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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自然主义的自然主义作品范文

时间:2022-09-17 08:45:10

超越自然主义的自然主义作品

19世纪是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生物学、遗传学等领域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达尔文《物种起源》的发表彻底颠覆了人类对自身的认识,人类被剥去了神圣的外衣,成为与动物无异的生物。当然,自然主义文学就是在工业革命的时代背景下,在进化论、实证主义、遗传学和决定论的共同影响下应运而生的文学形式。[1]自然主义源于法国。法国自然主义文学强调将小说与科学相类比,要求作家尽可能地像科学家那样去分析素材,保持绝对的客观。在这一思潮影响下,美国自然主义文学于19世纪末产生,当时美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发生重大变革的时期。资本主义战胜了传统的农业经济,工业和物质进步的同时也带来相应的社会和经济问题,阶级矛盾和种族矛盾加剧,底层人民在物质和精神上都受到剥削和压迫。对社会经济问题的反映及批判,对底层人民穷苦境地的真实反映成为美国自然主义文学的主要写作素材。[2]谈到美国自然主义文学,人们最先想到的是西奥多•德莱赛的《嘉莉妹妹》,作为美国自然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作,自然主义创作手法在该小说中得以彰显,同时也体现出了美国化的自然主义特征。与欧洲的自然主义文学作品不同,美国自然主义作家不完全受制于理论,他们更具灵活性地运用自然主义理论来创作,这也是自然主义在美国发展时间最长的原因。随着《嘉莉妹妹》的问世,不少作家受其影响开始运用自然主义手法进行创作。“美国黑人文学之父”理查德•赖特(RichardWright)就是其中之一,其代表作《土生子》(NativeSon)就采用自然主义手法塑造了别格这一悲剧形象,一个与传统逆来顺受的“汤姆叔叔”的形象截然相反的新黑人形象。《土生子》既体现着美国自然主义的创作理念又有所突破与创新,本文就从自然主义创作理念与原则的角度分析《土生子》中的自然主义文学特征。

一、《土生子》:美国黑人反种族歧视的文学新呐喊

理查德•赖特的《土生子》(NativeSon)于1940年首次出版,作品一经问世就引起评论界的广泛关注,使理查德•赖特一跃成为享有盛誉的黑人作家。与哈莱姆运动所倡导的提高黑人民族自豪感以抵抗种族歧视的观点不同,理查德•赖特则从社会本质的层面挖掘种族歧视的危害以此来告诫人们。小说共分为三个部分:《恐惧》、《逃跑》和《命运》,讲述的是美国黑人青年别格在种族歧视的社会环境里,由于恐惧和迷茫而失手杀害白人,最终被判处死刑的故事。小说的第一部《恐惧》在一阵嘈杂的闹铃声中开始,主人公一家从睡梦中惊醒,一只老鼠的突然出现使得别格一家惊慌失措,被打死的老鼠似乎预示着别格的悲剧人生,一种恐怖的氛围开篇就萦绕在别格的生活中。由于白人资本家的压榨,别格(BiggerThomas)一家四口被迫挤在一间破旧的房屋里,互相之间没有隐私和个人空间可言,别格迫于生计,不得不到白人资本家道尔顿先生(HenryDalton)家里做司机。在那里遇到了同情黑人的玛丽(MaryDalton)和简(JanErlone),但是玛丽和简对别格强加的同情之心,不但没使别格心中感到轻松反而更激化了他的愤怒,最后使得别格误杀了玛丽,将她焚尸于炉子里。第二部《逃跑》中,杀人后的别格没有选择立即逃跑,他选择利用白人的盲目和对黑人的偏见来逃脱杀人的罪责,把罪责推卸到简身上,并且企图从道尔顿家勒索一笔钱。但就在他快要成功时,记者意外地在炉子里发现玛丽的骨头和耳环,因此别格不得不逃跑开始躲藏。在躲藏途中,别格因恐惧精神状态不佳的蓓西(BessieMears)会连累他,于是选择用砖头将她砸死并扔到旧楼的通风井里,他再一次犯下杀人罪行。最终在大雪肆虐的夜晚,在接连不断的枪战后,在大楼屋顶别格被警方逮捕。第三部《命运》讲述别格被捕后的审判。别格被捕后,大众媒体大肆渲染别格的野蛮兽性,歪曲其犯罪事实,煽动民众的愤怒情绪,激化种族间的矛盾,使得别格的杀人罪行已不再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别格在狱中再次见到简,意外的是简原谅了他,并推荐麦克斯(Mr.BorisMax)担任别格的辩护律师。在与麦克斯的交谈中,别格渐渐打开了心扉,将麦克斯看作一个独立存在的人格,而不再是一种模糊的白色力量。麦克斯在法庭上痛斥了种族歧视所带来的伤害,指出美国社会潜在的威胁,呼吁人们能够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别格听后意识到了自己为何会仇恨会感到恐惧,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已无法弥补,在同麦克斯最后的交谈中,别格重新认识了自我,选择勇敢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纵观整部小说可以看到,作者笔下的别格不再沿袭传统的“汤姆叔叔”类的黑人形象,即愚昧无知、憨厚老实、逆来顺受的黑人,而是具有强烈自我意识和反抗精神的“新黑人”形象。白人往往认为黑人就是驯服的野兽,只要施以暴力和恫吓就能让他们变得顺从,而别格的暴力反抗正是对白人愚昧无知的巨大冲击。在种族歧视的社会环境下,别格没有途径彰显自身价值,没有权利完全掌握自己的人生,社会的不公和压迫使得别格内心充满对白人世界的恐惧和愤怒。而这种恐惧和愤怒交织在一起,最终使得别格通过暴力来反抗白人世界。虽然别格的反抗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但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黑人民族并非愚昧无知、畏惧强权,面对压迫与剥削,黑人也会起身反抗而不是一味的逃避。理查德•赖特正是要通过别格的暴力反抗,警示美国社会种族歧视对白人和黑人的双向危害。

