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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出版观念的变迁思考范文

时间:2022-05-27 09:39:20

文学出版观念的变迁思考

一、意识形态规训下的文学出版(1949—1976)

(一)国家出版政策的规范为了加强对全国出版业的管理,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先后颁布了许多与出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表1所示:从表1列举的国家出版制度中,我们可以看出,第一,国家对出版问题进行了统一调控。在解放前的1948年,《人民日报》刊发了颁布的《晋冀鲁豫统一出版条例》规定,统一全国出版事业,加强对出版机关和出版物的监管,有计划地为人民提供文化精神食粮,机构设置上设出版局和出版委员会,负责审核所属出版机关出版计划、书刊、图像等,未经审查的出版物不得出版。1950年7月通过的《大行政区及各省市新闻出版机关的任务与组织的规定》,主要任务是对新闻和出版加强行政管理,《中央宣传部关于目前出版工作的指示》明确了出版总署管理全国出版事业实行的必要的方针和政策,并要求各级党委予以支持且加强对当地出版业的政治领导,同年10月28日政务院颁发的《关于改进和发展全国出版事业的指示》,明确了出版总署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发行的管理和绝对领导地位。第二,国家对期刊登记和发行的要求。为了保障人民的言论自由和剥夺反动派的言论自由,政务院颁布的《管理书刊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暂行条例》《期刊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期刊出版业和发行业均应持证营业,并要求在发行前要向当地行政机关登记,否则,不予以发行。1952年颁布的《关于改进出版物发行工作的联合决定》,决定实行计划发行,报纸、杂志归邮电局总发行,图书的发行统一到新华书店总发行。第三,国家对出版物内容的限定。为了更好地发挥出版物的社会意识形态功能,中央政府对出版物的思想内容进行了审查和处理,1952年7月4日《关于查禁书刊的指示》指出,对于危害国家和人民的书刊必须严格查处,且又在《关于处理违法的图书杂志的决定》和《关于处理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图画的指示》中对违法书刊给予处理。[3]51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对出版业的大胆尝试,事实证明,这些法律法规是与我国当时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对于新中国计划出版体制的建立具有重要作用。党和国家对出版领域进行法律上规范的同时,还制定了出版社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如年度出版计划审批,审核、请示制度,接受工作检查,配合临时任务等。自新中国成立起,我国各个政府部门都建立了党政机关,文学出版领域也是如此,党委负责制是出版业的重要机制,“今后虽然我们要统一集中了,但在领导关系上党委还是要摆在首要的地位,各级书店同样要接受各级党委的领导……还要加强和党委的联系,向党委报告”[4],同时还要接受出版总署、文化部出版局、出版处等多个机构的领导,这些机构都有权根据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形势对出版机构和出版政策作出调整。全面的法律规范和多层的政治领导,严格地保证了文学出版的政治方向,但有时也未必就符合出版社的实际情况,就像出版家冯雪峰说的那样,“出版社的组织要彻底考虑,现在上级行政部门把出版社当作附属机关来看待,不顾出版工作的特点”,多个领导机构的存在也使得出版社“左右上下夹击,有苦说不出”,出版自由受到很大制约[5]。冯雪峰所反映的问题其实是当时出版环境的一种写照,这个时期的出版完全服从与国家意识形态的管理,对出版工作特点的关注有所忽视。

