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资产减值所得税范文

资产减值所得税范文

资产减值所得税

一、固定资产减值涉及的所得税会计问题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原则上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除国家税收规定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一定时期按照会计制度计提或转回的资产减值金额与税法认定损失时间不同而产生的差异属于时间性差异,该时间性差异在计提减值准备的当期从利润总额中扣除,但不得从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待以后因原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因素消除而转回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增加转回当期的利润总额,但不会增加转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当资产实际发生损失经税法认定方可从发生损失的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由此可见:第一,无论采用哪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均不影响应交的所得税金额。通常,当期应交所得税应当等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的乘积;第二,采用不同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对当期所得税费用会产生影响,即在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时,当期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影响的所得税金额在当期确认为所得税费用,由此影响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与当期实现的利润总额的配比(利润表反映的实际所得税税率大于税法规定的税率);在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当期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产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影响的所得税金额确认为递延税款借项,通过这种方法达到当期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与当期实现的利润总额配比的目的(利润表反映的实际所得税税率等于税法规定的税率)。

二、纳税影响会计法下对所得税的影响

现详细分析如下:(假设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且税率不变)

(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其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借:所得税3=1-2

递延税款(当期提取减值准备产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2

贷: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现行税率)1

(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对以后各期折旧的影响及其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按照会计方法重新确定当期计提的折旧额(如前所述)与按原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折旧额如有差异,按照税法规定仍然按照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折旧额从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由此,将会产生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对其后各期计提的折旧额与可从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的折旧额的差异。

借:所得税3=1+2

贷:递延税款(折旧额变动的时间性差异×税率)2

应缴税金——应缴所得税1

(三)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转回及其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影响。此时主要涉及以下两方面的会计处理及所得税纳税调整:(1)因恢复固定资产价值而转回计入损益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及涉及的纳税调整;(2)因恢复固定资产价值而重新确定的折旧额,以及涉及的纳税调整。

在计算缴纳所得税及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时,应当考虑:(1)当期因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增加的利润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予以调减;(2)前期计提减值准备时确认的递延税款借方金额予以部分或全部转回;(3)对因计提减值准备使得按会计标准计提的折旧额与按税法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折旧额的差额而产生的递延税款予以转回。

借:所得税3=1+2

贷:应缴税金——应缴所得税

(本期利润总额-本期折旧差异-转回计入损益的减值准备)×税率1

递延税款(减值准备转回计入损益以及本期折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2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后对累计折旧以及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固定资产价值得以恢复时可能出现两种情况,即:1可收回金额等于或高于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的账面净值。此时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全部转回,使之减值转回后的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等于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的账面净值;2可收回金额低于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的账面净值。此时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只能部分转回,使之减值转回后的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等于可收回金额。部分转回时,重新确定的折旧额可能与按税法规定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折旧额存在差异,其相关会计处理、纳税调整及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比照上述(二)的情况处理。

(五)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减值以及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在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损失时,会计上确认损失与税法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损失的认定相同。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当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失时,应当将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全部计提减值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该项固定资产的损失在未经税务部门批准前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由此仍存在暂时的差异。

借:所得税3=1-2

递延税款(本期全额计提的减值准以及本期折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2

贷:应缴税金——应缴所得税

(本期利润总额+本期全额计提的减值准备-本期折旧差异)×税率1

(六)固定资产处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相关的责任赔偿-变价收入+清理费用1

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损失金额=固定资产原价-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相关的责任赔偿-变价收入+清理费用2

1和2之间由于减值准备的计提可能存在差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按其差额进行调整。此外,还应调整本期折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借:所得税

贷:应缴税金——应缴所得税

递延税款(包括两部分,即本期折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和转回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注意:

1、建议先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所得税,再计算递延税款本期发生或转回金额,最后倒挤所得税费用。

2、在分析纳税影响会计法下递延税款的金额时,建议使用丁字账帮助分析。

3、对于纳税调整,如果在会计利润基础上减去,对应应纳税时间性差异,计入递延税款贷方;如果在会计利润基础上加上,对应可抵减时间性差异,计入递延税款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