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范文

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范文

时间:2022-04-26 03:08:35

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深化应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一)健全风险隐患排查监控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并重,推进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认真落实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登记、监控和治理制度,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动态监控体系,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方案“五落实”,切实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别要针对森林火灾、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和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病险水库、交通事故多发区、危险品仓库等,各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进行风险评估,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限期整改治理,消除隐患。

(二)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不断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等灾害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要建立包括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村(居)委会人员、村(社区)中心户、地灾点监测员、水库管理人员、网格信息员等在内的预警信息重点对象联系方式信息库。接到应急指挥机构预警信息要求后,各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递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子屏、短信平台等媒介和技术手段,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第一时间向特定群体预警信息,并及早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健全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按照“部门合作、资源共享、发挥优势、协同应对”的原则,建立应急处置工作信息互通、协调会商和协同处置制度,健全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在信息共享、组织指挥、行动方式、应对保障等方面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各专项应急预案主责单位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至少召开1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建立常态情况下的沟通协调与非常态情况下的配合联动机制,确保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高效运作。要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镇(办事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快速控制现场局面,及时妥善处置。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总结制度。要及时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建立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档案。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应对可能再次发生的突发事件提供经验。

二、积极完善应急管理预案体系

(一)抓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按照《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列部门应急预案目录,凡近三年来未修编的部门预案,各责任单位要完成修编和报备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应急预案全覆盖,抓好镇(办事处)、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能源、交通等重点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举行大型会展、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应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办和有关部门备案。

(二)加大应急预案演练力度。要高度重视预案演练工作,认真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见附件),重点在自然灾害易发区,重要基础设施和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各责任单位要召集预案成员单位,科学制订演练方案,周密设计演练脚本。各镇(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订演练计划,组织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的应急演练。各演练牵头单位要认真开展演练总结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并在演练结束后10日内,将演练图片、演练总结、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三、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一)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机制,有效保障应急值守、队伍建设、应急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科普宣教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二)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应急值守工作的统一要求,落实至少1名党政主职在属地守土履责、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夯实工作责任。要加大值班电话抽查、传真抽查、现场抽查力度,增加通报频率,确保应急值守工作质量。要进一步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市突发事件信息应急处置暂行办法》(当政办发〔2012〕59号),按照“按标准报告、逐级报告、准确及时报告、连续完整报告、稳妥谨慎报告”的原则,实行“条”与“块”相结合的信息报告制度,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情况准、信息快”。严格落实《市重大信息报送及研判机制实施办法》,敏感信息不拘泥于报送标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报告。

(三)抓好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要合理规划建设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及时补充和更新生活救助、公共卫生、抢险救灾等应急物资储备及专业救援装备。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生活用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建设,交通部门牵头负责运输能力的储备建设,公安、消防、安监、住建、卫计、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做好自身的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和装备建设。要强化应急物资的登记、核实和管理,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做到应急物资尽早储备、及时更新、随时调用,逐步实现各类应急物资的综合动态管理和共享,努力提高物资装备保障能力。

(四)积极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镇(办事处)和民政、科技(地震)部门要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及维护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逐步使之规范化,落实应急物资、医疗、供电、通讯、供水、应急厕所、垃圾处理等应急保障工作。要根据应急避难场所实际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内容包括疏散路线、安置区域、指挥人员责任范围划分等)、《居民应急避难宣传手册》,并适时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四、全力抓好应急宣教培训

(一)扎实开展应急知识科普宣教活动。结合防灾减灾日、消防安全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月、国防教育日等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展板、举办培训班、开展专题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面向机关、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家庭等,广泛开展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系列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使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有认识,对应急知识有掌握,对应急行动有响应。

(二)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主责部门、镇(办事处)全年上报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不少于6条,市应急委其他成员单位不少于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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