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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范文

股份制商业银行信贷管理

信贷是银行的经营点和落脚点,信贷资产质量好坏是影响银行经营效益的关键因素,因此信贷资产质量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生命。目前已有资料表明,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呈上升趋势。如果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达到一定比例,那么它们的生存危机也就会随时爆发。因此,加强信贷管理,降低不良资产比例,成为当前股份制商业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

1股份制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存在的问题

1.1信贷员素质低下

不少信贷员文化水平低下,对国家金融政策领会不深,缺乏基本的业务操作技能。一些信贷员由于文化知识水平和专业知识都不高,对国家金融政策、金融法规、法律不能领会透彻,无法正确地分析金融形式,缺乏预见性和判断性,因而对工作只能勉强应付。有的信贷员虽然从事信贷员工作多年,但连评估报告还写不好,甚至就根本不会写,更谈不上运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认真、仔细、全面地开展贷前调查、评估工作,对贷款项目缺乏可行性研究和严格的审核,难以提出以量化分析为主的评估报告,从而不能为贷款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造成贷款风险增高,损害了银行的利益。一些信贷员由于缺乏有关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不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对企业财务管理和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地发现,从而不能及时地在信贷政策上做出相应调整,盲目地支持项目,甚至向一些资不抵债的企业继续发放贷款,导致贷款逾期、呆滞、甚至成为呆帐。

1.2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信贷档案资料漏缺严重

主要表现为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财务资料、贷款抵押凭证、贷后检查报告、催收通知书等资料的漏缺。信贷档案是银行发放、管理、收回贷款这一完整过程的记录,它的漏缺,尤其是有些法律文件不全,不仅对贷款的风险分析造成困难,也构成了依法收贷的障碍。[1]

1.3贷款经办人员法律知识薄弱,法律意识不强,贷款失去法律保护

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有:①保证人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②一些商业银行未对抵押物、质押物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查;③按照《担保法》规定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未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造成抵押行为无效;④变更主合同主要条款、延长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加重主债务人债务数额,未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致使保证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⑤不能充分运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规定,维护银行的依法收贷权。

1.4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信贷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忽视对管理者的管理

从支行行长、主管信贷的副行长、信贷员到信贷管理处室的主要干部,经常频繁调动。在所参与贷款未到期的情况下异地而官,甚至调离本行。由于不良资产的出现有潜伏期,在贷后跟踪工作徒有形式的情况下,贷款未到期之前它是“良性资产”(在季度结息时挂息的除外)。这便容易导致不良资产的上升,甚至导致上下级合谋现象的发生。这是由于信贷委员会流於形式,出现个别领导控制委员会的情况。主要表现在:①一些基层行长权力过大,监督约束机制没有真正起到作用,造成一些基层行长乱批贷款、乱投资、乱担保等;②贷款责任无法落实,最终导致无人负责,不了了之;③行长经营目标考核办法不科学,助长了行长经营上的短期行为,为了完成指标任务,不得不采取违规的做法。

1.5违规账外经营严重

违规账外经营是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其违规经营主要采取私设账外账、乱用科目、调整账表和绕规模贷款等形式,并主要投向房地产公司或其他高风险收益领域。由于账外经营是在隐蔽情况下进行的,这部分资产没有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甚至参与了违法犯罪活动,因而这部分信贷资产处于巨大的风险之中。造成违规账外经营的主要原因包括:①前几年规章制度不健全,下放基层行权力过大,加之地方经济发展过热,资金需求与规模控制矛盾突出,导致了一些基层行经营行为出现严重偏差,违规经营逐步扩大;②个别行领导受个人或小团体利益驱动,无视国家金融法规,置国家三令五申于不顾,存在侥幸心理,隐瞒不报,结果漏洞越来越大;③部分行经营管理混乱,内部控制不严,监督机制形同虚设。[2]

