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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书法审美观对比探讨范文

时间:2022-10-30 05:01:01

唐宋书法审美观对比探讨

《甲骨文与殷商史》2016年第00期

摘要: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书法艺术也有着悠久的历史,书法大家数不胜数。书法家之所以能够自成一家是因为他独特的艺术风格和审美趣味。书法是一项具有历史性的艺术活动,不同历史时期的书法作品由于时代环境的不同呈现出不同的审美趣味和创作风格。唐、宋两朝是传统社会繁荣的鼎盛时期,但是由于各方面原因,其书法面貌和书法审美存在较大的差异。

关键词:书法艺术;历史性;唐代书法;宋代书法;书法

审美一张纸、一盘墨、一支笔的结合,成就了书法艺术。晋代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历来被人视为珍宝,统治者也对其爱不释手。《兰亭集序》成为书法爱好者学习的范本,而记录王羲之一行人兰亭聚会的这篇兰亭序文也因为《兰亭集序》世世代代被人记住,而石崇的《金谷雅集》等其他聚会文集的命运留在历史中,与世人渐行渐远。《兰亭集序》中出现了好几处“之”字,却无一处相同,书法作品在创作者下笔的瞬间,布局、长短、力道等各方面的不可复制性就决定了它自身不可复制的历史性特点,无论后来模拟得多么逼真都不可能回到它最初的样子。这也是现存的像苏轼《寒食帖》等名作难以用价值衡量的原因。书法的历史性体现在单个作品、单个创作者身上,同时也体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特定的时期总会形成独特的审美风尚,这种观念通过具体的作品表现在文学、绘画、音乐、书法等各个方面。

一、中国书法的历史性特点

中国书法艺术源远流长,历朝历代的书法名家给后代留下了众多的艺术瑰宝。从隶书、楷书、行书再到草书,字的不同形体的演变也与书法艺术的发展有着大大小小的关系。刘熙载《艺概•书概》说:“圣人作《易》,立象以尽意。意,先天,书之本也;象,后天,书之用也。”古代文人集诗人、画家、书法家、学者等多重身份于一身,尽管王羲之等人扬名后世、流传千古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的书法作品,但他们当时并没有书法家这一职业,只是由于长时间的练习、创作才有了这样的成果。他们最初只是为表达胸中之意,这才是他们书法作品存在的根本原因。所谓胸中之意,当然是不固定的,并且和当时的社会背景、社会风尚、作者的生活以及作者的个性和经历息息相关。扬雄《法言》对书法的描述是:“书,心画也。”书法通过线条的变化来表达、抒发、书写着作者在创作过程中的心理和情感变化。在创作的实践过程中,书法创作者因时间、环境和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使其在心理上产生了错综复杂的变化。现如今价值连城的古人的书法作品,经过岁月的冲刷已经泛黄,随着岁月的积淀,它们的价值越来越高,这是历史的过程。书法创作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沾了墨的笔在纸上流动,落笔成字,这个书写过程就体现了时间的先后顺序。正是由于创作过程的历史性,使得它不可复制。现代化机械输出的字方方正正,宋体或楷体,都已经被程序设定好了,无论何时我们输出来它都不会变化。然而书法作品不是这样,就像达•芬奇画的千千万万的鸡蛋,找不出一模一样的两个,而书法创作过程中,即使是相同的人用相同的笔墨纸砚也写不出一模一样的两个字来,每一个字,印在纸上都呈现出它自己独特的模样。王羲在《兰亭集序》中存在一些修改和涂黑,据说他事后曾经尝试重新书写,但是无论如何也达不到最初那幅的水平。这并不是因为王羲之的书法创作水平退步了,只是因为最初在会稽山阴兰亭边聚会时的情和景都已经变成了历史,不可能再复制。书法作品往往都是特定的社会文化及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在书法发展史中,不同的书体、书家、书风都是在相应的时代背景下产生的。不同的时代背景、不同的朝代所呈现出来的书法风格是不同的。

