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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低碳信贷融资的展望范文

时间:2022-04-29 03:06:08

企业低碳信贷融资的展望

一、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伴随着科技型小巨人企业成长计划的实施,天津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壮大并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截至2012年8月底,天津市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数目如下表1所示。2013年第一季度天津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累计达2千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累计已达到3.8万家,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超过9900亿元,同比增长50%,实现了工作的高起步。除了数量上的迅猛增长以外,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地区分布上较广泛,园区和开发区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密集度最高的政策区且滨海新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势头强劲,带头作用明显。虽然天津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突飞猛进,政府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支持,然而融资依然存在诸多困境,本文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满足扶持政策的条件较高,拨付额度较少根据天津市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对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无偿资助形式给予支持(支持额度在10~60万元不等);对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周转资金的方式给予支持(支持额度在100~500万元不等),以无息贷款方式融资且企业需要在2~3年后归还。由于上述这些资金使用限额标准过低,企业在实际中能贷到的款项很少,远不能满足技术开发的需求。

(二)银企信息不对称已有研究表明信息不对称是造成银企信贷配给的主要原因,影响到企业筹集外部资金的成本,导致不同程度的信贷融资约束。当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成长潜力等信息很难做出判断时,为了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而严格限制贷款比例。

(三)缺乏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目前,天津市的商业银行其贷款业务绝大多数针对大中型企业展开,大中型企业较科技型中小企业相比具有规模更大,贷款成本较低,贷款额度高且风险更小等优势,因此更容易获得贷款。据有关资料表明,天津商业银行的金融资产中80%掌握在大中型企业手中,而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很少。

(四)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运营风险较高,且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数量多,但是大多数的实力不强,很多担保机构无法对其提供有力支持。加之,有些担保机构的内部管理较混乱,对风险的防控缺乏系统的管理。另外,目前天津市的信用担保体系还没有形成多层次的再担保机制,这就使得企业一旦发生无力还款等情况,担保机构只能承担全部风险,这样极易被彻底拖垮。

二、各国实施低碳信贷的具体实践

从历史来看,国外是最早提出并运用绿色信贷的,1974年德国成立了世界第一家政策性环保银行,专门对一般银行不愿接受的环境项目提供贷款。1989年,美国CERES(CoalitionforEnvi-ronmentallyResponsibleE-conomies)启动伯尔第斯原则。凡是在该原则上签字的企业,每年要向CERES集团提交环境报告,根据企业的环境报告,集团决定对企业的具体投资方针。本文通过分析德国、英国、美国、日本和韩国的低碳信贷实践,为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低碳信贷融资提出几点借鉴。

(一)德国德国是国际上实施低碳信贷政策的主要发源地之一,其实施低碳信贷及支持中小企业贷款方面有诸多可借鉴之处。首先,德国的政府对低碳信贷十分支持与重视,就与环境经济的相关法律法规就有20来部。其次,德国的行普遍遵循“赤道原则”,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及风险进行评估。最后,德国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很大。其中典型的有德国复兴银行(KFW),该行成立于1948年,是由联邦政府出资占比80%,各州政府出资占比20%组建而成的政府金融机构,目前拥有资产总额达2610亿欧元。作为一家国有银行,KFW主要进行德国经济发展的投资与贷款、出口信贷、海外投资支持业务以及面向发展中国家进行资金贷款。其具体业务包括:(1)为德国中小企业海外投资、进口原材料提供贷款;(2)为大型能源项目提供担保和贷款;(3)对高科技企业提供技术开发专项资金;(4)为环保项目投资;(5)向发展中国家出口生产资料等专项出口信贷等。需要指出的是,KFW在促进德国企业发展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其投资信贷的首要任务是为中小企业提供长期优惠贷款。由于德国企业99%是中小企业(该企业类型为德国解决近三分之二的就业),KFW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包括提供基础设施、环保和住房改造等项目的信贷上起到了关键作用。另外,KFW在环境保护方面也发挥着积极作用,在环保领域充当着三个角色:一是经济界的伙伴,二是政府环保目标的执行者,三是实现项目融资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角色。

