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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工作通知3篇范文

时间:2022-07-17 04:16:57

地方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工作通知3篇

第一篇

局属各单位:

近期,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不断,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引起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狠抓当前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引发事故的诱因。加之“双节”将至,为了确保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和能让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中秋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省、市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吸取8·26等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把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特别是今年“两节”期间与以往相比呈现以下一些新的特点:一是放假时间最长。根据上级通知精神,今年中秋、国庆放假时间为9月30日—10月7日,放假时间为历史之最。二是气候多变。秋季来临,气温逐渐下降,特别是秋雾、大风、霜冻等对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影响较大,需要各单位提前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工作。三是处于十八大召开前的敏感时期。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安全稳定非常重要,在这一敏感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影响较大。四是新政策的出台。今年“两节”是高速公路首次对小型客车实施通行免费,外出车辆将明显增多,引发安全事故的几率增大。针对这些新情况新特点,局属各单位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两节”安全工作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假日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要提前安排自查和排查,结合局下发的《区交通运输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各项工作要求,强化监管、落实措施、明确责任,确保中秋国庆前后全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切实明确责任,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

节日期间,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运管部门要继续深入运输企业加强隐患排查,重点排查营运驾驶员资质资格、车辆技术性能是否良好、应急出口是否通常、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匹配到位、安全告知制度是否落实、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长途客车是否存在站外上下客(货)、超长途驾驶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和GPS动态监控管理是否落实等问题。经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卧铺客车和10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车,必须立即停运整改,经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必须坚决取消经营。排查结果要经企业负责人签字,排查整改记录应归档保存。养护部门要加大对公路的巡查力度和对公路、桥梁隐患治理力度,对水毁、缺失的标识、标线要进一步完善到位。交通工程处要加大对交通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严防发生工程事故,要加强对施工中的特种设备的管理,特别是操作人员要持有效证件方能上岗作业。港口部门要加大对全区港口码头作业安全督查力度,督促码头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规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特别是危险品码头装卸的安全管理。要全面加强水上安全监管,要重点对渡口渡船安全监管,继续做好“两防”工作,确保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二运公司、洋河运输公司、汽车东站要认真吸取8.26重特大事故教训,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加大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教育,严把驾驶员招聘关,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另外,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机关内部安全管理,加强火灾、中毒、失窃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确保内部稳定。

三、加强值班值守,严防信息倒流

局属各单位要提前安排好中秋国庆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节日期间每天下午4点前将值班情况报局办公室,实行零报告制度,严防信息倒流、瞒报现象发生。

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10月3日晚上19:00市交通运输局会议精神,确保国庆中秋“双节”期间我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安全隐患整改和监管措施,尤其是强化汽车客运企业运营中的安全监管,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的交通安全工作目标,即:不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因疏导不力造成的严重交通堵塞,不发生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剧毒化学品重大泄漏中毒事故,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影响客运安全的严重事件。

二、职责分工

科学调配运力,积极应对客流变化和恶劣天气,迅速治理各类道路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三把关一监督”制度,督促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等措施,积极会同公安部门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1、实行“双节”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制度。对具备资质参加“双节”运输的客运班车、城乡公交车、旅游客车,由运管部门组织临时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车辆轮胎、转向、制动、安全门窗(安全通道)、手击锤、灭火器等安全部门和设施,以及座椅分布、排列等情况。凡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和运距在800公里以上的长途营运客车必须达到一级车性能标准,运距在400公里以上的营运客车必须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凡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车辆未参加定期维护检测、未足额缴纳承运人责任险的客货运输车辆,由交通运管部门通知运输企业采取强制措施收回相关营运证牌,严禁参加“双节”运输。

2、认真排查整治运输企业安全隐患。由交通运输局牵头,运管所配合,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客运站企业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运输企业及时掌握驾驶人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生理、心理健康,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素质,确保行车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等造成客车超员的违规行为。

3、加强客运站交通安全监管。运管所要督促客运站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加强对客运站运输安全管理,客运站不得给未达到安全技术等级的车辆排班,严禁接纳无牌无证、资质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进站经营。对进、出站的车辆落实安全例检制度,严禁车辆带“病”运行、超员出站,因客运站超员配载造成交通事故的,要坚决追究客运站领导的责任。遇有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提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要对危及安全的险桥险段进行修复加固,增设道路警示标志,同时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加强巡查。还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问题,积极争取公路沿线乡镇党委、政府支持,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通行安全系数。

(二)抓住宣传重点,营造浓厚氛围

1、精心组织宣传活动。举行以“平安和谐度双节”为主题的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活动,在客货运场站、城市繁华路口、农村集镇等人口密集地区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台和宣传展板,在公路收费站、跨线桥等制作宣传警示、提示性标语,迅速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

