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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题材选择分歧分析范文

时间:2022-05-27 03:58:13

翻译题材选择分歧分析

1922年,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就如何翻译介绍外国文学问题,引起了一场争论。以茅盾为首的文学研究会认为,文学翻译的目的是为了针砭时弊、拯救灵魂,所以应该审度事势,要有轻重和先后之分。而以郭沫若为首的创造社则认为,文学研究或文学翻译都属于研究者或翻译者的个人自由,文学介绍者对文学作品有选择的权力,只要被译的文学作品能涌起创作的精神,能使读者有所观感,这样的介绍就有必要。这次论战,表面上看来是一次简单的文学翻译讨论,其实争论的背后隐含着的是文学翻译文本如何选择的问题。

一、重政治功能与重艺术功能的争论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认为,“任何行为都有一定的目的行动者参照实际环境选择一种他认为最适合的方式以求达到预期目标”[1]。译者就是在翻译目的的指引下,选择最适合的行动方式,以达到预期目标。“翻译的过程就是一个选择的过程,可以这样说,从材料的选取到词汇的运用,翻译行为的每一个阶段无不涉及对多种选择的确定”[2]。首先译者在获取源语材料时不是盲目的,他要考虑选自的国别、原作者等,这个选择是由翻译行为的发起者按照既定的目的和预期的目标有计划地进行的。完成了翻译过程中选材这个首要环节后,译者才可以对翻译实践环节的其它方面做出抉择,比如翻译策略、体制和翻译方法等的选择。

梁启超在《变法通义》中谈到翻译时曾明确指出:“故今日而言译书,当首立三义:一曰,择当译之本;二曰,定共译之例;三曰,善能译之才。”[3]梁启超所谈论的第一点“择当译之本”,说的就是译者的选材问题。选择什么样的作品加以介绍和翻译是翻译过程中首要的问题。在历史大变革时期,较之“怎么译”,“译什么”更成为译事的头等要义。如何“择当译这本”,取决于翻译的目的和动机。著名的翻译家严复选择翻译了英国亚当·斯密的《原富》、赫胥黎《天演论》等社会学名著,以达到革新国人思想、建立新体制、富国强兵的目的。鲁迅在谈到翻译俄国作家爱罗先珂和日本作家江口涣的作品时说:“其实,我当时的意思,不过要传播被虐待者的苦痛的呼声和激发国人对于强权者的憎恶和愤怒而已,并不是从什么‘艺术之宫’里伸出手来,拔了海外的奇花瑶草,来移植在华国的艺苑。”[5]

茅盾认为文学作品除了能给人愉悦外,至少还须含有永久的人性和对于理想世界的憧憬。由此而知,文学研究会成员选择翻译材料时,他们的目的和动机是用翻译文学去纠正时代的缺陷,拯救堕落的人性。[6]

而以郭沫若为首的创造社则认为,文学的好坏,不能说它古不古,只能说它醇不醇,只能说它真不真,不能说19世纪以后的文学全是好文学,都有介绍的价值。[6]

很明显,创造社从对文学材料的爱好出发,选择能够真正打动和陶冶译者和读者的文学杰作来翻译。创造社成员比较关心文学的艺术价值,而文学研究会则更多地关注文学的社会价值。

二、主流意识形态与个人意识形态的分歧

翻译不仅仅是符号之间的转换,它承担着一种重要的社会功能,翻译的主体不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存在。AndreLefevere认为,包括翻译在内的一切改写都受到意识形态的操纵,其中影响翻译活动的主要有三个因素:赞助人、意识形态和诗学。[7]

20年代创造社和文学研究会面临的主流意识形态概括为:一是以文学作为反帝反封建工具,二是通过文学宣扬民主科学的思想。在这种背景下,两大主要文学组织创造社和文学研究会大量译介了为无产阶级文艺革命运动和反帝反封建服务的文艺理论和文学,为中国革命斗争和人性解放做出了重大贡献。

意识形态涉及的范围很广,它可以大到代表某一特定的重要社会团体的观念和信仰,也可以小到某个个人的思想意识。“不同的译者由于个人阅历、学历、修养等方面的不同,会形成各自不同的意识形态,人的意识形态使其成为主体的同时形成了自己的区别于社会上其他人的意识形态”。[8]

这里的各自不同的意识形态就是个人意识形态。按照这样的推理,就可以理解创造社和文学研究会之间的论争了,论争起因于个人意识形态与主流意识形态的偏差,主流意识形态设法干扰,而个人意识形态却坚持不放弃,争议因此产生。

我们可以从文学翻译实践窥见一斑,很多翻译家在适应社会意识形态的前提下,坚守个人意识形态的阵地,比如,翻译家穆旦在上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在翻译中有意识地坚持个体的意识形态和诗学观,他顽强地按照个体的意识形态和诗学观来进行翻译。穆旦“没有选择更加符合政治氛围的拜伦的《该隐》,而是选择他的抒情诗《唐磺》,没有选择雪莱的政治抒情诗《伊斯兰的起义》、《解放的普罗密修斯》,而是选择了《云雀》等抒情诗”。[9]

