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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文化属性范文

社会文化属性

[摘要]形成于20世纪初期的现代设计,以机械化大批量生产为前提,以社会公众为目标受众,包含着社会化的设计观念和社会性的公共设计主题,并伴随着社会文化思潮的变迁而发展。现代设计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文化行为,社会文化对设计师及其设计作品的风格具有主导作用。

[关键词]现代设计;设计文化;公共设计

现代设计和现代设计文化形成于20世纪初期,在包豪斯时期首次达到高峰,并随着理性主义和现代主义设计的发展而与大众生活日益密切。社会是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的总和,社会文化是在物质生产活动中衍生出来的文明。设计也是一样,它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现代设计是以机械化大批量生产为前提,在现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和现代社会文明高度发达的基础上,以现代社会的公众生活为指涉对象的社会文化活动。现代设计在满足社会公众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同时,也在实现设计的社会意义,与社会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现代设计文化

文化在本质上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成因、外化及其产物,在普遍而广泛的意义上,文化是人类通过与外在的、构成创造前提条件的环境相适应所实现的一切生活方式,所形成的心态和行为样式,以及由这些方式和样式的需要所创造的产品[1]。这就是说,文化不仅包括物的方面,而且包括心的方面和心物结合的层面。文化是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既是人适应自然并与之相互作用的结果,也是人适应社会并彼此相互联系的结果。文化一旦形成并不断演进、发展,又会制约包括设计师在内的所有人的心态行为及其与外在环境的关系,构成不同社会群体的人们独具一格的生活风尚和行为样式。

同时,正如英国文化社会学家阿兰·斯威伍德所说:“文化是一种实践,是以意识、行动与特定的价值观作为基础,然后寻求改变世界的一种手段。”[2]人的意识、价值观、心态结构既是文化的产物,又是文化的构成成分。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精神、风气和文化心理结构或文化心理逻辑,它们属于内在的隐形文化,对应于外在的、可以直接感知的常以物质形态存在的显性文化。人们总是生活于特定的历史文化之中,文化成为人们的生存环境,人类生活的任何一方面无不受着文化的影响,并随着文化的变化而变化。这就是说,文化决定了人的生活方式:自我表达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方式、解决问题的方式、使用物的方式等。[3]从这个角度来说,以为公众创造合理的生活方式为目的的现代设计是一种文化活动,现代设计在为人类创造使用方式和生存方式的同时,也在创造着文化——现代设计文化。

现代设计文化是社会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综合而成的一种独特文化,其基本表现形态便是现代社会公众的生活方式,它能将社会公众的现实与理想、使用方式与审美理念、科学技术与艺术情感、商业经济与消费时尚、物质形态与精神意义水乳交融地结合在一起。现代设计的观念和目的、设计对象的风格特征、设计活动本身和设计师自身的形成,都是社会性的。现代设计文化正是在社会文化环境、文化氛围、文化心态的基础上,通过现代社会的大机器生产和现代传播、消费手段,以社会公众为服务对象、生存依据和联系纽带的现代实用审美文化,它在与其他各种社会文化构成因素相互作用、渗透的过程中发挥其社会文化功能。

二、设计观念的社会文化分析

设计观念是人类进行设计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整体认识,并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进步。人类的认知范围是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不断扩展和深化的,人们对设计活动的认识同样受到社会发展和社会文化的制约。

1.从“以人为本”到“天人合一”的设计观

衡量现代设计的基本尺度是人,所有的设计品无不体现人们的理想和情感以及价值期望,这就是“以人为本”的设计观念。不同于只为少数权贵服务的旧式设计活动,现代设计所服务的对象是社会公众即人民大众,设计的基本构成包括大批量机器生产的设计方式、设计交流沟通的广泛群众基础和人们经济状况改变下的消费方式。现代大工业批量化生产和现代科技决定了现代设计文化的平民化和市场化特征。

“以人为本”乃是现代设计的哲学基础和思想原则,其实质是认为人的价值具有首要意义,要求设计活动及其成果对社会公众具有人性化关怀,是以人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的人本主义的社会文化思潮在设计中的体现。“以人为本”中的人,是广大的消费群众,是具有健康的个性情感、精神欲望、价值期待和受一定社会文化制约的群体,不仅包括生理健康的人,还包括残疾人。

设计的大众服务和社会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人们有了更广泛的联系和共同价值,全球问题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是设计“以人为本”在新时期的体现。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设计和生产一味突出“以人为本”,单纯追求人的需要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容易带来一些负面效应,反而使旨在使人们生活得更美好和推动社会进步的设计,结果与工业化一起造成了人类生态危机。倘若简单地以人类为世界中心,不惜以牺牲自然环境、破坏生态平衡为代价来满足人的需要,那么这无疑会最终损害人类自身的根本利益。英国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尔说:“人不是神……我们永远不会统治自然。”[4]德国哲学家卡尔·雅斯贝尔斯说:“准备适应自然总是自然科学家精神的一部分。不过他想知道自然在做什么,自然界发生了什么。”[5]我们扩大这种“适应”的认识和行为主体范围,其实就可以把人类适应自然并与之协调一致建立在理性自觉的基础上。例如美国芝加哥学派的建筑师弗兰克·劳埃德·赖特的有机建筑理论就注意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关系,主张二者形成和谐的整体。他设计的“流水别墅”就充分体现了“建筑从属于自然环境”的理念,形成人与环境之间的丰富愉快的和谐一致。

现代设计的创造意义也正表现在对人类的生活方式的改变过程中,也就是通过协调人—自然—社会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创造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天人合一”的生活方式。这反应在设计的观念上便是“天人合一”的设计,人类社会与大自然的相互协调和共同发展便得以体现。“天人合一”的设计思想的核心就是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使人类社会与自然融合一致,实现自然的人化与人化的自然的统一和可持续发展。