二、从自然主义出发又不拘泥于自然主义的《土生子》

美国自然主义虽源于欧洲,也沿袭了自然主义的基本理论与创作手法。但由于社会、经济、历史等各方面的不同,与欧洲传统自然主义理论相比,美国自然主义理论又有所不同并对其有所超越。首先,美国自然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与激烈的经济社会变革联系更紧密,对社会黑暗现实的批判是其产生的根源所在,而不是源于当时盛行的现实主义。[3]其次,美国未形成自然主义团体与文学运动,仅仅由几代作家的作品体现这一理论,因此,美国自然主义更具多样性,更少受制于自然主义中不切实际的理论,更富于灵活性。例如,自然主义作家推崇的宿命论在美国盛行慢且范围有限,这避免了极端主义的出现;客观环境的细节描写也不同于欧洲作家,他们通常基于需要和自身的熟悉程度来描写,而不是基于法国作家艾米•左拉所倡导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描摹。最后,美国自然主义作家并没有彻底否定人的灵魂、自由意志和个性,没有完全贬低人的价值或对人生抱有消极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对人的命运和生活的意义还是有所思考、有所启迪的。《土生子》诞生于美国独特的社会土壤,作者深受西奥多•德莱赛以及美国自然主义独特创作氛围的影响,小说体现出美国自然主义特征的同时也具有对原有自然主义创作理念的超越。

