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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方案范文

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依法加强和规范本系统内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关于组织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县“除隐患、保安全”冬春消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精神,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为目的,以整改火灾隐患为重点,广泛开展安全防火宣传教育,强化全系统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防火措施,坚决杜绝火灾隐患,为“两节(春节、元宵)”、“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水利水电局成立冬春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冬春消防专项活动期间的日常工作。

三、方法步骤

“除隐患、保安全”冬春消防专项行动工作从2013年1月20日开始,至2013年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宣传教育阶段。时间从2013年1月20日至1月31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要认真学习防火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结合冬春季容易发生火灾的特点,做好冬春防火工作的动员部署,对办公场所、宿舍楼、防汛仓库、在建水利工程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部署,周密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广泛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以深入宣传《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消防常识二十条》,普及防火、灭火知识,提高广大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4、对在建水利工程特殊岗位人员要进行专门培训,做好岗位消防安全教育,严格控制工地、工棚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确保安全。

第二阶段为专项治理、检查整改阶段。时间从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3月15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是否完善。

2、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齐配全,性能良好。

3、对防汛仓库、临时工棚、人员集中场所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等,做好周密细致的检查,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4、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防汛仓库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重点排查。

5、检查值班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做好防火值班记录。

6、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查出的问题,要加大整改力度,立即整改,坚决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从2013年3月16日至2013年3月31日。

行动方案范文第2篇

一、总体目标

结合桃溪流域综合治理“水清、堤固、园靓、岸绿、路畅、房美”的总体目标,围绕全县农村“集中收集垃圾、集中汇集污水、集中无害化处理”的要求,组织开展以垃圾污水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全面清理公路沿线、水体流域、村庄集镇、房前屋后的垃圾,完善村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健全农村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达到无暴露垃圾,无乱排放污水,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二、遵循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依靠群众的原则。乡镇政府要加强领导,履行职能,积极扶持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发动和引导农民建设家园;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依靠村民自治组织,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有序推进“家园清洁行动”工作。二是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地域、自然、经济等条件,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客观规律,因村制宜,合理确定村庄整治建设标准和方式,既要积极推进又要实事求是,防止“一刀切”,一哄而上,千村一面,盲目攀比。三是坚持示范引路,整村推进的原则。着力培育推广不同类型、不同层面、不同特色的规划建设典型,示范引路,沿线开展,整村推进,先易后难,提高效益。

三、工作任务

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完成全县22个乡镇236个村垃圾治理任务,按照《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验收试行标准》进行考核验收,全县所有乡镇达到合格(80分)以上;污水治理方面,桃溪流域内11个乡镇必须在6月前完成1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工程,并逐步推广,到2015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70%。

四、主要措施

1、充分认识“家园清洁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治理农村垃圾污水污染,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各部门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要从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开展家园清洁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周密部署,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家园清洁行动”。

2、抓好典型引路,实施分步推进。

“家园清洁行动”应实行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在垃圾处理运作模式上,县城垃圾处理场有条件接收周边乡镇村生活垃圾的,应采用“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处理”模式;地理单元相对独立且运输成本高的山区,宜采用“村收集、乡镇处理”模式;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农村,以行政村为单元,可采用“统一收集,就地分类,综合处理”模式。各乡镇要按照县里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村庄保洁员队伍,强化转运、处理设施配套,使农村达到统一收集、定点存放、定时清运、科学处理的要求,让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强化综合治理,推进农村污水整治。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要综合考虑当地排水现状、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按照集中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采用成熟、简易、投资运行成本低、管理方便的处理工艺,达到减量化排放的目的。污水处理厂合理范围内的乡镇污水应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乡镇可采取三格化粪池、净化沼气池加氧化塘或人工湿地处理等工艺,利用自然生态系统就地处理;有条件的可将农村净化沼气池建设与改厕、改厨、改圈结合,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县环保局牵头,县农办、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局等单位指导、监督、检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包括提供业务指导,督促项目建设,检查项目质量,组织工程验收,抓好运行监管,完善和落实长效管理办法,提高设施利用绩效。