(二)编、印、发的分工合作与书稿“三审制”的制定为了获取对文化的领导权,国家对文学出版的编辑、印刷和发行等工作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并确立了书稿的“三审制”原则。1950年第一届全国出版工作会议对出版业进行了明确的专业分工,实行出版、印刷、发行的分工与合作,以便实现各个环节的专业化和整体的系统化,精益求精的同时也追求全局上的协调。“全国图书杂志的出版、印刷、发行事业统筹兼顾,分工合作。统筹,才不至于偏在某些方面,兼顾才不至于亏了某些方面,分工,才可以精益求精,合作,才可以相辅相成:这样才是新民主主义之下出版事业的方向”。[6]此外,会议作出把全国书刊的发行工作统一由国营新华书店负责的决定。编、印、发的协调分工,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经济紧缩时期人们对精神产品的需要,但这种分工打破了传统出版业独立经营的发展理念,从而使得编、印、发处于一个生产链条上,任何一环出现问题,都便于党和国家作出及时有效的调整和控制,而且党和国家又把全国书刊的发行权统一归于新华书店,又从流通上扼制了书刊是否能够“问世”,实现了国家对舆论宣传的有力指导。对于书稿的编辑,20世纪50年代初人民文学出版社提出了“三审制”,即责任编辑初审、主任复审、总编辑终审,特别重要的或专门的著作需送社外专家或有关机关审查,然后再提交编委会讨论。初审工作除了对文稿的艺术价值、文字水平等做出估量外,最主要的是保证它的政治倾向性,这也是决定书稿是否采用的最关键因素,如果一部文稿未能符合当时意识形态的要求,就很难被采用,严重者还会受到一定的政治批判,即使当时允许出版的作品,但随着政治形势的变化且与现时的政治斗争“不合时宜”,那么该部作品的作者和出版者等一系列相关人员将会受到牵连,比如《刘志丹》就因为“党性”问题,出版社负责人和编辑人员都受到一定的批判。新中国成立后,根据第一次文代会的指示,文学发展须朝着“文艺为政治服务”“文艺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发展,所以出版领域的所有工作都是以此为纲进行的。比如轰动一时的小说《青春之歌》,1955年5月完稿之后交由中国青年出版社编辑出版,虽然在内容上写的是知识分子在革命斗争中不断成长最终成为一名优秀的革命战士的题材,但因作品的主人公触及知识分子这根敏感红线而出版遭受诸多波折。责任编辑张羽给出的初审意见是“……基本上是感动的……这部小说如能大大压缩、改写,或删削掉一些描写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不健康思想情感的地方,就会大有改进;如再能把前边所述那些薄弱的地方适当增强,是可以达到出版水平的”,而文学编辑副主任陶国鉴复审意见是“同意这样处理”,后来稿子又找专家外审,欧阳凡海给出的长达六七千字共三十三条的意见中,后三十条都是不足,基本上否定了这部作品,其中最大的不足是“以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林道静作为全书中最重的主人公、中心人物和小说中的线索,而对于林道静却缺乏足够的批判和分析”。之后《青春之歌》又经过大量的改写,恰适借“百花齐放”的惠风,最终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58年出版才得以问世,杨沫本人也因此一炮走红[7]。而同样是知识分子题材的《我们夫妇之间》,作者就因为“小资产阶级创作倾向”而受到批斗,所以,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文学的创作与出版都要符合国家所限定的政策,任何越轨行为小则导致文稿的夭折,大则招致政治批判。