(一)人的动物性达尔文《物种起源》的发表,宣告世界人类与其他物种相同,也具有动物的本能。自然主义作家受其影响,从生物学的角度解释人类行为和人类社会,认为人是一种动物,其演化过程受遗传、环境影响,从而突出人的动物本性和遗传对人的作用。这一观点在《土生子》中有所体现。1.别格的恐惧心理人类和动物一样都会对外界做出害怕、恐惧的反应,特别是当受到威胁和侵犯时,恐惧就会随之变成一种自我保护的力量,对外界的危险因素做出回应,这种回应随着恐惧程度的不同,也会由无害上升到有害。正如第一部《恐惧》开篇的老鼠,别格一家对老鼠的围追堵截和必将之杀死的行为,使得老鼠处于一种极度的恐惧状态中,为了能够保护自己,“老鼠吱吱叫着露出尖牙,用牙齿牢牢咬住别格的裤腿”。这正是当生命受到威胁时因恐惧而对外实施的暴力反抗。别格与这只老鼠一样,他对生活和自身的命运充满了恐惧,恐惧的心理贯穿于整部小说,一直萦绕在别格心中。别格的两次杀人都是由于恐惧而导致的,第一次在玛丽房间里,由于恐惧被道尔顿夫人(Mrs.Dalton)发现被视为强奸而处死,别格在恐惧的驱使下无意地闷死了玛丽。第二次是谋杀蓓西,别格在逃亡途中认为蓓西歇斯底里的精神状态会使他无法逃离,他既不能留下她也不能带她走,害怕蓓西连累他也怕她告发,在这种恐惧的挣扎中,别格用砖头砸死了蓓西。可见,两次谋杀都是由恐惧所驱使的,别格心中的恐惧程度已达到使他难以用理智来进行判断,因而做出了暴力行为。恐惧是人类动物性的一种体现,而这种恐惧正是由环境压迫所导致的。2.人类欲望的宣泄人和动物一样都是具有欲望的生命体。动物有求生、交配繁衍的欲望,人类也具有这些生物本能,但人类作为高级动物,除了本能的欲望之外,人类的欲望已从简单的生理欲望上升到了物质和精神欲望。欲望驱使着我们不断生存和发展下去,一旦长期处于欲求不满的状态,都会试图寻找突破口,否则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都无法生存和发展下去。人类的欲望在自然主义作家笔下一直都是被深入探讨的话题,主人公在小说中完全受环境、遗传、生理特别是化学作用的支配,即在本能欲望的推动下会身不由己地陷入邪恶的深渊。[4]别格渴望能像白人一样当飞行员,也希望能够参加陆军成为一名真正的战士,但在种族歧视盛行的社会里,这些愿望根本无法实现。别格长期处于压抑的状态下,知道任何期望都是无法实现的,他因此憎恨周围的一切,直到内心的抑郁通过其他形式爆发出来才能抚慰自己。抢劫、偷窃以及性都是别格试图逃避现实,宣泄自身未满足欲望的突破口。蓓西同别格保持肉体关系、酗酒成性,也是她自身面对压抑生活的一种发泄方式。欲望的产生、欲望的被压制以及欲求不满的宣泄都是人作为一种动物本身具有的属性。3.遗传作用的淡化与欧洲自然主义强调遗传的作用不同,美国自然主义的动物性理论淡化了遗传对于人物悲剧的影响。别格的悲剧更多是环境、社会因素造成的,作者在小说中也反复强调了这一点。别格阴郁、受惊、暴力、憎恨、愤慨的性格,很大程度上与环境联系紧密而不是家族遗传。小说中也指出,白人对于别格强奸玛丽的指控,更多的是出于白人认为黑人天生即遗传就是充满兽欲的。白人将黑人的犯罪归咎于种族劣根性,因此,黑人杀死白人妇女必然与性联系在一起。理查德•赖特认为白人这种无端的偏见与贬低黑人,是大众媒体长期对黑人形象的扭曲造成的。黑人的形象往往是受其所在的社会主流文化传统所定义,其根源也是产生于种族歧视,所以黑人通常被白人社会看作是罪恶的象征。而在小说中,别格的罪行更多受控于外力而非自身,黑人罪恶形象的形成与遗传就更没有什么必然联系了。

(二)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自然主义理论强调人作为一种生物受环境和时代的支配,人类一无所有,没有灵魂,没有自由的意志,甚至没有自己的性格,[3]完全受制于社会,没有任何自主性,人类是环境力量的牺牲品。由于过分强调环境的重要性,自然主义作家往往在小说中着重描写客观环境和客观事物的细节,以此来凸显环境对主人公的影响。这一创作理念在《土生子》中既有体现也有不同。1.种族歧视的社会环境《土生子》中环境的作用是作者反复强调的因素,环境对人物的意识形态和行为方式的影响在小说中随处可见,而种族歧视正是作者认为造成社会畸形的温床。一方面,黑人在种族歧视的社会环境里长期遭受白人的种族压迫,在各方面都得不到公正对待。正如小说中的别格,作为黑人他没有受教育的权利,没有选择居住地的权利,没有得到更好工作的机会,他在社会里处处受限、处处碰壁。长期如此的生存环境造成别格肉体和心灵的扭曲,没法以正确的眼光看待世界,对社会尤其是白人充满了仇恨心理,完全无法将白人看做人来对待而是一种压迫力量。另一方面,种族歧视的社会环境也必然影响白人,使其受大众媒体和种族隔离的影响。白人对黑人没有正确的认识,而是通过报刊杂志等途径来了解,而这些信息往往都是通过加工和筛选的。长期如此,白人就对黑人形成无知、愚笨、顺从,有时又野蛮、充满兽性的印象。因为没有正确的认识,玛丽和简不知自己的行为对别格造成了伤害,道尔顿夫妇等人才会被别格的顺从所蒙蔽。正因种族歧视环境对双方的影响,黑人和白人都不能互相了解彼此,相互之间充满敌意,双方都不能把对方当作个体的人来对待,因此最终造成玛丽的死亡,别格的人生也由此走向毁灭。2.心理描写自然主义强调环境的描写与刻画,利用对客观环境、细节的描写堆砌来表现环境力量的不可抗拒。与此相比,理查德•赖特的《土生子》除了对环境的描写,还有大量的心理描写,这也是小说的一大特征。似乎在理查德•赖特看来,人在社会环境中并不是完全逆来顺受的,社会环境对人的作用也是有限的,人并非完全不可抗拒社会的作用力。首先,从文本中的大量心理描写可以看出,别格并不是被环境压迫得蠢笨无知的黑人,在别格杀人后的心理描写中体现出了他的智慧。别格杀人后利用白人对黑人的偏见,避免了白人的怀疑;利用人们对共产党的偏见,将注意力转移到简身上,之后还顺水推舟,试图从道尔顿家勒索钱财。这些犯罪后的种种内心独白足以证明别格的智慧,而这与他小学文化的背景并不完全相称。其次,大量的内心独白体现出别格强烈的自我意识。别格对于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地位 并不是完全不自知,他能感受到压迫,了解自己为何不满,但更多时候他为了保护自己,不让自己癫狂而躲避到“墙壁”后。对于玛丽和简的示好,别格总是敏感地认为是侮辱,可见别格自我意识的强烈。再者,别格的行为在小说中也不是完全被外力所控制,他有努力做出自己的选择。别格杀人后,几次都有机会出逃,但他总是劝说自己再等等;别格被铺入狱后,他选择沉默,但对麦克斯的信任让他诉说出了内心的想法。从杀人后,别格从“墙壁”里出来,他感受到从未有过的自由,并且开始决定、主宰自己的人生。虽然最终还是逃不出死亡的厄运,但他有过激烈的抗争,某些时刻他也是整个事态和自己命运的主导者,这同许多其他自然主义小说主人公逆来顺受的形象相异。别格的思想意识被重视,他的内心独白是理查德•赖特想要传达给人们的信息,即一个黑人心中的世界和他的真实感触。