(二)英国英国在实施低碳信贷方面与德国的侧重点不同,英国的商业银行在经营低碳信贷时业务划分十分详尽,典型的有渣打银行。英国渣打银行成立于1853年,总部设于伦敦,是获得英国政府特许而成立的银行,其在贷款业务上一直致力于减少环境污染。环境问题,特别是资源稀缺问题越来越影响银行业的业务,针对这些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做出积极的应对。对于金融企业,其不断推出可再生能源和低碳投资,减少环境对金融业的影响。针对银行自身,渣打银行制定了能源使用、水资源利用和纸张消耗的长期目标,如表2所示。在银行信贷业务方面,渣打银行有自己的一套融资方式,即可持续发展融资方式。为了帮助客户的融资贷款项目以及企业自身达到最高的环境和社会标准,渣打银行根据“赤道原则”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程序,这些政策和程序是渣打银行实行可持续发展的风险管理的基石。这些政策程序包含14个部分,分别为生物燃料、童工、气候变化、水坝、林业和棕榈油、石化燃料发电、、采矿及金属、核能发电、石油天然气、船舶拆卸、烟草、危险品运输、水等。

(三)美国美国在实行低碳信贷时十分重视环境风险的管理,典型的有花旗银行。2005年,花旗银行为了掌控企业的环境与社会风险,制定了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PSR)体系。PSR(Pressure-State-Response)是其进行低碳信贷审批的评价模式,是指压力、状态和响应,是环境质量评价学中生态系统健康评价子学科常用的模型。PSR体系针对碳信贷的审批,除了采用传统的限额管理,独立严格的内审制度外,审批过程采取了梯形审核的方式。低碳信贷由业务经理和内控经理相互制约设置,业务经理只对客户的业务信息、盈利水平的信息进行分析,内控经理不与客户见面而负责客户的信用等级,对面临的环境风险、抵押品的质量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同时,花旗银行还设立了一个环保和社会风险政策审查委员会,确保PSR体系能有效执行,这个委员会的成员全都由不同业务部门的高层经理组成。委员会每年召开会议2-3次以此总结经验,而总负责的工作就是具体向董事会的公共事务委员会汇报花旗的环境与社会方面的信息。

(四)日本日本在低碳信贷的实践中对“赤道原则”的应用是十分值得我国借鉴的。日本瑞穗实业银行于2003年10月成为亚洲第一个采用赤道原则的银行,在大型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的理念上,进行新标准下的国际融资务。为了推广赤道原则,日本瑞穗银行在其全球结构化融资下为银行全面实施“赤道原则”而创立了可持续发展部门,该部门有5个专职工作人员,在华盛顿特区与顾问签订顾问合同。可持续发展部门在全球范围内使用瑞穗实业银行的赤道原则实施手册,并且该部门还通过内部培训等方式努力促进企业内部对“赤道原则”的理解。同时制定“赤道原则”的内部实现流程,如图1所示。分析图1可知,在一个项目中,瑞穗实业银行的人员首先列一个简化的“赤道原则(EP)筛选表”,然后,可持续发展部门根据EP检查表对项目进行分类,类别为A、B和C三个层次,其中A类和B类表示项目的环境和社会存在重大的潜在影响,可持续发展部门会严格并彻底的审查这些对环境和社会造成潜在影响的项目。另外,可持续发展部门还要对银团贷款进行审查,由一个独立的专家出具检查报告(其中包含信息备忘录),可持续发展部门积极评价文件中涉及环境和社会的部分。

