcia-Mec(a2011)采用公司实际支付的利息费用/有息借款总额的比值度量公司的债务成本,姚立杰、罗玫和夏冬林(2010)和Kimetal(.2011)则以利息支出/当年平均债务总额作为银行借款债务成本的变量。借鉴李广子和刘力(2009)、PittmanandFortin(2004)、蒋琰(2009)等的前期成果,魏志华,王贞洁等(2012)采用两个指标来度量债务融资成本:一是利息支出占比,等于利息支出/公司总负债;二是净财务费用占比,等于净财务费用/公司总负债,其中,净财务费用等于利息支出、手续费支出和其他财务费用之和;长短期借款平均余额等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期初和期末的平均额。银行借款的事前资本成本是指银行机构对拟贷款企业放款时借贷合同中确定的贷款利率。胡奕明、唐松莲(2007)在其研究中手工收集了上市公司年报附注中披露的当年每笔新增短期或长期贷款的明细信息(具体包括借款金额、起止时间和年利率水平等),采用公司当年所有新增短期和长期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水平度量银行借款成本。祝继高、陆正飞和张然等(2009)也采用胡奕明、唐松莲(2007)同样的方式度量银行借款融资成本,为了保证获取的样本借款信息更加完整,他们还将国泰君安(CSMAR)中国上市公司银行贷款研究数据库提供的银行借款公告信息与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手工收集的银行借款信息进行整合。从上述文献的梳理来看,银行借款融资成本度量方法可以归纳为两类:一是事后存量计量法,二是事前流量计量法。前一种方法没有严格区分上市公司的负债来源,度量上有失针对性,后一种方法则着眼于动态决策过程。在财务决策中,债务成本指的是新债务成本即新筹债务的增量成本,而不是现有债务的成本。一般来说,新债务的成本均不同于现有债务的成本。由于本文立足于银行借款私有债务市场,考虑到本文的研究目标及前文分析的信号显示作用机制,银行借款的事前资本成本都更符合本文研究需要。另外,从财务学意义上看,资本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金,即列示在资本负债表右方的长期负债①和所有者权益(刘淑莲,2012)。因此,在研究银行借款成本的过程中,本文从资本成本视角出发仅考察上市公司的长期银行借款成本。本文借鉴胡奕明、唐松莲(2007)和祝继高、陆正飞和张然等(2009)的做法,考察银行在向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发放新增长期贷款的决策中,有无考虑最近一期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是否给予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以较低的利率定价?因此,某一上市公司的年度银行借款成本可以由其当年所有新增长期借款按照借款金额比重求得的加权平均年利率水平来替代,具体测算方法可以表示为。

(二)模型设计和变量定义在明确银行长期借款资本成本度量方法后,为了检验本文的研究假说,本文构建了如下模型,以考察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其长期银行借款成本可能产生的经济影响,考虑到自愿披露与资本成本间可能存在的自选择偏误或内生性问题,我们采用解释变量滞后一期的技术方法,相信能够较好地克服可能存在的自选择偏误或内生性问题。1.被解释变量在模型2中,被解释变量为Cod,表示某一上市公司的年度银行借款成本,是以当年所有新增长期借款按照借款金额占当期全部长期借款金额之和的比重测算求得的加权平均年利率水平,如式(1)所示。2.解释变量解释变量为ICA,表示上市公司是否自愿披露了正面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哑变量,如果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了正面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取值为1,否则为0。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如果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了正面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发挥信号显示的作用,显著降低上市公司的银行借款成本,那么解释变量ICA的系数符号应该显著为负。3.控制变量首先,借鉴PittmanandFortin(2004)、Kimetal(.2011)、李广子和刘力(2009)、蒋琰(2009)、姚立杰、罗玫和夏冬林(2010)以及魏志华和王贞洁(2012)等关于上市公司债务资本成本的研究文献,本文控制了公司规模(Size)、负债比率(Lev)、固定资产担保比例(Sec)、成长机会(Growth)、盈利能力(ROA)、资产周转率(Turnover)、现金流量(Cash)、第一大股东持股比率(One)、年报审计意见(Ao)等因素对上市公司债务融资成本的可能影响。其次,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01)》规定,自2001年以来持续对上市公司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考评,形成A(优秀)、B(良好)、C(及格)和D(不及格)四个等级,并纳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在其网站上公开。国内一些学者将这一信息披露考评作为信息质量的替代变量,考察其对债务融资约束和融资成本的影响并获得了经验数据支持(徐玉德、李挺伟和洪金明,2011;魏志华和王贞洁等,2012)。因此,为了控制其他信息披露对银行贷款决策的可能影响,本文对深市信息披露评级(Is-core)也进行了控制。最后,考虑到宏观环境和行业差异可能对银行进行贷款定价决策的影响,在该模型中本文也对行业和年份设置了虚拟变量加以控制。具体的变量定义与预测符号详见表1。

