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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下区域绿色金融发展路径范文

时间:2022-03-31 10:17:23

生态文明下区域绿色金融发展路径

摘要: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对实现生态文明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生态文明试验区背景下,福建发展绿色金融拥有政策机遇和良好的业务基础,但也面临着来自环境外部性、金融创新、金融业分析能力、地方政府干预等方面的挑战。福建要在全国绿色金融发展框架中实现区域绿色金融健康高效发展,亟需完善相关配套以对接中央政策,同步展开区域绿色金融整体框架布局,找准绿色金融发展突破口,同时避免绿色金融的发展偏离预期目标。

关键词:生态文明;区域绿色金融;发展路径

一、生态文明背景下加快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意义

(一)绿色金融对促进生态文明的技术进步提供资金支持。要解决生态问题实现生态文明目标,需要依靠发达的科学技术尤其是绿色技术创新,但现实中开发新技术尤其是绿色技术创新,需要承担巨大的创新风险,且需要投入巨大的资金成本,因此作为创新主体的的企业就需要寻求金融部门的支持,运用金融手段确保新技术的成功开发。金融部门往往自企业技术创新前期就介入予以支持,待企业依靠新技术产生利润时再逐步退出该企业,这个过程相当于金融在先进技术创新及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发挥孵化作用,增强了企业进行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的动力。金融对先进技术开发的支持,使得新技术的开发得以顺利完成并实现产业化应用,由此带来企业经营业绩的提升,同时也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利用率的提高和环境风险的降低,最终推动生态文明目标的实现。

(二)绿色金融促进生态文明产业结构优化。绿色金融市场通过引导资金流向、进行风险再分配等,改善资源配置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具体而言,绿色金融对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低的节能环保型绿色企业和项目,以及企业新技术开发优先给以贷款支持或提供优惠利率;而对那些高污染、高能耗又不愿意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的企业或项目则不予贷款支持。通过资金导向机制作用,高污染、高能耗、低资源利用率的行业企业因难以获得资金注入而逐渐萎缩,低能耗、低污染、高资源利用率的行业企业则在信贷扶持下获快速发展,而这又加快了资金和资源流向的调整,使得落后污染行业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被逐步淘汰。同时,绿色金融在生态文明发展中也发挥着风险再分配的作用。一般而言,新兴绿色产业的投资风险远高于传统产业,而大部分资金都是风险规避型和利润导向型的,如果没有绿色金融市场的风险再分配机制,则大部分资金极易流向风险小可见收益高的传统产业,绿色金融市场正是通过其风险再分配功能为绿色产业创造了获得发展所需资金的机会。

(三)绿色金融为生态环境优化提供资金支持。国内161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不到10%,达标城市数量仅有16个;我国高达75%的饮用水源水质污染超标,超过19%的耕种面积遭到土壤污染。有研究表明,我国仅空气污染带来的经济损失就占当年GDP的3.8%。要解决这些生态环境问题需要投入巨额资金,据环保部测算,我国在“十三五”期间,仅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所需的投资额就约需1.7万亿元,但财政能够投入的资金仅为500亿~800亿元,还存在85%以上的绿色投资缺口。对此,绿色金融可通过资金杠杆及资金导向作用,撬动数倍于自身的民间资本以PPP等模式投向这些项目或领域,通过民间绿色资本达到环境优化与经济增长的双重目标。

二、区域绿色金融实践(以福建省宁德市为例)

(一)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取得了较大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绿色金融相关规范开始建立并不断完善。国家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银行陆续出台了相关法律、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支持绿色金融的发展,如1995年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信贷政策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中国银监会的《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三家机构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等。二是部分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实践。兴业银行是国内绿色金融的先行者,经过10年实践已形成门类齐全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机构也积极进行绿色金融相关实践。三是绿色金融产品种类迅速发展,除普通绿色信贷外,我国的绿色金融产品已拓展至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绿色租赁、绿色担保、碳金融、绿色金融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绿色产业基金、绿色文明生态的理财产品等。

(二)区域绿色金融实践情况总部位于福建省的兴业银行在其总行一级设立环境金融部,开展环境效益测算,对环境效益进行量化统计且并入台账。从宁德市情况看,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主要以水电项目为主,同时也涉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处理、废旧金属回收利用等行业,业务品种主要以绿色信贷为主,同时也在传统信贷模式的基础上实现了一些新突破:

1.发放排污权抵押贷款。2015年12月16日,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以其购买的排污权设定抵押从兴业银行获得排污权抵押贷款,该笔排污权抵押贷款总金额为23万元,这是宁德市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

2.发放绿色并购贷款。作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CATL)及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TL)的控股企业,宁德和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为满足CATL及ATL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发展上下游产业链,提升市场地位及市场份额,宁德和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拟并购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邦普是迄今国内唯一一家“从事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整体工程”获得环保部认可“国家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同时其工程应用核心技术入选“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目录”的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企业,为此兴业银行对宁德和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并购贷款1.9亿元,期限5年。