2、明确交通安全宣传重点。要以客运企业、检查服务站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突出机动车加强人、农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大中小学生以及客货运输企业的负责人和车主这6类群体,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要依靠基层组织,深入重点集镇、农村,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乘坐超员车、非客运车和不符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不酒后驾车。

3、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要组织召开“双节”交通安全联席会议,通报交通安全工作要求和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客运车辆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要督促运输企业对参加“双节”运输的驾驶人开展一次以“双节”运输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对挂靠车主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严防违规驾驶,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格路面检查,加大管控力度

1、联合设立“双节”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要在重要交通节点联合设立“双节”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实行运政稽查值守。各个检查要设置“双节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的标牌,派出人员不得少于2人。对7座以上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辆要逐步车进行安全检查和登记,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

2、加强车辆动态监控。运管所要组织力量严格查处“黑车”营运,严格查处客运车辆站外揽客、倒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企业充分利用GPS系统和行驶记录仪,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制止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不按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3、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运管所要结合“双节”交通流变化特点和客车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特点,根据本地城乡交通特点,适时组织集中整治行动,保障“双节”交通安全。严查客车超员、违法运输危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氛围,形成整治声势。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把做好“双节”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为加强对全区“双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双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周卫东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张以胜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运输局安法科,朱越先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双节”交通安全的组织、协调、督查工作。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分解任务,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双节”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责任。为确保“双节”工作的顺利开展,局将派出督导检查组,深入基层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双节”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路面检查、执法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责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三)明确工作责任,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双节”期间值班备勤,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随时上报,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问题的发生,确保信息畅通。

第三篇

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全体商务粮食干部职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确保节日期间市场的有效供应,有效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维持正常的商务粮食流通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放假时间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共8天,即9月30日——10月7日。

二、认真做好节前和节日期间相关工作

(一)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局分管领导、职能处室要在节日放假前对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全方位检查,重点对粮油储备库、药品库、加工厂房(车间)及大型超市、卖场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督促企业限时进行整改。局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对机关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机关干部职工在放假时要关闭各自办公室的一切电器电源;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彻底自查,及时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机关处室、直属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现金及重要物品、文件资料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现金必须入行,重要文件(资料)必须归档,防止发生现金、文件(资料)丢失;加强车辆管理,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机关公务车辆、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必须回单位停放;非工作原因,不得私自动车。否则,一切后果由相应责任人员承担。

(二)做好维稳工作,制订维稳预案。局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维稳工作,政策法规处、直属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梳理情况,制定措施,对重点上访人员要做好引导、教育和稳控工作,及时发现并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有效防范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要密切关注金瓯开发引起的维稳问题及其他重点信访问题,随时掌握动态,落实责任人员,制定处置预案。

(三)做好节前市场检查和节日期间市场监测。局市场秩序处、粮食业务处室要在节前组织一次对生猪屠宰、酒类流通和粮食流通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反商贸流通和粮食流通相关规定的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维护节日期间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努力为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肉、放心粮油”、喝上“放心酒”创造条件。同时,市场运行调节处、粮食业务处室要切实加强市场监测,确保节日期间市场粮油、肉类、酒类等主要生活必需品数量充足,品种丰富,质量安全,供需平稳,价格基本稳定。

(四)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局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机关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负责检查企业值班情况、机关办公楼门卫值班情况,巡查办公楼的安全情况,确保办公楼的安全,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并向带班领导报告,做好值班记录;直属企事业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库内巡查工作,随时保持值班电话有人接听,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局带班领导、值班人员报告。

请局属企事业单位于9月27日前将节日值班名单报市局办公室;局市场秩序处负责收集生猪屠宰企业、大型酒类销售企业节日值班名单,商贸服务管理处负责收集大型超市、卖场节日值班名单,市场体系建设处负责收集大型农贸市场节日值班名单(均须于9月27日前交局办公室),并向相关企业提出值班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节日期间,机关带班局领导、值班人员要密切关注全市商务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深入大型卖场、粮油储备库(点)检查,查看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企事业单位带班领导要检查、掌握本单位的值班情况和节日安全情况,全力保障节日安全生产。

机关带班局领导要全面掌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值班情况和全市商务粮食系统的节日安全生产情况。

直属企事业单位务于每日下午6时20分向市局当天值班人员报告值班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机关值班人员每天下午6时30分将当天值班情况向带班领导报告。

三、工作纪律要求

(一)办结节前工作。各处室要认真梳理本职工作,及时办结应在节前办理的工作,不得拖延;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在节前对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进行一次集中清扫。

(二)保持通讯畅通。节日期间,局领导、机关所有中层干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必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机关处室及局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离攀休假,须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处室副职离攀休假向分管领导报告。

(三)节后按时上班。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节后必须按时回单位上班,特殊情况必须事前履行请假手续。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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