(三)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本文选取2008年—2011年深市A股(不包括创业板)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数据筛选的具体过程如下:第一,首先确定银行长期借款成本。对于银行借款明细(主要包括借款金额、起止时间和年利率等)信息披露不全的公司予以剔除;在银行长期借款信息整理过程中,若采用浮动利率、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确定贷款利率的均以当期中国人民银行的对应年限的贷款基准利率为准,若采用SHIBOR、EURIBOR、HIBOR或LIBOR①加基点确定贷款利率的,由于相关基准数据难以获得,同时为保证数据间的可比性,对此均予以剔除。第二,由于ST公司在监管政策和披露要求上与其他上市公司不同,因此本文剔除在此期间被ST的上市公司,以保证样本性质的一致性。第三,由于本研究需要用到上一年度的财务数据和内部控制信息,故剔除IPO当年的上市公司。第四,由于研究过程中需要公司2007年—2010年的财务数据,故剔除在此期间财务数据缺失的上市公司。第五,为消除极端值影响,对主要连续变量指标进行上下1%分位数的剔除处理。经过上述筛选和整理过程,最终得到949个公司/年样本,其中,研究期间样本的各年分布依次是:2008年186个,2009年278个,2010年250个,2011年235个;从是否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来看,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有265个,占样本总体的27.9%,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有684个,占样本总体的72.1%;从样本公司的产权性质来看,国有产权公司样本有558个,占样本总体的58.8%,非国有产权公司样本有391个,占样本总体的41.2%。本文采用SPSS17.0、STATA11.0和Excel2003等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回归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全部来自于万德(Wind)资讯金融数据库,银行借款公告信息和实际控制人数据均来自于国泰君安(CSMAR)数据查询系统。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信息通过阅读上市公司2007-2010年财务年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进行手工搜集、整理而获得。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取自于巨潮咨询网,深市信息披露评级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值得特别说明的是,根据本文的研究目标和数据需要,笔者手工收集整理了2008年-2011年深市A股(不包括创业板)非金融类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每笔当年新增长期有息银行贷款的起止时间、利率水平、借款金额以及借款条件。由于国泰君安(CSMAR)数据查询系统中的中国上市公司银行贷款研究数据库搜集汇总了上市公司的银行借款公告,为了尽可能获取较为完整的上市公司银行借款信息,本文将该数据库中提供的银行借款公告信息与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手工收集的银行长期借款信息进行整合,并剔除重复的信息①。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2报告了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组和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组各个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从银行借款成本Cod来看,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均值和中位数分别是5.760和5.605,低于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均值5.990和中位数5.760,这说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可能会发挥信号释放的功效,降低其银行借款成本。从控制变量来看,与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相比,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其有形资产的担保比率(Sec)、盈利能力(ROA)、资产周转比率(Turnover)、成长能力(Growth)和现金流量(Cash)的均值和中位数都显著较高,表明这类公司有相对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为进一步验证被解释变量银行借款成本Cod按照ICA分组的组间差异的显著性,本文着重对其进行了全样本组间差异检验,具体包括独立样本T检验和Mann-WhitneyU检验。如表3所示,在独立样本T检验中,两组的均值之差为0.230(5.990-5.760),且在1%水平下显著;在非参数检验Mann-WhitneyU检验中,两组的中位数之差为0.155(5.760-5.605),且也达到了1%水平下显著。上述分组差异检验的结果表明:自愿披露正面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其银行借款利率显著低于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这说明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发挥信号显示的作用,显著降低上市公司的银行借款成本,因而假设H1得到了初步验证。