4、凝聚统筹合力,加大资金投入。

各乡镇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家园清洁行动,采取政府补助、村级自筹、群众集资、社会捐赠、征收卫生保洁及垃圾收集处理费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环卫设施建设资金问题,完善配套环卫设施建设。村可结合实际,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垃圾处理费,专款用于村垃圾收集、清运和保洁,征收标准由村民代表大会确定。纳入桃溪流域综合整治的乡镇、村,要把农村“家园清洁行动”与桃溪流域综合整治项目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建设成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项目业主可向县财政局、环保局提出补助资金申请要求。

5、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卫生文明新风尚。

各乡镇要充分利用会议布置、有线电视、广播、宣传车、宣传栏、分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重大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全民的村容整洁意识,规范农村日常行为。通过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制定村规民约,形成人人“爱卫生、爱家园”的良好氛围,树立社会主义农村新风尚。

6、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要负责落实完成本辖区“家园清洁行动”治理任务,建设垃圾中转站或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配备环卫作业队伍,建立乡镇垃圾清运保洁制度。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村民开展区域内“家园清洁行动”,制定实施垃圾污水治理的村规民约,配备保洁员,设置垃圾收集点,建立村庄垃圾清运保洁制度。

7、严格考评考核,加强动态管理。

行动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安全环境为目标,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村消防工作群防群治基础,提高农村火灾防控水平,使消防工作惠及广大农村和农民群众。

二、目标任务

以扶持一个农村,带动整个乡(镇)为目标,自2011年开始至2013年结束,从全县自然条件艰苦、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乡(镇)选择21个(每年7个)村民人口100人以上、火灾多发、消防工作基础薄弱的自然村,利用省财政拨付专项经费43.5万元,为每村修建一个储水10—20立方米的消防水窖(井、池),配置消防机动泵、水带、水枪、家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摩托车等基本消防设施器材,夯实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础,稳步推进政府公共消防管理向农村延伸,实现农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消防安全的有机统一。

三、实施办法

(一)确定对象。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通过实地检查,确定21个需要扶持的自然村。被扶持对象分为一般扶持对象和重点扶持对象:

1、一般扶持对象。指公路畅通、位居县城100公里范围之外、自然条件和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村民人口100人以上、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高于2000元的自然村。一般扶持对象每年确定5个,3年共15个。

2、重点扶持对象。指位居偏远(相对于集镇、县城)、交通不便、火灾多发、自然条件和农业生产条件落后、村民人口100人以上、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000元的自然村。重点扶持对象每年确定2个,3年共6个。

(二)组织实施。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采取政府采购、签订工作责任书等措施,督促有关乡(镇)按要求抓好落实。

1、对被确定为一般扶持对象的自然村,每村修建储水不小于10立方米的消防水井(窖、池)1个,配备手抬机动消防泵1台、消防水带250米、19毫米直流水枪1支、火钩10把、家用5千克干粉灭火器30具。

2、对被确定为重点扶持对象的自然村,每村修建储水不小于20立方米的消防水井(窖、池)1个、配备轻型消防摩托车1辆、消防水带250米、19毫米直流水枪1支、火钩10把、家用5千克干粉灭火器30具。

四、经费预算

修建1个储水不小于10立方米的消防水井(窖、池)约需0.25万元,购置1台手抬机动消防泵约需0.8万元,1辆轻型消防摩托车约需2.55万元,250米消防水带约需0.3万元,1支19毫米直流水枪约需0.02万元,10把火钩约需0.05万元,30具家用5千克干粉灭火器约需0.08万元。

一般扶持对象每村需经费1.5万元,5个村年需经费7.5万元,3年15个村共需经费22.5万元;重点扶持对象每村需经费3.5万元,2个村年需经费7万元,3年6个村共需经费21万元。以上经费共计43.5万元由省财政专项拨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千村万户”消防安全扶持行动时间跨度长、任务指标硬、标准要求高,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围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安全环境的目标,坚持统筹规划,保障投入,努力推动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要加强对“千村万户”消防安全扶持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负责做好对“千村万户”消防安全扶持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调度和督查考核工作,健全责任、督查、考核等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因地制宜,细化方案。各乡(镇)要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农村消防安全现状,紧密结合农村消防安全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扶持行动的重点和进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标准,扎实推进扶持行动顺利开展。

