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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技术微课的制作研究范文

时间:2022-07-25 11:01:46

刑事技术微课的制作研究

《经济与社会发展》2017年第2期

[摘要]刑事技术课程作为公安院校必设课程之一,应与时俱进地“微课”化,以服务教学之需。刑事技术微课制作应当遵循“微”原则、基础性原则及保密性原则,在内容选择上也应当有所甄别。信息化时代,适时将新媒介引入公安教学当中,将刑事技术微课与微信平台进行有机衔接,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与技术方法的协同,对公安教学改革及应用型人才培养将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刑事技术;微课;微信平台;制作

刑事科学技术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强、涵盖内容多、实用程度高的专业课程,理工领域的不同学科内容在这门课程中几乎都有体现,可用“庞杂”一词来形容。随着微博、微信等新媒介的兴起,“微时代”给社会交际带来了一场“微”变革。现阶段,公安院校学生几乎人人都有微信,人人都会关注公众平台,微信已成为他们学习知识的重要渠道。与此同时,传统的课堂教学无法面面俱到地满足学生学习的需要。在这样的背景下,将刑事技术课程有所选择地制作成微课,并将其放在公众平台上供学生随时随地学习、分享,实现知识的“移动学习”,值得探索,更值得实践。笔者结合近年来的教学经验以及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在微课制作方面的探索与实践,以文件检验课程为例,讨论刑事技术课程微课制作应遵循的若干原则及与微信平台的整合等问题。文件检验(以下简称为“文检”)课程是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必修课程之一,其核心内容包括笔迹鉴定、印刷文件检验、污损文件检验、言语识别四大块。因其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与趣味性,深受各大公安政法院校的青睐。据笔者调查,在我国32所公安院校中,单独开设文件检验课程的有20所,其余院校尽管未单独设课,但在刑事技术学这门课程的讲授中也安排了20%~35%的课时来专门介绍“文件检验”有关内容。由此可见文件检验在公安院校课程中的地位。

一、刑事技术微课的制作

制作任何一门微课,首先应理清楚“微课”的概念与作用。“微课”是指围绕某一个知识点,对其加以信息化的教学设计,以视频的形式进行教学的一类微型课程[1]。它具有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和教学时间短的特点。制作微课最为常见的形式是录制小视频,视频中配以图片、文字和教师的讲授。这样不但形象、直观,更重要的是可以让学生随时随地依托特定平台进行学习。

(一)刑事技术微课制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微”原则

微课之所以叫做“微课”,根本原因在于“微”,即只针对某一个知识点进行讲解,而且时间一般限于5—10分钟[2]。文检微课的制作首先应当遵循这一原则,将时长限定在10分钟以内。毕竟微课只是一种辅助教学手段,只针对某一知识点进行讲授,它不能完全代替课堂教学。如果微课时间太长,那么就谈不上“微”,也就无法达到辅助教学的目的,其趣味性也会大减。所以说,“微”原则是微课制作必须遵循的核心和前提原则。

2.基础性原则

所谓基础性,就是微课内容要重视基础。因为微课只是教师为了让学生学习已经讲授或预习即将讲授的某一知识点而采取的一种辅助教学手段,这一性质决定了其内容必须是基础性的。以文检课程中的“笔迹检验”这一章为例,本章内容涵盖笔迹检验原理、笔迹特征、笔迹检验程序方法等。可以将书写工具特点、运笔方法、书法常识作为基础性内容制作成微课,以配合笔迹特征、笔迹原理、检验程序、检验方法的课堂教学。

3.保密性原则

刑事技术是一门用于特殊行业的专门技术,其行业属性决定了刑事技术课程内容具有较高的涉密性。由于微课往往要放在网络或微信平台等渠道上,而这些渠道又是对外公开的,故涉密内容不宜放在微课中讲授,例如案例、核心技术方法、现有实验数据和结果、应用的具体领域等。如何处理好微课面向对象的公开性与内容的保密性二者之间的关系呢?这实际上只要遵循前文中我们提到的“基础性原则”即可,选择基础知识放在微课中,将涉密内容放在课堂教学中,二者相互配合。

(二)刑事技术微课的内容选择

如前所述,刑事技术课程中并非所有内容都适合做微课,有必要在遵循前面介绍的基础性原则和保密性原则的前提下,对微课素材做必要的甄选。例如文检课程,这门课通常包含四大内容:笔迹检验、印刷文件检验、污损文件检验、言语识别[3]。笔迹检验部分适合做微课的内容有:不同书写工具的特点、个人书写习惯、书写与运笔、文字形体结构、男女写字差异等;印刷文件检验部分适合做微课的内容有:打印复印原理、喷墨打印机特点、激光打印机特点、常见打印设备、印章的历史等;污损文件检验部分适合做微课的内容有:常见墨水成分、红外检验原理、文检仪器操作、显微系统操作使用等;言语识别部分适合做微课内容的有:汉语方言分区、汉语方言特点、男女语言差异、职业语言差异、年龄语言差异等。以上内容既具有基础性,又不涉密,每个知识点的讲授能够在10分钟以内完成,因此适合制作成微课。其他内容往往涉及技术资料和案例,或者内容过于庞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讲授完成,因此不适合选择作为微课内容。

(三)刑事技术微课制作过程

在现代传播媒介的视域下,制作微课就是将课程知识点和教师的讲授制作成可供学生点击播放的视频。刑事技术微课的制作与普通课程微课制作的流程相同,区别在于内容的选择上要尽量避开涉密内容。一般而言,制作此类微课需要5个基本环节。

1.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是制作微课的第一步。首先,要规划刑事技术课程中哪些章节需要做微课、适合做微课,以及总共需要做多少微课;其次,要规划微课视频中是否需要设置作业环节、课后交流环节等;最后,要规划微课制作好之后与何种媒介进行整合,以及如何整合,例如与微信平台整合、与视频网站整合、与学校教学平台整合等。这些规划做好之后,其后的工作方能展开。