2.社会性的公共设计主题

社会性的公共设计主题是实现设计观念的最有效方式。设计主题是在一定时代历史情境中产生的、一系列设计作品中显现出来的、具有广泛公众基础的主要思想理念和基本意识倾向,它体现着设计师背后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社会情绪,反映社会公众某种共同的需要和兴趣。也就是说,社会公众的群体兴趣和价值期望往往通过设计主题来反映。

设计的社会价值是设计社会性的表现,是设计和设计文化对于社会的积极作用,与设计的公共主题密切相关,设计的共同主题折射出了社会公众的共同思想、共同理想和共同动机。设计发展中种种盛行的思潮,归根结底是由社会经济结构的变革转化而来的,与社会思潮密不可分,如当今的女性化设计、无障碍设计(设计不但为生理健康的人而且为残疾人服务)、绿色设计等,就是关怀女性、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保护自然环境、节约自然资源等社会意识的体现。

三、设计活动的社会文化性

现代设计是一种社会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文化活动,它体现在设计是在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以社会公众的生活方式为指涉目标的社会化的设计过程。现代设计的根本目的是为公众和社会服务,虽然允许设计师投入个人的情感和表达个人的思想,却不允许与社会、与他人、与市场隔绝,设计的物质形态和非物质的价值必须是满足现代社会需要的,为他人、为公众所欣赏的产品才真正符合设计的要求。

现代设计虽常常由个体设计师或者小群体设计团队来完成,并且最终由消费者个体来接受,但是从总体上和本质上看,它是人们在一定社会环境中由一定社会意识支配所进行的具有生活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现代设计活动面向的是社会公众群体和现代社会生活,受制于现代生活水平、现代社会准则、现代公众的物质和精神需要、现代科技水准、现代经济和市场条件、现代信息传播方式等。故而,现代设计通过现代设计手段,蕴含、展示同时引导着现代文化观念、现代消费方式和现代生活方式。现代设计的对象虽然是具体的物质形态,但“生活的意义就着落在具体的社会生活情景之中,为意义提供情景的那些环境本身就是有意义的”[6]。因此,设计师应该在设计初期就将社会情景分析、群体文化生活参照作为设计活动的基本内容,在设计中通过图像符号、造型结构、线条色彩、材质技术等形式传播社会信息,促进人们之间的社会交流与沟通。

四、设计师和设计风格的社会主体性

1.设计师的社会主体性

设计师是社会的人,他既是设计文化的创造者,又是社会的产物和构成因子,是社会文化(包括设计文化)的接受者和享用者。正是设计师与其他社会大众存在着多重互动关系,他们才能够以为人理解的共同性语言提供设计,并出于一种必然的内驱力去表达某些公共主题。社会文化对设计师从事设计实践的决定作用,主要体现在设计师的文化心理结构上,这种文化心理结构主要由设计师的生理心理秉赋与他通过学习实践而获得的文化性经验两大领域的因素构成。设计师的创作过程其实是一种文化的运动过程,设计师的成功与否直接取决于其文化心理结构和这种文化结构运动的结果。从设计师的文化心理结构可以解释,为什么优秀的设计作品,既有具体的社会历史内容,又有着普遍的感人性。

2.设计风格的社会主体性

在一定的时间和区域环境中,逐渐形成的具有统一性和共性的程式或样式,我们称之为风格。设计风格以设计物的基本形态和内容来体现,并通过设计作品来实现,它既包含设计作品形式的特点,又包含思想和内容的特点。在这两者的有机统一中,思想和内容的特点是内在的,起着决定作用,它是形成作品风格的主导力量。离开这种内在的力量、内在的美,孤立地追求形式的美,是不能形成被社会公众接受的设计风格的[7]。

设计风格是由不同时期的科学技术水平、社会观念、消费时尚、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所决定的;它是一个融合多种因素、多层关系的综合体,是社会文化的产物,是设计文化的最直接的表现形式。设计作品的物化形态和社会生活方式是设计风格最基本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如产生于1960年代的POP风格、高技术风格,产生于1980年代的简约主义风格、新锋锐风格,无不带着不同区域的消费观念和社会文化流行与发展的痕迹。正是世界各国文化融合的复杂性,促使了设计风格多元化的形成和发展。

五、社会思潮与设计运动

设计运动总是与社会发展结合在一起的,现代社会的文化思潮与现代设计运动紧密结合在一起,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社会思潮给大众带来的观念的变迁可以从这一时代的代表性设计作品中反映出来。如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美以民主思想与理想主义为代表的社会意识形态带来了“现代主义”设计运动,设计师通过自己的创造性活动切实帮助人们改善生活水平,建立理想的社区,为全社会服务,以致后来发展到设计为全人类而不只为富裕国家服务的国际主义风格。而1960年代产生于西方发达国家后又波及全世界的反文化社会思潮也引发了设计界的“反设计”运动和以装饰主义、文脉主义、隐喻主义来对抗国际主义的“后现代主义”运动。落后、保守的社会意识形态常常成为设计思想发展的障碍,1933年纳粹上台后,受狂热的、狭隘的德意志民族主义意识驱使,希特勒极力鼓吹古典复兴而反对包豪斯的“民主主义”、“社会主义”意识的设计观,包豪斯设计所被关闭,德国现代主义运动全面停止,严重阻碍了德国现代设计的发展。

设计师明确时代的主题与意识形态的基调,明确设计的社会目的性,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理想与信念,才能使设计发挥应有的作用,达到为社会服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