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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派和自白派的情感表达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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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派和自白派的情感表达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杂志》2014年第二期

一、克里利与华兹华斯:流露

据《现代汉语小词典》的解释,流露指的是“(意思、感情)不自觉地表现出来”;而抒发则是“表达(感情)”,是自觉地表现感情。克里利诗歌中的情感总的来说是流露,同时融合了探索感情的过程;而华氏的诗歌则更倾向于抒发,虽然他把诗歌定义为“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诗歌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它来源于宁静中回想起的感情:感情得到思忖,直到宁静逐渐在某种反应中逐渐消失。同时,类似于静想前的主体之感情的感情逐渐产生,而且本身确实实际存在于心灵之中。”[2]490这段话似乎有点自相矛盾:诗歌中的感情既“自然流露”,又经过“思忖”。华兹华斯试图调和这种矛盾,所以他说,最终出现在诗歌中的感情,“类似于静想前的主体之感情,”而且他强调这种感情在写作时确实在诗人心中存在。姑且不论经过沉思后,诗人是否能再次体验原始感情。无论如何,这样表达出来的感情只是“类似于”原始感情。在华兹华斯看来,诗人要经过“长久深深的思考”[2]490才能表达出原始感情,诗歌中的感情是经过诗人深思后有心的抒发。相形之下,克里利却认为,诗歌是诗人“自身现象性的尺度”[4]487。诗人写作时只是“记录的工具”,不会进行深思。诗歌本身展示的就是分分秒秒显示在诗人意识中的现象。它是思维的过程,而不是思维的结果。因此,诗歌中的感情就是诗人的原始感情,是诗人心中现象性的真实,是即时情感的自然流露。克里利和华兹华斯情感表达方式的区别,在各自的诗歌中得到很好的体现。下面我们将以克里利的《春天》(TheSpring)和华兹华斯的《黄水仙》(IWonderedLonelyasaCloud)为例,分析他们之间的具体区别。黄水仙//我好似一朵孤独的流云/高高地漂游在山谷之上,/突然我看见一大片鲜花,/是金色的水仙遍地开放,/它们开在湖畔,开在树下,/它们随风嘻舞,随风波荡。//它们密集如银河的星星,/像群星在闪烁一片晶莹;/它们沿着海湾向前伸展,/通往远方仿佛无穷无尽;/一眼看去就有千朵万朵,/万花摇首舞得多么高兴。//粼粼湖波也在近旁欢跳,/却不如这水仙舞得轻俏;/诗人巨剑这快乐的旅伴,/又怎能不感到欣喜雀跃;/我久久凝视———却未领悟/这景象所给我的精神至宝。//后来多少次我郁郁独卧,/感到百无聊赖心灵空漠;/这景象便在脑海中闪现,/多少次安慰过我的寂寞;/我的心又随水仙跳起舞来,/我的心又重新充满了欢乐[5]218。(顾子欣译)春天//此乃人所在/之地,水/涓涓的样子,湿润的//树干,滴水的树。岩石突/出在春日。软土变得湿润/黝黑。今早/太晚,太晚,太晚[6]579。

表面看来,这两首诗形式大相径庭,《黄水仙》由四个诗节组成,每个诗节都有六行,所有的诗行都韵律整齐。《春天》由三个诗节组成,每个诗节只有三行,每行都很短,没有明显的韵律模式。但是,形式不同并不意味着情感表达方式就一定不同,不同的形式可以相同地或抒发或流露感情。例如:华兹华斯的《黄水仙》和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形式就大不相同,可是他们却都是冷静回想时情感的自然流露。同样的形式也不一定有相同的情感表达方式。例如,同是十四行诗,有的描述感情,有的却抒发感情。虽然华兹华斯的《黄水仙》和克里利的《春天》都表达了欣喜的感情,但这种感情的表达方式却完全不同。首先,华兹华斯的诗歌中的情感是思考后得到的结果,而克里利的诗歌中的情感则隐含在思考的过程中。据史料记载,《黄水仙》写于诗人看见美丽的水仙花后两年。诗歌的时态与之相吻合。前三节用的都用过去时态,描述的都是诗人碰见黄水仙时的见闻和情感,最后一节用的是现在时态,描述的是目前的思绪。从过去的景象得到现在的情思,该诗展示了情感如何在景象中得到回想、表达。而克里利的《春天》则明显缺少这种思考的痕迹。除了最后一句,全诗用的都是现在时态,整首诗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从最后一句我们可以得知,早晨已经过去,叙述者正因此而慨叹。该句似乎是叙述者面临美丽春光时,发表的即时自然的感叹。对周围景物的感知立即而直接地导致了对时光流逝的感知,契合了投射诗“一种感觉必须快速而直接地导致另一种感觉”的原则[7]40。诗歌的感情微妙细腻,是自然的流露而不是直接的抒发。克里利本人的话也说明了这点:我想写的不只是一种思想,尤其不只是自己的思想。如果世界在那里不能变成现实,不能席卷我所有的思想与经验,那么对我,同样对其他任何人来说,都不够。写作必须通过某种途径启示[4]577。

