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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对公司审计质量的作用范文

时间:2022-03-19 11:44:10

会计准则对公司审计质量的作用

文献综述和研究假设

1.文献综述

以往的实证研究中,考虑到审计质量难以直接度量,许多学者选择用以下4个指标对其进行间接衡量: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非标意见的比例、审计收费的高低以及会计盈余价值相关性,其中被广泛运用的是盈余管理程度指标。国外许多研究学者认为审计质量对盈余管理行为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陈信元、董普等则通过各自的研究发现,由于审计限制盈余管理的作用是随审计质量的变动而变动,已审财务报告中的盈余管理程度可以反映出审计质量的高低。因此本文选取盈余管理程度来间接地衡量外部审计质量。国外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其中:DeAngelo认为虽然审计师都具备行业认可的专业技能,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与会计事务所规模仍有一定的联系。他指出审计师以其提供的特定服务获取客户准租,拥有较多客户的大型会计事务所一旦不能准确识别财务报告信息漏洞则面临的经济损失较大,因而会提供较高的审计质量。Lennox研究了非审计服务与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他发现在英国威尔士陷入财务困境的公司更倾向于较早地披露非审计服务的费用,会计事务所规模、董事持股比例及非审计费用与信息披露时间无显著关系,这些结论对以往学者关于积极披露非审计服务费用与审计质量之间呈显著的正相关的观点提出了疑问。

同时有证据显示非审计服务费用信息的披露与审计质量仅有微弱的正相关,这也预示着会计事务所非审计服务并不会降低审计质量。Mansi等对会计事务所特征(审计质量和审计任期)与公司负债融资成本以及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他们发现投资者认为审计任期较长不但不会损害审计质量,相反会提高审计质量。Chan和Wu则发现会计事务所合并之后,审计质量会提高。作者运用会计事务所合并的相关数据证明了会计事务所合并会减少会计师向特定客户妥协的诱因,进而提高独立性;同时还通过对选定的配对样本进行回归分析的方法,得出了会计事务所合并提高审计质量的结论。同时国内也有许多学者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深入研究,成果颇丰。其中李平依据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回顾以往国内相关的文献,总结出审计质量主要受以下三方面因素的影响:会计事务所、公司治理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其中,会计师事务所特征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是国内学者的主要研究对象,其具体表现在事务所的规模、品牌声誉、非审计服务、审计任期、审计费用、市场占有率以及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等方面。在会计事务所规模与审计质量之间关系的研究上,漆江娜等许多学者认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由于管理完善、会对员工进行专业后续培训、且对某客户的经济依赖程度低,因而会有较高的审计质量。

而刘成立却认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变大主要是通过政策性主导的群体性合并,审计质量并没有真正得到提高。为此,有学者针对会计事务所合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研究。这其中张俊生和曾亚敏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与Chan和Wu类似,事务所合并未对客户企业的可控应计数量产生显著性影响,但会显著降低客户企业正可控应计(调增收入)的概率,且会显著提高可控应计对股票收益、下期盈余与下期经营性现金流量的解释力,而且能降低客户企业盈余管理(以微盈利作为表征量)的概率。但从整体而言,事务所合并有助于提高客户企业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这也间接支持了漆江娜等的说法,即大型会计事务所具有较高的审计质量。为了消弭分歧,本文采用未经过合并的“四大”①作为大型会计事务所的替代变量,其他均为小型会计事务所。

然而,国内很少有学者在研究审计质量问题时考虑到政府因素的影响。不能忽视的是,我国最初成立资本市场的目的就是使国有企业顺利完成改制、脱困,因而在很多方面都会有政府干预的痕迹。另外,对于我国众多企业而言,成功上市是其经营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上市资格正在逐渐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为了使本地公司跨过审计这道门槛顺利实现上市,地方政府会强烈地干预外部审计过程,因而会影响到审计师对执业风险的判断,最终影响到外部审计质量。因此曹志文等指出未来的审计质量问题的相关研究不能忽视政府关系以及政府作用这一因素。国有企业所有权归中央或地方政府所有,且国有企业又是政府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途径,故在研究审计质量问题时可以根据企业所有权这一变量来衡量政府因素的影响。由此本文在进行大型会计事务所审计质量的研究时考虑到了企业所有权的影响,并提出了大型会计事务所对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可能具有差异性的假设。本文主要贡献有三点:(1)中国情境下,由于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的会计盈余操纵需求不同,本文在以往审计质量与盈余管理研究的基础上考虑了企业所有权的影响,对以后的审计质量与盈余管理研究有一定的理论借鉴意义,即在研究审计质量与盈余管理问题时需要控制企业所有权这一变量。(2)考虑到新会计准则实施于2007年,属于样本研究区间,本文进行了额外检验验证了其对研究假设的影响,并探讨了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盈余管理程度影响的差异。(3)本文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的会计事务所选择指明了方向,也为投资者评判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提供了间接的评判依据。

