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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改革思路范文

时间:2022-03-10 03:34:07

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改革思路

摘要:移动互联网时代,知识的传播和融合使得科技成果和知识创新大量涌现,但由于知识产权法人才培养体系不成熟,很多优秀的产权成果还未形成生产力就被一些不法者仿冒,给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带来了很大的损害。文章从移动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法课程教育改革的角度出发,阐述了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知识产权法;教学改革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人们已经步入到移动互联网时代,对于知识产权等内容也是越来越重视。以往的知识产权教育存在诸多问题,培养出的人才已不能满足社会、企业的需求。由此可见,对知识产权教育课程进行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一、知识产权法的课程特点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法是指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特征较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性质的规范,也有公法性质的条款;既有保护实体产权的规定,也有保护虚拟财产的要求。从法律部门的归属层面上来讲,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范围,是一种保护知识产权的特殊法。由于从属性上归属于民法,因此知识产权法基本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法律制度以及适用准则。从立法目的上来看,知识产权法的所有条款都是围绕保护产权人合法权益这项私权服务的。现阶段,国家知识产权的数量和占有量成为衡量综合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国知识产权法课程最早开设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发展时间较短,经济形势变化快,使得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与经济发展并不同步。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联系密切,与文化、科技更是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特别是科技发展对健全的知识产权法律保障体系有很大的依赖性。在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中,要明确知识产权法课程的基本特点,做好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工作。首先,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内容庞杂。知识产权法既设计实体法律,又涉及到程序法;既包含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又具有行政法律制度的特性,内容跨度较大,界定复杂。其次,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的专业性较强。知识产权法直接确认科技成果、知识创新的保障权益。从某种意义上说,知识产权法就是一部专门针对科技、文化创设的法律,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认识和理解法律条文较容易,但灵活的应用知识产权法却需要大量的专业基础作为保障,学生很难掌握。

二、移动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理念落后,内容肤浅

教育理念落后是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中一个突出的问题。目前,知识产权教育课程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创造力不够、重视程度较低等,由此也导致了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法课程设定体系难以成形。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法课程偏重于传统理论知识教育,与现代工业和互联网之间的联系不太紧密,但“工业4.0”和“互联网+”是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知识产权法课程设置与这些先进发展理念脱节,这说明我国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无论是从理念上,还是从教学实践上都已落后于时代的发展。此外,我们还应该知道,知识产权法必须与具体的专业知识相结合才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因此高校要借助互联网积极推进高校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的“跨界”融合,提升知识产权法教学的课程品质。

(二)课程设置与社会需求脱节

目前,我国高校培养的知识产权法人才与社会人才缺口并不匹配,高校教育与市场需求并没有真正的结合。有研究表明,我国高校的封闭性教学使得课程的实用性和前沿性大打折扣,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效率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就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而言,目前只有北京大学、中南政法大学等为数不多的高校单独设立了产权学院,这使得知识产权法的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相去甚远。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知识的融合与跨学科应用是一种常见现象。我们所强调的创新型人才是复合型创新,即具有跨学科、跨领域应用理论知识的人才,特别是计算机、理工科等知识创新频率高的学科的知识产权人才具有大量的市场缺口。然而,这些人才的培养数量却与市场需求有着很大的差距,这固然与这类人才培养难度大有关系,但高校知识产权法教育课程与当前社会的应用需求脱节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

(三)师资力量缺乏,教学质量不高

据统计,在我国设立有知识产权学院的学校中,专业教师的数量并不多,其中接受过系统的知识产权法教育的教师更是少之又少,相当一部分教师都是法学专业出身。当前很多教师法律理论十分精通,研究能力也很强,但由于长期在实验室从事研究活动,实践能力相对较弱。目前负责知识产权法课程的教师流动性很大,使其在知识产权法教学领域专业性上很难得到提升。成熟课程教学体系,必然要有一批成熟的教师作为保证,尤其是“互联网+”经济形态的出现,知识产权法综合人才培养对教师的能力要求又有所提高,当前知识产权法教学队伍并不能胜任专业的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工作。此外,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师队伍在师资结构上还存在布局不合理的问题,队伍内部缺乏“双向型”导师群体,导致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也难以提高,造成高分低能的现象。“互联网+”强调的是创新性,教师队伍缺乏成熟的、能将知识产权法课程与互联网教育思想结合起来的教学专家,这在传统的教学方式和教学理念已落后时展的情况下,对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的质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四)教学体系不完善在“互联网+制造”