(二)相关性分析表4列报了各变量的Pearson和Spearman相关分析矩阵结果。从相关系数分析来看,不难发现:(1)对于解释变量来说,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否(ICA)和银行借款成本(Cod)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091和-0.070,并分别在1%和5%水平下显著;(2)对于控制变量而言,Stat(e产权性质)、Siz(e公司规模)、Se(c担保比率)、Turnove(r资产周转率)、Cash(现金流)和Iscor(e信息披露考评)与Cod(银行借款成本)之间都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说明在回归模型中有必要对上述变量加以控制;(3)从相关系数数值大小来看,各个变量之间的Pearson和Spearman相关系数均小于0.5,因而多元回归中的多重共线性影响可以忽略;另外,从多元线性回归结果表4中的VIF值均不大于2来看,本文构建的模型也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从整体来看,单变量分析结果基本与理论预期相符,但由于尚未控制其他变量的影响,故还需进行多元回归分析才能得到更稳健的经验证据。

(三)多元回归分析为了验证假设H1,本文选择全样本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在回归过程中,由于ICA和Iscore都可能成为银行进行贷款决策考虑的信息因素,这里采用逐步进入回归方程的方式以便于更加细致地考察这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通过该表可以看到:首先,将上市公司是否自愿披露正面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虚拟变量ICA加入到回归模型中,回归结果列(1)显示ICA的回归系数为-0.129,且在10%水平下显著。这说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正面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向商业银行机构传递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和信息质量可靠的积极信号,有利于银行更准确地估计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违约风险,从而降低银行机构信贷决策面临的信息风险。因此,银行机构会给这类公司发放利率更低的长期银行借款。其次,将深市信息披露评级Isocre也加入到回归模型中。回归结果列(2)显示,ICA和Iscore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121和-0.085,且都在10%水平下显著。这说明,银行机构在进行贷款决策时会全面考虑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能够传递上市公司信息质量的自愿披露和官方评级都会给予定价,该回归结果与本文的理论预期相一致。自愿披露正面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的信息不对称,进而向外界传递自身高内部控制有效和信息质量可靠的积极信号,从而降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假设H1得到验证。从控制变量来看,产权性质(State)在全样本回归分析中的系数分别为-0.166和-0.165,且达到5%水平下显著,说明与国有上市公司相比,非国有上市公司承担了显著更高的银行借款成本,这一结论与李广子、刘力(2009)及魏志华和王贞洁等(2012)的实证研究相一致;年报审计意见在上述全部回归分析中均不显著,其可能的原因在于:从对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统计分析发现,949个样本总体中只有28个公司/年样本获得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到样本总体的3%。这说明除年报审计意见外,银行在进行贷款决策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有助于显示和判断上市公司质量的信息来源。模型在两个回归方程中的调整后R2分别达到34.1%和34.5%,说明该模型拟合优度较高,具有很好的解释能力。为了验证假设H2,借鉴方红星、施继坤和张广宝(2013)的做法,本文将样本进一步划分为国有上市公司组和非国有上市公司组,分别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并采用Bootstrap测试进行组间回归系数差异检验。从表6的列(1)和(2)可以看出,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银行借款成本之间都呈现负向相关关系,但在显著性水平上却存在差异,国有上市公司子样本组中ICA的回归系数为-0.091,没有通过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水平测试;而对于非国有上市公司子样本而言,ICA回归系数达到-0.130,且在10%水平下显著。但两组回归系数差异仅为0.030,经由Bootstrap测试得到的经验P值为0.126,没有达到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水平。这说明本文的经验结果并不支持产权性质对于两者之间负向关系的显著影响。这可能与银行机构对借款人信用和还贷风险的评价能力有关,还有待于今后大样本经验分析的进一步验证。

五、稳健性检验

为了保证研究结论的稳健,本文采取以下三方面稳健性检验:一是,本文选择有息长期银行借款为研究对象,由于银行长期借款利率没有小于零的情形,是典型的“删失数据”(CensoredData),因而借鉴魏志华和王贞洁(2012)的做法采用Tobit回归分析重复前述研究,经验结果基本不受影响,具体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ICA(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系数在全样本及非国有上市公司的三个回归模型中均与Cod(银行借款成本)达到10%水平下的显著负相关。二是,以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为研究样本,按照所属行业、资产规模等指标,采用1:1匹配方式进行配对研究(回归结果略),经验结果基本没有变化。三是,由于949个样本总体中仅有28个公司/年样本的财务报表审计意见获得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为防止某一特征所带来的样本构成差异对本文研究结论产生的影响,将获得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8个样本予以剔除,并重新进行了回归分析(回归结果略),研究结论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通过上述敏感性测试发现,本文的研究结论是稳健的。