行动方案范文第4篇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疫病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预防工作,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全镇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区政府、区防指办对动物防疫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做好动物免疫工作,是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全镇养殖也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养殖户增效,推行全镇农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建设富裕和谐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全镇上下应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思想指导,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

二、组织领导

政府对全镇动物免疫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安排,各村(居)委会,要根据《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责任状》的规定,具体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动物免疫工作,站在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一要抓好宣传发动,二药在春防、狂犬病集中免疫时,各村(居)委会要派一名干部带队。

三、工作目标

防疫站要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学习,技术指导,备足免疫所需的各种疫苗、药品、药械及其他相关物资。村级动物防疫员实施本村内的免疫注射工作,登记、统计、归档工作,镇政府将适时对畜禽的免疫工作进行督察和检查,防疫站要对各养殖大户进行免疫注射,并督促各村(居)动物防疫员免疫进度和免疫质量,及时掌握全镇免疫工作进展情况。

四、具体要求

(一)畜禽免疫类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狂犬病、猪瘟、牛出败、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二)组织实施:各村(居)委会要派出村干部带队和防疫员一起到农户,逐户、逐羽进行免疫注射。对猪、牛、羊进行了免疫注射的要佩戴免疫耳标。

(三)免疫时间要求:各村(居)委会必须做到应免畜100%免疫,100%建立免疫档案,100%上免疫标识,保证全面完成免疫任务。在3月25日前完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任务,4月5日前完成狂犬病、鸡新城疫、牛出败的免疫任务。

五、工作纪律

春防集中免疫任务工作开始后,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对春防工作进行督察,对法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春防免疫工作完成后,镇政府排除检查组对春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春防工作任务完成好的村(居)委会予以表扬,年中考核加2份。春防工作免疫不到位、不彻底、弄虚作假,导致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与流行,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篇

各村:

为做好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全镇畜牧业建康发展,根据市动防精神,我镇组织实施2011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集中免疫行动,全面落实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组织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集中免疫行动,使全镇应免尽免畜禽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链球菌病、猪、牛、羊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的的免疫密度达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有效控制和预防夏季猪病发生和传播,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全镇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为做好全年防疫工作打牢坚定基础。

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关系到畜牧业发展和人民生命安全,关系到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为确保此次防疫工作顺利开展,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疫领导小组专题召开会议,成立了夏防领导小组,孙大明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抓督查、确保防疫工作正常开展,联村镇干、村主任协调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对拒防户进行宣传教育,确保防疫工作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圈。

三、强化免疫基础

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链球菌病、猪、牛、羊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是我镇防疫的重点,特别对散养家畜家禽防疫到位。此次夏防工作我镇组织了4个防疫小分队,每个小分队须由一名村干部带队、配一名群众负责消毒、2名防疫员负责防疫,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拉网式整体推进,确保免疫质量,同时对实施免疫的畜禽佩戴标识,发放免疫证和填写好免疫记录,健立健全免疫档案,规范防疫工作程序,确保免疫质量。

四、工作按排

⒈7月10日至8月12日对目前存栏及新补栏的应免畜禽全面进行一次强制免疫。

⒉8月13日至9月15日对应免畜禽全面实施第二免疫阶段,组织自查,查漏补缺。

行动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主线,以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抗御火灾事故各项基础设施,组织发动广大群众自觉做好消防工作,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整改火灾隐患,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乡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乡政府乡长为组长,乡政府常务副乡长为副组长。

三、工作目标

强化防火宣传,加强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强化火源管理,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努力实现“四明显、两确保”。“四明显”即“三合一”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城区整体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农村消防工作明显加强、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明显增强。“两确保”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全乡火灾形势稳定。

四、工作步骤

季防火工作从年11月17日起至年月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1月18日至年11月30日)。制定下发全乡季防火工作方案。在认真分析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的茂盛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2月1日至月月日)。乡防委会组织公安、文化、卫生、工商、供电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季防火安全检查和督查,集中整治各种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各相关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期间消防安全。