3.发行绿色债券。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发行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用于企业日常运营周转及水电站维修等。该期短融券发行面额1亿元,期限为365天,其中浦发银行和兴业银行为此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4.引入境外绿色融资。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是是一家以氯酸盐和双氧水为主打产品,年产值7亿元左右的化工企业。其主要产品氯酸钠、双氧水被称为“21世纪绿色产品”,主要应用于水处理、纸浆漂白、纺织印染、食品消毒等行业领域。该企业在2013年开始的氯酸钠和过氧化氢厂的升级和扩容改造中,需要筹集一笔长期资金,其集团公司耀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5日,向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成功借入一笔技术升级改造资金,借款总额2200万美元,期限7年。

三、区域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一)发展区域绿色金融面临的挑战。一是内部化环境外部性的挑战。企业生产伴有外部性已为大众所周知,实现环境外部性向内部化有效转化的难度很大,如部分制造企业污染环境,导致区域内居民健康状况受到影响,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向污染企业索赔,其负外部性未能充分内部化,客观上助长了污染企业的过度投资和过度生产;又如污水处理或土壤修复等环保项目可提高社区环境质量和住宅物业的市场价值,但若不及时借助适当的机制将这些正外部性货币化,则此类项目可能因无法产生足够的收益而难以吸引社会资本。二是来自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挑战。具体实践中,相对长期的项目融资时常面临长期资金供给不足,这一期限错配问题在绿色金融领域更为突出,且目前的绿色金融产品主要以绿色信贷为主,难以满足实际需要。三是来自金融业分析能力的挑战。由于绿色金融发展起步较晚,金融业对于绿色金融的认识及分析也处于早期阶段,这种分析能力包括对绿色金融重要性的认识、对环境风险因素的识别、项目分析中的发展思维以及基层机构的执行力等方面。四是来自地方政府干预的挑战。受地方政绩观的驱使,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的配置往往具有强烈的干预欲望,在当前的金融体制下,这种干预多表现为一种间接的隐性形式。

(二)发展区域绿色金融面临的机遇。一是政策机遇。当前福建绿色金融发展已迎来政策鼓励、允许试错的契机,有利于区域绿色金融创新及发展。二是业务基础。作为中国绿色金融先行者,目前兴业银行正逐步从绿色银行向绿色金融集团迈进,并致力于打造全球领先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商。截至2016年11月末,兴业银行累计为7000多家企业提供绿色金融融资超过1万亿元,目前绿色融资余额逾4700亿元,绿色金融业务已成为兴业银行的核心品牌业务、优势业务。此外,福建已成立碳排放交易机构。2016年7月29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在福州挂牌成立,成为全国第九家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在全国性市场启动后,福建完全可以凭借自身丰富的生态资源、依托生态文明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在全国碳市场中占据更加重要的地位。

四、区域绿色金融发展路径

在全国绿色金融发展框架中区域绿色金融要实现健康高效发展,需要当地政府及相关机构积极作为,勇于创新,探索出台能够有效对接国家政策、契合区域经济金融实际的政策措施。同时,保持一份审慎的态度,避免绿色金融的发展偏离预期目标。

(一)完善相关配套

以对接中央绿色金融发展政策。随着“绿色发展”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绿色金融也被提上金融改革的重要议程。近年来,国内出台了多项绿色金融的相关政策,并且专门成立绿色金融研究小组进行顶层设计。对于区域而言,如何完善相关的配套对接中央出台的相关政策,确保政策在本区域的执行效率,应是首要任务。

1.科学规划重点生态功能区。2016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通知形式印发《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着手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由此,福建应根据本省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情况,科学规划滩涂、海域、生态林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并拟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对于现址在重点生态功能区且属于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企业,要通过财政、税收与金融支持等措施帮助其完成厂址迁移。

2.争取绿色金融投贷联动试点政策。2016年4月,中国银监会、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了《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并公布了第一批试点机构及试点地区名单,福建未被列入第一批试点地区。但鉴于绿色金融业务与科创企业融资有许多相同点,甚至一些绿色生产企业同时就是科创型企业,福建可借助生态文明试验区金融创新平台,会同福建银监局、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等相关机构,向中央争取在福建开展绿色金融投贷联动试点,有效增加绿色金融供给总量,优化金融供给结构。

3.完善碳市场建设。作为国内仅有的两家非试点碳交易平台之一,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要进一步完善自身建设以对接全国碳市场,可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摸排减排潜力,探索适应福建需求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同时支持各市、县(市、区)推出减排项目,参与碳汇交易;二是以林业碳汇为重点,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碳交易管理和服务体系;三是积极完善碳市场相关的制度建设、能力建设,迎接全国碳市场交易启动。

4.先行探索银行体系绿色化。在全国推动银行体系绿色化的框架下,可在省内先行探索,如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一批绿色金融专营支行,通过绿色金融事业部和专营支行,建立起与绿色金融配套的治理机制和内部制度,完善绿色信贷全流程管理,完善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下放绿色项目贷款审批权、简化审批流程、前移审批关口,为绿色项目贷款开辟绿色通道;引进熟悉绿色金融国际准则和实务运营的专业人才,与国内相关教育机构、环保部门联手培养专业人才,并及早组建专门从事绿色金融业务的部门机构,打造高水平专业团队。