六、研究结论与启示

信贷市场论文范文第8篇

巴罗(Barro,1976)较早地将担保问题纳入经济学和金融学的讨论范畴。巴罗根据大量信贷配给的理论文献提出了一个完整的信贷融资担保模型,该模型直接把担保和利率联系起来,说明了担保在决定贷款市场利率中的作用。施蒂格利茨和韦斯(Stiglitz和Weiss,1981)提出了信贷配给中的逆向选择理论。银行与申请贷款的企业存在信息不对称,理性的银行会努力控制信贷风险以使收益最大化。若提高贷款利率,虽然一方面使银行收益增加,但另一方面也使成功申请贷款企业的最低风险水平上升,部分申请贷款的低风险企业选择退出信贷市场,申请贷款企业的整体风险上升,这可能会降低银行的预期收益,使银行处于两难选择的境地。郝蕾和郭曦(2005)分析了在利率管制下的卖方垄断型信贷市场中不同担保模型对企业融资的影响,结果表明互助担保比政府担保更具有优势。互助担保不会引起利益的重新分配,而政府担保会引起风险转嫁,导致收益在企业内部、银行与企业之间重新分配。杨胜刚和胡海波(2006)分析了信用担保机构的两种风险控制手段——比例担保和反担保的不同组合对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上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不同影响。当中小企业提供的反担保品价值大于贷款本息时,担保机构担保比例的增加有利于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当中小企业不提供反担保或反担保金额不足时,担保机构为贷款提供较高比例的担保会加剧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付俊文和李琪(2004)运用数理模型分析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与逆向选择的问题。结论是在中小企业无任何抵押担保品的前提下,虽然担保机构部分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但并未解决由此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黄亮等人(2005)通过对比中美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和结构,对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进行分析,并进一步通过模型解释了资金借贷市场上的逆向选择问题和银行被迫采用的信用配给制度。考虑到中小企业融资难除自身资质差等内部因素外,还受到非对称信息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在现实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得银行观测不到企业的真实风险类型,导致部分企业无法得到贷款,因而采用信息不对称框架分析该问题是合理的。贝森科和萨科(Besanko和Thakor,1987)考虑了不同市场结构下,存在信息不对称时抵押对于企业信贷的作用。本文拟将其研究抵押机制的框架借鉴到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研究中,二者具有一定的共性。本文与贝森科和萨科(Besanko和Thakor,1987)及施蒂格利茨和韦斯(Stiglitz和Weiss,1981)的不同之处在于:贝森科和萨科(Besanko和Thakor,1987)等主要研究了信贷市场中银行与企业间博弈均衡的抵押贷款合同,只涉及银行和企业两方的静态博弈过程。而本文开创性地将其研究抵押机制的框架应用到融资性担保机制中,讨论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形时有无担保机构对企业信贷行为的影响,是一个包含银行、企业与担保机构的动态博弈问题。本文的研究框架如下:第一部分描述所研究问题的背景;第二部分对已有文献进行总结;第三部分对引入不同类别担保机构的作用进行对比分析;第四部分考虑垄断和完全竞争两种信贷市场结构下,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对企业融资的影响。并做进一步附加分析,讨论考虑税收政策及引入再担保机构的影响;第五部分总结全文,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不同类别担保机构的作用比较