二、唐代书法审美特点——重意象

唐代被称为封建社会的顶峰时期,李唐王朝的统治者采取多元并包的文化政策,为各种艺术门类的相互吸收、促进创造了条件。纵观唐王朝在各个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中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唐诗,唐人传奇在小说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并产生了后来蔚为大观的词。在书法领域,唐代书法所取得的成就也需要我们重视,在一大批书法家的提倡和引领之下,唐代书法渐成气候,对后世书法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后世书法理论的成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唐代艺术带有天然的特点,蔚为大观的唐诗之所以无法被后来的宋诗、清诗所超越,就在于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创作方式,情与景的交融浑然一体。唐五代最重要的书法美学著作是孙过庭的《书谱》、张怀的《书断》《书议》《文字论》。“意象”这个范畴在魏晋时期被美学家们提出来之后,意象的作用得到了理性分析和普遍的接受。首先表现在诗歌中,后来甚至形成了一系列固定的意象群,但这种趋势不仅仅表现在诗歌方面,绘画、书法也是这样。唐五代书画美学家认为,“意象”应该具有和造化自然一样的性质,即所谓“同自然之妙有”。孙过庭《书谱》中对书法艺术的意象做了如下描绘:“观夫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姿,鸾舞蛇惊之态,绝岸颓峰之势,临危据槁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轻若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涯,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同自然之妙有,有非力运能成。”孙过庭把书法艺术的意象比作奔雷、坠石、鸿飞、兽骇、鸾舞、蛇惊、泉注、山安等,并不是为了说明书法意象在形态上要和自然物相似,而是为了说明书法意象应该表现自然物的本体和生命。

《老子》认为“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庄哲学的基本立足点是“道法自然”,而自然的本质和生命就是“道”,就是“气”。书法艺术最重要的不是规范,不是力求与印刷体一样规整,而是追求自然,因势而成,不矫揉造作,自然而然,拥有自然的生命力,笔画之间、字句之间呈现和谐自然,就可以称得上为“妙”,称为“同自然之妙有”。唐初书法家虞世南在《笔髓论•契妙》篇中说:“书道玄妙。”“必在澄心远思,至微至妙之间,神应思彻。”又说:“心悟非心,合于妙也。”张怀也在《文字论》中指出,书法如果仅仅服务于实用目的,那并不能成为艺术,必须“加之以玄妙”、法之以自然,才能和今日机械化下的规整印刷区分开来,才能让此艺术保持它的魅力与生命力。从书法的演变轨迹可以看出,书法开始是源于实用的需要,但是如果仅仅是流于实用,恐难维持其生命。虞世南和张怀的观点都表明,书法意象应该表现造化自然的本体和生命———自然,恰恰是对自然审美的不断变化和延续,才使得书法艺术源远流长。继东晋二王之后,初唐又是书法史的一座高峰,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薛稷、陆柬之、孙过庭诸人,名家迭出。他们虽仍以二王为法,但已渐趋求变。欧阳询书法创作是一种处于静态的书法创作,颇具结构之美。颜真卿出,一变晋人之神韵入于法度之中,笔体端庄,用笔厚重,而遒丽自在其中,与唐画的丰丽、唐塑的丰满、唐诗的丰实相互呼应,一脉相承,具有美的内在本质与外在形式,终于拓展了我国书法发展的一条新途径。最能传神地体现唐代士人昂扬精神风貌的,是张旭和怀素的草书,两人每于醉后走笔狂书,龙蛇游走。贺知章“每兴酣命笔,忽有好外,与造化相争,非人工所能到”(窦蒙《述书赋》)。书法中的这种自由纵恣的气象,与盛唐诗人,特别是李白歌诗的精神风貌,甚为相似。

三、宋代书法审美特点———尚逸

最早把书法分品的是南朝庾肩吾的《书品》,他把从汉到梁的著名书法家分成了九品。到唐代,李嗣真著有《书后品》,在庾肩吾的基础之上增加了一个“逸品”。这是“逸品”首次出现,并被放到了一个最高的位置。朱景玄著《唐朝名画录》说“逸品”的特点是“不拘常法”。书法的品级和绘画的品级在内涵上当然不会完全一样,但是基本精神是相通的,传统的中国美学在对书画进行审美和鉴赏时往往会出现交叉。北宋黄休复著《益州名画录》分为“逸”“神”“妙”“能”四格,并且把“逸格”列于其他三格之上:“画之逸格,最难其俦。拙规矩于方圆,鄙精研于彩绘,笔简形具,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于意表,故目之曰逸格。”“逸”本来是指一种生活形态和精神境界,《论语》中记载了一些先秦时期的“逸民”,如长沮、桀溺、楚狂接舆等,他们可以说是道家的前身。道家的精神和《论语》中“逸民”的生活态度、精神追求是趋于相似的,庄子是道家的典型代表,道家“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理想生活状态是一种超逸的逍遥。庄子的精神就是超脱沉浊的“逸”的精神,《庄子》篇无论是朴素的哲学思想还是庄周高妙的辩论,都传达出飘逸尘外的逍遥。当代学者徐复观说,庄子的哲学是“逸的哲学”。