1、检查方法

全面部署防工作,并在重要、敏感时期组织公安、供电、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开展季防火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行动。教育、文化、卫生、交通等防委会成员单位要抓好本行业系统防检查工作,督促所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公共娱乐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村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要组织对辖区内企业、工厂、仓库等单位进行季防火安全检查,规范居民、村民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和取暖行为。

2、检查范围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检查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幼儿园、“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等。

(2)“六小”场所,即小旅馆、小商店、小餐厅、小歌舞厅、小网吧、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

(3)城市社区和农村社会面,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建筑和场所。

3、检查内容

重点是公安部提出的“六个必查”: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此外,还要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农村和社区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要严格按照年7月1日公安部颁布实施的《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加强对消防控制室这一单位应急处置火灾事故中枢的检查,切实解决存在的单位消防控制室设施设置不到位、控制显示功能不全、日常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消防火灾隐患,提高单位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总结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防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年月日前,村要将书面总结报乡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乡社会单位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各项制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防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消防工作形势,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部署今明春消防工作。

(二)以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不断优化我乡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全乡火灾形势稳定。认真汲取深圳“9.20”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预防大型娱乐场所安全事故的规定》,巩固前段时间的整治成果,落实上级相关要求,重点对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楼、酒吧和咖啡厅等餐饮场所,网吧、游艺场所,旱冰场、洗浴、健身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整治。严格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全乡火灾形势稳定。

(三)广泛宣传,大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10月28日,《消防法》重新修订颁布。各地要以“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主题,以宣传《消防法》为主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大张旗鼓的宣传普及活动,迅速在全社会掀起防宣传强大攻势。要在乡村、街道、办公和人员密集等场所,设立专栏,设置标牌,张贴标语,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向群众宣传消防法律知识和消防常识。新闻媒体要发挥宣传主导作用,通过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

(四)多策并举,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防期间,着力抓好农村消防工作:第一,健全防火组织网络。要充分发挥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各类生产协作组织的作用,深入发动群众,健全多户联防网络,遵守防火公约,开展防火巡查,实行群防群治。第二,强化防火安全措施。要加强对我乡各类经济组织和家庭作坊、“三合一”场所的监管,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加强柴草垛等燃料的管理和炉灶、烟囱、天棚、电线等易致灾部位的治理,防止“火烧联营”。第三,增强农民防火安全意识。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科学的生产、生活习俗,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落实对弱势人员的看护责任,提高农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第四,发展农村消防力量。要因地制宜地健身乡村专(兼)职、志愿、义务等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加强队伍培训、管理,提高其及时、正确处置村庄初起火灾的能力。

六、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今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打好防攻坚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工作目标的完成,维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集中开展季防火大检查。要组织公安、文化、卫生、工商等部门,分别在年12月上旬和年、期间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各有关部门、行业系统在季防火期间每月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天要进行消防安全自查。期间乡防委会将组织检查组对各村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全乡通报检查情况。

(三)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在全面开展季防火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抓住大型娱乐场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盯住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放。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应积极配合,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做到四个坚决落实。

坚决落实公安部“六个一律”的要求:对公共聚集场所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它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爆竹。

坚决落实《省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包厢开外窗、安全疏散畅通、阻燃材料装修“三个基本条件”和省政府《关于预防大型娱乐场所安全事故的规定》。

坚决落实省政府领导关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火灾后,省长作出了“四个禁止”的指示:禁止燃放烟火,禁止人口超密度聚集,禁止通道不能达到疏散要求的场所开业,禁止没有自动喷水和应急照明设施的场所营业。深圳“9.20”火灾后,洪礼和副省长提出了“三项治理措施”:(1)在全面排查公共场所包括大型歌舞厅、酒吧的基础上,对无证或者证照不全的一律停产整顿。由各级政府负责,文化部门前头进行,缺什么证照,就由什么分管部门书面提请政府进行关闭取缔和停业整顿。(2)所有歌舞娱乐场所包括酒吧在内,凡有屋顶的地方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和冷焰火。(3)重要敏感时期,每个歌舞娱乐场所实行公安和消防干警值守制度,维护现场秩序,确保不发生违规经营和超员、超时经营。