(五)韩国韩国国民银行成立于1963年2月,是韩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为了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国民银行开设了绿色金融,并且在银行行长与绿色金融事业团团长之间设立绿色金融、经营促进委员会,在绿色金融事业团团长与秘书长之间设立绿色金融、经营促进协会,秘书长下设绿色金融组和绿色经营组。另外,2009年11月,国民银行率先开发出KB-CEMS(二氧化碳排放量管理系统),该系统用于测量国民银行产生的二氧化碳量,KB-CEMS以CO2排放量形式输入能源使用量与在能源费用支付系统中输入费用相结合,避免输入不必要的资料。为了有计划地实施政府的排放控制体制,在组织机构和个别建筑物区测算CO2排放量,利用报告及图标功能,实现多种趋势的比较分析。除了推出KB—CEMS外,其绿色信贷产品也较丰富。KB绿色成长贷款是专门向绿色成长企业提供所需的贷款并给予各种附带金融服务优惠政策支持,为打造绿色经济基础做出贡献的社会贡献型企业贷款商品。向绿色成长企业提供利息及手续费优惠政策,将贷款销售收益业绩带来的部分收益作为绿色成长发展基金捐赠。

三、对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低碳信贷融资的启示

结合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各个国家实行低碳信贷融资的实践经验,本文得出四点促进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低碳信贷融资的启示。

(一)完善政府激励机制天津市政府应采取一定激励机制,可以从两方面努力。一方面,建立《天津市碳排放暂行条例》,制定该条例是要明确减排对象、减排标准(为汽车等燃油消耗或二氧化碳排放设定上限以及对可再生资源制定标准等)、制定符合温室气体标准的产品、规定在生产产品的同时可再生能源在整体能源中占有一定比例。目前已有部分国家,如美国的德克萨斯州和新泽西州根据能源种类、组合比率、对应时期,为公共事业建立各种可再生能源组合标准。另一方面,我国可以增加碳税这一税种,通过对燃料中的碳含量进行测定,将碳含量按一定的标准折合成成本附加在燃料中,从而间接为碳制定价格。碳税的出台可以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其他企业节约能源,在设备研发或购进时选取低碳密集型能源。

(二)建立健全的低碳信贷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深入调研,根据天津市的经济形势和宏观政策变化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系统的风险内控体系。本文从四个方进行阐述,首先,应设立自上而下的风险管理制度,董事会要明确承担风险的责任分配,并定期检查,这些内容高层管理可在日常工作中执行。其次,对于单一风险要对其进行独立管理,定期收集、分析、监控风险信息和额度。再次,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包括内部审查机构、风险管理机构和证券监察部等。最后,内控管理的业务要交叉进行,双人签字做到资产双重控制。其具体过程见图2。

(三)认真贯彻“赤道原则”赤道原则作为低碳信贷的国际标准,于2002年在伦敦召开的国际知名商业银行会议上被提出。该准则要求各大金融机构在对项目进行贷款投资时,要对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使其为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目前赤道原则已经成为国际项目融资的一个新标准已被世界诸多国家的银行采纳(约40余家),其中包括花旗、渣打、汇丰在内大型跨国银行。2007年10月,我国兴业银行正式加入《联合国环境署金融行动》,并于2008年10月公开承诺采用“赤道原则”。兴业银行为了贯彻实施该原则,其可持续金融部已组建了项目融资、市场研究、赤道原则审查等专业团队。在不断推进低碳信贷业务中发挥着引导者的作用。对于天津市其他商业银行也应积极响应节能减排的号召,积极的将“赤道原则”纳入信贷体系。

(四)推出更多的低碳信贷产品相比国外低碳信贷产品的丰富性,我国的低碳信贷产品大部分停留在绿色信贷的浅层次上。商业银行缺乏对碳信贷与绿色信贷的区分,更缺乏针对碳排放和碳交易设计的低碳信贷产品。并且我国低碳信贷主要对可再生能源开发的信贷,包括风能、生物质能、沼气,太阳能等。天津市的商业银行要努力开展低碳信贷创新,通过对信贷品种、信贷期限、信贷流程、信贷方式、信贷制度的创新增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适合小企业特点的评级制度,适当下放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大力开发如产业链放贷、流动资产质押、机器设备按揭贷款等产品。

作者:虹王晓菲单位: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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