(三)宿命论达尔文物竞天择的生存规律对于自然主义的影响,不仅在于启发作家从动物性的角度去观察人类,而且由此衍生出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使得自然主义作家开始从宿命论的角度看待人生。在自然主义作家看来,人在命运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完全是被环境和时代控制的受害者,只能任由外力摆布,这种悲观的人生观被反映在许多自然主义作品中。美国由于其独特的社会环境,宿命论并不普遍,因此,美国自然主义作品并不完全否定人的价值和自我完善的可能性。《土生子》中别格的悲剧命运体现着自然主义式的宿命论,但从文本中还可以体会出理查德•赖特对于人的命运是抱有希望的,对人的价值也是给予肯定的。小说中麦克斯在法庭上为别格辩护的部分足足有十多页,足以见得理查德•赖特对麦克斯发言内容的重视。作家似乎想借助麦克斯的发言向读者传达一种信息,那是当时白人所不能感受和知晓的东西,是理查德•赖特对别格人生和命运的总结,也是对美国人民的警示以及美国社会命运的预告。作为理查德•赖特意志的体现,麦克斯在发言中指出,造成别格悲剧命运的原因是种族歧视带来的人性扭曲,是白人与黑人之间长期的误解和偏见。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别格杀害了两个人且得不到公正的审判,最后以死亡收场。按宿命论的观点解释,别格正是社会环境影响下的牺牲品,他的悲剧是必然发生的,别格自己也意识到“像是我要干出什么不由自主的事来……”。从发言中可以看出,虽然理查德•赖特认为别格的命运受环境支配,但这样的悲剧命运并不是不可挽救和避免的,只要人们意识到问题的症结,即意识到种族压迫的双向危害,就可以避免别格悲剧的再次发生。麦克斯对别格犯罪动机的解释正是理查德•赖特对造成黑人悲剧命运原因的解释,并从中寻找问题的突破口。“要求您免这孩子一死!我全心全意地向您恳请这一点,倒不只是为了这个黑孩子可以活着,而是为了我们大家不至于死去”麦克斯最后这句话表达出了理查德•赖特的期望,对别格生命的肯定就是对种族歧视的承认,只有认识到种族歧视的存在才有可能挽救这个社会。作者正是要告诉人们这类悲剧可以避免,麦克斯的发言正体现出他对于宿命论悲观论调不完全肯定的态度。