行动方案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规范煤矿开采秩序、推行正规开采、提升煤矿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煤矿事故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理念,加大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治理纠正“三违”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煤矿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全面提升我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一般性事故,确保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实施的组织领导,分管副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一)煤管局小组:负责对整治煤矿进行排查摸底,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具备实现正规开采但未实现的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矿井;随意停开主扇、人员乘坐矿车下井的矿井;使用非阻燃电缆、不合格风筒、不合格矿灯及其他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设备设施的矿井;职工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作业、三项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矿井,予以依法依规治理整顿。

(二)国土局小组:负责对整治矿井超深越界开采行为进行排查摸底并予以打击。

各产煤乡镇政府负责按设计定编人数清查下井人数,控制超定员组织生产,全面清查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实现一个矿井,一套管理人马,一套生产系统。

三、打击整治重点

(一)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擅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死灰复燃的矿井(井筒);

(三)私采滥挖、超深越界开采的;

(四)煤层赋存条件具备实现正规开采但未实现正规开采的;

(五)随意停开主扇的;

(六)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或三项人员无证上岗的;

(七)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八)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组织生产的;

(九)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十)使用非阻燃电缆、导风筒和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十一)主提升绞车(人车)安全设施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

(十二)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十三)煤矿企业内部未实现统一生产经营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阶段(4月)

4月8日至4月20日,县煤炭、国土资源部门要深入矿区、矿井,广泛宣传和传达学习国务院、省、市有关政策、文件及“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工作要求,逐矿逐井排查摸底关闭井筒现状、统一生产经营情况、实现正规开采情况、生产组织的情况、主扇运行情况、职工培训考核和三项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是否存在超深越界开采现象。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至9月)

1、5月31日前,县国土局、煤管局和所在地乡镇政府,按“六条标准”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井筒,关闭违反规定出煤的排矸井,关闭设计不予利用的井筒,并对井筒进行永久性密闭。

2、5月31日前,县国土资源局对存在超深越界行为的矿井责令停产整顿,在矿界以内打好永久密闭,经国土资源及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共同验收认可后,方可恢复生产。擅自打开密闭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关闭。

3、6月30日前,对存在分采区违法实施承包生产经营的矿井责令停产整顿。所在地乡镇政府会同县煤管局规范煤矿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行为,煤矿现有股东重新签字承诺确认本矿井只有一个主体、一套生产系统、一套安全管理班子,并实施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经审核属实后方可恢复生产。否则继续停产整顿。

4、7月31日前,县煤管局核定好各矿井允许生产的水平、采区和采掘作业头面数量。核定标准暂作如下规定:

每个矿井只允许1个水平生产,水平接替期间2个水平同时生产的报市煤管局审批。6万吨(含6万吨)以下矿井原则上只允许1个采区生产、6万吨以上矿井只允许2个采区生产。每个采区只允许1个回采工作面生产,采掘比为1:2。采掘接替紧张矿井,在通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经批准可适当增加1~2个岩掘工作面。

5、8月10日前,县煤管局根据各矿井生产采区、采掘头面、生产辅助环节、现场管理等因素,逐矿审查核定矿井每班最多下井人数,严禁超定员集中一班作业,对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矿井实施停产整顿。

6、8月10日前,煤矿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矿井分专业、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有针对性完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县煤管局组织分岗位、工种专项培训,从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实施全员持证上岗。

7、9月30日前,县域内所有煤矿垂高超50米的倾斜巷道(含暗斜井)未安装人车的,都要安装架空人车,已经安装人车的,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

8、从5月份开始,所有具备条件的矿井都要逐步摸索和推进正规开采,9月底前要形成正规水平、采区和正规工作面,有条件、有能力的矿井要全面淘汰木支护,所有煤矿都必须制定支护改革工作规划,逐步淘汰木支护。不具备布置正规工作面、矿井超过2个采区同时生产的、每个采区超过3个煤巷掘进头和巷采工作面的,需经市煤管局审查批准并报省煤炭工业局备案。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通报阶段(10月至11月)