创造社受到当时主流意识形态的支配,但它们并非被动地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操控对象,它们在不断地斗争以表达自己的话语。郭沫若选择翻译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浮士德》和席勒的《华伦斯坦》等,更多地吻合他自己内心世界的一种不平衡,不满足。他说:“特别是那一部开首浮士德咒骂学问的那一段独白,就好像自己的心境。”[10]

三、边缘与中心的斗争

法国后结构主义哲学家米歇尔·福柯认为,整个社会就是一个权力机构,众多的人文学科从根本上就有一种对“权力的屈服”。[11]

其实从历史每一阶段翻译文本的选择,都可以看出权力话语的竞争和斗争行为。20世纪初,文学研究会的作家在翻译选材方面就大力提倡译介现实主义尤其是俄罗斯文学以及被压迫民族文学,他们代表的是主流思潮,主流的诗学,一开始,就处于中心位置,牢固掌握话语权力。鲁迅在《上海文艺之一瞥》中描述说,“创造社是贵天才的,为艺术而艺术的,与同时上海的文学研究会相对立。那出马的第一个广告上,说有人‘垄断’着文坛,就是指着文学研究会”。[12]

尽管“垄断文坛”(郁达夫言)听起来有点过激,但也充分说明了文学研究会处于绝对的中心地位。创造社成员被排除在主流之外,他们为了争取话语权力,从边缘走向中心,而开始与文学研究会就翻译选材问题进行辩论。

翻译外国文学要讲究经济意识,要有系统性,这构成文学研究会成员的共识。他们在规定当时的文学应该是什么样,文学人应该怎么去做,渐渐地“建构起来的新文学话语,对新文学阵营内部其他不同的声音构成了压抑或遮蔽”。[13]

文学研究会的话语权力的后盾实际上是与商务印书馆的结合,这样一来他们的赞助人就是他们自己,他们从不担心翻译书籍的出版问题,可以规定各种标准供文坛作家执行,在文坛上惟我是从,就我独尊,所以处于话语霸权地位。与茅盾、郑振铎等文学研究会成员随己所愿的选择相比,创造社成员如果想另辟蹊径,必然在某种程度上受到权力的压抑,为压抑和争夺话语权的反操控行为势必就产生这场文坛激烈的论争。

四、个体风格的差异

翻译文本的选择除了受到翻译主体的动机和个人意识形态等影响外,还受到译者的写作风格或文笔的影响,不同翻译家有不同的个体化倾向,他们选择与自己写作风格或者文笔相近的作家的作品来翻译。

风格是某位作家作品中重复出现的个性与创作技巧的总和,是作品主观思想和他生活时代的产物。选择文本从某种角度看就是挑选性情相同的作家,风格一致的作品。傅雷关于选择翻译文本的比喻恰如其分,他说:“选择原作好比交朋友:有的人始终与我格格不入,那就不必勉强;有的人与我一见如故,甚至相见恨晚。”[14]626

再比如,郭沫若翻译了众多德国文学作品,但最受自我和他人推崇的译作却是他翻译的英国诗人雪莱的《雪莱诗选》。主要是因为郭沫若的笔法浪漫奔放、自然飘逸,在很多方面与雪莱的文笔相似。郭沫若曾这样描述他的翻译体会,“我爱雪莱,我能感听到他的心声,我能和他共鸣他的诗便如像自己的诗。我译他的诗便如像我自己在创作一样”[15]。傅雷认为:“从文学类别来说,译书要认清自己的所短所长,不善于说理的人不必勉强译理论书,不会做诗的人千万不要译。”[14]80创造社成员本身都是“为艺术”而创作的浪漫主义作家,不难理解他们力求介绍西方浪漫主义文学以及西方象征派、未来派、表现主义等作家的作品。萧乾说得好,“纵使狄更斯的作品那么缺乏译本,一个不能掌握他那种悱恻和幽默文笔的人也是翻译不好的”[16]。他选择翻译了讽刺幽默作品《好兵帅克》、《里柯克幽默小品选》、《培尔·金特》等,那是因为他本人就是讽刺幽默文学写作的高手。

20年代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之间发起的那场论争,就是翻译的选材是否以经济性和系统性为主,还是以艺术性和审美观为主,孰对孰错,很难决断,本文并非要给出争论的是与非,只是想通过争论来分析其隐含的原因,意在得出对翻译理论研究有参考价值的论题。必须承认译者对翻译文本的选择有其客观性和主观性,译者所处的时代背景、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翻译动机和目的、个人的道德观、文学观、翻译观等诸多客观和主观等因素对文本选择都产生影响。当我们强调其客观性时,不要忘记译者的主体性;反之,谈论译者的主观能动性时,也不能忽略文本选择受客观因素的制约。有时外部的意识形态或话语权力占主导地位,有时内部的文学观、价值观和审美意识成为决定性因素,矛盾和斗争是难免的。然而,不管是互动的还是斗争的关系,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文学翻译事业的发展和繁荣,20年代的这场论争就大大地开拓了人们的视野,提高了人们思考翻译问题的层次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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