“互联网+外贸”“互联网+金融”等背景下,各个行业在移动互联网的影响下,逐渐发展成为一个联系十分紧密的经济共同体,知识产权工作也因此变得难度更大,涉及的方向和内容也更加复杂,这是移动互联网经济发展对知识产权从业者所带来的必然挑战。高校在知识产权法教学中,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形式的要求,提高课程内容的混合性和交叉性,建立一个涵盖法律、管理、理工知识等多学科内容的课程体系。就目前来说,我国的知识产权法课程的内容比较单薄,大多以单纯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为主,实践应用和跨学科的课程结合很少甚至没有,这使得当前的知识产权教育课程在培养新型人才的质量和效率上大打折扣。

三、移动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改革策略

(一)拓展教学内容,将网络案例与理论教学相结合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信息的传播速度和传播周期大大缩短,知识产权法课程教育改革可以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信息传播的特点,将最快、最热、最新的案例引入课堂教学当中。对于教授知识产权法的教师来说,在教学时不仅要注重知识理论的系统性,还要明确产权条文在某些情况下运用的特殊性,让学生更加清晰、透彻的理解知识产权法的理论,为知识产权法的实践运用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了更好的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我们要不断丰富和扩充教学内容,尤其是在进行难点、重点知识的讲解时要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案例教学的优势,保证学生对课堂知识理解和掌握的程度,使其能够得心应手地利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在教学中,案例的运用可以在移动互联网的帮助下达到最佳效果,无论是知识产权的实际运用、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技术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知识产权战略在企业中的应用、知识产权与企业核心竞争力还是专利文献的分析以及专利信息的使用等内容,都可以在移动互联网上找到合适的案例辅助教学,使学生能够更加直观的认识知识产权法教育的意义。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教学内容要有所差异,将教育的重点放在让学生了解知识产权是什么,知识产权的范围与内容包括哪些,知识产权能够带来什么利益,以及在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中如何利用知识产权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二)提升教学趣味,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丰富课件内容

信息化教育环境下,教师是否能够在课堂上将教材承载的内容深入、详细的讲清楚已经不是评判一个教师或一堂理论课是否合格的标准。在信息化教学背景下,教师的角色较传统教学而言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教师不再是活跃在前台的“演员”,他们需要更多的承担起“导演”的责任,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如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上。这种角色的转变要求教师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教材,将自己工作的重点放在为学生提供系统、丰富的学习材料,为学生设立效果最好的教学情境,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自主思考、自主学习、自主应用。为了更好的达到教学目的,教师可以通过幽默的语言、丰富的案例来活跃课堂氛围,在与学生的互动中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了解他们对课堂的真实期待,在尊重他们需求的基础上,科学调整课堂教学的模式、内容。总之,知识产权法课堂教学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不能拘泥于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要结合移动互联网时代课程教学改革的最近动向,科学调整知识产权法课程,提高知识产权法教育最终效果,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知识产权法人才。

(三)扩大教学平台,设立知识产权法网络学习课程

知识产权法开设网络培训课程,学生可以在移动互联网上完成课程制定、开课申请审核、课件制作、课程分类管理及随堂测试等活动。在网络平台的帮助下,学生可以随时学习和了解知识产权法相关知识,利用知识产权法解决实际问题。网络教学与传统教学有很大的区别,可以采用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提高课程的趣味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知识产权网络课程培训能够最大限度的提高知识产权法课程的覆盖区域和覆盖时间,学生可以借助网络随时随地查看课程内容,保证学习效果。另外,高校的网络平台将课程变成一种学生共享的教育资源,能够扩大知识产权法教育的覆盖区域,让更多感兴趣的非本专业学生接触到知识产权法课程,提高他们的知识产权意识。高校利用知识产权网络教育平台,可以实现很多传统教学手段难以实现的教育效果,比较典型的有以下几种:①可以收集学员操作和所反馈的信息,按照培训师需要,为学员添加意见反馈窗口;②学员可以在下一次点击学习课程时,进入到上次所学断点位置(恢复上次学习的各种状态),或者进入到学员想学习的进度;③能够利用随堂测试,灵活地开展网络课程前测和后测活动,从而强化所学内容,以及进行个性化教学活动。

总之,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改革对于知识产权人才的发展和人们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具有重要意义。高校要拓展教学内容,将网络案例与理论教学相结合,提升教学趣味,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丰富课件内容,扩大教学平台,设立知识产权法网络学习课程,以激发学生学习知识产权法的兴趣,提高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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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劲钢 单位:贵州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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