(三)激进的文学出版观念———“”文学的出版1966年,发生。此次革命从文化领域开始,传播社会意识形态的出版业首当其冲。许多出版机构被撤销,大批出版人员被批判,如为新中国文化出版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民文学出版社,曾被诬蔑为“黑染缸”“制造所”,工作人员被视为“放毒犯”。1969年国庆节前夕,出版社被连锅端,“除极少数几个侥幸者外,无论老弱都被送往一千多公里以外的‘广阔天地’接受‘再教育’去了”。文学出版也一改此前为政治建设服务、为发展人民出版事业服务的积极干劲儿,变得谨小慎微、缩手缩脚,生怕一不小心犯错误,所以,这段时期出版社的出书热情并不高,整体上抱着消极应付、力求自保的思想,具体可以概括为“一怕、二等、三应付”:一怕,怕犯政治错误;二等,“等四届人大召开以后,体制定了,方针任务明确了,才好工作”“等清队结束了,斗、批、改有了眉目再出书”;三应付,鉴于前两种思想观念,文学出版工作基本上处于应付态度,但是,对于“上面”交代的出版任务,则放心大胆地去做,最为突出的现象之一就是“八大样板戏”的出版[2]133、134。“八大样板戏”是时期主抓的活动之一,为了扩大自己在文化界的影响,她亲自参加了样板戏的改编工作,作为这一时期最为突出的文化现象,号召样板戏的普及,故样板戏的大量出版成了出版界的一项重大事件。样板戏的出版,名义上是由国务院文化组负责,但实际上一切都是由说了算,在她一手策划下,样板戏的出版被提到了国家议程。据统计,仅1966年到1970年5月,全国文艺读物出版了137种,总印数42177万册,其中样本戏剧本、曲谱就印了8294万册,演唱材料、故事书等出了82种,印数29417万册,其中不少是根据样本戏改编的,截止到1972年6月底,仅北京地区新华书店的样板戏图书存放约150万册,全国各地存货也很多,无人问津,许多都成为了废品[2]425。十年“”期间,文学创作完全背离了建国后确立的正确的发展轨道,以《同志委托同志召开的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为理论基础,给我国的文化建设带来了深重灾难。《纪要》否定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文学成就,否定西方文学,甚至还否定中国古代文学。在推倒现有一切文学的基础上,继而建立了极“左”的一体化的文学体制,“三突出”“三结合”“根本任务论”“主题先行论”等极具政治色彩和阶级斗争意味的理念占据了当时文学创作和出版的主流,单一的、公式化的文学主张和理论极大禁锢了文学艺术的创造性。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期间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图书出版概况,如图2所示:从图2中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出,1964年至1970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年出书类目数整体呈下降趋势,1965年至1966年下降幅度最大,而“”开始至1971年整体处于一种超低图书出版期,分别为18种、5种、1种、14种、0种、20种,1967年图书出版类目有《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样板戏《红灯记》《沙家浜》《奇袭白虎团》《智取威虎山》五种,1968年只出版一部样板戏《海港》,1970年停刊,虽然此后至结束整体上呈大幅增加趋势,但出版的多为战歌、民歌、颂歌之类的小册子,如《万岁!》《朝阳新歌》《群众演唱选》以及根据八大样板戏改编的说唱材料,真正有艺术价值的作品很少,即使轰动一时的《金光大道》《万山红遍》等小说,都有着鲜明的政治色彩和时代烙印,这些作品的创作和出版都严格地迎合了当时的政治形势,是在当时意识形态左右下所进行的文学实践,然而,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它们自身所具有的时代光环和文本张力必定会随着特定历史时期的终结而黯然失色。是党的极“左”激进思潮在文化领域的泛滥,文学激进派在十年中创造了大量的“样板”实验,这些“样板”需要出版媒介的传播而获得出版的效应。由于当时特殊的文化环境,文学出版也只能围绕政治运动和阶级斗争来运转。

二、双重语境下的文学出版(1978—1992)