10月份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结果通报全县,进一步确定和巩固“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长效机制,全面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煤矿“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专项行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产煤乡镇要成立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煤矿“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专项行动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组织实施本次专项行动工作。

(二)制订工作方案。各产煤乡镇和煤矿企业要根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出的具体要求,抓紧研究,尽快制订本辖区、本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迅速开展“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工作。

行动方案范文第7篇

指导思想

以省委、省政府、市政府有关会议和主要领导讲话精神为依据,以确保全县消防安全为目标,在巩固奥运消防安全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采取断然措施和超常手段,继续保持社会面火灾防控高压态势,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

围绕“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事故”这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坚决实现“五个不发生”:

(一)不发生公众聚集场所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二)不发生易燃易爆单位较大以上火灾爆炸事故。

(三)不发生消防管理、行政执法重大责任事故。

(四)不发生因消防安全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信访事件。

(五)不发生灭火抢险救援失败事件。

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全县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消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主任由县消防大队长刘煜智担任,负责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的组织、沟通、协调工作;传达、收集、整理、报送工作信息。

专项行动重点

专项行动重点打好“四个战役”:

(一)火灾防控“回头看”战役。以影剧院、卡拉ok、放映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建筑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无缝隙”的逐家排查,切实查清所有火灾隐患,能整改的依法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切实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打通人员安全疏散生命通道战役。以歌舞厅、洗浴、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和学校、医院、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堵塞、锁闭、占用、可燃材料装修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为重点,解决安全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锁闭或可燃材料装修等严重影响人员安全疏散问题。

(三)建筑消防设施整治战役。以提高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率为重点,加强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检测等人员培训,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严格例行消防检测,开展消防产品打假行动,做好维护保养,保证其完整好用,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切实发挥功效。

(四)提高处置突发火灾能力战役。以深圳“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为典型,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级领导、职工、群众吸取血的教训,增强防范火灾意识。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单位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加强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工作,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

重点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的火灾隐患和缺少消防行政许可手续,违规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强化对使用冷烟花问题进行整治,严禁各礼仪、演艺公司举办活动时在室内使用冷烟花。具体包括:

人员密集场所:1.未经消防行政许可违法投入使用或开业。2.营业期间在公众娱乐场所内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3.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4.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5.擅自改变防火、防烟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6.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7.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8.在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9.消防安全组织制度不健全、没有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

易燃易爆单位:1.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或开业。2.易燃易爆单位设置位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3.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4.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

“三合一”建筑:1.在生产、储存、经营性建筑和不具备住宿消防安全条件的人员密集场所内违法设置员工集体宿舍。2.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在“三合一”建筑从事经营活动。3.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的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的配备未达到《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的标准。

建筑消防设施:按照市消防局印发的《全市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方案》的统一部署,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对故意拖延、整改不力的,依法进行处罚。同时推动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构,逐一签订维护保养协议。

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公共安全标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构成的重大火灾隐患,是否依法销案,销案后隐患是否重复出现。

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将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把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突出摆位,坚决杜绝厌战情绪和盲目乐观倾向,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是落实责任,自检自查。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将专项行动上升为党委、政府的重大行为,认真组织部署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行业、系统的监管作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在10月1日前,对所属行业、系统的单位,自上而下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入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开展一次防火自查,自觉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县局各公安派出所和消防大队要认真落实《消防执法体系质量管理手册》,提高执法质量,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奥运会期间尚未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必须监督单位在11月9日前全部整改完毕,坚决“不漏一家单位,不漏一个隐患”。

三是建立机制,整治隐患。要树立“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推动自上而下逐级建立和落实火灾隐患预防、发现、整改的长效机制。要坚持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分级管理机制,强化和规范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案的全程管理;要严格规范消防行政许可,加大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隐患的根源;要推动和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对于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建立火灾隐患档案,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行动方案范文第8篇

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4月下旬至7月底在城南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百日督查行动,以保证奥运圣火在传递期间的安全,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部署,促进各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辖区范围的安全和稳定。

二、督查内容

各社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落实责任制情况,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强应急救援的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汛期防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督查形式

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安全督查,详细记录事故隐患的排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季报表”并要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