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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视野下的“中国梦”生成逻辑范文

时间:2022-10-26 08:38:39

自由主义视野下的“中国梦”生成逻辑

自中共十八大以来明确提出“中国梦”并进行一系列相关论述后,“中国梦”不仅成为家喻户晓的热门词汇,也迅速上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思想。作为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所构建的中国特色话语体系,“中国梦”这一提法不是随意为之,而有其特定的生成逻辑。至于这种深层次的逻辑到底是什么,从不同的角度可以给予不同的解读。本文选取自由主义这一资本主义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作为参照系,基于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比较的视野来阐发“中国梦”生发的逻辑起点、方法理论基础以及重要历史经验等基本逻辑机理,以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中国梦”,进而更为自觉地投身于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圆梦行动。

一、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是“中国梦”生发的逻辑起点

“中国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思想,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1],这一基本定位决定了“中国梦”是以社会本位抑或集体主义为价值取向的,因为社会主义作为一种“主义”之所以会以“社会”二字来命名,其精义恰恰就在于,它是以社会的整体利益为价值依归的,追求人与人之间经济社会地位的平等,为达到这一理想社会目标,主张消除社会个体之间不合理的差别。也就是说,在人类社会发展模式“为了谁”这一深层命题上,社会主义的目标指向是整体的人,亦即要求使发展的成果为全体社会成员所共享,而不是为某一部分居于强势地位的人所独享。当然,社会主义对“社会本位”的张扬并不意味着无视甚至取消个体利益,恰恰相反,它将个体人的生命自由、相互之间平等状态的真正实现视为自己的终极目标。只不过在实现这一美好愿景的途径上,社会主义选择了依靠社会的集体力量,亦即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那样:“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与社会主义相反,自由主义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自其诞生之日起,就是以个体本位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早在马克思生活的年代,当时资本主义尚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对于资产阶级基于自由主义理念而宣扬的自由、平等、财产权等所谓“天赋人权”,马克思对其个人主义的实质曾给予入木三分的刻画:“自由这一人权不是建立在人与人相结合的基础上,而是相反,建立在人与人相分隔的基础上。这一权利就是这种分隔的权利,是狭隘的、局限于自身的个人的权利”,平等也无非是“上述自由的平等,就是说,每个人都同样被看成那种独立自在的单子”,财产权则是“任意地、同他人无关地、不受社会影响地享用和处理自己的财产的权利”。在自由主义理念支配下,人的基本性状无非是“孤立的、自我封闭的单子”。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自由主义的表现形态虽几经流变,从古典自由主义发展到新自由主义,但“万变不离其宗,从未改变过自己的根本立场,一直坚持个人主义的原则,维护资本主义秩序”[3]。对此,当代著名的英国自由主义研究者约翰•格雷曾经作过经典的描述:“自由主义的第一个特征是个人主义,它宣告对任何社会集体的否定,将个人独立的精神置于首位。”

这可谓是对自由主义基本价值倾向的最好诠释。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社会主义在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上,是坚持整体化方向的,即发展成果为全体劳动人民共享,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而自由主义则奉行资本的发展逻辑,即在所谓的规则和机会平等的口号下,无视个人能力及财富地位的实际不平等,任由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发挥作用,进而导致优胜劣汰,使少数强者占据大多数的社会资源并始终居于支配地位,这是一种不均衡、不合理的社会发展模式。尽管当代信奉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都采取了一定的社会保障措施,用于改善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条件以避免更大的社会冲突和危机,但相比于在社会中居于绝对优势地位的资本家群体及其代言人,这些国家中的广大人民群众在资源占有上仍处于相对匮乏的状态。而在实现“个人幸福”这一点上,社会主义虽与自由主义有着大致相似的诉求,但二者在通往个人幸福的途径上却存在着重大差别。社会主义强调以集体的力量和方式去实现个人的美好愿景,个体是融入到集体中的个体,以集体作为自己的背景和平台。为此,个人幸福生活和人生出彩梦想的真正实现要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为依托。与此相反,自由主义却坚信在理性指导下的个人自由选择与奋斗是通往个人幸福的最佳途径。集体在其眼中不仅不是实现个人幸福的得力凭借,反而在某种程度上是应加以防范的对象,以集体的形式发挥作用的领域的边界受到严格限制,以避免可能对个体利益造成的侵害。正是出于这种对依靠个人自身努力就能找到发展机会、实现个人幸福梦想的观念的迷信,西方资本主义文化中到处充斥着对个人英雄主义的崇拜和张扬也就不难理解了。总之,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自由主义的逻辑原点,而“中国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思想,它是归于社会主义理论阵营之列的,这种理论逻辑上的传承性决定了“中国梦”在自身的生发逻辑上,也是以社会本位这一基本价值取向为起点的。即“中国梦”的目标指向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实现“中国梦”的依靠力量则是广大人民群众[5]。