2改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贷款管理的对策措施

2.1必须提高银行信贷人员自身素质

充实信贷员队伍,加强对现有信贷人员的培训。要把那些即精通业务又富有开拓精神的经营型人才、管理型人才选拔出来,充实信贷员队伍;同时,要加强专业知识和业务知操作规程的培训。在培训中,不仅要组织信贷人员学习金融专业的基本知识,还要加强对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市场调查和市场预测等方向的学习,提高他们信息调研、信息业务处理的能力及分析企业生产经营和销售状况的能力,以便能更好地对企业的资金运行和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2.2修订、完善各项信贷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制度之间协调、配合和制约,确保各项信贷制度贯彻落实

首先,从制度上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尽快制定、实施《信贷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就信贷档案的收集、交接、检查进行明文规定,指派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对企业财务资料虚假问题,可以考虑建立“四相符审核”和“财务报表审计失实责任赔偿制度”。具体来说,就是:一方面银行本身对借款企业的总账、明细账、原始凭证和重要实物进行核对,做到“四相符”;另一方面可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委托事务所对银行贷款申请人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作为银行审批贷款的依据。其次,进一步完善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授权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集体审批、贷款“三查”等风险控制制度,杜绝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

2.3对不良资产贷款实行终身负责制,对信贷员个人实行利益激励机制,将工作实绩同物质利益直接挂钩

股份制商业银行必须建立一个公平竞争、公平对待、员工个人利益同银行经营发展紧密相连的利益驱动机制。对信贷员而言,要把经手贷款的到期本息清收率、贷款逾期率同信贷员的个人工资与奖金直接挂钩,对因信贷员个人原因而非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不良贷款,必须实行终身负责制,对于那些工作渎职,使银行受损的信贷员,不论金额大小,都要严肃处理。当然,对于某笔贷款收不回来时,贷款经办人的责任究竟有多大,因受到何种程度的处理,必须由不良贷款责任评审和考核定量委员会才能做出决定。因此,股份制商业银行实行不良贷款责任评审制和考核定量制势在必行。

2.4完善信贷风险评价体系,切实强化贷款风险的全程控制

股份制商业银行要转变信贷管理观念,强化信贷风险全程控制过程中,改变目前全行上下拘泥于消化处置不良贷款的现状,把侧重点放在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上。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客户风险评价体系,制定科学的量化的风险识别、风险预警标准化执行方案,以便于信贷管理人员参照这些标准做好深入细致的贷前调查,考察客户的资信能力,正确评判客户的信用风险,为信贷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坚持风险分散原则,搞好贷款的风险组合,避免贷款风险集中。三是搞好贷款客户的定期分析评价,关注企业的经营变化,对影响企业贷款偿还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已经形成的不良贷款要成立专门的处置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分类解决,一户一策,采取多种手段进行清收和转化。

2.5将贷款风险评估具体落实到一个独立于信贷业务部门的职能部门

贷款风险定期评估是监测贷款风险度的一项具体工作,需要独立、科学、客观地对每一笔贷款生命周期中的风险状况作出量化评估,达到一定风险水平的贷款,就需要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化解、转移风险。因此,为了保证贷款风险评估的客观性、科学性、时效性,这项工作需要一个独立于信贷业务部门的其他部门来独立完成。设立专门的信贷管理机构是为了防范信贷权力的过分集中,利用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在信贷权力分配中建立起一道“防火墙”。但为了保证信息的流动性,保证各个部门都能充分占有、共享收集到的借款人的资信信息,还应该建立信息在有关部门流动的制度,防止划地为牢、公共信息被一个部门私自占有的情况发生。

2.6再造风险管理体系,全面加强风险管理

股份制商业银行应该抓紧建立新的风险管理体系,即全面、集中、垂直的风险管理体系,实现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监督监管分离,形成业务经营与风险管理相互制衡、自我约束的新机制。针对宏观调控过程中显现出来的银行风险,进一步提高风险识别能力,严密防范潜在风险,提高风险溢价,严格控制增量业务的风险,确保每年新增信贷资产的不良率不超过1%。[4]

加强和改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关键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信贷队伍,建立一套合理可行的信贷运行机制,这样才能保证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既使客户受益,同时自身也能正常经营并得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