2.研究假设

自1990年代初国企改革走公司化道路以来,政府出于社会与政治目的,一直保持着国有上市公司CEO的任命权。

数据显示,1993~1997年期间国有上市公司CEO中28%都是通过政府任命的。国有企业的经营目的更多的是为国家分配社会资源这一政治和社会目的服务,而非国有企业的经营目的就是公司价值最大化,这一点显然不同。同时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非国有企业的薪酬激励体系对经理人的会计盈余行为激励明显,而承担双重责任的国有企业的政治与薪酬并存的激励体系使国有企业经理人对会计盈余数字不敏感,会计盈余行为的动机也会较弱。由于政府因素的存在,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因其所有制性质不同,关系、破产风险也不同,非国有企业无法获得足够的政府支持,资金压力较大,增发和配股的需求强烈,加之,非国有企业经理人的薪酬对会计盈余数字很敏感,为了薪酬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较强,因而非国有企业盈余管理动机与国有企业相比较强。假设1:相对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管理者的盈余管理动机较强。

会计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服务能够抑制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而提高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随着管理者盈余管理动机的不断增强,外部审计抑制盈余管理的效果也更加显著,审计质量显得就越高。也即是说管理者盈余管理动机越强,作为公司治理机制的一项管控措施,外部审计价值就显得更为重要。本文认为由于国有企业本身的会计盈余操纵需求较小,盈余管理程度低,外部审计对国有企业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可能并不显著,而对非国有企业则不然。这就使国有企业的盈余管理受抑制效果与会计事务所规模无关,而高质量的外部审计作为一项管控措施在非国有企业中效果可能更为显著,即大型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服务与小型会计事务所相比对盈余管理的抑制效果更为显著。假设2:从抑制盈余管理效果上看,在非国有企业中大型会计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显著高于小型会计事务所,而在国有企业中两者之间无显著差异。

样本选取和描述性统计

1.样本选取本文首先从CSMAR数据库中选取沪深股市A股市场2001~2009年所有企业作为研究样本,并根据实际控制人的类型,划分为国有企业(包含国有单位经营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三种),非国有企业(包含集体企业、非国有企业、外资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自然人控股企业和其他性质企业)。在样本选取上,为了尽量使各数据之间的相关关系符合逻辑,从而顺利进行回归分析,本文遵循以下选择标准:剔除外资控股企业、乡镇企业以及实际控制人无法明确的企业;考虑到会计数据的不同含义,剔除了金融保险类企业;为了消除极端值的影响,本文还剔除了关键数据1%的极端值样本。最后得到了符合条件的11377家上市公司样本,这些样本按照分年度依次为2001年1023家,2002年1096家,2003年1163家,2004年1216家,2005年1300家,2006年1292家,2007年1341家,2008年1436家,2009年1510家,具体行业分布如表1。上市公司财务及相关数据主要来源于CSMAR数据库,个股的风险评价系数则来源于锐思数据库,并参照了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公布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以补充已选定样本中的重点缺失数据。

2.描述性统计本部分对各主要研究变量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统计指标见表2。从表2中的数据来看,2001~2009年间样本的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绝对值(︱DA︱)的平均数为0.2566,中位数为0.1449,标准差为0.5278;样本中国有企业占绝大部分,比例约为70%,由四大审计的上市公司约占5.3%。本文样本的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的均值显著高于Chen等[18]的样本均值(0.094),但与蔡斌峰的样本均值较为接近。这可能是因为本文的样本区间选取的是2001~2009年,而非2001~2004年,期间我国的资本市场制度发生的重大变化以及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都可能对企业盈余管理程度造成影响。从其他指标来看,上市公司样本最大股东持股比例(Owner)的平均数接近40%,这符合中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的特色;上市公司样本中2.6%选择发行外资股,低于以往研究,这里可能是由于只考虑发行B股而未考虑发行H股的原因;独立董事比例约为31.4%;从绩效指标以及面临的市场风险统计指标来看,上市公司样本在财务经营上是正常的。

