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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会计发展启迪范文

法务会计发展启迪

一、世界各国法务会计的理论发展

1、美国。在1946年,纽约的会计师MauriceE.Peloubet出版了名为《法务会计:在当前经济中的地位》的论文,第一次出现法务会计的提法。FrancisC.Dykeman在1982年编著了《法务会计:作为专家证人的会计师》。1986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布了实务帮助,勾勒出注册会计师诉讼服务的六个领域:赔偿金、反托拉斯分析、会计业务、评估、普通咨询与分析。1988年,最初的几个关于法务会计的小说出现了(如IrisWeilCollett的《与金色尖塔对话》)。同年,美国北达科他州立大学法务会计教授JosephT.Wells在德克萨斯州的澳斯汀成立了美国注册欺诈检查师协会。目前该组织会员人数超过26000名,致力于反欺诈和白领犯罪,他为会计人员提供注册欺诈检查师的考试与培训,及相关的学术研讨活动。随后美国全国法务会计师协会(NAFA)成立,主要目的是帮助其成员更好地为保险公司提供相应的法务会计服务。1992年,RobertL.O''''Block博士成立了美国法务检查人员协会(ACFE,出版发行了同业评论期刊《法务检查人员》,ACFE目前共有12个法务委员会,其中的美国法务会计师委员会成立于1997年3月。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会计学教授D.L.Crumbley在1993年建立了一个“文学作品中的法务会计师”的专业网站,他从80年代开始从业法务会计,并开始进行文学创作,通过主人公的经历教授学生法务会计知识,至今他已写出了12部有关法务会计师历险经历的小说。2000年,法务会计专业性期刊《法务会计:审计、欺诈行为、税务》开始出版发行。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AICPA的诉讼与纠纷附属委员会颂布了多项实务帮助及特别报告帮助,如:《提供诉讼服务》、《AICPA职业准则在诉讼服务中的应用》、《在诉讼服务中的利益冲突》、《诉讼服务中的勾通理解:从业信函、在诉讼及纠纷服务中的欺诈调查》、《提供破产和重组服务》、《执行忠实于现有经济状况的评价》、《计算在个人伤害和非正常死亡及劳动不平等待遇中的损失》、《可选择纠纷解决服务》、《知识产权估价和计算无形损失》等。波提那•K•彼得森和大卫•R•博恩赫尔(BotinaKPeterson&DavidR.Barnhi11)(2003)针对1993年Daubert诉MerrellDow制药公司案以后法务会计人员在法庭上的专家证言所面临的挑战出发,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了当代美国的法务会计人员作证时所面临的挑战,并且提供了应对指南以及应当遵守的准则。波比•沃加、金•卡普里奥提和瑟斯•C•安德森(BobbyWaldrup,KimCapriotti&SethC.Anderson)(2004)

分析了法务会计人员在法庭上的角色和任务,总结了法务会计人员在法庭上作为专家证人通用的五个步骤:明确问题并且量化目标、选择衡量目标的一般标准、系统的净化数据、将资料与标准相比较、得出结论。

2、加拿大。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ICA),自1998年成立优秀法务会计联盟((theIFAAlliance)以来,在国际仲裁、法务会计师应有的知识及角色、国内法律的变更,知识产权诉讼支持、以及建立法务会计实务指南和准则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们还进行专门的法务会计专家认证(CA•IFA),目前已有200名得到认证的成员。2004年10月18日、19日,加拿大调查与法务会计协会(CA•IFA)和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A)将在多伦多召开调查与法务会计——卓越联盟第六届年度研讨会。研讨会的主题有:个人侵权新信息、目前的调查新问题、反舞弊计划和控制的主要因素、法务会计使用的新技术、提高获取舞弊调查的有效性、采购舞弊、调查与法务会计准则新信息、调查与法务会计实务问题、电子数据法的信息保密和保护。

3、澳大利亚。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公会(CPAAustralia)是澳大利亚两大会计组织之一,CPA法务会计讨论组成立于2002年,现有会员30名,大部分在公共事业部门工作,他们主要进行对怀疑的欺诈行为进行调查及对部分控制和防止欺诈行为的方法进行评价。该小组还向成员提供必要的知识为法庭提供司法鉴定服务。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ICAA)是另一会计职业组织,主要致力于私有部门的会计实践工作,它成立了法务会计专门兴趣小组帮助其成员为法庭计算因违反合同或侵权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还研究进行调查欺诈的方法等。ICAA还于2002年6月专门通过法务会计准则APS11号,以及CPAAustralia联合研究的指南2-----法务会计(GN2)。