后世所崇尚的“清逸”“超逸”“高逸”“飘逸”莫不和庄子哲学有联系。道家这种“逸”的生活态度和精神境界,渗透到艺术中,就出现了所谓的“逸品”。“逸品”最重要也是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得之自然”,这个“自然”就是超脱世俗的生活态度和精神境界。逸品的另一个特点是崇简,也就是“笔简形具”,这和宋代文人的审美倾向是一致的。

赵匡胤建立宋朝以后鼓励佛教的发展,禅宗又吸收了儒、道两家的思想,逐渐适应中国传统的观念,这使得宋代士大夫在心理上更加容易接纳,宋代的大家以苏轼为例,其在仕途上进取的态度受儒家兼济天下的思想居多,但几经仕宦浮沉之后,仍然能够保有旷达的心境,离不开儒、道二家思想的影响。宋诗的一个明显特点是以学问为诗,一方面由于宋代印刷业和造纸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士人普遍注重内心的修养,他们将更多的精力投入书籍和学问中去,积极参政的同时又保持宁静淡泊的心态,人生态度倾向于理智、平和、淡薄。审美情趣世俗化,认为审美活动中的雅俗之辩,关键在于主体的高雅与否,而非客体。苏轼说:“凡物皆有可观,苟有可观,皆有可乐,非必怪奇伟丽者也。”(《超然台记》)黄庭坚说:“若以法眼观,无俗不真。”(《题意可诗后》)便是这种新的审美情趣的体现。宋朝书法家中,苏轼崇尚萧散简远的自由之趣。他在《书黄子思诗后》说:“予尝论书,以谓钟、王之迹,萧散简远,妙在笔画之外。至唐颜、柳始集古今笔法而尽发之,极书之变,天下翕然以为宗师,而钟、王之法益微。”

苏轼推崇钟繇和王羲之的书法,因为他们萧散简远的特点,以疏淡、散缓的笔画表达了一种逸趣,既是一种朴素的本色又含有无穷无尽的意味,苏轼苦苦寻觅的正在此。对于张旭、怀素的草书,苏轼是这样评价的:“颠张醉素两秃翁,追逐世好称书工。何曾梦见王与钟,妄自粉饰欺盲聋。有如市倡抹青红,妖歌舞眩儿童。”认为他们刻意造作,追求形式上的夸张修饰,以获得世人的青睐,这样的书法就失去了高逸的品格。同样在《题王逸少帖》中,他称赞钟繇、王羲之“谢家夫人淡丰容,萧然自有林下风”,并作为自己习书所追求的目标。苏轼采取灵活变通的理解,不追求法度上的与古相合,而只追求形式意味与古呼应,各种固有形式的规约依据内心的变动而变动,不仅达到心中的“意”,而且达到了超越“意”的高逸。

继苏轼之后的黄庭坚,也是宋朝一代书法大家,一生以晋人为师,追求晋书之韵味,认为晋人书法和后人相比,意境深远,韵味高古,而王羲之尤甚:“右军笔法,如孟子言性,庄周谈自然,纵说横说,无不如意,非复可以常理待之。”黄庭坚的草书带有一种超然的“趣味”,这种趣味受禅宗的影响,反映在书法审美趣味上就是超凡绝尘、神闲意浓。他的草书作品笔势纵横,势若飞动,笔画轻松流畅又涩劲沉着,取得了“风规自远”的效果。

王羲之以后,历朝历代的书法家层出不穷,对其既有继承又有创新。书法家个人呈现出百花齐放、千姿百态的景象,但是生活在同一时代的人,因为相同的生活背景和社会审美风尚,又呈现出相似的特点。不同朝代之间,则由于审美风尚差距较大的原因,在书法的审美趣味以及创作风格上都表现出了较大的差异。文化艺术是历史的产物,书法作品诞生之时就带有历史性的特点,历史的长河积淀冲刷也不减其光辉。

参考文献:

[1]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

[2]李霞.唐代书法的审美分析[J].短篇小说,2013(14).

[3]崔仑峰.唐人书法审美流变[J].文艺评论,2014(4).

[4]袁行霈.中国文学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5]张岩.尚逸———宋代书法的重要审美倾向[D].中央美术学院,2008.

作者:欧阳远萍 单位:集美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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