2.确定选题

刑事技术微课的选题是与刑事技术基础内容紧密联系的。确定选题不仅仅是确定题目,还应确定与题目有关的一系列教学要素,如教学目的、方法、资源等。因为这一系列要素都是基于选题而来的,反过来又为选题服务。我们以文件检验课程中“激光打印字迹的特点”为例,制作了一个选题设计表。

3.拟定内容

在确定了选题后,需要对具体讲授的内容进行细致地规划。内容应当求精,且不宜过多,否则在录制视频环节容易超时。仍以文件检验课程中“激光打印字迹的特点”这一选题为例,我们规划的内容是三个,讲授总时长为9分钟。

4.录制视频刑事技术

微课实质上是采用小专题的形式由授课老师进行专题讲授,然后将这个过程录音录像。根据我们录制微课的经验,授课教师应围绕授课内容制作好PPT课件,篇幅最多不超过10篇。在讲授时,能用专用摄录设备最好,如果条件不允许,采用画质和音效都比较清晰的普通摄像设备也可。一般来说,选择专用的录播教室最为理想。

5.剪辑视频

剪辑视频一方面要对视频素材多余镜头(或时长过长的内容)进行剪辑,以保证总时长在10分钟以内;另一方面,需要在视频中加入必要的片头和字幕,以及PPT和教师讲授之间的过渡等。最好找熟悉剪辑软件操作的学生或专业人士进行剪辑。

二、刑事技术微课与微信平台的整合

微信平台是微信公众订阅号一种通俗的叫法。它的出现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渠道,也改变了人与人、人与集体、人与社会之间的交流方式,可以说是近年来信息传播方式的大变革。将刑事技术微课与微信平台进行整合,实质上就是将刑事技术微课与微信平台进行有机地衔接,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与技术方法的协同工作。这个过程需要两个环节。

(一)视频

视频之前首先要建立一个微信公众号,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微信平台。这个过程十分简单,在微信公众平台首页用个人身份证号或单位法人证书即可注册。然后根据使用意图给平台取个名称,例如笔者申请的用来开展文检教学的公众平台名称为“警院文检”。拥有了微信平台后,需要将制作好的文检微课视频在微信平台上。目前有两种方式可实现微课视频:一种是直接上传至微信平台,前提是该视频的大小不能超过20MB;另一种方式是先将视频上传至专门的网站,然后再将视频链接添加到微信平台中,这可以不受视频大小的限制。根据我们的经验,前一种方式较好。制作者可以将视频大小压缩在20MB以内后再直接上传到微信平台,因为刑事技术微课都在5—8分钟,而且多通过手机和平板电脑播放,压缩后其画面和音质也能满足学习者的需要。

(二)开展教学

这个环节是制作刑事技术微课及其与微信平台整合的最终目的。学生通过关注指定的微信公众平台,点击有关教学视频即可学习。这种学习方式也常常被称为“移动学习”。微信平台不仅提供学习资源,而且还可提供互动平台。这种互动主要是基于微信平台的留言评论功能,即在视频页面下方可以写留言,将自己要提的问题留言在评论栏内,任课老师看到留言后可以回复,其他同学看到后也可以回复。这就真正实现了课堂外的交流互动,实际上也就实现了课外辅导。综合起来看,刑事技术微课的制作与微信平台的整合实际上包含了七个基本环节。以上七个环节中,规划设计是根本,确定选题是前提,拟定内容是基础,录制、剪辑和视频是关键,开展教学是目的。各个环节之间是递进的关系。总的来说,刑事技术微课制作并不复杂,制作完成之后可以循环利用,不必年年更新。在教师资源的分配上,可由一位老师讲授,也可以根据章节内容的不同由不同的老师讲授。我们制作的文件检验微课就由四位老师分别讲授笔迹检验、印刷文件检验、污损文件检验、言语识别四个部分的内容,效果良好。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将微课与微信平台进行整合,特别适合互动式教学[4]。因为它给师生之间建立了一个“1对1”的沟通环境,可以通过留言的方式进行互动,无需预约。这就打破了课堂教学中“1对多”的沟通模式,实现了教学资源的优化以及沟通渠道的变革。

三、结语

郭声琨部长指出,公安教育要着眼提高办学质量,创新现有的教学模式,完善学科专业和课程体系,强调要善于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教学效率与水平。在交际媒介不断创新发展的今天,微课作为一种新的教学辅助手段,一方面它突破了教师传统的听课评课模式,使教学资源更加具有针对性,也更加具有时效性。另一方面也为学生提供了按需学习、自主学习的新途径,使教学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这些优势对于公安院校的教学改革及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无疑有着良好的推动作用。尽管本文只是以文件检验课程为对象,讨论了其微课的制作及其与微信平台的整合问题,但对其他公安类课程实际上也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因为课程教学本身具有相通性,公安院校课程的建设与发展必须顺应“微时代”潮流,不断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审时度势地将“微时代”的新媒介引入教学中,为新时期公安人才培养服务。当然,在探索和实践的过程中,应当把握好原则,处理好内容公开性与保密性之间的关系,使公安微课既能满足课外学习的需要,又能配合课堂教学的需要。

[参考文献]

[1]黎加厚.微课的含义与发展[J].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2013(4):10-12.

[2]何福贵,张梅.微课开发和制作研究[J].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15(3):53-55.

[3]王相臣.文件检验[M].北京:群众出版社,2010:35-37.

[4]时荣.移动学习的发展和应用状况综述[J].计算机工程应用技术,2012(12):177-178.

作者:欧阳国亮 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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