(一)模型假设1、基本假设假设在一个不完全信息的经济中,存在银行、企业和担保机构三方参与者。其中,银行为风险厌恶;企业和担保机构均为风险中性,其收益值即为其效用值。2、银行经济中只有一家银行,其效用函数设定为二次型:2uxxx/2。其中,x为其收益值。银行提供给企业的贷款利率为r,贷款额度为D。银行无法观测到企业的风险类型,只能通过制定固定的贷款利率使得自身期望效用最大化。3、企业经济中有多种不同类型的企业,每个企业均可投资于一个风险项目,成功时可获得回报R,失败时为0;同时,企业也可以投资一个无风险项目,获得的收益为b(即为投资风险项目的机会成本)。假定企业先期没有足够的项目投资资金,需向银行贷款,但其可自由选择是否进入信贷市场。企业所投资风险项目的成功概率为,服从上的均匀分布,即。借鉴施蒂格利茨和韦斯(Stiglitz和Weiss,1981)的假设,假定所有企业风险投资项目具有相同的期望收益I,则IR10R,即“高风险高收益”:项目成功的收益R越高,成功的概率越低,企业的风险类型越高。为简化分析,假设企业只有在项目成功时才能支付银行的本息和担保费用,而项目失败时只损失反担保物。①4、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当企业项目失败无法还贷时,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分担比例为,即此时担保机构需要支付给银行。①此外,担保机构要求企业提供一定的反担保比例,并支付担保费率0,1,即企业提供给担保机构的反担保物为D,担保费用为D。这里主要考虑两类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1)政策性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是由政府扶持的、旨在帮助企业融资的中介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目标为最大化企业的贷款规模,其不以盈利为目的,表现为微利运营。(2)商业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以盈利为目的,目标为最大化自身的期望利润。为了简化分析,不考虑担保机构制定因企业类型而异的担保费率,即假定担保机构提供给所有企业统一的担保费率iiG,C,但这两类担保机构各自收取不同的担保费率,即GC。进一步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并未考虑银行的抵押机制,这是因为实践操作中担保机构对抵押物(反担保物)的认可程度(如抵押物品种、折扣比例等)远高于银行。相对银行仅接受土地、房产或某些设备等而言,担保机构对抵押物(反担保物)的品种范围要求则更为宽松。如某些银行不认可的股权、矿权等,担保机构经调查研究后均可接受。下面分别考虑无担保机构、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以及商业性担保机构对企业信贷活动的影响。

(二)无担保机构情形下的信贷市场分析类型为的企业期望利润函数为假设满。由上式可得,由于市场存在不对称信息,银行无法观测到企业的风险类型,因而只能制定统一的贷款利率r,导致部分低风险类型的企业退出市场,此时信贷市场出现逆向选择。且/r0,若银行出于收益最大化的目的提高贷款利率,这会导致申请贷款企业的最低风险水平上升。部分申请贷款的低风险企业选择退出信贷市场,而高风险企业则继续留在信贷市场(即企业投资项目的风险水平普遍较高),进一步加剧了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问题。由Bur的表达式可得,若银行提高贷款利率:一方面,贷款给单个企业的期望效用呈先增后减的倒“U”型;另一方面,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类型有所减少,进而使得银行的总效用下降。因此,贷款利率r对于银行期望效用的影响不确定。由于Bur对r求导后无法得到关于最优贷款利率的显示解,下面我们将对模型中涉及的参数在合理范围内赋值,使用数值模拟方法进行分析。从数值模拟标准化方法出发,并结合实地调研,将贷款额度D标准化为1,企业的期望收益1.1iiIR,企业投资于无风险项目的收益b0.05,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比例为,反担保比例为0.7,①所有参数的取值如下表1所示。将具体参数赋值代入后,应用Matlab软件,可得到银行的期望效用Bur关于贷款利率r的数值模拟图,如下图1所示:由上图1在无担保机构且不考虑抵押机制时,银行的期望效用Bu与贷款利率r呈现出先增后减的倒“U”型关系。即当贷款利率较低时,随着银行贷款利率的提高,银行的期望效用会先增加,但随着贷款利率继续提高,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类型开始大幅减少,在贷款利率达到一定水平后,银行的总体期望效用会逐渐下降。进一步可求得此时最优贷款利率的数值解为r0.70,因此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风险类型的临界值为,即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风险类型。因此,由于银行无法观测到企业的真实风险类型,从风险规避及收益最大化出发,银行一般会制定较高的贷款利率,导致只有风险类型偏高的部分企业才能进入信贷市场并获得银行贷款。