研究设计

刘峰和王兵认为,被广为采用的分行业估计并采用线下项目前总应计额作为因变量估计特征参数的基本Jones模型可能存在着对于任意应计额的计算偏差。同时,他们发现,在我国证券市场中,修正的Jones现金流模型最能有效地揭示盈余管理。于是本文采用这一模型估计上市公司的可操纵在计算总应计利润时,以往的研究中资产负债表法比现金流量表法更常用。但是Collins和Hribar认为当有些样本公司存在收购兼并、非持续性项目、外币转换等情况时,用资产负债表法计算总应计利润不如现金流量表法好。因为在这些情况下,资产负债表法会将这些特别情况产生的应计利润包括在总应计利润中,并影响到所要计算的可操纵性应计利润,最终会使实证研究的结果产生误差。因此在计算总应计利润时,本文选择了现金流量表法。在模型(1)和(2)中,因变量为盈余管理指标可操纵应计利润的绝对值(︱DA︱),SOE为国有企业虚拟变量,如上市公司样本为国有企业,则取值为1,反之为0;Big4为四大虚拟变量,如果审计师为四大,则取值为1,反之为0;SOE*Big4为国有企业与四大交互虚拟变量,如果上市公司样本为国有企业且审计师为四大,则取值为1,其他情况均为0。Control为控制变量,参考Francis和Wang、Chen等、蔡春等的模型,控制变量包括公司当年的系统性风险(Beta),数据来源于锐思数据库;公司注册地的市场化指数(Geo),数据来源于樊纲等2011年度统计报告;公司当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AdjCFO),为了使模型平稳,采用的是调整后数据;公司的资产负债率(Lev),即公司年末的负债总额同资产总额的比率;公司的规模(Size),采用公司当年年初的股东权益市值自然对数度量;公司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是否在6%~7%之间的虚拟变量(Six-seven),如果公司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在6%~7%之间,则取值为1,反之为0;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Owner);交叉上市虚拟变量(Crosslist),如果上市公司样本发行外资股(B股),则取值为1,反之为0;独立董事比例(Inder);亏损虚拟变量(ST/PT),上市公司样本连续两年以上亏损,则取值为1,反之为0。Fixed—effects为固定效应,本文控制了年度和行业固定效应。

检验结果

1.单变量分析

表3分两部分列出了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的两组样本以及四大/非四大两组样本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平均数和中位数以及它们之间的差异,并对差异进行了t检验和Wilcox-on双样本检验。其中第一部分的结果表明国有企业的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绝对值(︱DA︱)的平均数和中位数与非国有企业有显著差异,国有企业的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绝对值显著低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绝对值的平均数(中位数)为0.2453(0.1412),非国有企业的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绝对值的平均数(中位数)为0.2851(0.1456),非国有企业的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的平均数(中位数)高出国有企业0.0398(0.0044),p值显示两者在1%显著性水平下具有显著差异。因此从单变量分析角度来看,不考虑线下项目情况时,国有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显著低于非国有企业。第二部分的单变量分析结果显示四大审计下的企业的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绝对值(︱DA︱)的平均数(中位数)与非四大审计下的企业无显著差异。这并不代表四大的审计质量与非四大无差异,可能是因为样本中国有企业占绝大部分(69.9%),四大/非四大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更多地是表现在对国有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加之上述理论分析显示国有企业具有较低的盈余管理动机,因而四大/非四大对其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较小,故四大/非四大两组样本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平均数和中位数之间无显著差异。

上述两部分的单变量分析只考虑了单个因素的影响,结论仅是推测。为了提高结论的真实性和严谨性,本文在多变量回归部分控制了其他因素的影响,对上述结论进行了再验证(表4)。