“在那里”指的是在诗歌中,克里利所主张的是,诗歌中那个的一切都要是现实。可见,对克里利来说,要写的不是思想,而是现实,写作不是直接的抒发,而是启示。以此类推,他诗歌中的情感也只是流露在字里行间而不是直接地抒发。其次,华氏的诗突出叙述者的自我,读者只作为旁观者见证其情感,而克氏的诗则尽量削弱叙述者的自我,读者能在词语的作用下体验其情感。《黄水仙》是非常自我的独白,诗人用第一人称来叙述景物,指出其象征意义。叙述者的情感被直接地描述:开始时,他很孤单,像一朵孤云在独自游荡,然后,他很惊喜,因为他突然看到一大片金黄色水仙。当时他没有领悟此情此景到底给了他什么财富,后来他才明白,在孤寂时,水仙花会闪现在他心中,他的心会随之快乐地起舞。诗歌中有明显的主体和客体的融合,确切地说,应该是主体把自己的感情寓于客体之中。水仙花并不会感到“快乐”或“高兴”,只有看他的人才会。所有一切都是从主观的角度加以描述,自我的主观情感得到极度的抒发。与之相反,《春天》则远没有这样主观,却更能激发读者的情感。整首诗应用第三人称来再现春日美景。几乎所有的限定词,包括“涓涓的”、“滴水的”、“湿润的”、“黝黑的”和“晚的”,都近乎中性,很少掺杂个人感情。第一句“此乃人所在/之地”把读者带入叙述者所在的场景中。该句中“人”可以指任何人,没有突出叙述者的主体性。接下来的诗行客观再现了水、树、岩石和土壤的样子。我们只能推断叙述者很喜欢这一切,因为我们自己也喜欢。最后一句“今天早晨/太晚,太晚,太晚”虽然听起来不合常理,却发人深思。我们通常不说“今早太晚”,而只会说“今早某人太晚”或“今早来得太晚”。此句中主语和表语的异常搭配更吸引我们的注意,通过重复“太晚”,遗憾的感觉逐渐在我们心中增强。在遗憾的同时,我们不禁要问,为何“今早太晚”?稍加推理就能得出答案:如果今早来得更早,他就能起得更早,白天的时间就更长,他也就能更多地享受美好的春日。原来,他对春日的感觉是相见恨晚。看上去客观的句子就这样蕴含了强烈的情感。可见,虽然华兹华斯和克里利都寓情于景,但他们在表达情感的方式上却大不相同。华兹华斯的情感在回想中生成,是原始情感的加工。而克里利的情感即刻生成,是原始情感的自然流露。华兹华斯主观而自我地抒发情感,而克里利则客观地呈现情感。