(三)引入担保机构后的信贷市场分析本部分分别讨论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后对企业信贷的影响。两类担保机构的主要差异在于:经营目标不同,且收取的担保费率也不同。结合担保机构不同的担保费率水平,银行通过选择贷款利率r以最大化期望效用。下面分别分析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后的最优贷款利率及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类型。1、政策性担保机构由于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奉行微利运营,其目标为最大化贷款企业的规模,因此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最优化问题为由上式可得,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随银行贷款利率的增加而增加,与风险分担比例呈正比,与反担保比例呈反比。进一步将*G的表达式代入(4)式中,可得到银行期望效用关于贷款利率r的表达式,由于无法得到显示解,仍然通过数值模拟的方法进行分析。根据表1所取参数值,银行的期望效用与贷款利率之间的关系如下图2:2、商业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的目标是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由(3)式可知,担保机构期望利润随担保费率单调递增,因此商业性担保机构会选择最高的担保费率,即*1C,再结合表1所取参数值对引入商业性担保机构后的情况进行数值分析。当引入商业性担保机构时,银行期望效用与贷款利率之间的关系如下图3:如上图3所示,在引入商业性担保机构后,银行的期望效用Bu与贷款利率r同样呈现出先升后降的倒“U”型关系,此时最优贷款利率的数值解为r0.358,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类型临界值为,即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风险类型为0,0.21。与无担保机构时的情况相比,由于商业性担保机构收取的担保费率高,导致企业信贷成本增幅较大,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类型反而有所减少。因此,引入不同类型的担保机构会对企业贷款起到不同的作用。由于政策性担保机构微利运营,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可以使企业承担较低的担保费率和贷款利率,从而使全部类型的企业均可进入信贷市场;而引入商业性担保机构后,由于担保机构以盈利为目的,导致企业承担的担保费率过高,从而抑制了企业进入信贷市场,由此可得到如下命题2。命题2: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可增加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规模,而商业性担保机构由于收取过高的担保费率,导致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规模减少。因此,政策性担保机构可有效缓解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而商业性担保机构则会进一步加剧逆向选择问题。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引入分担了银行所承担的企业违约风险,这使得银行更加注重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数量,而不仅仅关注单个企业的收益函数,银行开始追求“规模效应”,相应收取较低的贷款利率,从而大大增加了进入信贷市场的企业数量,有效缓解了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而商业性担保机构的引入虽然也会降低银行的贷款利率,但由于担保费率过高,导致企业信贷成本不降反增,进一步加剧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

三、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作用分析

上面从理论上证明了政策性担保机构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下面将针对政策性担保机构做进一步深入研究。借鉴贝森科和萨科(Besanko和Thakor,1987),本文在类似的逆向选择框架下研究担保机制对于信贷配给的影响。不同的是,我们引入了政策性担保机构这一第三方参与主体,同时在模型中增加了一个博弈阶段:首先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合同,而后再由银行制定贷款合同。在不改变经济中信息结构的框架下,研究存在信息不对称时有无担保机构对企业信贷行为的影响,是一个包含银行、企业与担保机构三方的逆向选择问题。为了着重刻画市场中的信贷合同和担保合同如何随企业风险类型的不同而变化,本文将模型简化为只包含两种风险类型企业的情况,以便更好地分析存在不对称信息时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对企业信贷行为的影响。考虑一个包含银行、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不完全信息经济,三方均为风险中性。这里假设银行为风险中性主要是基于如下两点原因:第一,由于经济中只存在两种类型企业,故不必考虑企业是否自由进出信贷市场,这种情况下风险厌恶与风险中性的假设并不影响模型的主要结论;第二,在贝森科和萨科(Besanko和Thakor,1987)的框架下,银行风险中性的假设可以得到更为直观简便的显示解。因此,本文参考贝森科和萨科(Besanko和Thakor,1987),假设所有参与方均为风险中性,收益值即为其效用值。企业可以投资于一个有风险的项目,成功时可获得回报R,失败时为0(假设企业向银行贷款时不提供抵押品,且项目失败时无其它损失),项目成功的概率为。有高风险和低风险两种类型企业,项目成功的概率分别为1和2,且1201。企业也可以投资于一个无风险的项目,获得的收益为b(即投资风险项目的机会成本)。企业由于资本金不足,需向银行借贷。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银行无法观测到企业的风险类型,但知道经济中高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比例分别为。银行贷款给这两类企业的概率分别为1和2,贷款利率分别为1r和2r,银行的存款利率为br,银行给企业的贷款额为D。政策性担保机构是由政府扶持的、旨在帮助企业融资的机构,故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模型中假设其利润为0。①担保机构要求企业提供一定的反担保物(反担保比例为)并支付担保费率。由于为企业提供担保前需深入企业进行调研,这里假设政策性担保机构能够观测到企业的类型,其为两种类型企业提供差异化的担保费率,分别为12,。当项目失败无法还贷时,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比例为,即此时担保机构会支付给银行D。②本部分将分别在信贷市场为垄断和完全竞争两种市场结构下,讨论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形下的企业信贷问题。首先,在信贷市场垄断的情形下,分析经济中无担保机构和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对企业贷款及社会福利的影响;其次,在信贷市场完全竞争的情形下,研究有无政策性担保机构对企业贷款和社会福利的影响;最后,附加讨论一些其它问题,如引入政府税收政策对模型的影响、引入再担保机制对企业信贷行为的影响。

