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论农业项目资金财务审计探微范文

论农业项目资金财务审计探微范文

时间:2022-09-26 09:11:49

论农业项目资金财务审计探微

由于扶贫资金的投向与管理也存在严重的问题,所以扶贫资金必须开展财务审计,具体表现为扶贫资金投向的终极目标发生偏离,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缺失。资金投放缺少对贫困地区农民的需求了解,扶贫资金应设置专账,开设专户,专款专用。但贫困农民所急需的项目难得到扶植,用于贫困县的专项扶贫资金,挤占现象严重。

农业综合开发及扶贫资金效益审计以财务审计基础,农业综合开发及扶贫资金财务审计是相关责任审计的必然手段。审查资金的使用是否实现预期的效果,以一定资金管理制度规章为标准,判明各相关资金管理部门是否将资金有效投入,对其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计,评价资金投入以及资金投入后所获得各项效益的情况,保证资金的经济、效率和效果问题;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制度,是对资金财务审计的扩大和延伸,审计部门能借以了解受托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职责,是财务审计的深化和发展。

一、农业综合开发及扶贫资金财务审计现状

当前农业综合开发及扶贫财政资金财务审计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农业综合开发及扶贫资金审计方式效率低。以“同级审”为主,直接导致审计效率低,这种审计方式不适宜两项资金,致使两项资金的审计频率与范围不够;“上审下”方式有利也有弊,“上审下”独立性与权威性相对较高,但是涉农资金来源渠道多,使用范围广,“上审下”全方位了解具体情况不现实;“交叉审”方式有优点,也有不足。优点是打破了本县审计机关难审本县财政的局面,但没有解决审计人员素质问题带来的弊病。事后账面审计方法作用有限。人员能力、经费等问题致使事前、事中审计无法开展,施工单位凭审核的建设发票到县级财政报账,使财政部门县级报账制只能从形式上审核资金,没有很好的发挥审计调查的作用,难以确保实质上的真实合规。

审计对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及惩处缺乏力度。审计机关没督促相关部门按审计意见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督促整改缺乏力度,审计机关也没有严肃惩处。资金管理环节薄弱,审计资源有限。制度的规定及对制度的执行不严,行政型审计体制影响审计独立性,严重制约了审计部门独立行使监督职权,约束了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同时也降低了审计人员素质及审计工作质量。农业综合开发及扶贫资金财务审计结果公开程度低,审计结果公告还远没有达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原因是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不够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受到严重的政府制约。

二、改进涉农重点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的对策

为确保审计项目负责人委派制审计方式效果,推行审计项目负责人委派制,强化项目负责人职责及与小组成员有机融合,从制度和政策上进行创新,在考核评价基础上,应当制定奖惩机制。

强调全程审计。增强审计机关查处问题的能力和力度,加强对项目立项真实性、科学性的审计,应当审查资金使用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项目内容审计。重点审查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资金计划的实现情况,从根本上保障项目报账的真实性,确保资金真正实现计划目标。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及惩处力度。审计部门必须深入落实审计回访工作,深入落实审计整改情况,改革行政型审计模式为立法型审计模式;完善相关财经法规。制定农业综合开发及扶贫财政资金审计督促整改制度,严格执行并完善农业综合开发及扶贫财政资金管理违纪违规处罚制度,审计部门应当依据已有违纪违规处罚制度,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绝不能包庇纵容;改革行政型审计体制。给予审计人员在工资水平和晋升上优厚的待遇,执行并完善两项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违纪违规处罚制度,提高政府审计的效率。

进一步完善政府审计公告制度,应当引入审计的监督力量,使社会公众更深入地了解公共权力的运作情况,使社会公众不仅了解政府部门的审计结果,防止政府的包庇作假,披露真实、全面的问题,有效地推动两项资金财务审计结果公开,管好用好农业综合开发及扶贫资金。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涉农重点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不足,完善县级报账制。简化报账程序,以审计结果作为报账依据;完善有偿资金与无偿资金投入制度规定,审计部门应从制度上提出建议加以改进;完善中央与地方配套资金投入制度规定,取两项资金当中有偿资金的投入,全面了解资金的使用过程,逐步减轻地方财政的负担。

作者:刘喜文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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