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2013年中秋国庆假日旅游工作通知3篇范文

2013年中秋国庆假日旅游工作通知3篇范文

时间:2022-07-16 10:45:02

2013年中秋国庆假日旅游工作通知3篇

第一篇

市假日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3年国庆节、中秋节即将来临,为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切实做好假日旅游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省假日办《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中秋、国庆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假日旅游工作

近年来,我市旅游业保持健康快速发展,旅游人气指数不断攀升,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把做好假日旅游工作作为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以“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为目标,以确保假日旅游安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丰富假日旅游产品、完善旅游公共服务等提为重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精心组织,全面、细致做好各项工作。

二、切实做好假日旅游安全

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假日各项工作的重中之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坚决克服懈怠情绪,加强部门协作,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做好假日旅游安全工作。一是要确保节庆活动安全。要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审查和监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主承办单位和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各旅游节庆活动主承办单位和场所经营者要完善各类节庆活动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安全演练,切实消除隐患。二是要确保旅游交通安全。交通、公安、旅游、安监等部门要结合近期开展的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旅游交通道路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旅游车辆及各类旅游设施安全可靠;交警等部门要抓好客流、车流集中地区和时段、事故多发地段的交通疏导;交通等部门要加强旅游客运监管,严查非法运营和超时超载运营,严防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指导旅游汽车公司(车队)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加强驾驶员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有关交通安全法规,禁止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加强旅行社落实旅游包车预约书制度检查,完善规范租赁合同,明确旅游安全责任,严禁租用没有旅游营运资格的“黑车”;指导轮渡、“海上游”经营单位要认真进行船舶检测检修,配齐安全员和救生设施设备,严格执行限定载客容量,加强应急演练,消除安全隐患。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假日期间运力保障,做好突发情况下滞留游客的应急疏散准备。三是要确保游乐食宿安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主动协调,加强监管,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质监、安监、卫生、消防、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酒店、主要景区、重要景点、游览游乐设施、休闲度假场所、旅游餐饮企业等的安全监督管理。思明区政府、鼓浪屿管委会要加大厦鼓轮渡码头客流疏导和码头广场秩序维护力度;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饮食卫生的检查,确保餐饮卫生不出问题。各区、质监、安监、消防等部门要对旅游景区(点)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加固危险地段围栏护栏,并制作设置安全警示牌,特别是要指导靠山靠海的景区(点)要针对自身实际,加强隐患排查,完善安全预案,落实安全措施;组织酒店、宾馆、旅社(馆)对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情况进行检查,配齐消防设施及扑救火灾器具,对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进行检查,确保畅通。四是要做好安全应急准备。各成员单位要针对交通拥堵、灾害天气、地质灾害、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境外旅游安全等突发情况,做好预警提示和应急准备,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三、丰富假日旅游市场产品

有关部门和旅游接待服务单位要利用好中秋、国庆假日,在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积极发挥旅游业的带动和促进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假日旅游需求。要根据商场需求,突出特色,增加文化内涵,加大旅游产品开发力度,积极推出一批文化内涵突出、特色明显、参与性强的旅游节庆活动,丰富假日旅游产品,活跃假日旅游市场。要加强对精品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城市周边度假体闲游,将旅游与文化深度结合,开发旅游专题活动、节庆活动等大众文化产品和自驾游、自助游、生态游等个性产品,继续做好组织赴台湾、金门、澎湖旅游工作。2013中国中秋旅游嘉年华相关承办单位要组织好各类活动。

四、提升假日旅游服务质量

要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开展的“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专项活动,以游客满意度为目标,全面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旅游、工商、公安、物价、质监、交通、民政、卫生、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合执法,齐抓共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一是要坚决查处旅行社挂靠承包、“零负团费”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擅自降低约定标准、歧视性条款、超范围经营等不正当经营行为。二是要加强对旅游餐饮和购物的规范管理,落实明码标价和事前告知,严查价格宰客和假冒伪劣,禁止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三是物价、工商、旅游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联合开展物价检查,严厉查处借机涨价的违规行为,防止哄抬物价,保持价格平稳。四是各相关部门、单位和景区(点)节前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旅游咨询电话,工商、物价、卫生、旅游、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受理、妥善处置游客投诉,保护游客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完善假日旅游公共服务