(一)垄断的信贷市场本节讨论信贷市场中银行处于垄断地位的情形,即经济中只有一家银行,通过制定贷款合同以最大化自身利润。1、无担保机构在无担保机构时,银行贷款给企业的期望利润B为2、有担保机构在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当企业投资项目失败无法偿还贷款时,政策性担保机构和银行会各自承担一部分风险。假设担保机构要求企业提供一定的反担保比例,即企业提供给担保机构D的反担保物。当企业无法还贷时,企业的反担保物归担保机构所有。由于政策性担保机构能够观测到企业的真实风险类型,故可提供不同的担保合同。此时博弈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期,政策性担保机构观测到企业的类型并为两类企业提供不同的担保合同,这里首先讨论内生选择担保费率,,而外生给定风险分担比例及反担保比例的情形。由于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目标是最大化企业的利润以扶持企业发展,故而奉行微利运营;第二期,企业进入信贷市场,此时银行仍无法观测到企业类型,银行选择提供给企业不同的贷款合同以最大化利润。此外,假设项目成功时企业需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担保机构的担保费,若项目失败则只损失反担保物。运用逆向归纳法求解,首先考虑博弈的第二阶段,即银行和企业间的信贷合同。在得到最优的贷款概率和贷款利率后,对担保机构的最优化问题进行求解,得到最优担保费率。进一步通过比较引理1和引理2,分析在无担保机构与有担保机构时对企业融资的影响,可得到如下命题3。命题3:在垄断的信贷环境中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银行对高风险企业授信要求进一步提高。但当高风险企业得到贷款时,高低风险两类企业的贷款利率均下降,且高风险企业的利润不变,而低风险企业的利润增加,银行利润减少,经济总体福利保持不变。①在垄断的信贷市场中,担保机构的引入提高了高风险企业得到贷款的准入门槛,而高风险企业一旦可以获得贷款,则贷款利率会有所下降。进一步地,担保机构的存在降低了银行的利润,并等额提高了低风险企业的利润,总体社会福利不变。

(二)完全竞争的信贷市场这一部分讨论信贷市场中银行完全竞争的情形。此时市场中存在多家银行,每家银行同时宣布各自的贷款合同,由企业来选择银行进行贷款,这里假设每个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家银行来贷款。由于银行间是完全竞争的,因此各银行的利润为0,在这种情形下,企业更有议价能力。根据罗思柴尔德和施蒂格利茨(Rothschild和Stiglitz,1976)及威尔逊(Wilson,1977),不完全信息下逆向选择的结果不可能只存在一种合同。因此,在完全竞争的框架下,银行仍会提供两种不同的信贷合同。下面分别对无担保机构与引入担保机构后对企业融资的影响进行讨论。