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立场是“中国梦”建构的理论支柱

“中国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在自身的理论建构上贯彻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一)承认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有规律可循人类历史发展规律最为核心的是:经济因素归根到底起决定性作用。承不承认人类历史这个根本规律的存在,是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重大分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用辩证逻辑分析人类社会本质,揭示其发展规律和趋势的结果”[6],也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得以建构的逻辑基础。与社会主义者相反,自由主义者在对待历史规律这一议题时,基本上均持怀疑或否定态度。在对历史规律说的批判中,自由主义者或是从人的自由发展原则出发,强调个人自由选择的作用,反对必然性历史规律的制约;或是从个别论历史观出发,强调历史事件的不可重复性,反对存在普遍性的历史规律;或是从证伪主义方法论出发,认为历史规律无从检验,真假难料,其预测功能是不可靠的;或是从理性有限论出发,认为以个人有限的能力根本不可能认识宏大的历史规律;等等[7]。显然,自由主义者对历史规律的否定,是以其所信奉的“个人自由至上”这一最高价值原则为出发点的,它虽在强调人的主体地位和突出个人价值等方面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其在方法论上遵循的却是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所得出的结论不免陷入片面和极端,从而走向谬误。正是在承认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中国梦”秉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思想,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总任务。这里面关键的一环,就是实现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夯实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进而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使其不至流于虚幻。也正是基于对历史演进规律的逻辑判断,“中国梦”是以理想的社会主义形态的达到为行进目标的,这是一种建立在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趋势的深刻洞察和全面把握之基础上的道路自觉,也是社会主义必将超越资本主义的真正凭借之所在。

(二)坚持历史决定论与历史选择论的辩证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科学社会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发展应用,它奉行的不是僵硬的历史决定论(苏联的马克思主义者曾在这一点上犯过错误),而是在承认历史发展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并力图发现和掌握这一客观规律的同时,也承认人的主体选择对历史发展的积极作用,从而坚持了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辩证统一。社会历史规律并不是完全抛开人的因素而自发地、铁律般地发挥作用,恰恰相反,它的形成和实现始终离不开人这一历史主体,因为从根本上说,“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就是从整个人类史与个体发展史辩证统一的角度,以历史合力论来解释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的。而自由主义者由于忽视和否定历史规律,片面强调个人的自由选择并将之无限拔高,结果往往就使个人自由变成恣意妄为的主观随意,历史在他们眼中成了“碎片化”的事实而非“宏大叙事”,这一点与社会主义者迥然不同,也因此开启了不同的历史进路。当前,我们以“中国梦”这一理论来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就是要以辩证的思维为指引,既遵从客观历史规律,又不忽视广大人民群众乃至每一个活生生的个人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社会主义美好未来的实现不是无需个人付出努力就能坐享其成的必然事件,那样只会陷入异想天开的虚妄。相反,“中国梦”的实现,还需要以“中国精神”———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动力支撑,充分发挥每一个中国人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此外,承认历史规律的客观必然性也并非要排斥历史进程中偶然性因素的作用,也就是说,历史规律只是一种大致的趋势,并不存在于每一历史场合和历史事件中。如果无视偶然性的存在和制约作用,并将必然性绝对化,就有可能在实践中犯下严重的错误。例如,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历史上,苏联的社会主义者就曾盲目迷信历史规律的必然性,忽视甚至否定偶然性的存在,并将失去偶然性制约的必然性理解为直接性和即时性,从而在现实社会主义实践中急于求成,仓促宣布已单独建成社会主义,并正向共产主义迈进,仿佛社会主义替代资本主义这一重大历史难题的解决也将指日可待,结果却是将国家拖入畸形发展之路,并最终走向崩溃。这一历史教训也警示我们,在通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征程中,我们既要依据历史规律,对未来美好前景充满信心并为之不懈奋斗,同时也要避免无视历史进程的复杂性而一味蛮干和主观冒进,一切决策只有以劳动人民的主体意愿及其切身利益为依归,尊重劳动人民的历史选择和历史首创精神,才能真正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