二、克里利与洛维尔:细腻

VS粗放希德•科曼(CidCorman)评论克里利的诗集《为了爱》(ForLove)时指出,克里利的世界“严格来说是一个没有任何其他人的世界”,“他的诗歌总是确切地定位于、也只定位于他自己。”[8]110科曼的话让我们想起和克里利同时代的一个诗歌派别:自白派。自白派诗人的诗歌也总是定位于自己,大胆表达诗人自己的思想感情[9]154-155。然而克里斯托弗•兰姆伯特(ChristopherLambert)在评论克里利时却说,克氏表达感情时“敏感而细腻,没有‘自白诗’有时表现出的过多的自怜。”[10]343从以上这两种评论中可以得知,虽然克里利和自白派都大胆表达自己的感情,但他们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克里利更为敏感细腻,更有节制。本文将比较克里利和自白派的代表之一,罗伯特•洛维尔(RobertLowell),以探讨他们之间的区别。克里利和洛维尔生活在相同的时代。他们的写作都带有强烈的自传性。克里利“认为他所有的写作最终都是自传性的”[11]81,洛维尔的诗歌则被认为“是个人经历的赤裸裸的表述”[12]482。他们都在自己的诗歌创作中大胆创新。克里利使诗歌的节奏和声音与它产生的场合吻合,让形式称为内容的延洛维尔则使韵律与诗歌中的经历相吻合,不给诗歌强加韵律。因此,他们的写作都比较自发即兴。尽管存在这些相似之处,他们表达情感的方式却大不相同。上文已经提到,克里利表达出的情感显得更为细腻敏感,更有节制。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对诗歌语言的偏好不同。洛维尔喜欢使用修辞化的语言,而克里利则正好相反,他强调语言的“物性”(thing-ness)或本义性(literality)。这在他们各自的诗歌中得到很好的体现。洛维尔的《臭鼬的时光》(SkunkHour)是自白派的代表作中转引率最高的诗作之一,从这首诗歌里,我们可以看出洛氏的语言风格。以该诗的第一节为例:Onedarknight,/myTudorFordclimbedthehill'sskull;/Iwatchedforlove-cars.Lightsturneddown,/theylaytogether,hulltohull,/wherethegraveyardshelvesonthetown./Mymind'snotright.一个漆黑的夜晚,/我的帝舵福特爬上小山的头骨;/我观望着爱的小车。车灯熄灭了,/他们躺在一起,并排的两艘船只,/墓园斜挂在城市的上方。/我的心已经失常[13]191。这是诗歌的第一节,其中有大量的意象和词语指称自身之外的意义。在第二行,小山的顶端被比成“头骨”(skull),使人产生不快的联想,因为它也指“象征死亡的骷髅画”。第三行中“爱的小车”(“Love-cars”)是提喻,小车代表车里的恋人。第四行中的轿车被比作小船,因为车身被比作船壳(“hull”)。第五行的“墓园”和“倾斜”(“shelves”)搭配,暗指死亡笼罩着整个城镇。短短的六行中就有四行应用修辞,第六行虽没有修辞,却直白地描述自己的感觉。相比之下,克里利的成名作《我认识一哥们》(“IKnowaMan”)则更微妙地求助于词语的本义:AsIsdtomy/friend,becauseIam/al-waystalking,--John,I//sd,whichwasnothis/name,thedarknesssur-/roundsus,what//canwedoagainst/it,orelse,shallwe&/whynot,buyagoddamnbigcar,//drive,hesd,for/christ’ssake,look/outwhereyrgoing.我对我/哥们说,我就爱/说个不停,约翰,我//说,那并不是他的/名字,黑暗包/围了我们,该怎样//去反抗/或者干脆,要不要/为何不,买他娘的一辆大轿车,//开好车啊,他说,/天哪,看/你把车开到哪儿去了[6]132。该诗中鲜有通常意义上的意象,这符合克里利一贯的语言风格。他坚持认为,“语言是事物”[4]490,也就是说,语言不应该指称自身之外的其他意义。它们所产生的意义应该基于词语的本义。《我认识一哥们》的节奏和声音极富表现力,给人的感觉是:尽管很难,但还得继续。