(四)客观写实和中立态度自然主义作家认为文学作品要客观、真实地反映现实生活,从现实生活中提取素材,且素材应更多地反映社会底层人民的生活和肮脏丑陋的社会现象。[2]主张以科学研究的方式分析事实,重视写实,抛弃过分的夸张,并且作者不做批评和判断,也不发表任何议论。客观写实与保持中立态度则是自然主义作家创作过程中应着重体现的特征。然而《土生子》中却并没有体现出作者不偏不倚的态度,自然主义客观公正且不带感情色彩的原则被打破。1.作者的倾向性按照自然主义的创作理念,作者在创作过程中的任务就是把事实呈现在读者面前,仅仅陈述他所见到的东西,把情绪留给自己,不过分流露出自己的感情倾向。但在《土生子》中,大量的内心独白、黑人生存环境的描写以及白人对待黑人的态度,从中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别格处境和黑人民族悲惨生活的同情,以及对白人压迫的痛斥。例如,“每次我只要一想起来,就觉得好像有人拿了烧红的铁塞进我喉咙似得”;“他转过身去,心里想:他们五个人睡在一个房间里,而这儿是一座空着的大楼,只有我一个人在里面”;“黑人尽管找不到好的工作,但住同样的单元却要付出比白人高一倍的房租”;“他们盖了一所很大的学校,随后在它周围划了一道线,说什么只有住在线内的人才能进学校。他们把所有的黑孩子都关在门外”等.这些内心独白与别格眼中的世界让读者切实感受到了黑人的悲惨境况,这正是理查德•赖特想要呈现给人们的,也正是他心中所呐喊的。在《嘉莉妹妹》中,读者很难感受到作者对嘉莉的人生持有什么样的态度,而理查德•赖特对别格的悲剧人生则带有强烈的同情与愤怒之情。最后别格“露出一个淡淡的、歪扭的苦笑”,这似乎就是作者对自身以及黑人命运的无奈。2.道德说教左拉在《戏剧中的自然主义》里明确提出自然主义“非个人化”主张:“自然主义小说的特点之一就是它的非个人化。我的意思是说,小说家只是一名记录员,他必须严禁自己做评判、下结论”。也就是说自然主义作家应采用中立客观的叙事方式,抛弃空洞的道德说教;“议论”、“说教”、“抒情”在自然主义小说中都是应被杜绝的。然而第三部《命运》中麦克斯这一角色的出现,就打破了自然主义小说要求作者保持中立态度的原则。麦克斯似乎是别格也是理查德•赖特本人的代言人,麦克斯从出场到结尾就像一个引导者,引导别格从混沌的状态中走出来,帮助他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让别格意识到自己为什么会犯罪,为什么会走向堕落,最后还帮助别格重拾自我并且勇敢面对死亡。麦克斯既体现了作者的意志也体现了别格的思想,尤其是麦克斯在法庭上的辩护正是作者对美国社会的呼吁,让美国公民们无论白人还是黑人都能够认识问题的严重性,认识到种族歧视的存在是美国社会的巨大威胁。许多评论家指出《土生子》第三部的内容包含过多的道德说教,麦克斯就担当了教导者,将理查德•赖特的意志传达出来,这恰好是自然主义小说所不允许的。尽管理查德•赖特打破了自然主义严禁说教的原则,但是第三部中麦克斯的呐喊正是整本书的核心与高潮,也是作者通过这本小说想要达到的最终目的,即呼吁人们认识种族歧视的危险性。因此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是作者对自然主义理论局限性的突破。

三、超越的力量:小说主题更突出,人物刻画更具冲击力

尽管美国自然主义理论源于欧洲自然主义理论,但由于美国独特的社会环境和历史背景,又与欧洲自然主义有所区别。其中,美国自然主义并未形成任何形式的运动和团体,因此,自然主义小说家往往能够不拘泥于僵硬的理论和原则,能够更自由灵活地创作,自然主义文学的创作手法也基于作家个人对自然主义的理解和需要来运用。理查德•赖特的《土生子》作为美国黑人自然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之一,就继承了美国自然主义文学灵活多变的特点。从本文多角度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作者的创作手法核心仍然遵循自然主义的写作风格和方法,但是并没有机械地生搬硬套,只是部分运用了自然主义的写作手法,而不是机械地严格按照自然主义创作原则来构建小说内容。理查德•赖特是第一位想用自然主义来创作的黑人作家,但是单纯地运用自然主义的原则来创作这部小说,已不足以表达其深刻的思想内涵和作者的意图。因此,作者创造性地将自然主义原则应用于小说中,小说本质仍然是自然主义文学,但作者对自然主义固有原则的突破使得其打破自然主义理论的局限性,让小说更具有可读性,人物刻画更具冲击力,更能凸显小说反种族歧视的主题,让读者更深切地感受到作者想要传达的思想和内涵。总的来说,自然主义理论经作者综合应用于文本之中,从而达到自然主义“神聚形散,应用自如”的效果,使得《土生子》成为美国黑人自然主义文学的经典之作。

作者:罗青 单位:云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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