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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放假事项的通知范文

时间:2022-03-21 04:20:12

教育局放假事项的通知

各镇乡中心校、国办学校(园)、民办学校:

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寒假将至,为做好假前、假中、假后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

寒假自2013年1月30日(农历腊月十六)起,至2013年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五)止,共30天,3月1日学生正式上课(住宿生2月28日晚饭前到校)。各级各校不得随意变更放假时间,更不得延长或缩短假期时间。

有关要求

1、各级各校假前要认真做好期末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地搞好对教师和学生的考核评价,发扬成绩,查找不足,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提出第二学期工作设想。

2、各级各校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禁以“过节”为名用公款吃喝,不准乱发物品、奖金,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上级单位和领导赠送钱物。

3、各级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责任重于泰山”意识,强化安全保卫、治安防范意识,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要在假前对本单位内部的用电设施、仪器电教设备,特别是对各校的空调、暖气和锅炉等取暖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的值班护校安排,责任到人,发生事故,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4、各单位要做好假期稳定工作,做好教职工的矛盾纠纷排查以及特困教职工的帮扶工作,并重点做好“”习练者及邪教的监控工作,防止出现利用假期进行上访、集体访、越级访等不安定事件。各校可在假前请当地公安、司法部门向师生进行一次遵纪守法教育,以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培养师生自觉遵规守纪行为。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和防控值班制度,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减少寒假期间学生聚集活动。

5、寒假期间,是火灾、鞭炮伤人、交通事故、滑冰溺水和煤气中毒以及大型集体活动挤压踩伤学生等事故高发期,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假前通过校会、班会、广播、板报、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要到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厅、网吧参与有碍身心健康的活动,教育师生不参与迷信活动。假期中各校要组织师生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和读书活动,要通过送温暖、慰问、拥军优属、社会调查等有益的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中华传统美德和遵纪守法教育。各级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活动中涌现的典型事例以书面形式报教育科和办公室。

6、今年,教育局将不再统一为中小学生征订《寒假生活》,各校可由任课教师结合本学期的知识点,自己组织、布置寒假作业,严禁学校及教师集体组织或变相组织征订寒假作业及其它教辅用书。假期一年级至八年级一律不得安排补课,九年级年前可补课一周,至2月4日止,补课期间各校要严密组织,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出租校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名目的校内外补习班、培训班,严禁教师利用任何形式搞有偿家教,教师不得在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补习(培训)班中任课,如有违反视为违纪,将按照《迁安市教育局关于坚决制止有偿家教的通知》(迁教字[2004]4号文件),对当事人和涉及学校严肃处理。

7、各校在组织教师认真参加进修培训的同时,还要督促任课教师通读下学期教材,至少备出一周课程。全体教职工要于2月27日到校,利用两天时间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农村中小学以镇乡、国办学校以校为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传达市局2013年工作要点,讨论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各镇乡中心校、国办学校工作计划于3月6日前报教育科),安排好教育教学、后勤等各项工作,保证按时开学上课。各单位上报材料需用A4纸打印。

8、2013年2月26日(正月十三)上午9:00在三高中图书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全市完小以上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各独立园园长、市直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中心校、办事处工作人员会议,传达2013年工作要点,如无变化,不再另行通知。

9、各镇乡中心校、国办学校假期值班表及值班电话于1月29日前报教育科和行政办公室,同时将2012年工作总结报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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