5.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发行绿色债券。积极支持省内法人金融机构依法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由于绿色信贷;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发行绿色市政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环境工程和能源建设;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所筹资金用于绿色产业、项目。

(二)同步展开区域绿色金融整体框架布局

1.合理布局产业发展。在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区域间竞争往往造成产业园区布局分散,如宁德福鼎的皮革产业布局于龙安与文渡两个工业园区,需要政府集中实施皮革产业污染治理项目,而地方政府的资金实力有限,难以兼顾两个园区的污染处理。因此,亟需省市级政府统一规划此类产业布局,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将零星分散的污染行业企业往同类行业工业园区聚集。

2.建立绿色金融政府增信机制。许多绿色项目存在前期投资大、缺乏可抵押资产、项目收益不确定等特点,对增信与担保服务具有强烈需求,对此政府部门可通过设立专项的绿色金融担保基金、成立国有背景的绿色金融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分散金融部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潜在风险,消除绿色金融的担保瓶颈。

3.设立绿色产业基金。可支持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成立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支持社会资本和境外资本设立各类民间绿色投资基金。绿色发展基金要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管理,服务于节能减排战略,支持低碳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

4.建立项目评估专家库。建议省政府建立省级专家库,引入全国其他地区专家,各地大型项目在立项之初,应由上级环保部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组成评审团,对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估,此举可在较大程度上避免地方干预。

5.培育和引入绿色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培育本地绿色机构投资者、引导本地机构投资者绿色化或者引入区外甚至国外绿色机构投资者,有效拓宽区域绿色产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实现区域绿色金融市场多元化。具体做法是通过向市场释放明确的绿色产业战略政策信号,提振机构投资者信心;积极与国内外有相关经验的投资机构合作,开发适合区域使用的环境成本/收益量化分析工具等,将环境因素纳入信用评级,辅助投资机构对绿色项目进行科学分析;在市场发展初期,尽量将吸引机构投资者的重点放在开发其最感兴趣的、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和股票类产品。

(三)找准绿色金融发展突破口

1.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绿色金融发展要从当前的浅层次信贷产品为主,向多层次多维度方向拓展,为绿色企业或项目提供从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到风险管理的全方位金融服务,开发适合区情、能够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配套服务的绿色金融产品。拓展信贷质押物范围,完善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质押贷款,允许绿色企业设定知识产权质押、出口退税账户质押等。在此基础上,开发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适合项目长期资金需求的金融产品,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绿色期权、期货、股票指数等绿色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

2.以PPP模式开展绿色项目。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在节能减排等生态环境保护十三大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在绿色产业中引入PPP模式,鼓励将节能减排降碳、污染治理等环保绿色项目与各种相关高收益项目打包捆绑,提高绿色项目收益,吸引社会资本以及金融机构参与,并推动完善绿色项目PPP相关法规规章。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总结现有PPP项目经验的基础上,提供更丰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参股PPP项目。

3.培育典型绿色企业,梳理绿色项目清单。鼓励商业银行对所有客户进行分类,掌握客户的环保情况,梳理绿色项目清单。在此基础上积极扶持一批标杆绿色企业做大做强,将绿色交通项目、清洁能源项目等列入重点扶持对象,体现绿色发展的价值取向和政策取向。

(四)绿色金融热潮下的“冷”思考

1.关注可能的产能过剩。在绿色金融热潮下,区域内财税、金融资源向绿色行业倾斜,应警惕过度资源聚集可能造成的产能过剩。产能过剩不仅仅是对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影响所投入金融资源的安全。因此,在区域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应尽量防范产能过剩的情况发生,针对区域内不同行业的发展状况及赢利能力来灵活施策,并对政策实行动态调整,在绿色行业自身可以实现良好发展的情况下,可降低或取消政策扶持力度。

2.关注“政策套利”。在现有绿色金融环境下,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同时考量货币收益与环境效益两个维度,但金融市场现有信息披露体系往往难以识别环境效益的优劣。因此一方面,不排除部分企业将自身包装成绿色企业、绿色项目,以套取优惠政策及绿色金融资源;另一方面,相对于收益不确定、不可量化的绿色效益项目,财税补贴这类金融资源仍更倾向于成本低、收益高的项目,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政策套利行为。

3.关注地方保护主义。目前绿色金融市场将关注点放在“正外部性”的绿色产业,通过财政补贴大力支持其发展,而对于具有“负外部性”的高消耗高排放行业,则通过课征高额税收及加大相关财政处罚的方式进行干预。但如果这类企业是地方政府主要税收与GDP增长来源,则易导致地方保护主义滋生,上述这种“负向激励”难以见效。

4.关注利益驱动下金融主体的行为。尽管绿色产业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其技术开发需要巨额资金投入,且面临较大的失败风险,短期内可获得的利润远低于目前已发展成熟的传统产业,这明显与金融资本追逐高收益与规避风险的本性产生冲突。因此,在发展绿色金融的国家战略下,微观金融主体的经营行为有可能基于利益驱动而偏离政策目标,此前融资担保行业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此类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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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若愚.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J].宏观经济管理,2016,(1).

作者:詹东新;陈宏;倪李澜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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