(三)坚持个人与集体的辩证统一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是一对基本的关系,如何看待和处理这二者的关系,涉及社会的价值目标设定和发展方式选择等重要议题。在这点上,社会主义与自由主义也存在着明显的分野:社会主义强调个人与集体的有机融合,主张个体命运与集体命运紧密相连,个人通过融入到集体发展目标中来寻求自身最大发展的可能;而自由主义则机械地看待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社会在其眼中只是“个人的联合体,而不是某种有机的共同体”[8],作为“集体”外化形式之一的“国家”存在的意义和发挥作用的领域也主要是保障个人的基本权利,个人被放置到至高无上的位置,集体则处于相对消极的地位。正是出于这种对个人与集体关系的不同定位,社会主义生发出社会本位或者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而自由主义则演绎出个体本位或者个人主义的价值取向。对于“中国梦”而言,其主体从宏观上来说,是整个国家和民族;从微观上来讲,则是每一个中国人。也就是说,“中国梦”既是整个中华民族的共同理想,是民族复兴之梦,也是每一个活生生的中国人的幸福梦,是国家宏大叙事与个人细致生活的有机对接。个人的幸福梦是民族复兴梦的有机组成部分,让每一个中国人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中国梦”的终极关怀,但它的实现又离不开国家和民族的整体际遇,只有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才能为个人的幸福生活提供坚实持续的保障。

三、近代中国自由主义“救国梦”的破灭是“中国梦”内生的重要历史经验

近代中国曾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处于积贫积弱、任人宰割的悲惨状态。围绕救亡图存这一主题,历史上曾经涌现出各种主义和社会思潮。这其中,自由主义就是影响较大的一支。从严格意义上讲,中国近代自由主义是西方的舶来品。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的自由主义学说被严复、梁启超等一批先期觉醒的知识分子作为救亡图存的工具引介到中国,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近代中国人民对外反对资本主义列强压迫、争取国家独立和自由,对内反对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统治、争取民主和自由的愿望和需求。由此发端,自由主义在中国政治舞台上,大致经历了从“个体发声”到“同人结社”再到“组织政党”这样三个发展阶段,并依次出现了以严复为代表的启蒙型自由主义、以胡适为代表的议政型自由主义、以20世纪40年代“中间路线”为代表的行动型自由主义等三种演进形态[9]。自由主义在近代中国不断由意见领域行进到实践领域,并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但其最终结局却是“只开花不结果”,在关乎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历史选择中败下阵来,让位于社会主义。细究起来,自由主义在近代中国走向失败的最主要原因有三点。其一,在基本价值理念上,近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强调与挽救民族危亡的时代主题存在着隔膜和冲突。自由主义所张扬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以理性为基础的个人自由,认为国家存在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在个人自由与国家和民族的自由发生冲突时,要优先保证个人自由。尽管严复、梁启超、胡适等人在引介西方自由主义学说时,曾根据救亡图存的现实需要对自由主义进行过修正,但是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强调却一直被视为不可逾越的底线。胡适就曾明白无误地告诫青少年:“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10]在胡适眼中,个人自由是至高无上的,哪怕在关乎民族前途命运的危难时刻也依然如此。这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因为在当时的情势下,摆在中国人面前最急迫、最首要的任务是谋求国家的独立和自由,而绝非追求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倘若中国即将陷入亡国亡种的境地,个人还哪来的自由和权利?“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

