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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范文

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问题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规模。中国养老保险基金存在缺口,是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公认的事实,但对这个缺口规模的大小,却没有达成比较一致的结论。下面介绍几种研究成果的缺口测算规模,从缺口的量化认识来看划拨国有股解决这一缺口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世界银行测算的中国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世界银行对中国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测算是不断变化的。根据世界银行基于1995年中国第一次试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方案的测算,认为养老金隐性债务为1994年GDP的46%~49%,即21468亿~22868亿。如果提高费率,缺口还可以下降,在缴费率为18%的情况下,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为1.92万亿元。但根据世界银行一项新的测算结果,中国的隐性养老金债务约为1998年GDP的94%,即72349亿元。

2、国务院体改办《中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研究》课题组的测算结果。国务院体改办宏观司和美国安泰国际保险公司合作,详细测算了中国养老保险基金的隐性债务。在该课题组2002年发表的研究报告中,对隐性债务分5种方案和3种投资回报率测算,得到的债务规模在27627亿元至119354亿元之间。

3、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所“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研究”课题组的测算结果。他们在2001年完成的“中国养老保险基金测算与管理”报告中,对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进行详细的数学测算,按照现行退休年龄,社会统筹基金在未来28年中平均每年将出现1030亿元的缺口,总缺口2.88万亿元。

在上述测算结果中,大体可以对中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规模分为低、中、高三种类型。可以把测算结果不足3万亿元的称为低估算类型;把测算结果在3万亿元至7万亿元的称为中估算类型;把测算结果超过7万亿元的称为高估算类型。其中低估算类型是比较容易算出来的,是一种比较短期和现实的测算。但是,如果处理不好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等问题,其债务规模可能向中估算类型或高估算类型发展。当然,这个缺口是针对全国数据测算出来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养老保险金的收支情况差异很大,在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和离退休人员多的省份,养老金缺口可能会更大。

(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形成的原因。造成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规模如此巨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究其主要原因,应把它视为养老保险制度变迁带来的成本。从20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中国逐步改革养老保险制度,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初步明确并逐步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养老保险制度。但是,这种新制度的前提是“社会统筹”部分的基金能够满足已经退休人员和不断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需求,这样才能使没有缴纳退休金的职工得到退休金。所以,只有在退休人员数量少、收缴情况较好的情况下,新制度才可以正常运行。问题是1997年开始实施的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没有严格控制住退休金的迅速增长,导致“社会统筹”部分的基金在新制度建立初期就无法满足已经退休和不断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需求。这样,很快使“社会统筹”基金入不敷出,导致社会统筹基金出现越来越大的缺口,“个人账户”的积累基金不得不被挪作社会统筹基金使用。

总之,中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积累了相当数量的退休金债务,新制度安排对这些债务估计不足,没有建立单独的债务补偿基金,当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大量职工退休和提前退休时,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出现大规模缺口。值得注意的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而越趋严重,将使社会保障制度和国家财政不堪重负。因此,妥善解决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问题,对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乃至整个宏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划拨国有股解决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一)合理性。从国有资产总量看,建国初期的国有资产只有200亿元,1993年上升到34950亿元,增加175倍。这是在几十年的低工资、低消费、高积累率的条件下形成的,主要是国有企业中的老年人、中年人过去的劳动贡献的积累。所以,在现有的国有资产存量上,实际包含着相当一部分国家对国有企业职工的负债,现在盘活部分国有资产存量转化为社保基金,实际是国家对职工的一种返还,因而是合理的。

(二)可行性。开通筹资渠道是否可行,关键看是否有“货”,是否能操作。

1、这条“河”里大有“鱼”在。据有关资料表明,我国国有净资产值为2.2万亿元,如果考虑资产的质量变化,企业所占土地价值和通胀因素,则会达到3万亿元左右,而每年需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占国有净资产的比例不大,从中盘活,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存量,基金的缺口度有所缩小。

2、有初步的盘活方式。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针对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采取不同的盘活方式:如对扭亏无望的企业实行破产、拍卖,对大中型企业实行公司制,对国有小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等,通过这些方式既可以促进经济改革,又可盘活一定量的国有资产弥补基金缺口。

3、有灵活多样的划转办法:一次性和多次性。一次性是将国有资产转让、拍卖所得的资金合理过渡为社会基金,以救近火之急。另一种办法是结合国有企业改制,将部分国有资产存量以股权的形式折算人社保金。即在改制企业里,将与老年人和中年人的社保金相对应部分从现在的企业资产中剥离出来,以股权的形式由保险机构持有,然后将部分股权所得收益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龄和原工资水平倒算出他们应得份额。

三、划拨国有股的方式选择

(一)对于国内首次上市(IRO)的上市公司,如果有国有股,在上市时统一划拨其国有股股权的20~30%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或省级统筹基金,这部分股权在上市之初就明确属于中央和省级社保基金所有,性质是非流通的一般法人股。中央和省级社保基金虽然没有以现金出资,但和其他一般法人股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在将来非流通股转流通股的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可以考虑优先转化为流通股。这样,新上市股票划拨国有股股权的办法是为了保证社保基金有比较固定和可以预见的资产收人来源,否则可能会出现“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问题。对国外新上市的公司继续执行原来的现金减持办法,以保证社保基金的现金流动性要求。

(二)国内已经上市的股权属于中央政府所有的上市公司,对于那些国家认为在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统一划拨上市公司国有股股权的20%~30%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这部分股权可以作为保持国有控股地位而“长期持有”,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转让变现,而通过持有股份的分红来体现作为股东的权益。

(三)对于国内已经上市的股权属于中央和地方政府所有的上市公司,在国有股可以不控股的竞争性行业和领域,统一划拨其国有股股权的20%~30%,按照其股权权属分别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和省级统筹基金。这部分股权可以在需要现金时率先通过拍卖、协议转让等方式变现,弥补社保基金的资金缺口。

提要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良性运行的最突出问题。本文在分析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规模和原因的基础上,提出解决的有效方式——划拨国有股,并进一步分析当前形势下划拨国有股解决基金缺口问题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划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