进一步完善假日旅游协调机制,提升假日旅游公共服务水平。一是要加强旅游信息服务。各区、交通、旅游等部门要加强交通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引导游客出行;要针对自助游、自驾游以及动车游迅猛发展的趋势,对公众有实用价值的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等出行信息,引导游客合理选择旅游线路。二是各区、交警、旅游、交通等部门要协调处理好主要旅游景点和环岛路停车难问题,尤其是轮渡码头、环岛路、万石植物园、南普陀等地点,要做好事前应对。三是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做好假日旅游的宣传报道和市场引导工作,宣传我市及周边城市假日旅游节庆活动,通报假日旅游情况,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四是各区、鼓浪屿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整顿和规范本辖区的旅游市场秩序,全面净化旅游市场环境,重点整治鼓浪屿、鹭江道、轮渡广场、五通码头、环岛路、南普陀、火车站、汽车站等游客聚集地的非法兜售商品、尾随乞讨、违规停车、“野导”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五是民航、交通、铁路等部门和旅游接待单位要加强部门间协作,适度增加客源高峰地区和厦鼓轮渡、厦金航线等游客聚集线路的运力,确保游客出行顺利。

六、认真落实假日旅游工作

(一)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安全大检查。各区、各有关部门在节前要认真组织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安全大检查,对重点景区、交通工具、旅游设施、重大活动、宾馆酒店和“海上游”等要进行重点检查。

(二)落实假日值班。各成员单位和旅游接待单位要安排好黄金周的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与市假日办的信息沟通,及时有效解决各类突发情况。各有关单位应于9月25日前将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书面报市假日办。

(三)做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工作。要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准时、准确向市假日办信息统计预报组报送有关情况。各上报单位负责人要对每天上报的信息负总责,严禁信息不实的现象发生。特此通知。

第二篇

各景区(点)、各旅游相关单位:

根据《市假日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几项具体工作明确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景区(点)、各旅游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针对今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日时间拉长、台风滞后、动车开通等新情况,提早谋划部署,认真制定和完善假日旅游工作预案,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启动,并严格履行报告制度。要扎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旅游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旅游市场繁荣有序。

二、突出重点,强化检查。各旅游景区(点)、相关单位要把旅游安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假日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旅游安全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自检自查活动,查遗补漏,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区假日办将于节前联合开展假日旅游市场检查,重点检查旅游企业、景区(点)旅游市场秩序,确保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三、积极策划,精心组织活动。各旅游景区要认真分析中秋节、国庆节旅游市场需求的特点和变化,积极推出一些参与性强的旅游节庆活动,有效扩大旅游产品供给,活跃假日旅游市场。要认真制定节庆活动的工作计划、安全预案和审批方案,把工作做实、做细、落实到位,确保旅游节庆活动安全有序地举办。

四、细化责任分工,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各单位要将安全工作放在假日旅游工作的首位,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定人定岗定位,落实责任。要明确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统计旅游信息,确保旅游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上报单位负责人要对每天上报的信息负总责,严禁信息不实的现象发生。具体上报事项如下:

1、9月17日16:00前,将“2013海沧国庆黄金周旅游活动一览表”报送区假日办;

2、9月19日17:00前,将节日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统计预报人员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书面报送市、区假日办;

3、9月20日,公布旅游咨询电话、投诉电话;

4、9月21日,市假日办进行黄金周统计模拟预报;

5、9月24日至10月7日期间,每日15:00前将客运情况和接待情况报送市、区假日办;

6、10月7日15:00前,将假日旅游综合报表报送市、区假日办。

第三篇

各相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非煤矿山企业中秋、国庆节的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在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非煤矿山企业

(二)检查内容

1、企业开采设计方案的执行情况。作业平台的设置情况;终了边坡的开设情况;开采作业场所的开设情况;加工作业场所的设置情况。

2、企业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在职在位及持证上岗情况;内业资料的填写及归档情况;作业坡面的隐患排查及消除情况;矿区道路的设置及维护情况;警示标志及办公场所的设置、整洁情况。

3、企业“两节”前工作的安排情况。企业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落实情况;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及值班情况;电力、机械等设施设备的养护及检查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采取企业自查和区安监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企业节前要对所属矿区进行隐患大排查。节后要对复工进行一次教育。区安监局将利用节前和节后一至二天时间对各企业进行安全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把做好“两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认真抓好落实。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要切实担负安全生产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企业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注重实效。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相关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单位,要立即停产停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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