2.多变量分析

在多变量分析部分,本文首先用检验模型(1)、(2)对单变量分析结果进行了再验证(表4)。从回归结果1看,国有企业虚拟变量的回归系数显著小于零,也就是在考虑到其他影响因素时,经外部审计之后国有企业的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绝对值低于非国有企业0.0274,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回归结果2显示在不考虑企业所有权时,四大与非四大审计下的企业可操纵性应计利润并无显著差异。这证明了单变量分析结果是正确的,即不考虑线下项目情况时,经外部审计之后国有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显著低于非国有企业。

额外检验———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

2006年2月,财政部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并于2007年开始在上市公司中正式实施。许多学者也纷纷对新会计准则对盈余管理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其中沈烈、张西萍经过对新准则体系进行冷静且仔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分析,认为:在新准则体系下,盈余管理可借用的空间有消有长,但总体上消大于长。龙月娥通过选取中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前后三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发现: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在新准则实施后的第一年得到了有效的抑制,但在以后年度出现反转,基本回到新会计准则实施前的水平。柴斌峰利用2005~2008年间持续经营的民营上市公司的数据,经过检验证实了新会计准则提高了民营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的假设。但尚未发现有文献研究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国有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是否仍低于非国有企业以及新会计准则对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盈余管理程度影响的差异。为此,本文在检验模型1的基础上添加了新会计准则虚拟变量(Line),如果上市公司样本为2007年新会计准则实施之后则为1,反之为0;并继续运用Differenceindifferences的分析方法,选择新会计准则与国有企业交互作用的虚拟变量(SOE*Line)来探究新会计准则对不同所有权企业盈余管理程度影响的差异;同时考虑到新会计准则对不同行业的影响不同,控制了行业的固定效应,之后进行了实证检验(模型如下,具体结果见表6)。为了直观地分析新会计准则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如何受到企业所有权的影响,仍选择Differenceindifferences分析矩阵来探讨检验模型4的OLS回归结果(如表7)。同上,在检验模型4中,控制变量的回归系数是固定的,因而在比较新会计准则对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盈余管理程度影响的差异时只考虑常数项和主要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即可。从上述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国有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仍显著低于非国有企业。

另外,新会计准则实施后非国有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显著增加,而国有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并没有显著变化。这说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非国有企业可借用的盈余管理的空间增加了,盈余管理程度也随之增大了,但对国有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没有影响。这是由于非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本就面临不同的融资压力,非国有企业具有更强的融资约束,且不易获得贷款,再加上金融危机的影响,其盈余管理动机会更强,因此它更倾向于借用新会计准则带来的新增盈余管理空间。

然而,φ3不显著,说明新会计准则实施后非国有企业盈余管理的增量变化与国有企业无显著差异。这意味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企业可借用的盈余管理空间的影响有限,虽然非国有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有显著变化,但变化量较小。从其他控制变量来看,回归结果基本同上。然而,四大虚拟变量回归系数变得不显著,原因在于未考虑四大与国有企业的交互作用,上市公司样本中国有企业数占大部分;独立董事比例与企业盈余管理程度呈显著负相关,这与以往的研究相同,董事会的独立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

结论与建议

1.结论

本文采用双重差分模型从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盈余管理角度探讨了会计事务所规模对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的影响。通过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

(1)由于所有权性质的不同,非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层面临着较大的融资压力,盈余激励更为明显,因而会有更强的盈余管理动机。

(2)从抑制盈余管理角度来讲,大型会计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在非国有企业中显著高于小型会计事务所,而在国有企业中两者之间无差异。

(3)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国有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仍显著低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无显著变化,非国有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显著增加,但是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盈余管理程度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后的增量变化无显著差异,这说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盈余管理空间的影响非常有限。

2.建议

外部审计作为监督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重要手段,一直为公司本身、投资者及证券市场监管者所看重。为了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规范审计市场秩序及提高效率,建议做以下几点改良:

(1)从盈余管理角度来说,非国有企业具有较强的盈余管理动机,建议其聘请具有较高审计质量的大型会计事务所来消除外界对其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质疑;而就国有企业而言,大型会计事务所和小型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服务在抑制其盈余管理行为上效果无差异,建议其选择小型会计事务所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2)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应改善审计、监管以及诉讼等外部环境以促进新会计准则得到更好的实施;同时应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以减弱非国有企业的机会主义倾向,并及时应对他们在熟悉新会计准则后所采用的盈余管理新手段、新方法。

作者:陈朝龙李军辉单位: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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