4、英国。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成立的诉讼支持小组(LSG),为法务会计指供诉讼服务的指导和帮助。在1998年成立的欺诈顾问组((FAP),专门为中小企业防止欺诈活动,公布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如《与欺诈斗争——中小企业指南》、《计算机犯罪——每一个中小企业都应清禁》、《中小企业中的欺诈迹象》等。

二、世界各国法务会计的实践发展

从世界范围来看,法务会计可以追溯到1824年在苏格兰的格拉斯哥(Glasgow)刊登的需求会计人员的广告,仲裁机构、法院以及律师业务都需要这一类特殊的会计人员。在19世纪早期,美国和英国已经出现了指导会计人员如何提供恰当的专家法庭证词的文章。法律法规的调整增加了对法务会计的需求,最初称作调查会计。美国国家税务局采用了许多适应于法庭技术,如净值法,来侦察逃税者。在美国国税局雇佣这些特殊的会计人员控告著名的奥•卡朋犯罪集团偷逃税款,结束了这一犯罪集团的犯罪生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美国联邦调查局雇佣了超过500名会计师作为执法官,从1940年12月6日到1941年6月24日,这些特殊的侦探检查和监控了大约54亿美元的交易。80年代后,世界上各主要会计和管理咨询公司陆续开展法务会计业务。近年来欺诈及滥用权利在企业、政府及非营利性组织中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是深远的,这更加速了社会对法务会计师的需求。从1992年,普华永道的法务会计师己经达到了500人。Coop&Lybrand的法务会计师在19%年达到了380人。美国联邦调查局在1997年便有法务会计师460人,是1992年时的两倍。

目前至少有20所大学(学院)提供法务会计教育,如加拿大的优秀法务会计联盟(theIFAAlliance)与多伦多大学的罗特曼管理学院和在蒙特利尔的EcoledesHautesEtudes商业语一言学校创办的法务会计专业学习第一期在2001年开始,将于2003年毕业。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ICAA)与澳大利亚的莫纳什法学院的法务研究国际学会及澳大利亚辩护协会(flAl)合办的法务会计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课程也于2002年7月开课。

三、对我国法务会计的启迪

1、积极开展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应重视并加快有关法务会计理论的研究工作,建立在开展法务会计业务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循的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工作程序与方法、执业规范与职业道德等完备的规范体系,使法务会计的开展有规可循、有章可依。?在开展法务会计理论研究的过程中,各级会计主管部门、会计学会应主动与法律界、社会公众沟通,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中国实际,建立起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规范体系与行为准则,以指导法务会计实践健康有序的发展。

2、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法务会计行业建设。目前,即使在会计师事务所中,对法务会计有一知半解的专业人员都还不多。法务会计是否真正地能实现其最终目标服务,不仅要有完善的法务会计实务标准作为法务会计人员的行为规范,更重要的是要有一批合格的、高素质的法务会计人员。高素质的法务会计人员除应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度的责任心,还须有过硬的业务能力。在会计丑闻频出的情况下,要发展建立在信用制度基础上的法务会计行业,必须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

3、加快相关学科的建设。在对会计人员尤其是注册会计师进行相关教育时,必须注重学科的综合性。因此,在会计知识方面,应当注意增强对复杂会计事务的判断能力;在调查技术方面,应当加强对舞弊行为的调查。此外,还必须注意法律知识方面以及计算机运用能力的培训。目前,我国的会计职业培训对前两者己经较为关注,但是对后两者的教育还有待加强。

4、加快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我国的司法鉴定制度,对包括司法会计鉴定在内的所有司法鉴定都起约束作用。但是,这种统一的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影响了法务会计的发展。建立分散型的、中介服务为主体的司法鉴定体制,对于避免法务会计业务的官僚化和行政化,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对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证据立法也呼之欲出,我国的会计职业界应当抓住这种变革所带来的发展契机,积极探索新的发展空间。

5、建立法务会计资格认证制度。由财政部牵头,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着手进行法务会计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诸如法务会计人员资格认定制度、法务会计专家证人制度、法务会计咨询制度、法务会计鉴证制度、法务会计操作规范等一套法规制度,同时为提高法务会计人员和所在的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从业使的权威性,应由法院指定具有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法务会计人员进行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