文学界在经受了“十七年文学”和十年“文学”之后在慢慢地恢复和调整,随着现实主义的回归和作家主体意识的觉醒,“伤痕文学”“反思文学”“改革文学”等新时期文学形态相继出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重大决策,促使新时期文学创作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性转折,在这以后,文学生产正在慢慢摆脱国家政治的工具地位,逐渐走向市场化、自主化、生活化。1979年12月,全国出版工作座谈会在湖南长沙召开,会上明确地提出了新时期出版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宣传马列主义、思想,传播、积累科学文化知识和成果,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为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8],会议制定的《出版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出版社……必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方针”,这项规定一改此前三十年强调为政治服务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出版方针,变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根本上扭转了出版发展的方向,从而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对于地方出版社,为了更好地发挥其积极性,会议提出了“立足本地,面向全国”的方针。由于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出版业也开始摆脱政治的附属地位而逐渐探索自身发展道路,但摆脱并不等于脱离,基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出版业不可能像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完全自由化,它必须在国家政策调控的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市场经济过渡。在改革开放初期,为缓解十年“”造成的书荒局面以及满足读者对文学书籍的需求,国家出版局举全国出版之力重印了35种中外文学著作,其中中国古典文学9种,现代文学10种,外国古典文学16种,每种印数在40万到50万册,共计1500万册,即使这样当时还不能满足全国人民对文学读物的需求,后来部分又重印。为使出版业更好地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对出版体制实行了放开搞活、承包制、利润留成、简政放权等改革措施,出版机构的自主性、灵活性、积极性都大大增强,出版领域焕发出勃勃的生机和活力。这一时期由于全党全国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出版事业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为了推动出版业的发展,扭转期间出版“荒废”的局面,国家在这一阶段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这些政策奠定了新时期以来国家的出版基础,但是主要还是以计划经济的出版模式为主,有限的向市场开放,可以说,这是一种在计划与市场双重语境下的出版策略。从表2可以看出,1979年出版政策调整为“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意味着出版政策的一个基本变化,但是这种变化还是在国家出版政策“一体化”(编辑、出版、发行等计划的一体化)的结构中进行的。而在1983年,出版政策出现了巨大的转变,双效策略的提出要求出版社既要重视社会效益又要重视经济效益,而出版自主权的扩展和出版发行体制的转变意味着出版企业需要考虑到市场的要素,需要在市场的分化中确立自己的出版策略,特别是在图书的发行拓宽了、图书的发行已经不再是新华书店一家独大的局面下。随着国家对出版业的政策性转向,这段时期我国的文学出版观念呈现出了新的特点,最明显的变化就是文学出版物的内容开始侧重反映当下的生活,即“人的文学”。随着国家出版政策的调整,意识形态对出版的调整逐渐宽松,新时期文学自我意识渐渐觉醒,开始关注当下,反应人、人的生活及其生存的社会,侧重表达“人”的情感和现实感受。基于长达十年“”期间的失声,大批受到迫害或转入地下写作的作家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痛苦和愤恨,在思想界逐渐“解冻”后发出了内心的呐喊,讲真话、抒真情,大胆揭露生活中的矛盾,一些敏锐的出版家敢于正视历史和现实,毅然决然地出版了一些当时带有争议性的作品。如1977年刊载于《人民文学》上的刘心武的短篇小说《班主任》和1978年发表于上海《文汇报》上的卢新华的《伤痕》,虽然从创作上看艺术水平不高,略显粗糙,但因为创作主题都关注时下现实人生、表现作家主体个人感受,具有一定的社会现实意义,所以都获得了出版“许可证”;之后的“反思小说”更加地注重特定历史时期人物情感和性格的复杂性,如张贤亮的《绿化树》,这部小说将反思的笔尖触及了人的灵魂深处;蒋子龙的《乔厂长上任记》,则把目光聚焦在当下的改革之中,深入挖掘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刚刚结束的之后,中国思想界乍暖还寒,这些作品的视角就直接转向创作主体的内心感受和对现实生活的看法,其创作和出版不可不说需要一定的勇气,同时对于促进社会思想解放和社会改革,也起到了极大的开拓作用。不管是“伤痕文学”对“”的控诉,还是“反思文学”对人性深处的追问,抑或是“改革文学”对当下政治经济改革的审视,某种程度上都说明了当时的文学创作和出版都已经开始关注现实、关注人生,“人”的价值(尤其是普通人的价值)开始重新被发掘。处于特殊的历史环境,这些文学潮流的出现,既是出版政策宽松的结果,也是当时人们情感宣泄、个人价值追求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这就为文学出版创造了巨大的生存空间。随着思想解放运动的不断深入,外国文学以译介形式大量出版,做出突出成绩的上海译文出版社,积极开展译介和出版业务,大胆引进西方文学思潮,给中国文化界注入了新的活力。上世纪80年代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了“外国文艺丛书”,与人民文学出版社联合出版了“外国文学名著丛书”,又与外国文学出版社共同出版了“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这一系列外国文学译著,将世界各国的代表性作家作品和文学理论引入中国,给中国文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血液,拓宽了中国文学的发展空间,并对中国上世纪80年代的文学创作和文学论争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如以马原、洪峰、格非、苏童、余华等为代表的先锋小说流派,就是受西方现代主义的影响兴起的;莫言的作品创作,就是深受美国意识流小说代表人物福克纳和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代表马尔克斯的影响。外国文学的译介出版,直接将中国当代文学纳入了世界文学轨道,与欧美文学发展相比在创作和理论都显得苍白无力,所以,这段时期我国文学创作或多或少受西方文学的影响,表现在文学创作上就是这段时期我国文学流派走马灯般的“你方唱罢我登场”,在此起彼伏的文学论争中,给国人奉上了一顿顿丰盛的文化大餐。这一时期,由于出版政策的调整,出版从计划转为市场,在文学出版上遭遇到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大量文学期刊出版面临困境。文学期刊的生存是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的,当出版制度从计划向市场的转型过程中,文学期刊在计划体制内的出版模式受到了严重的挑战。①大部分省级的文学期刊从1983年出版模式调整开始发行量就急剧下降,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特别是1984年12月29日国务院《关于对期刊出版发行实行自负盈亏的通知》的规定后,多数的期刊失去了经费的保障,难以为继。在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80年代中期,文学期刊出现了初步的分化和转换,部分省级的文学期刊处于观望状态,地市级的文学期刊几乎都开始向“通俗化”迈进,而依靠出版社的文学期刊则开始发力,由于有出版社的市场化运作的经验和资金保障,出版社的文学期刊则成为“纯文学”发表的集散地。纵观这段时期的文学出版业,因为对于刚刚结束的造成的经济、政治、文化各领域混乱状况的拨乱反正,所以,出版社也积极承担了应有的社会使命,在批判“”、宣传新的思想和政策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出版的文学作品现实意义极强,对社会的作用也是立竿见影,与社会主义建设前三十年浓厚政治色彩的文学观和此后90年代以后利益驱使的市场经济文学观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更显得弥足珍贵和醇正。这段时期文学出版和创作对现实生活的思考和社会问题的关注以及受外国文学思潮的影响,催生了一次次翻涌的文学思潮和新生的文学群体,“伤痕文学”“现代主义”“新写实小说”等等,一时形成了“文化热”的局面。