1、无担保机构在无担保机构且完全竞争的信贷市场中,企业通过选择信贷合同使得期望利润最大化,同时满足银行利润为0。由于均衡时经济中存在两种不同的信贷合同,故还应满足企业各自的激励相容约束。此时,企业的最优化问题为。2、有担保机构引入担保机构后,与垄断有担保机构时的讨论相似,此时的博弈同样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期,担保机构观测到企业类型并为两类企业制定不同的担保费率;第二期,企业进入完全竞争的信贷市场,选择不同的贷款合同来最大化自身利润。这里同样假设企业项目成功时才可支付银行贷款的本息和担保机构的担保费,项目失败则无法支付。由引理6可得**1ˆ小于**2ˆ,即担保机构会选择给低风险企业制定更高的担保费率。这主要是由于此时高风险企业的贷款利率更高,为最大化两类企业的总利润,担保机构会对低风险企业征收更高的担保费率,以此平衡两类企业的利润,使二者利润和最大。同样地,对于低风险企业,项目成功概率2越高,担保费率越低;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比例越高、反担保比例越低,则担保费率越高。进一步通过比较引理4和引理5,在完全竞争的信贷市场中,比较无担保机构与有担保机构对企业融资的影响,可得到如下命题4。命题4:在完全竞争的信贷环境中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两类企业的贷款利率均下降;高风险企业得到贷款的概率不变,低风险企业得到贷款的概率提高;低风险企业利润增加,高风险企业利润不变,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存在有助于低风险企业获得信贷支持。通过比较命题3和命题4可知,随着信贷市场结构的完善,高风险企业可以确定性地得到银行贷款,并且担保机构对企业制定的担保费率也有所改变,担保机构会转而向低风险企业征收一定的担保费,此时担保机构的作用更加突出:在完全竞争的信贷市场中,引入担保机构后有效提高了低风险企业的贷款概率,并使得社会总体福利增加。这是由于在信贷市场中,如果银行处于垄断地位势必会掠取企业的剩余,而担保机构通过承担一部分的风险分担比例,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贷款环境,将一部分银行利润转移给企业;如果银行间完全竞争,则企业更有议价权,此时银行不再有正的利润,引入担保机构可以更加有效地促进贷款和担保合同的设计,从而使得社会总体福利增加。

(三)附加分析本部分讨论两个附加问题:一是政府的税收政策,即由政府向银行和企业征税,之后再将税收转移给担保机构进行财政补贴,在此种模式下讨论对模型结果的影响;二是讨论引入再担保机制对企业信贷行为的影响。1、税收首先,我们分析政府税收政策对信贷市场的影响。以垄断的信贷市场情形为例,①研究引入政策性担保机构后对企业信贷的影响。假定政府对银行和企业所得的利润部分征税,所得税税率均为,类似于垄断有担保时的讨论,此时银行的最优化问题为。因此,引入税收措施补贴担保机构虽然有助于放松担保机构的预算约束,使担保费率下降,但由于对企业征税会直接导致其利润减少,税收扭曲了利润在银行和企业间的分配。直观上来说,政府不应该为了给政策性担保机构补贴而对中小企业征税,虽然对政策性担保机构进行补贴有利于降低担保费率,但税收的存在最终会使得中小企业的收益下降。2、再担保下面将进一步对政策性担保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分析再担保结构的引入对经济中信贷及担保活动的影响。所谓再担保,是指当担保人不能独立承担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将按合同约定比例向债权人继续剩余的清偿,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在本文中,再担保机制具体表现为引入一个政策性再担保机构,为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当企业项目失败需要担保机构代偿时,再担保机构会承担一部分的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同时担保机构也需要向再担保机构支付一定的再担保费用。假设再担保费率按担保费率的一定比例收取,即再担保费率为。需要说明的是,再担保机构根据零利润条件内生选择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由于引入再担保机制只会对担保机构的行为产生影响,因此信贷市场完全竞争下的结果与垄断情形相似。下面以垄断的信贷市场为例,分析引入再担保机制对信贷及担保活动的影响。引入再担保机制后,担保机构的收入包括企业支付的担保费用、企业的反担保物、项目失败后再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分担部分;支出为再担保费用和企业项目失败后的风险分担部分。因此,担保机构的期望利润函数为。命题5表明政策性再担保机构并不会改变经济中的信贷及担保行为。这是由于再担保机构的设立相当于将原来的担保机构拆分为两个子担保机构,担保风险比例在两个担保机构中进行分摊,但由于最终的担保费率不变,故对企业和银行的信贷合同也无影响。因此,若再担保机构为政策性,则引入后并不会对经济中的信贷行为产生影响。

四、结论及政策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