这种感觉来自语言本身的特质,而不是来自任何修辞手法。每一个音节的处理都服务于整体效果,正如科曼所言:“我们必须又聋又哑,才领会不到克里利这首诗的节奏,体会不出其细腻的处理,以及词语和感觉的新颖‘配音’。”[8]113诗歌的分行让人觉得,除了“买他娘的一辆大轿车”(“buyagoddamnbigcar”)外,所有的内容都是结结巴巴说出来的。而“买他娘的一辆大轿车”一定是激动之时脱口而出。这句话以及缩写的“说”(“sd”)以及“你”(“yr”)、短短的诗行、单音节或双音节单词等,暗指快速行进的一切。克里利在接受阿兰•里亚克(AlanRiach)的采访时,谈到了这首诗的背景:《我认识一哥们》写于1955年……这是艾森豪威尔年代。我记得它写于圣弗兰西斯科,我还记得我事实上已智穷力竭,因此这是一种奇怪的急转。当时没有人跟我这么说,但现在我肯定地对自己这么说。我的婚姻其时已经破裂,我离开了黑山学院,来到了圣弗兰西斯科……但是关键的是,我没有传统意义的前途可言,然而整个世界却都是我的!和我共鸣的声音来得较晚,那是鲍勃•迪兰(BobDylan)的话:“一定有从这出去的路……”这对我来说就是当时的语境。我所说的就是“让我们逃离这儿……”[14]从克里利的话可以看出,《我认识一哥们》非常忠实于他当时的感觉。诗人当时已经陷入困境,婚姻和事业都溃散了,可尽管面临如此境地,他还是觉得整个世界都是他的。因此,他试图排出万难前行,逃脱目前的困境。这样的境地和相应的感觉在诗歌中都由词语来再现。跨行的单词“包/围”(“sur-/rounds”),给人的感觉是,黑暗从上至下延伸开来,把叙述者围得严严实实,可他却坚持在窒息中行进。简单的一句“因为我总/在说话”道出了他的自责、自卑与孤独,也反映了他近似疯狂的执著。“那并不是他的/的名字”(“whichwasnothis/name”)折射出他只顾自己说话的迷狂,也凸显其与朋友的疏远,进一步加强了孤独的感觉。第三节中唯一的一个完整的词组,“买他娘的一辆大轿车”,反映叙述者想到对抗黑暗的办法之后的激动心情,最后一节的“看你把车/开到哪儿去了”(“look/outwhereyrgoing”)说明他激动得忘乎所以,差点把自己和朋友都带入险境。从节奏到词语到句子,所有语言的特质都被调动,来表达当时的心情。正如科曼所言:“每个音节都发挥了自己的功效,没有丝毫保留。根本就没有‘时间’去润饰。”[8]114总之,克里利这首诗歌中的词语基本都以本义出现。诗人没有把黑暗比作罩子或任何他物,只通过其构词法拆分“包围”,就制造了被包围的效果与感觉。他也没有求助修辞来做自我批评或表现自己类似强迫症的症状,只简单地说“因为我/总在说话”就达到了应有的效果。洛维尔直白地承认“我的心已失常”,克里利则激活词语本身的功能,以言行事,制造类似的感觉。正因为克里利重视词语的本义,尽量不使用产生多种联想的意象,他表达情感的方式才更为细腻,准确,也更有节制。

综上所述,克里利的情感表达方式既不同于华兹华斯,也不同于洛维尔。由于他强调自发写作,主张诗歌应该是诗人写作时意识的真实反映,所以他表达情感不像华兹华斯那样在沉思中回忆后再进行抒发,而是忠实于每个瞬间的感受即兴自然地流露。同时,因为华兹华斯突出主体性,而克里利则尽量削弱主体性,所以他所表达的情感显得更加客观,也更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克里利和洛维尔在情感表达上的差别主要表现在各自的语言风格上。洛维尔倾向于应用修辞语言,而克里利则钟爱语言的本义。因为修辞语言的特征是环顾左右而言他,所以其表达的感情显得更为粗放。而克里利通过利用语言本身节奏、声音、构词法等特质,准确而细腻地表达情感。另一方面,洛维尔还偏爱直白地表达情感,其实这是对情感的外在描述。而克里利则内在于某种情感中,说出该情感影响下的表现。这也使得他更为细腻具体地表达情感。投射派、浪漫派和自白派诗歌情感表达方式的差异,可以在克里利与华兹华斯、洛维尔情感表达方式的差异上窥见一斑。

作者:刘朝晖单位: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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