三、文学出版观念的多元化(1992—今)

继20世纪80年代的文化热之后,90年代逐渐出现经济热,在市场价值规律的无形调节下,文学生产和出版也逐渐向经济利益倾斜。“90年代文学(文化)的变化和特点体现在多个方面,其中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多元化时代的到来……多元化一方面是政治意识形态控制和引导下的转变,更主要的则是市场经济自然分化的结果。”[9]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1992年党的十四大,会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目标,社会经济的转型引起了思想观念的重大变化。同年12月召开的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提出要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出版体制,出版社必须改变之前单一的生产模式向生产经营型转变,这标志着中国出版改革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1993年,国家对图书市场逐步放开,图书作为商品开始走向市场。1994年,新闻出版署提出出版业的发展要从规模数量增长为主要特征的阶段向优质高效为主要特征的阶段转移,从体制上要从传统的事业管理为主转向产业管理为主,进一步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7年中共十五大对新闻出版业的改革提出要“加强管理,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行体制改革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图书大市场”。进入21世纪以后,《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将出版业体制改革从试点转向全面实行。出版企业实施集团化和精品战略方针在全国铺展开来。2002年党的十六大之后,出版制度上重点体现在文化体制的改革。十七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文化改革发展,作出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随着文化出版企业改革的全面推进,文学出版观念在市场转型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文学出版也由一种相对纯粹的意识传播行为渐渐变为一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文化生产行为,此时的文学产品体现更多的是商品属性,它的出版、印刷、发行都在价值规律的无形调节下进行的。作为特殊的商品,作家的精神劳动给文学生产提供了最初的原料,出版为其提供了包装和营销策划,而终端的读者群体消费则是所有环节有力运转的动力和源泉。在市场环境下,作为出版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文学出版业,它的存在和发展也不可避免地向着经济利益倾斜,基于自由宽松的社会话语氛围,此时的文学出版观念呈现出了多元化的特点。具体特点如下:

(一)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读者为宗旨新中国成立以后,作家的创作、作品的出版和发行,都被纳入了国家的计划体制之内,作家、出版社和发行部门等工作人员都属于公职人员,他们的工资都由国家统一发放,获得发行权的文学作品由国家统一分配,基本上不愁销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版社独立自主自办发行的理念逐渐形成,“铁饭碗”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从政治经济学理论来看,一切商品生产(包括文学产品)的初衷都是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获取使用价值,获得价值,从而实现经营的扩大再生产。文学产品虽然具有传播意识形态的功能,但在本质上还是商品,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学出版也开始围绕着市场运转,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二)出版社与作家的关系转变新世纪以来,由于国家对出版政策的调整,使得出版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但同时,激烈的市场竞争也给出版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其中既有国内同行业的竞争,也有国际外来资本的压力,此外,快速发展的经济和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也给出版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乃至近来有学者声称“文学无用论”“文学边缘化”等说法。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从而更多地分享文化市场资源,文学出版在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印刷技术、营销策划等方面之外,更应该注重市场需求,以消费者(读者)的口味有针对性地进行文学生产。为了能够出版这样一些让读者喜闻乐见的读物,出版社就会想方设法寻找优质稿源,比如向知名作家签约、约稿,甚至不惜花重金购稿,这样一来,作家与出版商的地位就发生了变化,作家相对处于有利地位,同时,这种变化某种程度上也能体现出社会的文化发展水平。在市场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出版社与作家关系变得非常密切,尤其是那些知名作家,他们在共同打造文化产品过程中,互相合作,利用彼此的优势获得最大文化资本,出版社可以依靠作家的社会地位和名气获取行业效益和提升业界形象,甚至还可以通过包装、炒作等方式打造明星作家,而作家则通过出版社扩大自己的社会影响力。在明星崇拜日益盛行的当今社会,重视作家的明星效应是一种重要的图书营销策略。

(三)图书策划的盛行在计划经济时期,图书的出版、印刷、发行实行严格的分工制,出版的图书由国家统一调配,统购统销,因为不愁销路,出版社对图书的装帧设计、广告宣传等策划行为显得并不十分热心。而在市场经济异常活跃的今天,出版机构成了自负盈亏的个体,自办发行的观念逐渐形成。面对同行业间的激烈竞争,加上影视、网络等科技传媒的威慑,此时的出版业不仅要面向市场出版高质量的好书,还要学会如何打造畅销书,图书的出版、印刷、发行乃至反馈都给予了极高重视。图书策划通过图书包装、广告宣传、作家签售和影视带动几个方面展开。

(四)出版集团的崛起为了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寻求自己的立足之地,我国出版界开始了联合组建的步伐,这不仅是提升自身实力、优化出版结构的需要,也是应对经济全球化、坚守文化阵地的必然要求。出版集团根据整合的途径可分为政府主导和民间资本自发聚拢两种形式。20世纪80年代末,国家体改委、国家经委发出了《关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几点意见》,提出了“组建企业集团应有多层次的组织结构……企业集团可以试行股份制”。1988年,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山东文艺出版社、四川文艺出版社等11家地方文艺出版机构联合成立了“地方文艺出版社联合发行集团”,这种集团是在自愿的前提下发起的,组织结构较为松散。90年代后,出版业在行政力量的参与下开始了较高规格的组合。1992年,在新闻出版署的推动下,山东、四川、江西等省出版总社纷纷成立了出版集团;1996年,新闻出版署批准成立广州日报报业集团,等等[10]。另外,出版的民间资本也加进了集团化建设,比如在1988年至1997年间,在香港的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三联书店及其他一些出版企业联合成立了以出版、印刷、发行、销售、书画、电子商务等多位一体的香港联合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该集团在内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管理优化、技术创新等方面大大提高了市场份额,从而增强了综合竞争力,并成功地在新世纪的全球金融危机中经受住了考验。出版集团的成立,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的出现一方面是出版集团寻求自身发展的有效途径,从另一方面来说,这种举措也是更好地推动当下文学能在新时期占据一席之地,以不至于被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所湮没。作为文化生产和传播的发展力量,出版集团的成立,对于当代文学的有力“发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出版平台。

