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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保险公司融资范文

金融危机保险公司融资

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还在继续蔓延。受到这一重大事件的影响,全球经济遭受了沉重的打击。作为新兴市场中耀眼的明星,中国经济一直保持了稳健的增长态势,随着未来保增长、扩内需政策的不断落实,相信中国经济保持一个平稳较快的增长速度依然是可以期待的。

但即使如此,作为风口浪尖的国内金融企业,其受到的影响依然让人倍加关注。从保险行业看,在此次金融危机形成中,保险业持有次级债券的19%,深嵌次贷的利益关系链中,是次级债券的重要投资者之一;保险业为次级抵押贷款提供保险,增强了放贷机构的信心;此外,保险业还为次级债券提供了单一风险保险、信用违约掉期(CDS)等信用担保产品,大大提高了次级债券的信用评级,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因此,可以说保险业是此次金融危机的重要推波助澜者,同时也遭受了重大损失。

中国国内的保险公司,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但是其影响却不能忽视。2008年中国保险业保费收入为9784.1亿元,比上年增长39.1%,是2002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2008年末,保险业总资产3.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5.2%;保险资金运用余额3.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4.3%。而在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却是投资收益率的显著下降。随着资本市场的高位跳水,整整一年的熊市让保险公司风光不在。2007年保险业整体投资收益率达到10.9%,而2008年估计保险业投资收益率不会超过5%。如果按照投资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80%来计算,那么2008年全行业的整体投资回报减少了接近1200亿元。这对保险行业来说影响无疑是巨大的。行业整体的经营状况不加,直接的影响就是持续发展的能力,也就是“做大做强”的能力。作为典型的金融企业,保险业的做大做强离不开雄厚的资本金。对资本的持续需求,是整个行业特别是部分中小保险公司的在企业发展初期的典型特征,因为资本金与其偿付能力息息相关,而偿付能力的充足与否决定了企业发展的速度和规模。

可以说很多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总是在忙着干两件事情,一是发展业务,二是补充资本。一般来说,保险公司补充资本金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通过新股上市或者增发;二是通过原有股东持续增资;三是通过私募方式融资;四是发行次级定期债务。金融危机对这四种融资方式均提出了一定的挑战,具体分析如下:

一、上市融资方式

从市场情况分析,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股票市场持续低迷,上证综指从2007年10月最高点6124点一路下行到08年底的1820点,跌幅深达70%。从2006年以来火爆的IPO,随着市场转冷也风光不在。07年全年公开发行的股票为299只,其中增发178只,新股121只,累计募集资金7875.3亿元。而08年全年公开发行的股票为212只,其中增发135只,新股77只,累计募集资金3765.7亿元,募集额度明显减少,同比下降超过50%。尤其是08年下半年以来,IP0几乎停顿,高达几百家公司的上市申请在等候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批。在这样的市场情况下,一方面获得上市批准很难,另一方面整体估值降低也不利于企业获得满意的价格,增发同样困难重重。从保险行业来说,目前A股上市的保险公司屈指可数,仅有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三家公司。2007年10月,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的市盈率曾一度高达75倍和144倍,而到2008年8月,这两家公司的市盈率则分别下降到25倍和20倍。

从中小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看,能够满足IPO要求的公司并不多。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应当符合“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条件,而国内众多的中小保险公司仍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能够符合如此严格的财务指标的公司屈指可数。因此通过上市来达到融资的目的,对中小保险公司来说在目前的情况下并不可行。

二、原股东增资方式

目前中国的保险公司股东基本来自国内的大企业和国外知名的金融及保险公司,即使是已经上市的人保财险、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除去流通股外,占股份比例绝大多数的仍然是国内外的知名企业。保险公司的经营特点是盈利周期较长,财产险一般需要4-5年才能获得盈利,人寿保险需要7-8年才能扭亏为盈。原始股东在获得盈利之前持续注资的意愿有限。而这场金融危机中,其中的某些企业或多或少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同时在中国设立保险机构的外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规定,应该符合:(1)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2)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3)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等要求。也就意味着这些已经在中国拥有保险业务的公司大部分都是国际知名,历史悠久的金融企业,而这些企业中的相当部分在这场危机中同样无法幸免。

三、私募方式融资

国内保险公司私募的对象,除去国内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外,就是国际金融机构。从私募对象看,在目前的危机中,国际金融机构能够保全自身已属很不容易,对外投资的意愿大大降低,同时即使有少数依然抱有对外投资意愿的机构,愿意付出的价格也大大降低。这是因为即使是私募融资,一般也会参照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倍数来衡量购买价格。在这一点上,公开市场和私募是同起同落的。

四、发行次级定期债务

2004年9月,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公司通过发行次级债的方式募集资金,所募集的资金可以认作保险公司的认可资产,以达到补充公司偿付能力的目的。发行次级定期债务可以说是保监会为保险公司融资补充偿付能力打开的一扇大门。虽然在《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发债的条件做为较为严格的规定,包括经审计的上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但是依然没有阻止保险公司纷纷通过这一方式对外融资。如2008年合众人寿获准募集10年期11亿规模次级定期债,中国人保集团获准募集不超过100亿元10年期可赎回次级定期债等。此前,已有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太平洋人寿、民生人寿、天安财险、太平人寿、阳光财险等多家保险公司通过募集次级债的方式,有效的补充了自身的偿付能力,为促进业务发展提供了支持。

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股权融资市场活跃度下降,很多企业转而通过发债方式进行融资。而随着对债券这种收益相对稳定,风险相对较低的投资品种的需求不断上升,债券价格一路上涨,中债银行间国债指数2008年全年上涨了12.5%。对于可以通过发债来融资的保险公司来说,债券市场的上涨会降低其融资的成本。从这点上看,金融危机似乎给其融资提供了一些机会。但是事情总是具有两面性,金融市场的动荡不安使得各类投资行为都相较以往更加谨慎,保监会对于次级债的审批也日趋严格。更重要的是作为潜在投资者的国内商业银行,认购保险公司次级债的意愿显然也不如以前那样强烈。毕竟相比起有担保的企业债券来说,保险公司的次级债不论从流动性或信用度上都更差一些。而对需要发债以补充资本的保险公司来说,能不能找到买家才是成功的关键。

在严峻的事实面前,如何安然度过这场风暴,或是如何在风暴中甩开对手获得先机,是国内中小保险公司亟待思索的问题。2008年底国务院下发的《关于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在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提出要“注重从变化的形势中捕捉和把握难得发展机遇,在逆境中发现和培育积极因素”,这都是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希望和要求。保险企业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只有紧紧抓住危机中的机遇,顺应经济发展的大方向,致力于提高业务质量,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战略规划,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才能真正做到在危机中临危不乱,靠过硬的业务品质和发展质量赢得更多资本的青睐,在经济复苏时才能抢占先机获得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