以个人主义为基础和原则的自由主义,正是片面强调个人的自我价值而忽视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命运和秩序,必然为近代中国的时局所不容,其被历史所抛弃也就在所难免了。其二,在政治主张的传播和政治力量的动员上,近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走的是精英主义路线,缺乏变革社会的依靠力量。近代中国自由主义者中的领军人物大多是留学过欧美的知识精英,其一般成员也多是服务于教育、新闻出版、医疗卫生的知识分子,这一成分构成使得他们与底层劳动人民有一种天然的隔膜,其对普通民众的态度也较为复杂:一方面,自由主义者对民主的追求,其初衷是为所有人争取基本权利,普通民众自然也在其列;另一方面,出于对普通民众理性能力的怀疑,他们又对之持不信任态度,从骨子里是瞧不起广大下层群众的,也害怕群众运动,以为只有像他们这样的知识精英才能担当起变革社会的责任。正是这种精英主义做派,大大妨碍了民主思想的普及和普通民众民主运动的兴起,从而使自由主义难以在中国形成大众式的政治运动。而与底层普通劳动人民大众相脱离也使近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无法找到变革社会的现实力量,其自身力量又很弱小,对现实的政治斗争心有余而力不足,最后只能在政治实践中不断丧失阵地。其三,在变革社会的路径选择上,近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反对以激进革命的方式对旧社会实行彻底改造。并且,他们把希望寄托在通过诉诸理性的方式使帝国主义者和国内当权者接受其政治主张,将中国变成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家,这在近代中国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中国的封建专制传统根深蒂固,帝国主义也在加紧侵略中国,中国国内民主自由意志的觉醒是不符合这两大反动势力的根本利益的,而当时反民主反自由的力量十分强大,除非用革命的手段将其彻底推翻,否则绝无以和平的方式实现民主和自由的可能。其实即便是在自由主义发源地的欧美国家,其民主制度的建立也是伴随着暴力冲突和革命运动的,更何况是在缺乏民主和自由传统的中国。在清末所上演的和立宪运动的先后失败,就已生动地证明了和平改良的道路在中国根本走不通。而自由主义者却不合时宜地依旧对之保持迷恋,其走向失败也就成为历史的必然。

而在近代中国,早期的社会主义者在差不多与自由主义同时传入的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将民族解放、国家独立和广大劳动人民摆脱被奴役的地位视为优先考虑的目标,抓住了“国运”这一根本性战略任务;并通过对中国国情的正确分析,将底层劳动人民大众利益诉求的满足作为政策方针的出发点,坚持走工农紧密结合的人民群众革命路线,这又以“民生”为纽带聚集起强大的现实依靠力量。在经历大革命运动失败的教训后,中国共产党人认识到“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一革命真理,开始组建独立的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军队,以革命的暴力反对反革命的暴力,随着革命势力的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主义者一步步地成为近代中国政治舞台的主角。与自由主义者相比,近代中国社会主义者的成功之道在于:既能紧扣时代的主题,又抓住了变革社会的主要力量,并找到了变革社会的正确手段(暴力革命)。社会主义成为近代中国的最终历史选择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历史已经雄辩地证明: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主义,关键要看这个主义能否解决这个国家面临的历史性课题。在近代中国“向何处去”这个大问题上,“中国人苦苦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君主立宪制、复辟帝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都想过了、试过了,结果都行不通。最后,中国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12]。自由主义以及其他政治派别在近代中国失败的历史经验昭示中国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今天,我们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发展问题又成为时代主题,新时期的“中国梦”依然要靠社会主义来实现这一点没有变,亦即只有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才能复兴中国。只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最终实现“中国梦”。

作者:郑波辉 单位:信阳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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