(五)数字化出版数字化出版的出现,是从传播媒介的变革层面来讲的,与之前文学出版主要靠书籍、报刊等纸质形式不同,90年代以后随着互联网的引进,出现了一种全新的出版模式,即数字出版,它是建立在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等高新技术基础上,融合并超越了传统出版内容而发展起来的新兴出版产业,这种出版方式集文字、颜色、声音、图像、视频链接等技术于一体,拥有了传统纸质文学出版物无法比拟的优势,迅速赢得了读者的青睐。数字出版虽然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发展进程很快,目前已经形成了网络图书、网络期刊、文学网站等新的产业形态。由上可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日渐深入,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发展的转型、大众文化的兴起、网络交流的广泛及文化市场的形成,不但使中国当代文学生存的外部社会语境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深入到文学生产内部,直接对当代文学生产机制的各个环节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首先,从文学活动本身层面上来说,主要表现为对作家创作和作品内容的影响。在以市场成为衡量文学作品价值的重要标准之后,作家在进行文学创作活动时不得不考虑作品问世后的市场效应,关心作品问世后会不会大卖,这样一来,作家就由纯粹的精神生产者开始向普通的社会个体转变。在市场的调节下,作家协会也开始实行合同制,作家本人必须发表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文学作品,在合同期满以后,可视作家成绩和本人意向决定是否续签。这就要求作家须根据文学市场的需要进行创作。另外,稿酬和版税制度也给专业作家或非专业人群提供了创作动力。在共同的文化市场中,只要有文字功底的人都可以拿起笔,一旦作品能够发表,就能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这一点吸引着不同身份的人加入到文学创作的队伍中来,作家队伍呈现群体化的特点。加上网络文学这种新的开放的出版平台的出现,大大拓展了文学出版和传播的空间,痞子蔡、当年明月、安妮宝贝、南派三叔、唐家三少、梦入神机等网络作家的相继成名与获利,更加激起了无数文学爱好者的写作热情。随着文学商品化、读者兴趣娱乐休闲化,为了在文化市场中“分得一杯羹”,一些专门从事精英文学创作的作家也纷纷转型,开始走向市场为导向的大众化创作,例如80年代兴起的以追求艺术和形式创新为己任的先锋派,在新的社会语境中开始了对纯文学的反思并转型,“真正的危机不是话语的危机、信念的危机,真正的危机是生存的危机”。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马原、余华、苏童等作家的创作逐渐向通俗化倾斜,而他们也成了文化转型时期最大的获利者,余华的《活着》和苏童的《妻妾成群》通过影视的改编,都获得了不菲的经济收入。其次,在传播媒介上实现了“多媒介”融合的出版策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引进和普及,文学积极与之“联姻”,实现了图书策划的媒介融合和原有纸质文学的电子化,并催生了新的以网络媒介为主的数字出版业,改变了传统社会旧有的纸质出版方式,这在出版技术上是历史性的进步。新的出版模式的诞生,必然会带来文学创作、出版、发行、传播、阅读等一系列的变革,网络文学摆脱了现实实体空间的禁锢,让文学的传播和接受置于一个更为宽阔自由的虚拟空间,并以其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形式多样、反馈及时、平台开放、彰显个性、价格实惠等优势迅速进入了大众的视野。然而,网络对于文学也是一把“双刃剑”,比如,由于网络文学平台的开放性,网民可以自由地发表言论,鉴于其自身文学素养参差不齐、动机不纯等原因,难免会造成大量的无聊的拙劣品或语言垃圾,甚至产生低俗化、庸俗化的作品。对于这种新兴的文学形态,我们要有一种谨慎且宽容的态度,在逐渐的探索和实践中找到一个最佳的立足点,这就需要文学网站、全体网民、政府法律的共同参与和维护。文学网站要有一种品牌意识,搞好文学网络出版的品牌建设,坚持“内容为王”的经营理念;网民要自觉约束自身行为,端正思想,传递积极健康的文学信息;而政府要加强立法,完善网络文学出版体制改革,推动建立一个公平、有序、平稳的网络出版平台。

作者:胡友峰郑晓锋单位: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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